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中的极品-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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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着的日光灯和电风扇,又道,“哦,都七点多了,怎么灯还在亮,风扇还在动呢?”
秋香笑了笑,道:“应该和你有关才对。”
郑晴也笑了笑,“看来,我的面子多少也值点钱啊。”
小皮走了进来,道:“晴,刚才我说服了校领导,让学校为你破例通宵放电呢!”
郑晴笑了笑,“哎呀,人家只是小女生,哪能受得了那么多的电啊!”
她说完,向小皮挤眉弄眼。小皮、秋香被逗得格格笑了起来。
这个时候,又走来了四五个陌生的女生,她们是一起进来要郑晴的亲笔签名的。
郑晴很认真地为粉丝们签过名后,又在她们各自的手机里留了影。
小皮在一旁道:“不要抢,你们轮流和你们的偶像合影是件很容易的事,用不着抢啊。”
秋香笑道:“小皮,你瞎囔囔什么啊?不说话,别人又不会把你当哑巴。”
小皮解释道:“我不说话,别人当我是哑巴倒不作紧,怕就怕在,只要有晴在,我不说话的话,别人会当我不存在的啊!”
秋香扑哧一笑,后问道:“你是不是自卑了?还是嫉妒了?或是羡慕了?心里是不是很不平衡啊?”
小皮点点头,“为什么?为什么上天就是这么不公平啊?给晴的是鲜花和掌声,而留给我的却是自卑、嫉妒、羡慕,还有心里不平衡呢?”
秋香吐吐舌头,道:“你是不是唐三藏再世啊?我好想吐啊!”
“吐?”小皮又胡思乱想起来了,“你是不是有了?”
“有,有什么啊?”秋香有点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的样子问道。
“小宝贝啊,”小皮道,“你是不是有小宝贝了?”
秋香羞红了脸,便追打起小皮来了。小皮见秋香有一种把她绳之以法的样子,忙往走廊外面跑。秋香道:“有种的,你不要跑啊。”
嬉皮笑脸的小皮道:“我没种啊,所以我非跑不可。你有种,你不要追啊!哦,你怀了谁的种了?嘻嘻!”
秋香被逗得嘴都快气歪了。她道:“你才有种呢!你肚子里有野种!”
小皮仍是一副嬉皮士般的脸,“呵呵,那你有谁的种啊?”
秋香道:“不要脸的女流氓。”
见秋香在说她是女流氓,小皮仍笑着站在不远处做鬼脸。秋香露出一副“我败给你了”的表情,转过身往回走,什么话也说不出口了。身后,小皮露出一副莫名其妙的脸紧紧尾随在她的身后。
那个时候,校记者正在采访郑晴。
晚自修的教室。无为者向马布要了一张纸,向杨威牛借了一根笔,便一气呵成写下了以下很有感触的文字——
如果你是英雄,那么,你就应该不怕出身于淡薄,上帝永远垂青那些为理想而奋斗着的人们!
永远不要因为出身于淡薄家庭而看轻自己,而要不停地鼓励自己向崇高的理想而努力和劳动,只有如此,你才会是生活的强者。
成功、幸福,以及别的东西,不是别人,或是上帝赠送的,而是靠自己的双手辛勤劳作的结果。
生活不是缺少机会,而是缺少了相信自己的能力的自信心,和等待成功到来的耐心,以及怀着必胜心理的决心。
生活就是这样,出于淡薄,却能创造出繁荣的灿烂。如果你想的话,和你愿意为理想奋斗的话,在一切面前,对于成功,上帝会说:“今天的梦想,就是明天的现实!”
这个时候,“梦幻西游迷”的生活委员阿安走了过来,他把无为者写的东西看了一遍,
“哇,写得蛮不错的嘛!你要是在网络上发表文章,一定挺有前途的。哦,你应该很会写小说吧!”
无为者接过阿安递还的纸,摇头道:“你过奖了,随便涂鸦,谁不会啊。”
阿安道,“过分的谦虚就是虚伪啊!你和我们一样没事干,但你有不错的文字功底,如果不去写东西,实在是太可惜了!如果你在网上发表文章,没准儿,你会成为网络作家呢!”
无为者淡淡地笑了笑:“当作家又能怎样呢?”
“出名、拿稿费啊。”阿安道。
“那你怎么不去写啊?”
阿安摇头道:“我要有你的写作才华,我一定去写。你要知道,我天生只有看小说的命,没有写小说的才华。”
见阿安在说丧气的话,无为者道,“年纪轻轻的,就向命运低头,以后怎么找工作啊。”
阿安道:“在我们A学院混的人,能有什么好工作可找的?哎,不跟你说了,我还有一本小说没看呢!”他扬扬手中刚借来的闲书,便往无为者前面找位子坐了。
林国华走了过来,对无为者道:“郑晴来学校了,你有没有见过她了?”
无为者摇头道:“我不想见她。我和她断了,有什么好见的?她现在是明星,我是人渣,不是同一个国度上的人啊!”他妄自菲薄道。
“我相信她的为人的,”国华道,“她是不会摆架子的。”
无为者淡淡地笑了笑,“这这么了解她,怎么不去见她啊?”
林国华尴尬地笑了笑,“如果我是你,我就去见她。”
“如果我是你,我马上就去找她。”无为者道,他把笔还给小个子杨威牛,然后站起身,走出了教室。
“你去哪里?”
“我去上厕所,也要你批准吗?”他向厕所走去。
丑陋的围城 第十二章 忽闪忽闪的星星(5)
等他从厕所里走出来的时候,他见国华站在教室后门口等他。
林国华道:“我现在约郑晴去喝咖啡,你要不要一起去啊?”
他摇头道:“谢谢你的好意,我对咖啡没兴趣,而且我也不喜欢当第三者啊!”
“我知道你对咖啡没兴趣,那对郑晴呢?”
“好了,”他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走了。”
林国华忙挡在他的前面,道:“那我要是说,是郑晴请我们去喝咖啡,你会去吗?”
他迟疑了几秒,后绕过国华,道:“不论是谁请,我都不会去见她的。和她在一起,我不配。”
见他说得如此坦白,林国华已变得无话可说的;相反,他更是尊敬无为者的所作所为,毕竟,他要是和郑晴再续前缘的话,那么对于郑晴的演艺事业恐怕是弊大于利吧!想到这里,他感觉无为者的身影变得更是高大起来了。或许人生就是这样,有些无奈,是需要有人来默默承受的。
今晚是一个闷热的夏夜,在这样的天气里,喝瓶冰爽的饮料,无疑是一种明智的选择。晚上,虽然没有月亮的抛头露面,但有闪烁的繁星在为夜幕争添一份生气,偶尔吹一阵凉爽的风,看来,眼前还是一个值得混下去的世界。
无为者一面走着,一面打心底想着,我是瘟神,和谁在一起,只会害了谁,根本从我这里讨不到半点好处!不是我不爱你们,而是我真的不想害你们!
当他走到女生宿舍楼前的路上的时候,他忽然站住了脚,他的迎面站着一个一直令他朝思慕想的女孩,她不是别人,就是一直深恋着他的郑晴。
郑晴的双眼溢满了泪水,脸上的肌肉抽蓄着,她很伤心地问道:“你真的就这么讨厌见到我吗?”
他抬头望望天,后道:“你不是说过,你已经把我给忘了吗?既然忘了,又有什么好见的?”
“是的,我说过,”她道,“那时候我正在气头上。现在我知道,不论我怎么恨你,在我的内心深处,爱永远多于恨!你的影子像魔鬼一样缠上了我,要怎么甩都甩不开。我现在就站在你面前,你能抱住我吗?”
他摇摇头,道:“如果老天要我们在一起的话,我想,那时候太阳应该会打西边升起。”
郑晴用右手捂住脸,伤心地摇着头,“不,这不是我来找你所要的答案。残梦,我忘不了,我就算死,我也不后悔我爱你。”
“残梦?”他冷冷地道,“对不起,我不是残梦,你认错人了。你所认识的残梦,他在虚拟的网络里,你要找他,就到网上找吧!”他仍是一副冰冷的表情歪着脸站在她的面前。他没有正眼对着她的勇气。一看到她,他就异常激动,兴奋,控制不了他自己。他是知道的,他爱她,在这个世上,他比任何人更爱她,就算这种爱的有效期他不敢保证是一百年,但他敢以死的代价保证,就在这个时刻,在这个世上,没有人比他更爱她。她像个天使一样,占据了他的心,也占据了他的灵魂。
郑晴又向他走进了一步,“那好,如果你真的想让我永远忘了你的话,那请你好好看着我,且对我说‘我从来没有爱过你’!你能做到吗?”
他转过脸来,正视着她,道:“要是我做到了,你真的会永远忘了我吗?”
她用左手擦了擦双眼眶,“我不知道。但我会保证,我永远不会再找你了。”
“难道你这次来,就是为了听到我说‘我从来没有爱过你’这句话吗?”他很是伤心地问道。
郑晴道:“你说吧,说过后我就永远对你死心了。”
他很认真地看着,后道:“那我说了,你听着——我从来没有……”
郑晴用右手捂住了他的嘴,她道:“我不要听,不要听。我爱你,我也恨你,我会恨你一辈子的!”
她说完,拔腿往女生宿舍楼跑,回头道,
“我会等着太阳从西边升起……等着你回心转意的。”
他的眼泪从眼眶里滚滚而流,他心里道,
“是老天捉弄了你我,让你来不及听我说还没有说完的话——其实,我想对你说的是——我从来没有忘记过爱你,哪怕一分一秒!”
这个时候,她恐怕会像风一样,从他身边吹过了就不再回来,即使又有风缠绕着他不放,那还会是她所幻化的风吗?晴所幻化的风……
(以下写作时间20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