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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民国大文豪-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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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浩瀚宇宙,无限银河,有多少未知的谜团等着我们去探索。
  林子轩说的滔滔不绝,难得有机会在这个时代的人面前展现后世的科幻知识,可惜爱因斯坦已经提出了相对论,就在今年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
  否则自己完全可以开创宇宙的新时代啊!
  然而,他发现陆小蔓刚开始还饶有兴趣,慢慢有些不耐烦起来。
  果然,男人的世界是星辰大海,女人只关注谈情说爱。
  林子轩已经不是后世的宅男了,经过一年的民国生活,他融入了这个时代,察言观色的本领增强不少,果断的转换了话题。
  从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一下子转到了牛郎织女,然后就开始谈论爱情诗歌。
  看到陆小蔓的眼睛有了神采,林子轩不由得佩服自己。
  我果然是个机智的少年!
  陆小蔓对诗歌的兴趣明显大于广袤的银河,两人谈论的很投机,她提出想把林子轩的诗集翻译成英文和法文。
  这么优美的诗歌应该让外国人知道。
  林子轩答应下来,他对于能够增加名望的事情不会拒绝。
  “林先生,你一直在船舱里做什么?也不见你到甲板上来。”两人的关系熟稔之后,陆小蔓问出了她的疑惑。
  “我在写一本关于美国南北战争的小说。”林子轩解释道。
  “小说?我能看看么?”陆小蔓看向了桌子上的稿纸,期待的问道。
  “这是自然。”林子轩取过一叠稿纸,递给陆小蔓。
  “《乱世佳人》,这是一部关于女子的小说?”陆小蔓看了看,好奇的说道。
  “没错,是关于一个很特别的女子。”林子轩点头道。
  这是他准备征服美国社会的野心之作,虽然篇幅长了些,但这部小说在美国的影响力不容置疑,这是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小说之一。
  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
  讲述了好强、任性的庄园主小姐思嘉纠缠在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与之相伴的还有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旧日熟悉的一切都一去不返……
  这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的绝唱,又是一幅反映社会政治、经济、道德诸多方面巨大而深刻变化的宏大历史画卷。
  小说通过一幕幕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细腻逼真的人物形象,用诗一般的语言演绎了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
  林子轩在离开纽约的时候曾经说过,早晚有一天要写出一部让美国人争抢着出版的小说。
  《乱世佳人》无疑就是这样的小说。
  相对于《飘》这个带有诗意的名字,他更喜欢《乱世佳人》。
  利用在邮轮上无所事事的时光,他准备写下来,到美国找人翻译出来,如此也能证明他的写作能力。
  按照每天五千到七千字的进度,到美国的时候能有20万字的存稿。
  加上在美国停留的时间,写上40万字绰绰有余,这就是小说一半的篇幅了,足够让美国人震撼了。
  陆小蔓翻看着《乱世佳人》。
  故事从1861年4月的某个晴朗的下午开始,几个年轻人在农场讨论着明天的宴会,争相邀请这个叫做思嘉的美丽女孩作为舞伴。
  而这个女孩却暗恋着别人。
  当她知道自己暗恋的对象明天就要和其他女人订婚的时候,她下定决心,要在明天向着那个男子表白心迹。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战争爆发了。
  陆小蔓完全沉浸在故事里,她觉得这个叫做思嘉的女孩和她很像,一样的骄傲,一样的大胆和任性,当然还有些小小的虚荣和自私。
  可哪有女孩子没有私心的。
  她把林子轩这几天写的稿子拿回了自己的舱室,躺在床上,慢慢的看着,跟着这个叫做思嘉的女孩子一起经历那段历史,一起成长。
  思嘉遇到了白瑞德,两个人像是一对冤家,不断斗嘴,妙趣横生。
  思嘉的任性和虚荣,白瑞德的幽默和风趣,都让人觉得历历在目,似乎活了一般。
  这么,我应该把它翻译出来。
  她在看完稿子后,如此想到。
  反正每天林子轩只能写几千字,很快就看完了,看完后又无所事事,不如试着翻译。
  陆小蔓精通英语和法语,虽然没有在外国生活过,但在外交部接触过不少外国人,自信比大多数中国人更了解外国文化。
  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林子轩。
  林子轩有些怀疑她的翻译能力,但没有表现出来,有个免费的劳力不用白不用,如果拒绝的话,女孩子面子上过不去。
  就算最后翻译的太差,最多重新找人翻译就是。
  就这样,林子轩每天写完稿子交给陆小蔓,陆小蔓是小说的第一个读者,然后再翻译一遍,交给林子轩。
  还别说,陆小蔓的英文功底很强,而且言辞间具有女性的细腻和柔美。
  这本小说本来就是女子写的,是玛格丽特米切尔在1926年之后创作的,1936年出版,1937年就获得了普利策奖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奖。
  小说也是以思嘉这个女性视角来展开故事,让陆小蔓翻译算是对了,她能传神般的再现思嘉的性格和风采。
  或许,真如陆小蔓所说,她和思嘉的性格极为相似。
  陆小蔓频繁的和林子轩接触,有时候两人还在一起讨论故事情节,直到很晚。
  这件事王庚是知道的,他也知道《乱世佳人》这部小说。
  刚开始,林子轩还担心王庚会反对,毕竟陆小蔓是王庚的未婚妻,经常和其他男人混在一起算是怎么回事。
  但渐渐的却发现王庚并不在意,或者说他是真的相信林子轩和陆小蔓只是在谈论小说。
  王庚在美国生活多年,对美国社会的风俗习惯了解颇深,他曾学习过文学专业,在陆小蔓翻译的时候还能给出不少建议。
  林子轩不得不佩服王庚的心胸,他自认绝对做不到这一点。
  怪不得王庚后来被徐至摩挖了墙角,他太过相信朋友了。


第五十七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人和人容易拉近距离。
  林子轩和陆小蔓就是如此。
  他对陆小蔓的印象大多来自于后世的报道,知道这个女人和不少男人纠葛不清,喜欢玩乐,跳舞看戏,乱花钱,挥霍无度。
  当然也有才学,写诗、演戏和绘画。
  按照后世的说法,这是个交际花一样的女人。
  不过此时的陆小蔓刚刚十九岁,还没有从学校毕业,刚刚接触社会,涉世未深。
  她的父亲陆子符是前清举人,日本早稻田大学毕业,在国内财政部任职,历任司长、参事、赋税司长等,也是中华储蓄银行的主要创办人。
  她的家境殷实,自然不在意花钱,还时常带着大家小姐的娇气。
  林子轩和陆小蔓一起谈天说地,讨论故事情节,逐渐熟悉起来。
  倒是发现这女子具有真性情,或许自幼接触西方教育,陆小蔓的性子大胆而活泼,同时也有着女人的虚荣心和小心眼。
  在他接触的女子中,只有殷明竹和陆小蔓相似,都是喜欢新鲜,爱玩耍的性子。
  但两者又有不同,殷明竹是摩登女郎,喜好时髦,不过做人有情有义,陆小蔓相对来说温婉一些,只是心思更为活泛。
  冯程程追求进步,思想独立,孟晓冬心思较重,外柔内刚。
  这些民国时代的女子和后世没什么不同,她们同样鲜活而柔美,炙热而多情。
  《乱世佳人》成为他们共同的话题,陆小蔓参与其中,她觉得这是他们共同的创作。
  随着情节的发展,在那个乱世之中,思嘉逐渐变得成熟和坚强,战争的残酷逐渐显现出来,为了生活人们都在不停的挣扎。
  其中自然有丑恶和背叛。
  “为什么要写的这么残酷?”陆小蔓疑问道。
  她以往读的大多是肤浅的爱情小说,国内虽然有过战争,但她没有经历过战乱。
  “我想写一个特别的女性,这个女性虽然有着虚荣和任性,但也有着坚强和勇敢的一面。”林子轩解释道,“只有在战乱之中,才能显露出思嘉的性格来,女人和男人在战争面前一样的坚强。”
  “我想要为女子写一部精神史书,让她们知道自己是多么的伟大。”他继续说道,“这个故事的背景放在国内恐怕会引起非议,所以我就借助美利坚的内战和思嘉来完成这个想法。”
  这自然是他在胡扯,他只是在认真的抄书而已,能有什么意义。
  但在陆小蔓看来就不同了,她亲眼看到这个故事从林子轩的笔下流淌而出,她是真的相信林子轩想为中国女子写一部书。
  这么一说,她觉得自己的翻译工作瞬间高尚起来,积极性提高不少。
  同时,林子轩在她心目中的形象更为高大。
  陆小蔓起初觉得林子轩是个多才多艺的人,林家在上海是个大家族,他们处在同一个社会阶层,交流起来没有障碍。
  她是个有虚荣心的女孩,眼界颇高,往来的对象大多是达官贵人的后代,或者才华横溢的青年才俊。
  林子轩可以说是两者兼而有之。
  有家族背景,有自己的事业,会写诗,会写小说,会拍电影……
  她刚刚知道林子轩还会写歌,在北平流行的《夜来香》等歌曲就是出自林子轩之手,这可是舞会上必播的曲子。
  他还有什么不会的么?
  现在又听到了林子轩写这个故事的初衷,陆小蔓颇为感动。
  年轻的女孩总是容易被自己感动,她把各种光环套在林子轩的身上,觉得林子轩是那么的完美,她把自己当成故事里的思嘉,而林子轩就是白瑞德。
  恨不相逢未嫁时!
  她和王庚已经订婚,等到回国就要结婚了,为什么不让我早一点遇上你?
  这只是陆小蔓在翻译《乱世佳人》时偶尔闪过的念头。
  有时候做一件事太投入了就会把自己代入进去。
  她觉得林子轩是按照她的性格写的思嘉,而白瑞德的风度翩翩和幽默风趣,正是林子轩自己的写照。
  他们两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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