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笔居小说网 > 言情小说电子书 > 夏日清凉记事 >

第38章

夏日清凉记事-第38章

小说: 夏日清凉记事 字数: 每页3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原来,那个死了的孩子是老高自己的!”赵兰山气急败坏的说!
  高颂志的家乡是个普通的农村村庄,村里姓高的有二百多户,又叫高家庄或高家村、高家集。
  高颂志是家里的第二个男孩,他上头还有一个哥哥,十四岁时去村里小河沟游泳,淹死了。
  高颂志的学习很好,脑子很灵,是全村都知道的。他的父母也知道他今后肯定会去城里过,对他的支持一直不遗余力。全家的资源都向他倾斜。
  十五岁那年,他就要去上县里的高中前,他父母在一天晚上把他从学校叫回来,跟他商量一个事:让他替他早夭的大哥成亲生个孩子。
  高颂志的大哥在死时已经不小了,按村里的说法,已经算成年了。他父母一直想给他大哥留个香火,早年说的是从高颂志的儿子中过继一个。但高颂志以后要去上大学,去城里生活,不会再回村子了,外面不像村里可以多生几个,高颂志以后肯定只会有一个孩子,而且到时他的妻子也未必会同意。
  他的父母就想,不能麻烦高颂志,给他添麻烦,就不要他的孩子了,也不让他日后父子分离,所以他们打算给高颂志的大哥娶个老婆。
  正好有个合适的。临村有个女人是个傻子,虽然人傻,但也会干活,会自己穿衣服吃饭,他们想把这个女人嫁给高颂志早死的大哥,让高颂志跟这个女人生个孩子,当成是他大哥的孩子。
  这个办法在当时看是最合适的,这个孩子以后跟高颂志也没关系,他要像高颂志一样聪明的话,家里就送他去读书,要是不聪明,就在村里过也行。高颂志的父母也跟高颂志说,一辈子都不告诉孩子真相!而那个傻子肯定什么都不知道。
  十五岁的高颂志在父母的恳求下答应了,从此他每周末回家一趟,跟那个傻女人生孩子。三年后,高颂志以高分考入大学,离家走了,而此时他的“儿子”两岁了,长得又壮又胖,除了不会叫人以外,看起来非常健康。当然,他是高颂志的侄子。
  高颂志为了表示自己不会认回这个孩子好让父母放心,大学期间从来没提起过他,也没有过问。等他找到工作和女朋友后,准备结婚前回了趟家,才见到了他的“侄子”。
  一个被五六岁的孩子欺负的八岁的傻子。
  高颂志惊呆了!他的父母从来没告诉他这个孩子是个傻子!
  这个事让高颂志从家乡逃走了!他从此再也没有回过家乡,女朋友也告吹了,因为他不知怎么去解决这件事,而且他也无法解决!
  他的父母当然不会对这个傻孙子太好,而高颂志也刻意的去遗忘他。在他跟女友分手后一年,他辞职自己办公司,这时家里打来电话,说那个傻子自己去田里玩,掉到井里淹死了,人已经葬了,家里没有亏待他,给他好好的办了丧事,七七四十九日还请全校吃饭,有碑有牌,有名有姓,没有亏待他。
  似乎这个孩子这样的结果才是最恰当的。高颂志没有回乡,而且直到父母去世也没有回去过。村里的人多少知道一点原委,以为他是怨恨父母,也有劝他的。而高颂志自己说不清他到底恨不恨父母,怨不怨他们制造出了那个孩子。而他也不能回避自己的责任。
  如果说在十五岁时是因为听从父母,因为不了解事情有多严重而盲从制造了这个孩子。那么在他大学后,在他工作后,在他赚了钱之后——他为什么不把这个孩子从家乡带出来呢?
  他没有,他逃避了,把一切推给父母。但他心里不止一次的想:那个孩子的苦难有他一份责任!无可回避!
  他一直没有结婚,没有孩子。在年轻时曾经还认真谈过几次恋爱,但在年纪大了之后,围绕在他身边的都是现在老婆这样的女人了。是自我惩罚还是报应?他不知道,也不打算去思考。
  “既然该死了,那就死吧。”高颂志在最后这么跟赵兰山说,他很平静,“我也活够了。钱和公司都安排好了,最后跟着我的,都没亏待,剩下的我就不管了,我闭眼后,埋不埋我都不在意了。”他看着因为听了这个故事而神色明显不对的赵兰山,笑着说,“对不住,兄弟,我想说出来,这事在我心里憋了一辈子了,我知道你听了不舒服,听完就忘了吧。”
  “那个孩子因为傻,哭起来永远都只是一个音,只会哇哇叫。”
  这句话听在赵兰山的耳朵里,让他直到下车都没缓过神来。
  方域和赵兰山都不舒服,听了高颂志的事后,没人能舒服得起来!因为是熟悉的人,所以他的事特别容易感同身受。
  赵兰山跟方域吐了一遍后,仍然身心不敞,说最近工作累了要休息休息,跑附近的一个山里住着修身养性去了。
  方域第二天就去大学找秦青吃饭,吃了中午吃晚上,早上还给她送早餐,热热呼呼的粘了一个星期,粘得秦妈妈周五来接秦青回家,方域才算是治愈了自己。
  秦青自从一不小心在电话中透露方域天天来给她送早饭请吃午饭和晚饭——她的本意只是想向妈妈说明他对她非常好!
  但从那之后,秦妈妈就一直用“这么蠢的女儿绝不是我生的!”的目光恨铁不成钢的看她。当然,她之后也发现在妈妈面前说太多男朋友的好话绝不是好事,就像老公在婆婆面前夸媳妇一样蠢!倒转性别她就懂,怎么放在自己身上反而不懂了呢?
  秦妈妈:“你要注意安全!别太傻!”
  秦青欲哭无泪的保证:“妈,我真不傻!我绝不会在毕业前跟他怎么样的!”
  然后——秦妈妈的眼睛瞪的都冒火了。
  秦青在心里狠狠的骂自己,太笨了!这么说不是刺激妈妈吗?
  所以周末两天她连方域的电话都不敢接,信息也不敢当着妈妈的面看。与此同时,她上厕所的次数骤然增加。
  周一上学后,秦青每天都会接到妈妈打来的电话,她当然乖乖回答今天方域没来,他说明天来……我肯定不跟他出去吃饭,是,每次吃饭都是他请客太不好意思了,不能老花人家的钱……是,我一定记住,等我工作以后能自己赚钱了再请他吃饭。
  当着司雨寒的面又接了一个电话后,她说:“我妈也把我看的太傻了。她真想等我工作后再让我跟方域约会吗?”
  司雨寒睿智的说,“你妈巴不得你聪明点,就怕你一见方域就智商下降。”
  秦青觉得自己好像也没怎么被方域牵着走啊,一直以来都是他牵就她啊。就比如她那个见鬼通灵的事,换个人就能像方域这样好好接受吗?肯定不能。
  她觉得她现在已经不必羡慕容榕和秦城之间的感情了,因为她和方域之间也是一样,不说生死与共,至少一般的事两人都能商量着办了——通灵见鬼勉强算做不太一般。这都不能把方域吓走,她觉得平时生活中已经没什么事能把方域吓走了,那他们之间还有问题吗?没有了。
  嵩清认识高颂志时只有二十二岁,刚刚大学毕业。她是保险公司派驻在银行的人,推荐给储户一些保险公司的理财项目。嵩清眼皮子很活,她在银行虽然办不了多少业务,但还是每天都来,站在银行一角当个壁花。如果看到有人进贵宾室,她都会上前帮忙叫号,排号,有时还帮人家填单子。
  高颂志来银行办业务时,她都跑得很快。远远的看到人来就站门口迎接,笑眯眯的喊一声,“高总,您来了。”听说高颂志爱喝茶,她特意买了好茶,等他来了,她就给他泡一杯。虽然总是泡完人家来不及喝就走了,她也没有一回不泡茶。等高颂志要走了,她再殷勤的送到门外,直到高颂志坐上车开走她还站在路边送。
  如此,她认识了高颂志,成了他的女朋友,最后更跟他结了婚。
  她知道,她运气不错,正撞上高颂志想找人结婚时出现了,比他前面的女朋友运气都好,她结婚时来喝喜酒的女人中就有两个喝醉了大哭不止,看着都像三十多四十的。
  她也一直很懂事,该听话时就听,该表现自己职业女性的一面时也从不退让,比如结婚后,高颂志问她要不要辞职时,她说她想工作,然后跟高颂志借了钱开了个发廊。借的钱她是认真写了借条,按了手印的,而且已经还了三分之二了。
  她想,这就是高颂志最后会娶她的原因。她本以为她会跟高颂志过上十几年后再分手,那时她的发廊也该开分店了,钱也该赚得可以了——但她没想到她的耐性这么差。
  在高颂志不再工作,只靠房租过活后,在她的发廊蒸蒸日上,日进斗金后,她就看不上高颂志了。
  她想离婚,可这需要冒很大的风险。
  高颂志是想让她养老送终的,他娶她就不是图感情,而是图她年轻!图她照顾他!离婚当然可以,高颂志不是非她不可。但她必须会付出很大代价。
  她的发廊有高颂志的一半,她当时注册的美容公司法人是他。
  当时她并不觉得这个法人有多重要,因为经营的人是她,赚多少高颂志从来不管。租的这个房子是以高颂志的名字租的,他人面广,这里的商铺不是有钱就能拿到手的,不然就是拿到手了,也干不久,捣乱的人会一波接一波的。
  其他还有工商税务等等问题,但这都不重要!
  嵩清想过很多办法,她想找个更好的店面,但不行!她的店已经在这里开出名气来了,搬家很可能店就会死!而只凭她,在这里干不了几年,很快就会被人赶走。至于她想把店转回给自己,高颂志不同意!
  此时嵩清才明白,高颁志早就防着她了!怕她在他身边待不久,就用这个发廊来栓住她。他的心机,她是斗不过的。
  嵩清不愿意再浪费十年时间,甚至十年过去,高颂志都未必会死!
  她想了一个主意。早年她跟高颂志刚结婚时曾回乡扫墓,曾经见过一个小坟头,据说是高家死的孩子,当时带路的同村的人挤眉弄眼的说:“这是高二的侄子!亲的!可怜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