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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邪气男-第146章

小说: 邪气男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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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现在拥有一支魔杖的话,只要学会那些咒语,你就可以立刻施展出在电影里看过的火球术、凝冰术、变形术等等……”

看到肖满脸惊讶的表情,雷蒙不置可否。其实,肖有这种反应他早已预料到了,当初他对坦克说的时候,坦克也是瞪大了双眼,张大嘴巴,一副“打死我也不信”的样子。

接着,雷蒙露了一手,将肖正对着的金属大门给弄成了碎片,然后又用一个高级的还原术将大门还原。

肖已经见识到巫术的恐怖力量,但他还是有些奇怪的说:“咒语我是听到你念了,但却没看到你所说的魔杖。”

雷蒙脸上露出了邪邪的笑容:“我已经说过了,这个世界上,精神力修为高过我的人基本上是没有的,只有几个跟我差不多程度的人而已,到了我这样的修为级别,早已不必借助魔杖的力量,就能信手施展出任何巫术了。”

肖这才恍然大悟,很快他就兴奋了起来:“那我要怎样才能得到魔杖?”

雷蒙又笑了:“魔杖可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即便是最低级的魔杖,也需要用上好的胡桃木来制作,并且还得是春天刚发出嫩芽的胡桃树的第一根树枝,接着,要用两种东西将这根胡桃木浸泡三天,才能做成魔杖……”

没等雷蒙说完,肖就立刻问到:“哪两种东西?”

“一些处女的鲜血,一根两百年以上的人骨粉末。”

肖立刻愁眉苦脸起来,这两种东西,也太……变态了吧?

不过,肖很快又笑起来了:“两百年以上的人骨……这个好像有点难度,但是,处女的鲜血就比较简单了……”

看着肖脸上露出一丝跟自己学来的邪笑,谁都知道他是在动些不好的念头了……

果然,肖就像自言自语般说道:“伢伢应该还是个处女吧,只要找到两百年以上的人骨,研磨成粉末之后,再找伢伢弄点鲜血就可以了……嗯,我要在春天来临之前,找到这该死的人骨,然后到了春天,再折下一根胡桃树的树枝……”

雷蒙立刻打断了肖的话:“你想都别想……”

肖笑咪咪的看着雷蒙:“老大,你就不能帮帮我?”

雷蒙毫不犹豫的回答:“不能!”说完之后,似乎又想到了什么,问道:“你那个林小雅呢?难道已经不是……”

这纯属雷蒙的猜测,没想到肖倒是一下子蹦了起来,“林小雅么,我的确还没跟她那个……可是,我没把握到明年春天时,她还是没跟我发生什么关系……嘿嘿……”

雷蒙彻底无言了,只能感叹这个家伙实在是……

唉!

雷蒙觉得又好气又好笑:“那你就忍忍吧,为了你的魔杖,我相信你一定可以控制兽欲的……”

雷蒙刚说完,肖立刻陷入了彻底的沮丧之中。

第二章太平绅士

雷蒙把那本在那不勒斯旧宅中得到的初级巫术羊皮卷轴,给了肖。

肖对此显得异常兴奋,嘴里还不时会冒出几句奇怪的咒语来,让林小雅觉得非常奇怪。

当时,林小雅跟肖正手牵着手,走在中环的各个商业大厦之间,疯狂地血拼。

肖已经提着满手的包装袋了,反正两个人都不怎么把钱当一回事,最后两人手上提着的东西让所有路人纷纷侧目,搞得柜台小姐不知道是该向他们推销好,还是不推销好了。

林小雅突然看到一条裙子,立刻把手里所有东西都塞到肖的怀里,冲向那条裙子去了,只留下肖站在旁边唉声叹气。

可是林小雅试了半天,却发现那条裙总是有些不合适,于是只得悻悻地作罢。可是当她走到肖身边时,肖却站在原地喃喃自语,嘴里不知道念叨着什么。

林小雅感到莫名其妙,都已经走到肖的身边了,他居然还浑然不觉,只是微微眯着眼睛,嘴里莫名其妙的念叨着,偶而还会把手向前挥一挥,然后又摆出一脸颓丧的样子。

林小雅不知道肖到底是怎么了,于是忍不住问道:“肖,你到底怎么了?这一整天,你总是在莫名其妙的碎碎念……”

肖猛地回过神来,才想到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念那些魔法咒语,确实有些不合时宜,于是便憨憨一笑:“也没什么,可能是我走神了吧。”

林小雅诧异的看着肖,满脸都是不信的神色。

肖立刻补充说道:“这都是我们家乡的俚语,说出来没几个人懂的,可能是离家太久了,有些想家。”

而后,话锋突然一转:“怎么,那条裙子不合意?”

林小雅虽然还是不大相信,但也懒得再追问了:“嗯,看上去是不错,可是穿起来总觉得有些不对劲,还是不要了。”

肖立刻说道:“那我们继续逛,买到你开心为止!”

这个肖,还真的是贵族的后代,别的没学,败家子的行径倒是学得淋漓尽致,花起钱来一点都不手软。

反正雷蒙给他的超级白金卡怎么刷都刷不爆,不过,要是肖知道自己今天已经花了一百七十多万,应该也会吓一跳吧。

从此以后,中环很多店家的柜台小姐都记住了这个长相英俊、举止得体的贵族少年,以及他身旁那个美丽的名门之女。

不光如此,更有一家PRADA和一家FERRAGAMO专卖店的小姐,在肖和林小雅刚刚开始谈恋爱的那三个月里,向他们推销了总值达一千万港币的衣服,光是抽成,就足以支付一座豪宅的头期款了。

要不是雷蒙赫然发现,肖在那三个月里几乎用掉了一百多万英镑,肖很可能还会捧出更多个“推销女王”来。

对于肖的疯狂,雷蒙也只能苦笑摇头,他们“上帝俱乐部”三人组刚刚聚在一起没多久,还没干出点事情来,肖就“堕落”到无止尽的恋爱中了——至少在雷蒙看来,肖这完全是自甘堕落。

“你该学学我雷蒙少爷,在花丛之间闪转腾挪。”雷蒙好不容易逮到了肖,赶紧对他推心置腹地说道。

现在雷蒙想要逮住肖可真是不容易,这家伙现在起的比鸡还早,回来的时间比鬼还晚,任何人看到肖,都会摸摸后脑勺,考虑了半天,然后才跟他打招呼——肖消失太久了,突然看到他,难免会有点不适应。

雷蒙以为肖听到他的话,至少会思考一下,却没想到肖毫不犹豫地发出一个鄙视的眼神:“我像那种人么?”

雷蒙一下子也没反应过来,但总觉得这句话似乎有点不对,想了想才反应过来:“嘿,什么那种人!我又是哪种人了?”

肖也觉得自己失言了,本来雷蒙说的是肖应该向他学习,肖居然说自己不是那种人,这不是摆明指着和尚骂秃驴么?

肖吐了吐舌头,摸摸自己的脑袋:“嘿嘿,不好意思,我说错话了。”

“你从前在罗兰学院时,那个样子不是很好?平均几天就换一个女朋友……”雷蒙实在是对现在的肖有点“恨铁不成钢”,倒不是因为肖花了他的钱,而是肖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基本上就等于是聋子的耳朵——摆设了。

不过,肖还是一点都不领情,反倒给雷蒙说起教来了:“我记得你们中国有句老话……你算是半个中国人哦?叫做‘从一而终’,你怎么就不明白呢?阴阳要调和,当然是一阴配一阳啰!我对小雅一片真情,海枯石烂永不变心!”

雷蒙听到立刻头大如斗,肖这段时间到底都干什么去了?不会跑去研究中国古代哲学了吧?居然还说出什么阴阳要调和之类的话……

而且,这种话居然是从一个大男人嘴里说出来的,还是个外国男人……天吶!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

一时之间,雷蒙也找不出理由来反驳肖,只能够眼睁睁看着肖满脸幸福的上楼去了。

唯今之计,雷蒙只能赶紧想办法帮肖搞定那个林小雅……哦,不对,是林小雅的老爹——林仝。

雷蒙当然不会找奥茜,让她去暗示林仝可以跟希腊船王家族做生意了,他想到的是另一套方法。

既然已经帮教廷做了那么多事(其实也不过是盖了一座教堂而已),按照雷蒙在商言商的心态,如果不让教廷给他一些回报,那他就不是雷蒙少爷了。

“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

雷蒙心里默默说道。

雷蒙现在想要跟教廷取得联系,真的是再方便不过了。

要知道,雷蒙有事没事就会捐点钱给“雷蒙教堂”,又经常领着一票神父四处传教,还叫细仔成要求蓝田会的小混混们,每隔几天就去教堂门口排成一条长龙,假装忏悔祷告,让那些神父们忙了好一阵子。

如此奇景,让教廷有很多人都啧啧称奇,他们还从未见过哪个教堂在成立之后,会有那么多的黑社会成员跑去忏悔!

而且神奇的是,自“雷蒙教堂”开张以来,附近的暴力事件的确少了很多,乍看之下就像是黑社会分子全都从良改业了一样。

主教大人粗大的神经自然不会明白其中的原因,细仔成本来就打算漂白了,看着手下的小混混们一个个成了教徒,就甭提他有多开心了。

他甚至恨不得手下几万个小混混都能借着教徒的身分,以达成整个集团完全漂白的目的。

一个教徒,在很多方面还是有着不少好处的。

特别是在香港还没回归前,英国派来的老外港督本着“反正也就是在香港混几年,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知道小混混成了教徒后,自然也在很多方面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那个主教看到雷蒙来教堂,眼睛里闪耀的全都是港币,要知道,每次雷蒙来这里,都会带着一张支票来的。

雷蒙看到主教卑躬屈膝的样子,微微一笑,从怀里拿出一张十万港币的支票,交到主教的手上。

在主教的示意下,整个教堂立刻响起了一片《圣经》的吟诵声,不过,在雷蒙听来,跟粤剧倒是没什么太大的差别。

跟主教的交谈中,雷蒙婉转地向主教提出,自己有个很好的朋友,想要获得一个由英皇室颁发的“太平绅士”,希望能得到教廷的帮助。

主教可不傻,一听到雷蒙这样说,自然心领神会。

于是说道:“雷蒙先生的朋友就是我们教会的朋友,他的需要就是我们的需要,我立刻找人回梵蒂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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