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笔居小说网 > 言情小说电子书 > 重生之掌上明珠 >

第10章

重生之掌上明珠-第10章

小说: 重生之掌上明珠 字数: 每页3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11恢复
    白衣人再次到访的某个晚上。
    依旧故技重施的晃晃悠悠飘到霁云床前。
    歪着头对着霁云呆了半晌,忽然伸手用力揪住霁云的两腮往外扯了起来。
    霁云吃痛之下,顿时醒了过来,气的捉住那只冰凉的爪子塞进嘴里就咬了一口。
    等放开手,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霁云不由惭愧,果然年龄会影响到心智吗!自己竟会做出这么幼稚的举动。
    白衣人被咬的狠了,疼的嘴角直抽抽。下一刻却把印了深深的两排牙印的右手伸到霁云眼前:
    “疼——”
    和人的不着调相比,声音竟是清亮动听,明显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罢了。
    只是,这话语里浓浓的撒娇意味又为那般?这家伙是不是没长眼啊,自己怎么瞅着也都是六七岁的孩童啊!冲自己撒娇?这不是有病吗?!
    霁云顿时就有些尴尬,眼神游移着,就是不看那两排牙印——当然,这么黑,想看可也看不着!
    白衣少年却更加委屈,手再次下移,放到霁云唇边,更加可怜巴巴道:
    “疼——”
    霁云真是哭笑不得,抬手就把那手打了开来:
    “再伸过来我还咬你啊!”
    话音未落,手忽然被人抓住,下一刻在同样的位置也被狠狠的咬了一下!
    “你——”霁云疼的差点儿哭了,这就是以牙还牙吧?再怎么说,自己这幅样子也是个小孩子啊,竟然跟个小孩子一般见识,这货果然是疯子!
    哪知后面还有更离谱的事呢,被咬过的地方忽然一热,却是少年的舌头舔了上去。
    霁云顿时有一种被雷劈了的感觉,简直无语泪先流,果然疯子不可用常理推测。
    若不是看他是为了给自己治腿而来,自己真就要喊人了!
    虽然不知道白衣人是何来历,甚至连他的模样也总是隐在黑暗里,可这家伙恶作剧完,除了在自己腿上不停的戳来戳去,这之前,也还从来没有什么过分的举动。
    霁云毕竟不是六七岁的孩童,自然也就看出白衣人应是为自己疗治伤腿而来,这才能一直隐忍不说。
    没想到这家伙今天却突然如此过分。
    可还等霁云开口呢,白衣人又恋恋不舍的舔了几下霁云的手,抽了抽鼻子委委屈屈道:
    “饿。没吃饭,咬我,疼——”
    霁云的大脑再一次当机:自己理解的不错的话,这家伙的意思是,他没找着东西吃,饿得很了,才会去揪自己脸蛋?至于说方才舔自己的手,其实,是把自己的手当成某个生物的蹄子来啃了?
    霁云深深吸了一口气,才强忍住再把少年另一只手也咬一下的念头。伸手拽住少年的衣领子,胡乱抓了些点心就塞进了少年的嘴巴里,直塞得少年满嘴都是,才住了手。
    不得不佩服少年的强大,那么多甜的腻死人的点心,少年竟是连嚼都没嚼就狼吞虎咽的咽了下去。只是下一刻就悲剧了,毕竟东西太多了,一下被卡住了喉咙,顿时噎的直翻白眼。
    霁云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摸着倒了杯温热的参茶递过去。少年果然乖觉,忙凑过来,却不接,而是就着霁云的手喝了下去。
    就没见过这么厚的脸皮!
    少年果然是饿的狠了,接下去,又扫荡了霁云积下的几乎大半点心,看的霁云目瞪口呆——
    这分量,怕是自己能吃三天吧?
    少年终于茶足饭饱,揉着肚子幸福的瘫坐在椅子上,那样子真是满足至极。
    “你到底几天没吃饭了?”霁云终于忍不住问道。
    “几——嗝——天?”少年挠了挠头,低下头掰着指头数了起来,“一,嗝,天,两天,嗝……三天。”
    终于泪光闪闪的抬起头,控诉的瞧着霁云:“我都三天没吃东西了,嗝——以前一天一般吃一顿的,嗝……”
    真是越想越委屈。原来看见一个房间里有吃的,自己就进去拿,可这几天不知怎么了,那房间里的东西都不知跑哪儿去了!
    自己蹲在那儿足足等了三天啊,等到脖子都饿细了,哪知却愣是一点儿吃的都没等到。
    “你以为自己就是头猪吗?不对,猪饿了,也知道换个地方去拱!你就不会去其他地方找?”霁云听得啼笑皆非。怪不得前几天小厨房的人老说吃食之类的东西丢,原来是这只人形大老鼠干的!
    “不去,麻烦。”少年懒懒的道。
    就没见过,这么懒的人!真是服了,竟然宁愿饿死都不挪个地方!霁云很是无语。瞪了一眼少年,“以后,饿了就来我这里。”想了想又补充道,“记住了,一天三顿。”
    “三顿?”少年顿时就有些炸毛,“干嘛那么多,一顿就够了——”
    一顿就够烦了,还要三顿?
    果然!霁云再次翻了下白眼,怪不得每天飘来飘去,瘦的像个鬼一样!
    “我说一天三顿就是三顿。少了一顿,就饿你三天——”
    “哦。”少年是典型的吃硬不吃软的主,看霁云强横的样子,咽了咽唾沫终于怏怏的应下了。
    霁云再次被气乐了:看这家伙的模样,怎么自己这个供饭的倒像是沾了什么天大的便宜?
    吃饱了喝足了终于有了力气,少年噌的一下从怀里掏出一根银针,掀开霁云的裤子时却又犹豫了下,为难的瞧着霁云的小脸儿:
    “那个,你怕疼吗?”
    “怎么?”霁云不解,什么疼不疼的,自己的腿一直都没有知觉好不好?忽然想到一个可能,不敢置信的一把抓住少年的手,“你是说,我的腿,我的腿……”
    这段时间以来,虽是自己一直装作一般的小孩子一样,似是完全不理解残疾意味着什么,可没有人知道,其实内心里,自己承受着怎样的煎熬。特别是那些所谓名医一个个摇着头离开后……
    没有腿的话,岂不意味着原本就困难重重的寻父之路就更难如登天。若不是想到远方苦苦寻觅自己的父亲,霁云怕是早就崩溃了!
    而现在,少年竟问自己是不是怕疼!那岂不是说,自己的腿,还有救!
    “你要是怕疼的话,就不扎吧——”少年似是有些不忍,做了个收起银针的动作——毕竟,自己方才白吃了人家一顿不是?
    霁云差点儿流出的泪瞬时无影无踪,一把攥住少年的手,恶狠狠的道:
    “快扎,不然,十天不给你饭吃。然后再,一天让你吃十顿饭!”
    这次终于换了少年无语。啪的一下打开霁云的手,左手忽伸,一把抓起霁云的脚板,抬手就把银针插了进去。和以往漫无边际的乱戳不同,少年这次竟是非常精准的对着两个脚板同一个位置连扎了六次。
    这么黑漆漆的房间里,也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
    看少年停了手,霁云却仍是没有一点儿感觉,刚想开口询问,一阵如千万只蚂蚁同时啮咬般的尖锐刺痛忽然从下肢传来。
    “哎哟——”
    霁云惨呼一声。下一刻,却是流了一脸的泪——
    早就对自己的腿不抱一线希望了,已经做好了爬着去找爹爹的准备。却没料到峰回路转,自己的腿,竟然有了知觉!
    爹爹,女儿的腿,有知觉了。女儿很快就可以去找你了。
    若是自己真残疾了,最痛的那个,肯定是爹吧?
    “这是疼傻了吧?”看着又哭又笑的霁云,少年不觉微微抖了下,往后退了一步道,“我就说很疼吧,是你一定要我扎……”
    话还没说完,脖子一下被人搂住,然后脸上被狠狠的亲了一下。
    少年僵立片刻,脸色忽然爆红,一跺脚,一把推开霁云,翻身就飞了出去。
    只是都飞出去老远了,只觉被亲的那个地方还是热辣辣的,就是自己的心,好像也咚咚咚的吓人的拼命跳着。
    自己,不是中毒了吧?忙伸手握住自己的脉门,好像也没有中毒啊……
    后来霁云才知道,恢复知觉那一刻并不是最疼的,以后的恢复才是更痛苦的过程。期间,还要各种小心不被方府中人察觉。
    好在方府中人看着是已经接受了霁云残疾的事实,并没有再请大夫来。
    白天,霁云就乖乖的在床上躺着,忍耐着方修林每天情意绵绵的对着自己诉衷情,晚上,才小心的起来一步步的在地上锻炼。
    第一次下床走动的那个夜晚,霁云摔倒地上,半天都没爬起来。快天明的时候,才勉强挪到床上。
    而且白衣少年也不知怎么了,从自己腿恢复知觉后,竟再没出现过。便是说好的食物,也没来取。
    怕是已经离开了吧?霁云不由遗憾,腿都治好了,可自己竟连对方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呢!
    哪知就在霁云确信少年已经离开的三天后,白衣少年再次无声无息的出现,看到霁云摔得青青紫紫的伤痕,已经饿得发绿的眼睛顿时就变成了红的!忽然抓起霁云的另一只手,作势要咬,最后却是放在唇边轻轻的碰了一下,然后长叹一口气。
    那老气横秋的模样,竟和爹爹看不听话的调皮女儿相仿。
    然后把左脸蛋凑了过去,很认真很正经很苦恼的慢吞吞道:“你在我这边脸蛋再咬一下吧,不然,我吃不下饭……”
    霁云:……
        
12 佳节
    两个月后,霁云的腿终于恢复如常。而一年一度的春节,也如期而至。
    方府的这个春节过得格外喜庆。
    就在春节前几天,一艘官船停泊在了港口,方宏亲自把女儿送上了船。
    很快,就有消息传来,说是方府大小姐方雅心嫁进了太子府。
    城中各大家族本是对这个消息半信半疑,不太相信凭方府一介商家,又不是顶尖的富豪,怎么可能攀上太子这棵大树——虽然,听说大楚宫中,皇上更宠爱小儿子楚昭,甚至有废了太子立小王子为储君的传言。不过传闻毕竟是传闻,大楚王朝的太子殿下却还是那一位。
    可是,还不到春节呢,就有人看见城中郡守的轿子在方府出入。
    其他大族也都是人精,立马明白方雅心嫁入了太子府为妾这件事应该是真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