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农场在沙漠-第2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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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那么没品的事,但现在这酒关乎她们的美貌、健康和青春就不一样了。
所以,清韵就盯着潘金龙问道:“这酒你喝过吗?”
潘金龙连忙摇头。
接着清韵又对其他几人问道,其他人很有眼色,都说没有。有人还非常有眼色的去拿来一个醒酒瓶把桌上所有的酒都装起来给清韵,只剩下蔡鸿鸣面前喝过的一杯,但最后还是顺手被师婉儿拿走了。
“我已经喝过了。”蔡鸿鸣对老婆说道。
“连孩子都已经跟你生了,她还介意你喝过的酒吗?”云曦在旁边揶揄道。
这些女人不仅带走了他的酒,还把楚楚留下来监督他,只要他喝酒就让她跑去报告。
爸爸这边有好多好吃的,楚楚当然愿意呆在这里。
蔡鸿鸣无奈的看着这小叛徒,枉他平时对她这么好,紧急时刻不仅不能帮上忙,还净扯后腿。
没酒喝,蔡鸿鸣只好拿果汁来就牦牛筋。没想到小屁孩一点都不挑剔,说她也要,真是让人头疼。
洛成载着沧桑男子回农场,本来想晚上偷偷摸摸的进去,免得被人发现。可后来想了想,就白天回去。反正这种事也瞒不住,也没必要隐瞒。回到农场,他叫人帮忙扶着沧桑男子躺在病床上。看着他缠满纱布躺在床上的凄凉模样,不由想起一句老话“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看来再强的兵也难免有受伤的时候。
他的动作都被师景行看在眼里。师景行脸上看起来平静,心中却如海浪翻涌。
他刚接获消息,国内有军方派人去美利坚执行任务,不知怎么回事人却消失了,同他一起消失的还有四个f逼警员。
现在国内正在收集情报,寻找那人,因为他身上可能存有军方急需的东西。
只是没想到在他们和f逼差不多把美利坚翻了一遍的时候,他却出现在了这里。
鸿鸣啊!你还有多少秘密。
从天祝拉斯梅朵事件再到被哈萨、暴恐份子报复,以及在和田的特别行动,再到康措,似乎每一个和他过不去的人都没好下场,势力不是被连根拔起就是灰飞烟灭。虽然他没杀人,但因他而死的却不知凡几,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看来,他这妹夫身上有大秘密。但这与他无关,只希望他对自己妹妹好,要不然他绝不放过他。
师景行想着,转身离去。
得益于蔡鸿鸣提供的情报,他因提供和田特别行动和康措事件的情报有功晋升,不日就将赴任。
他想在任职前把驻在这里的西北事务所搬到其他地方。
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脾气这么好,要是遇到一个脾气不好的人惹到自己这个妹夫,谁知会发生什么事。况且他没在这里,西北事务所在这里就属于外人,蔡鸿鸣未必会喜欢不属于他的东西留在农场这边。
过几日,西北事务所就搬离西都胜境,所有属于他们的东西都处理得干干净净,好像农场就从来没有这处所在一样。当然,这是后话。
师婉儿、静香、清韵等一行女的吃了一大堆卤煮食品,喝了酒后,为了减肥或者说是为了保持身材,晚上都不吃饭就去睡了。
但苏苏和楚楚还是要吃的,所以晚上就只有蔡鸿鸣和潘金龙与苏苏她们一起吃饭。
晚上的沙漠是最漂亮的,暗夜中星空星光闪现,蔡鸿鸣等人将桌子抬到一座高大的沙丘上面,一边吃东西,一边欣赏星光下连绵起伏的沙丘。头上是一片璀璨星辰,看起来很低,好像伸手就能摘下一般。这是一种别样的感觉,让人很舒服很喜欢,而且很烂漫。最后一个是对苏苏说的,她还属于青春幻想中的年纪。
睡觉时候,蔡鸿鸣他们将车子开到几座蒙古包前,把它们围在一起,并在地上点燃篝火,免得有不长眼的动物过来,沙漠可是有狼的。
曾经有一段时间因为环境恶化和人为的原因,沙漠狼消失了,但消失并不等于灭绝。
现在随着人类保护野狼,环境变好,狼又开始出现。最近几年古浪有些地方就时常传来牲畜被袭的消息,甚至有的晚上走过沙漠公路的时候还见过野狼的行踪。
翌日一早,蔡鸿鸣还睡得朦朦胧胧,忽然感觉被谁推了一下,接着就听潘金龙在旁边说道:“鸿哥,快起来,你看前面是什么?”
蔡鸿鸣睁开惺忪睡眼往前一看,有几只野骆驼在湖边喝水,顿时不耐烦的说道:“骆驼而已,有什么大惊小怪,这东西肉不好吃。”
“鸿哥,我是让你看那边。”潘金龙指着另外一边说道。
蔡鸿鸣抬眼看去,只见另外一边还有一群动物,里面有野驴和野山羊,看来这里应该是这些动物的固定饮水点,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这么多家伙,抓一两只来吃应该不过份吧!蔡鸿鸣想着,就要下去。忽然看见有头野驴喝完水后,就探头探脑的往蒙古包走去。
野驴有非常强烈的好奇心,它们常常追随猎人,前后张望,大胆一点的还会跑到人家帐篷附近窥探。
蔡鸿鸣一看,示意潘金龙等人不要动。自己轻手轻脚的打开车门,飞速往野驴奔去。
迅如雷电。
车子与蒙古包的距离不过十米左右,蔡鸿鸣脚在地一踏,身子借力猛然往前窜去,也不过是几秒时间,就来到野驴身边。那野驴也算机警,连看都没看,感觉不对转身就跑,但蔡鸿鸣已然到来,怎么可能让它跑得。一接近野驴,蔡鸿鸣就气运右掌,往驴头拍去。一股劲气从右掌透入驴脑,搅得里面脑髓一团浆糊。瞬间,野驴顿时倒地不起。
动物感觉非常灵敏。
一察觉到危险,在湖边喝水的动物也不管有没有看见什么东西,立马转身就跑。
杀死野驴几乎是瞬间的事,看那些动物要跑,蔡鸿鸣拔腿就追,脚下速度飞快,潘金龙等人只来得及看到一个身影掠过,就不见了蔡鸿鸣的踪迹。
野驴已经有了,蔡鸿鸣对野骆驼又不感兴趣,所以就往那群野山羊追去。追的途中,他从玉珠中取出以前从和田得来的秋水刀,对准前方一头肥大野山羊大腿一扔。秋水刀带着凛冽寒芒,在空中晃出一片亮眼刀光,狠狠的刺在野山羊大腿上。野山羊腿上一疼,脚下一顿,奔跑的惯性使它打了个踉跄,往前扑倒在地。
蔡鸿鸣从后追来,一手拔起插在羊腿上的秋水刀,一脚用劲踏在羊颈上,只听咔嚓一声,野山羊就死掉了。
脚下不停,他继续往野山羊追去。
又用同样的方法猎到了一头野山羊,剩下的再也追不上,蔡鸿鸣也就没再去追。况且这么多肉,也够他们吃了。
这次为了猎羊,奔跑中瞬间爆发所有力气,算是拼了老命,很久没这么畅快淋漓的做事了,停下后顿时感觉一阵阵疲惫涌上心头,汗水淋漓,连忙取出紫葫芦水灌了几口,这才恢复过来。休息一会儿,捡起野山羊,就往回走去。走没多久,就见潘金龙他们开车过来。
第两百三十四章狼来了
“啊”
楚楚一向早睡早起,她穿着睡衣睡裤走出蒙古包,揉着迷迷糊糊的睡眼打了个哈欠伸了个小懒腰,忽然看到几个叔叔和爸爸围在湖边,也不知在干什么。
她那好奇的小脑袋顿时再也忍不住,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
“爸爸,你在干什么呀!”
“切羊肉。”蔡鸿鸣看了宝贝女儿一眼,继续做事。
“哦,”楚楚又对旁边的潘金龙问道:“叔叔,你在干嘛呀!”
“割皮,中午给你做好吃的。”潘金龙又说道:“楚楚,你能不能不要叫我叔叔,叫哥哥呀!”
“不行。”楚楚断然拒绝道:“妈妈说了,要比我大的小孩才能叫哥哥,你这么老只能叫叔叔,再老一点要叫伯伯,更老一点就要叫爷爷了。”
潘金龙一下默然不语,感觉心被伤了千百遍,顿时觉得不再爱了。其实他只有二十三岁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旁边几人包括蔡鸿鸣都幸灾乐祸的大笑起来。
“楚楚,洗脸刷牙梳头了。”蒙古包那边传来师婉儿叫声。
“知道了,妈妈。”楚楚回头应着,跟蔡鸿鸣说道:“爸爸,我找妈妈了,等会儿再来陪你喔。”
“去吧!”看着宝贝女儿,蔡鸿鸣一脸笑容。虽然说这小屁孩有时让人很头疼,但大部分时间却带给人欢乐,这也是为什么农场里所有人都喜欢她的原因。
早餐比较简单,不过是番薯粥配腌制的咸菜。
中午就丰盛了,有蔡鸿鸣猎来的野驴和野山羊,他们就用驴肉炖汤,而里面的内脏则全部扔了。
毕竟是野生动物,为了生存吃的东西五花八门,说不定内脏有寄生虫,所以不能吃。
一群女人到中午的时候似乎忽然明白了野炊的意思,也打算下厨露一手。清韵是清韵阆苑老板,多多少少会做点东西,所以就弄了个简单的手撕羊排;师婉儿做了道沙葱煎蛋,她也就会煎蛋了;刘一菲是仙女,在家根本不用做菜,所以什么都不会,但既然大家说要露一手,她自然不能怯场,就在众女的帮助下做了个黄金羊角儿。
黄金羊角儿是将羊肋部的软骨部位连肉切成三角形,然后加入蒜油、姜葱、盐等味料腌制后,加入蛋黄裹上生粉入油浸炸而成。
炸成后色泽金黄,味道酥脆,带着一股蒜味。众女品尝一下,一致觉得不错。
刘一菲是大明星,头顶的璀璨光环注定要与寂寞相伴,所以来的时候她都不怎么和人说话,这两天一群女人熟了,才勉强能处在一块。
莘瑾柔是个贤妻良母型女人,面包做得好,菜也煮的不差,所以她就小露一手,做了个红酒煎羊排。红酒的味道沁入羊排中,闻得人口水直流。
静香也是个不会做菜的,不过中午肉菜已经很多,不需要肉。众女就让她用水烫一下青菜,然后放点蒜头酱油下去凉拌。这么容易的事若她还不会做,估计都能用头去撞豆腐。
看云曦白白嫩嫩,不沾人间烟火的样子,就知道也是个不会做菜姑奶奶,估计连厨房都没进过,更不会用铲子。
所以,众女也没敢让她做太高难度的菜,即使做了她们也不见得敢吃。
因此,众女就教了她一个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