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掌上明珠-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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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恢复
白衣人再次到访的某个晚上。
依旧故技重施的晃晃悠悠飘到霁云床前。
歪着头对着霁云呆了半晌,忽然伸手用力揪住霁云的两腮往外扯了起来。
霁云吃痛之下,顿时醒了过来,气的捉住那只冰凉的爪子塞进嘴里就咬了一口。
等放开手,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霁云不由惭愧,果然年龄会影响到心智吗!自己竟会做出这么幼稚的举动。
白衣人被咬的狠了,疼的嘴角直抽抽。下一刻却把印了深深的两排牙印的右手伸到霁云眼前:
“疼——”
和人的不着调相比,声音竟是清亮动听,明显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罢了。
只是,这话语里浓浓的撒娇意味又为那般?这家伙是不是没长眼啊,自己怎么瞅着也都是六七岁的孩童啊!冲自己撒娇?这不是有病吗?!
霁云顿时就有些尴尬,眼神游移着,就是不看那两排牙印——当然,这么黑,想看可也看不着!
白衣少年却更加委屈,手再次下移,放到霁云唇边,更加可怜巴巴道:
“疼——”
霁云真是哭笑不得,抬手就把那手打了开来:
“再伸过来我还咬你啊!”
话音未落,手忽然被人抓住,下一刻在同样的位置也被狠狠的咬了一下!
“你——”霁云疼的差点儿哭了,这就是以牙还牙吧?再怎么说,自己这幅样子也是个小孩子啊,竟然跟个小孩子一般见识,这货果然是疯子!
哪知后面还有更离谱的事呢,被咬过的地方忽然一热,却是少年的舌头舔了上去。
霁云顿时有一种被雷劈了的感觉,简直无语泪先流,果然疯子不可用常理推测。
若不是看他是为了给自己治腿而来,自己真就要喊人了!
虽然不知道白衣人是何来历,甚至连他的模样也总是隐在黑暗里,可这家伙恶作剧完,除了在自己腿上不停的戳来戳去,这之前,也还从来没有什么过分的举动。
霁云毕竟不是六七岁的孩童,自然也就看出白衣人应是为自己疗治伤腿而来,这才能一直隐忍不说。
没想到这家伙今天却突然如此过分。
可还等霁云开口呢,白衣人又恋恋不舍的舔了几下霁云的手,抽了抽鼻子委委屈屈道:
“饿。没吃饭,咬我,疼——”
霁云的大脑再一次当机:自己理解的不错的话,这家伙的意思是,他没找着东西吃,饿得很了,才会去揪自己脸蛋?至于说方才舔自己的手,其实,是把自己的手当成某个生物的蹄子来啃了?
霁云深深吸了一口气,才强忍住再把少年另一只手也咬一下的念头。伸手拽住少年的衣领子,胡乱抓了些点心就塞进了少年的嘴巴里,直塞得少年满嘴都是,才住了手。
不得不佩服少年的强大,那么多甜的腻死人的点心,少年竟是连嚼都没嚼就狼吞虎咽的咽了下去。只是下一刻就悲剧了,毕竟东西太多了,一下被卡住了喉咙,顿时噎的直翻白眼。
霁云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摸着倒了杯温热的参茶递过去。少年果然乖觉,忙凑过来,却不接,而是就着霁云的手喝了下去。
就没见过这么厚的脸皮!
少年果然是饿的狠了,接下去,又扫荡了霁云积下的几乎大半点心,看的霁云目瞪口呆——
这分量,怕是自己能吃三天吧?
少年终于茶足饭饱,揉着肚子幸福的瘫坐在椅子上,那样子真是满足至极。
“你到底几天没吃饭了?”霁云终于忍不住问道。
“几——嗝——天?”少年挠了挠头,低下头掰着指头数了起来,“一,嗝,天,两天,嗝……三天。”
终于泪光闪闪的抬起头,控诉的瞧着霁云:“我都三天没吃东西了,嗝——以前一天一般吃一顿的,嗝……”
真是越想越委屈。原来看见一个房间里有吃的,自己就进去拿,可这几天不知怎么了,那房间里的东西都不知跑哪儿去了!
自己蹲在那儿足足等了三天啊,等到脖子都饿细了,哪知却愣是一点儿吃的都没等到。
“你以为自己就是头猪吗?不对,猪饿了,也知道换个地方去拱!你就不会去其他地方找?”霁云听得啼笑皆非。怪不得前几天小厨房的人老说吃食之类的东西丢,原来是这只人形大老鼠干的!
“不去,麻烦。”少年懒懒的道。
就没见过,这么懒的人!真是服了,竟然宁愿饿死都不挪个地方!霁云很是无语。瞪了一眼少年,“以后,饿了就来我这里。”想了想又补充道,“记住了,一天三顿。”
“三顿?”少年顿时就有些炸毛,“干嘛那么多,一顿就够了——”
一顿就够烦了,还要三顿?
果然!霁云再次翻了下白眼,怪不得每天飘来飘去,瘦的像个鬼一样!
“我说一天三顿就是三顿。少了一顿,就饿你三天——”
“哦。”少年是典型的吃硬不吃软的主,看霁云强横的样子,咽了咽唾沫终于怏怏的应下了。
霁云再次被气乐了:看这家伙的模样,怎么自己这个供饭的倒像是沾了什么天大的便宜?
吃饱了喝足了终于有了力气,少年噌的一下从怀里掏出一根银针,掀开霁云的裤子时却又犹豫了下,为难的瞧着霁云的小脸儿:
“那个,你怕疼吗?”
“怎么?”霁云不解,什么疼不疼的,自己的腿一直都没有知觉好不好?忽然想到一个可能,不敢置信的一把抓住少年的手,“你是说,我的腿,我的腿……”
这段时间以来,虽是自己一直装作一般的小孩子一样,似是完全不理解残疾意味着什么,可没有人知道,其实内心里,自己承受着怎样的煎熬。特别是那些所谓名医一个个摇着头离开后……
没有腿的话,岂不意味着原本就困难重重的寻父之路就更难如登天。若不是想到远方苦苦寻觅自己的父亲,霁云怕是早就崩溃了!
而现在,少年竟问自己是不是怕疼!那岂不是说,自己的腿,还有救!
“你要是怕疼的话,就不扎吧——”少年似是有些不忍,做了个收起银针的动作——毕竟,自己方才白吃了人家一顿不是?
霁云差点儿流出的泪瞬时无影无踪,一把攥住少年的手,恶狠狠的道:
“快扎,不然,十天不给你饭吃。然后再,一天让你吃十顿饭!”
这次终于换了少年无语。啪的一下打开霁云的手,左手忽伸,一把抓起霁云的脚板,抬手就把银针插了进去。和以往漫无边际的乱戳不同,少年这次竟是非常精准的对着两个脚板同一个位置连扎了六次。
这么黑漆漆的房间里,也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
看少年停了手,霁云却仍是没有一点儿感觉,刚想开口询问,一阵如千万只蚂蚁同时啮咬般的尖锐刺痛忽然从下肢传来。
“哎哟——”
霁云惨呼一声。下一刻,却是流了一脸的泪——
早就对自己的腿不抱一线希望了,已经做好了爬着去找爹爹的准备。却没料到峰回路转,自己的腿,竟然有了知觉!
爹爹,女儿的腿,有知觉了。女儿很快就可以去找你了。
若是自己真残疾了,最痛的那个,肯定是爹吧?
“这是疼傻了吧?”看着又哭又笑的霁云,少年不觉微微抖了下,往后退了一步道,“我就说很疼吧,是你一定要我扎……”
话还没说完,脖子一下被人搂住,然后脸上被狠狠的亲了一下。
少年僵立片刻,脸色忽然爆红,一跺脚,一把推开霁云,翻身就飞了出去。
只是都飞出去老远了,只觉被亲的那个地方还是热辣辣的,就是自己的心,好像也咚咚咚的吓人的拼命跳着。
自己,不是中毒了吧?忙伸手握住自己的脉门,好像也没有中毒啊……
后来霁云才知道,恢复知觉那一刻并不是最疼的,以后的恢复才是更痛苦的过程。期间,还要各种小心不被方府中人察觉。
好在方府中人看着是已经接受了霁云残疾的事实,并没有再请大夫来。
白天,霁云就乖乖的在床上躺着,忍耐着方修林每天情意绵绵的对着自己诉衷情,晚上,才小心的起来一步步的在地上锻炼。
第一次下床走动的那个夜晚,霁云摔倒地上,半天都没爬起来。快天明的时候,才勉强挪到床上。
而且白衣少年也不知怎么了,从自己腿恢复知觉后,竟再没出现过。便是说好的食物,也没来取。
怕是已经离开了吧?霁云不由遗憾,腿都治好了,可自己竟连对方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呢!
哪知就在霁云确信少年已经离开的三天后,白衣少年再次无声无息的出现,看到霁云摔得青青紫紫的伤痕,已经饿得发绿的眼睛顿时就变成了红的!忽然抓起霁云的另一只手,作势要咬,最后却是放在唇边轻轻的碰了一下,然后长叹一口气。
那老气横秋的模样,竟和爹爹看不听话的调皮女儿相仿。
然后把左脸蛋凑了过去,很认真很正经很苦恼的慢吞吞道:“你在我这边脸蛋再咬一下吧,不然,我吃不下饭……”
霁云:……
12 佳节
两个月后,霁云的腿终于恢复如常。而一年一度的春节,也如期而至。
方府的这个春节过得格外喜庆。
就在春节前几天,一艘官船停泊在了港口,方宏亲自把女儿送上了船。
很快,就有消息传来,说是方府大小姐方雅心嫁进了太子府。
城中各大家族本是对这个消息半信半疑,不太相信凭方府一介商家,又不是顶尖的富豪,怎么可能攀上太子这棵大树——虽然,听说大楚宫中,皇上更宠爱小儿子楚昭,甚至有废了太子立小王子为储君的传言。不过传闻毕竟是传闻,大楚王朝的太子殿下却还是那一位。
可是,还不到春节呢,就有人看见城中郡守的轿子在方府出入。
其他大族也都是人精,立马明白方雅心嫁入了太子府为妾这件事应该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