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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重生之掌上明珠-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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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谢弥逊心满意足的起身,楚昭眯了眯眼:
    这人并不是不爱动心眼儿子,实在是端看他认为值不值得自己动心眼儿罢了!
    “阿逊暂等片刻。”楚昭忙出声劝止,“还有两个人,也要有劳阿逊一并带上。”
    话音一落,便有两个青衣男子无声无息的出现。两人看着虽是容貌平平,行动之间却有着逼人的杀气,两人一跨进室内,整个屋子的温度都好像要冻住一般。
    楚昭摆摆手,两人迅疾退到角落中,明明两人均是身材高大,可一旦敛去杀气竟是再没有一点儿存在感。
    便是谢弥逊脸上也不由露出欣赏之意。
    “这两个人你带走。”楚昭语气不容商量,“保护云儿安全。”
    自己只是暂时把云儿托付给谢弥逊,可也不过是权宜之计罢了,自己可是从来都不放心把自己看重的人或物完全交到别人手上!
    即便暂时不得已,那也必须在自己掌控之下!
    保护云儿安全?谢弥逊眼里有些嘲笑的意味,怕更为了防备自己吧?
    “可以。”谢弥逊明白,楚昭的性格,既说要给云儿两个人,必然不会再带走,自己便是多费口舌也是无益,倒不如爽爽快快的答应下来。
    至于以后会怎样,端看自己心情了!
    看谢弥逊爽快应下,楚昭的欣赏又多了些:谢弥逊果然是个聪明人,这世上把这么个聪明人看成呆子的也就云儿一个了吧?
    偏生谢弥逊好像也很喜欢被当做呆子呢——当然,对象仅限于云儿一个罢了!
    楚昭离开时,霁云的房间仍然紧闭着。任楚昭在外面站了良久,霁云才终于打开门来:
    “四皇子——”
    楚昭明显一愣:没想到青公子的死,对霁云打击如此之大。不过短短几日,霁云却明显瘦了一圈儿,一张小脸儿也更显苍白。
    果然和太傅一样,是个至情至性之人呢!
    “叫我昭大哥。”楚昭偏身下马,解□上的大氅要替霁云披上,斜刺里却忽然伸出一只手:
    “不劳四皇子。”
    却是谢弥逊,早眼疾手快的把一件半新不旧的衫子披在霁云身上。
    楚昭苦笑一声,对着霁云温言道:
    “云儿,我要走了,你放心,前方战事定然无碍,有我在,绝不叫任何人算计了太傅去!以太傅之谋略,大军不日必可凯旋而归。云儿安心等着就是。另外——”
    回身冲后面招了招手,一个一身素白的男孩子低着头走了过来。
    霁云似有所觉,蓦然抬起头来,却是当初刚到佢里时一起讨饭且对自己多有照顾的李虎,忽然意识到什么,忙又回头去瞧楚昭,难道——
    楚昭点了点头:“这孩子的爹,叫李和,就在我们到达前的那个晚上被奸人所杀。”
    霁云本是混沌的眼睛瞬间清明:到达前的那个晚上,不就是自己逃离的那晚吗?
    当晚配合青公子牺牲了自己的人竟是李虎的爹爹吗?
    李虎也抬起头来,亮亮的眼睛里全是骄傲的泪:
    “阿开,叔叔们说,我爹是英雄呢,要不是我爹,他们都会死在那里……我不想让他们死,可我也不想让爹,死——”
    霁云再也忍不住,踮起脚来,努力的想要抱一下李虎:
    “我知道,我都知道——”
    爹爹呀,只要提到这个词,就觉得胸口满满的,怎么能忍受有朝一日,他会……
    “以后阿虎就和我在一起好不好?我有爹爹,等我爹爹回来了,一定会像阿虎的爹一般疼阿虎——”
    阿虎忽然抽泣出声:
    “可我还是想要自己的爹爹……”
    谢弥逊再也忍不住,上前一步,把两个小小的身子都搂在怀里……
        
30谢家阿逊
    两年后。
    大名镇城郊一处红墙碧瓦的阔大院落。
    墙外是春光明媚,草长莺飞,墙内亦是姹紫嫣红,碧柳低垂。花园正中一片浩渺的池塘,里面荷叶恰如铜钱大小,却已是丝丝生碧,随波荡漾,使得临水而建的一座小亭更显风雅。
    小亭正中一个十多岁的男孩正手扶宣纸,凝神静思。静默的背影竟是如劲竹般兀立。
    良久男孩终于拈起右手边狼毫,饱蘸浓墨——
    “云儿,我回来了——”
    一个低沉却悦耳的男子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
    男孩一惊,一大滴墨水“啪”的一声滴落宣纸之上。
    男孩叹了口气,脸上扬起一个无奈的微笑,慢吞吞道,“我知道了。”
    身子一扭,便如一条鱼般滑出了来人的怀抱,
    一张清而不媚的纯净小脸瞬时映入来人的眼帘。
    来人似是惊艳了一下,半晌轻轻道:“小云,越来越好看了——”
    声音竟是有些闷闷的——也只有看到这么干净明媚的云儿,自己心里才终于舒服些。
    “打住——”男孩顿时有些警惕,哼了一声,随手一指碧波粼粼的水面上男子的倒影回敬道,“说什么别人好看,你才是好看到祸国殃民的那一个吧。”
    别人不知道,自己最清楚,这人最讨厌有人夸他生得好,甚至房间里连镜子都不许有一面,可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这人每次都要捉弄自己,自己当然也要好好的回敬他一番。
    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霁云和谢弥逊。
    当初两人和楚昭匆匆作别,霁云拿的主意,便来到了这大名镇居住。
    上辈子经常听爹爹跟自己讲这大名镇。据爹爹说,他年少时体弱,曾长时间在大名镇的别院中修养,说这里风光旖旎,将来有机会了,一定会带霁云来此游玩。
    这一世霁云一直记在心间,想着既然爹爹暂时回不来,自己就先替爹爹回来看看,来了后,发现这儿果然风景秀丽、物皆可喜,两人便都爱上了这里,索性买田造房。
    房子地址便选在容府别院隔壁——
    按夏老伯——也就是替容家守着别院的老仆——的意思,霁云最好住进这别院才好。
    “简直和我家少爷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那老仆见到霁云的第一眼就拉着霁云的手不舍得松开了。这之后,更是只要家里有什么好东西就赶紧送过来,而且每次看霁云的模样,真是跟瞧着什么稀罕的宝贝一般:
    这孩子和少爷这么像,说不好,真是小少爷也不一定,少爷年龄也大了,膝下却连个孩子也没有,要是这孩子真是少爷的孩子……
    这样想着,竟是什么好东西,自己舍不得吃也要给霁云送来,弄得霁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即便如此,可霁云还是觉得没有爹爹在身边的日子有些恓惶呢。亏得有谢弥逊和李虎一直陪在自己身边。
    不得不说,谢弥逊果然是个人才,自己不过稍加点拨,短短两年时间,当初楚昭赠给霁云的那盘儿黄金,就在谢弥逊的手中无数倍的增长。
    面对这么多财富,一般的人肯定早就坐卧不安了,倒是谢弥逊和霁云却依旧是云淡风轻。
    这一切让霁云对谢弥逊的出身更加疑惑:
    自己历经两世,看淡一切也就罢了,怎么阿逊也如此平静?
    再加上阿逊竟和楚昭极为熟稔的样子——
    难不成阿逊真的是谢家人?!
    大楚共有三大世家:容家、谢家、安家。
    三家俱已是数百年的世家大族,根基自是极为繁茂,便是皇室,也不得不容让几分。
    而三家来看,容家最是清贵,家族中人才辈出,先后出过三代名相;谢家却最是尊宠,本朝有四朝皇后均源自于谢家女,便是当今太后,也是出自谢家。
    至于安家,则是多将才,早年更是满门公侯,在朝中武将中的影响力无人能出其右。只是三国征战期间,安家人便多所折损,十多年前,安家现任家主安云烈的唯一儿子安铮之也在护佑今上围猎西山时,为保护今上力战黑熊而亡,因此目前安家最是低调却也最得圣心。
    而以谢弥逊的容貌看来,实在是和传闻中满门风雅的谢家极为相符。也不知这人是怎么生的,竟是年岁愈长,便愈俊美。那日游湖,恰遇本地花魁的画舫经过,两岸游人争相探看,霁云却只瞄了一下便闭上眼睛——
    那花魁也算个美人儿,可比起自家阿逊来,何止差了一点半点?
    只是不知为何,阿逊瞧着对自己的长相却似很是不喜。甚至好几次,自己还瞧见他站在正午的大日头下暴晒,可即便如此,肌肤却仍是白皙如玉,每次看他懊丧的神情,自己都觉得可乐的很。
    如今听霁云说他生的“祸国殃民”,谢弥逊脸色果然沉了沉,垂着头退回凉亭,坐在霁云方才坐的的那张湘妃凳上,头斜靠着柱子,神情说不出的苍凉外竟还有一股子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霁云以为谢弥逊又作怪,也不理他,只管绕到石桌另一面坐了,自顾自的倒了杯香茗捧在手里。
    斜眼间忽然瞧见谢弥逊摸了把匕首在手中,雪亮的刃正对着自己的脸颊,不由吓了一跳,一步跳过去,握了谢弥逊的手腕嚷道:
    “呆子,你做什么?”
    谢弥逊猝不及防,手腕被握了个正着,竟是也不挣扎,眼神中却是说不出是讽刺还是痛恨:
    “这一身臭皮囊也就这张脸最是可厌的紧!”
    霁云愣了一下,不觉皱了眉头:这世上哪有人这般说自己长相的?难道方才这人不是吓自己,而是真的想毁了那张脸?
    难不成发生了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
    推着谢弥逊坐在椅子上,又拿了杯热茶塞到谢弥逊手里,往四处瞧了瞧:
    “阿虎呢?”
    谢弥逊拿起霁云的手遮住自己眼睛,却是一句话不肯说。
    “喂,你们几位怎么这般无礼?我不是说了我家公子不想见你们——”
    好像是为了印证霁云的猜测,外面忽然响起一阵喧哗声。
    霁云立时明白,阿逊今日的反常怕是便和这群不速之客有关!神情瞬时一冷:还真是嚣张啊,竟敢打到自己门上了!
    下一刻,一群衣着不俗的人就冲进了院子,为首的却是一男一女,看两人年龄,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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