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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民国大文豪-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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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谣言不攻自破。
  原本林子轩还担心国内的读者看不惯外国小说,可经过国内报纸的炒作,读者对《乱世佳人》有了浓厚的兴趣,这就是阅读的基础。
  他还把在邮轮上写的《笑傲江湖》和《寻秦记》的稿子交给了平禁亚。
  平禁亚摩拳擦掌,终于可以大干一番了。
  在林子轩离开的这三个多月里,万象书局旗下的报纸和杂志销量都很低迷。
  好在他费尽心力的拉来了一名叫做张痕水的小说家,写了几篇颇为出彩的言情小说,才勉强支撑下来。
  这还是当初林子轩给他的一张纸。
  上面写着不少名字,有真名有笔名,让他四处找找,把这些作者挖到万象书局来。
  平禁亚很是怀疑,这些名字在文坛上没什么名望,有些根本就没听说过,有些刚刚开始写作,实在看不出有什么潜力。
  不过大老板吩咐了,他也只好照做。
  张痕水是鸳鸯蝴蝶派圈子里的作家,只是名气不大,写过《青衫泪》和《南国相思谱》等小说,以描写痴爱缠绵为主要内容。
  他刚入文坛的时候有件趣事。
  当时张痕水十九岁,在苏州蒙藏垦牧学校上学,他试着写了两篇短篇小说投寄给上海商务印书馆《小说月报》编辑部。
  《小说月报》可是非常著名的文学杂志,在上面发表文章的都是文坛名家,张痕水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投稿。
  没想到的是《小说月报》的编辑恽帖樵先生给他写了回信,信上说:稿子很好,意思尤可钦佩,容缓选载。
  这让张痕水很高兴,认为自己有写作才华,从而坚定了自己的写作之路。
  然而有意思的是,他等啊等,一直等了好几年,他的那两篇小说都没有在《小说月报》上刊载。
  1919年,张痕水在芜湖的《皖江报》任总编辑,除了编辑和新闻写作工作以外,他同时新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南国相思谱》,初步展露了他的才华。
  他后来前往北平发展。
  他一家16口人,自从其父去世后,就全靠他一支笔维持生计,芜湖虽好,毕竟还是养家更重要。
  他本来抱着半工半读的想法,不过到北京后,迫于生计,他一头扎进新闻界,再也没有余暇想着读书了。
  平禁亚给张痕水写了几封言辞恳切的信件,又开出了千字五元的高价,这相当于文坛名家的稿酬了。
  对此时为生计奔波的张痕水而言,没有拒绝的理由,这是雪中送炭的事情。
  林子轩听到此事,夸奖了平禁亚一番。
  张痕水可是一颗摇钱树,想想《金粉世家》和《啼笑因缘》,只要和他维系好关系,不发生金钱上的纠纷,就不怕此人另投别家。
  在文坛上讲究知遇之恩或者提携之恩。
  如果有作者在一家杂志发表作品出名了,那这家杂志对这位作者就有知遇之恩,两者的关系一般不会闹僵。
  作者有新作品会首先考虑这家杂志,而杂志也会对这位作者的作品进行优待。
  比如,郭沫偌刚入文坛的时候就得到了《学灯》主编宗百华的提携,所以郭沫偌的文章大多都是在《学灯》上发表。
  如果一名新作者刚出名就和原来的杂志闹翻,那名声在业内就坏掉了。
  在二十年代的文坛,名声是很重要的。
  林子轩还把《白马啸西风》的稿子送给严独贺,并承诺之后还会写一部长篇武侠小说在《快活林》上刊载。
  他是打算把《天龙八部》写出来了。
  原因无他,就是为了报答严独贺的知遇之恩。
  在《老人与海》的事情上,《新闻报》为什么力挺林子轩,还不是因为严独贺的关系,而《射雕英雄传》也是因为严独贺才能在《新闻报》上刊载。
  在文坛上,这就是知遇之恩。
  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做事先做人。
  林子轩要还这份人情,这份人情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以他的名义在《快活林》上发稿子是最好的方式,也会成为文坛上的一桩佳话。
  因为《笑傲江湖》断更事件,上海文坛都知道了他就是《射雕英雄传》的作者。
  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他又有了一个武侠小说大师的头衔,可以说在通俗小说的领域具有了权威性。
  除此之外,林子轩还要安排明星电影公司的事务。
  《津门大侠霍元甲》这部电影已经不能再拖延下去了,电影公司开业几个月还没有电影制作出来,这可不是好现象。
  他还要准备拍摄第一部有声电影,道格拉斯希拉不能一直呆在中国。
  一方面道格拉斯自己不愿意,另一方面这家伙的薪水太贵了。
  按照签署的合同,道格拉斯一天的薪水是八美元,一个月是240美元,折合大洋408块钱,比郑证秋的薪酬高出了180块。
  谁让人家懂得技术呢。
  林子轩要赶快拍摄一部有声片,让明星电影公司的职员在实践中学会使用有声电影机,学会录音技术,如此就能把这家伙赶回美国了。
  不过在剧本的选择上他有些犹豫。
  把《日出》改编成电影是不错的选择,只要把殷明竹拉过来就行了,可殷明竹还在拍摄但杜予的《海誓》,而且《日出》是个大悲剧,可能会影响到票房。
  他还有另外一个想法,既然是第一部有声电影,不如拍摄一部经典影片。
  林子轩想起在后世小时候看过的那部经典的电视剧,几乎每个暑假都会重播,不由得怦然心动,这可是老少皆宜的一部电视剧啊。
  他可以选择电视剧的一部分来拍摄,比如说,《西游记之大闹天宫》。


第八十二章 他拍的不是电影,是情怀!

  林子轩打算把《西游记》打造成一部系列电影,从《西游记》里截取观众喜欢看的故事一直拍摄下去。
  比如《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盘丝洞》、《女儿国》等等,足够拍上几十部。
  这些电影连在一起就是一部电视剧了。
  他相信,这绝对是一个票房大卖的系列,比《日出》那种文艺片更受欢迎。
  虽然在这个国产电影接近荒芜的时代,只要认真拍摄,不糊弄观众,无论拍摄什么内容都能捞钱,可林子轩是有自尊心的。
  他不屑于拍摄那种糊弄观众的电影,要拍就拍经典,否则对不起他穿越者的身份。
  而且,他要把明星电影公司打造成中国电影的龙头企业,带着中国电影冲进好莱坞。
  所以,明星出品,必属精品。
  这是他对明星电影公司最基本的要求。
  不过在拍摄之前要和郑证秋商量一下,导演在一部电影中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郑证秋比较喜欢拍摄有社会教育意义的现实主义题材,也就是所谓的正剧,像是《日出》那种是他的最爱。
  对于喜剧或者神话剧的兴趣不大。
  当然,他不是那种不知道变通的人物,也了解目前的情况,掌握有声电影的拍摄技术才是重点,要在短时间内把道格拉斯希拉掌握的技术压榨干净。
  道格拉斯希拉虽然在好莱坞只是个小人物,可怎么说也在好莱坞混过,就算没当过导演,也看到过别的导演怎么拍电影。
  何况他妹妹还是个演员,他在片长混的时间比较长。
  拍摄《西游记》要比拍摄《日出》的难度大,《日出》就是几个人在旅馆里闲聊,摄像机放在那里不动就可以了,主要看演员的表演。
  而《西游记》需要出外景,还要有打斗的场面,这极为考验拍摄者和录音师的技术。
  林子轩在和道格拉斯希拉的合同中有一条,就是他必须要在中国完成一部有声电影。
  郑证秋对林子轩的想法没有意见,不过他对《西游记》这种神话剧没什么把握,因为剧中有些地方需要做一些特殊的处理。
  比如腾云驾雾,比如孙悟空的七十二变,比如天庭的布景……
  按照后世的说法,那叫做电影特效。
  在这个时代可没有电脑后期处理,只能在拍摄的时候用各种道具进行弥补,像是那根能大能小,能伸能缩的金箍棒,就要用玩魔术的道具来演。
  这样一来,拍摄需要的资金就会成倍的增长。
  郑证秋提议能不能换一个拍摄难度小一点的故事,这样需要的资金较少,一旦拍砸了,或者观众不买账,损失也会小很多。
  这么大的投资,他作为导演压力也很大。
  但林子轩拒绝了,让他不要担心钱的问题,只要努力把电影拍好就行了。
  郑证秋不明白,林子轩拍的不仅仅是电影,还是一种怀旧的情怀,那是后世童年的记忆,也是穿越者对于自身的一种怀念。
  做出了拍摄《西游记》的决定,林子轩还有个问题要解决。
  从好莱坞回来后,他就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电影公司离不开影院,你拍摄的电影质量再好,没有影院放映,就没有收入。
  而且他要拍摄有声电影,需要改造现有的戏院,否则无法放映有声电影。
  一定要把院线掌握在自己手里。
  在此时的上海,豪华的戏院大都掌握在外国人手中,他们可以在租界内大肆圈地,修建戏院,比如西班牙人雷玛斯。
  1908年,西班牙人雷玛斯在上海虹口海宁路乍浦路口用铅铁皮搭建了虹口活动影戏院,这是上海最早的专业电影院。
  到现在,他拥有包括虹口大戏院、卡德、万国、夏令配克等众多豪华剧院,可以说是上海电影院线的龙头老大。
  其他还有些外国人兴建的剧院,大多位于繁华街区,盈利颇丰。
  在租界内,林子轩不能打外国人的主意,只能把目光放到国内商人兴建的戏院上来。
  虽然这些戏院的地理位置不佳,院内的设施也不好,但总能放映电影,只要花钱改造一番,不会比外国人的戏院差多少。
  这件事他需要和冯敬尧商量。
  冯氏商行以经营大烟为主,垄断了法租界的大烟产业,还包括数家夜总会和歌舞厅,甚至几家小型的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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