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攻略手札-第17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裴舜卿不想说话。他又咳嗽起来,接连不断的咳嗽,这回不是之前那种强压的轻声咳嗽,而是故意的咳嗽。虽然并不想咳嗽,但是这种时候除了咳嗽,仿佛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了,不是他不仗义,实在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裴大人演技惊人,咳得仿佛下一刻就要死去,皇帝吓了一跳,也不逼着他拿出个办法了,好声好气让他先回去休息。
出了延启殿,咳得令人心惊的裴大人放下手,藏在袖中,没事人一般看着不远处的宫殿一角,步履从容的往前走。
提着极品老参送他的季公公:“……”在宫中,有些事就要学会当做没看见。
“裴大人,奴才就不送了,您慢走,可千万保重身体啊。”
“多谢季公公。”
没过两天,皇帝点裴舜卿做使者前往北宁调兵支援盛勇侯的旨意,就传遍了朝野上下。就在当天,杜府内宅的夫人们又开始长吁短叹,感慨着裴大人有情有义,前去襄助岳丈,顺便再担心一下裴大人的身体情况。
第一美男在后宅的影响力不可小觑啊。
咬着马蹄糕,脸颊胖的像个发面馒头的十岁小姑娘,圆溜溜的眼睛眨了眨,心道,前夫君这人还是不错的,虽然看着冷清了点,这个时候却知道帮自家老爹。前几天她还听说边关那边战事不利,心里正担心着,今天就听说这事,立马就放心了,中午可以再多吃两碗。
裴舜卿是个很厉害的男人,有他出马,老爹肯定很快就能得胜归来了。应娴拍拍手,拿小手绢仔细擦掉手里残留的糕饼渣子,跟着其他人一起从夫人那里出来,回去自己的小院子。
杜离珠小姑娘已经十岁,可是家里没人管她,所以她既不用跟着几个妹妹一起去识字,也不用跟着几个姐姐去做女红学管家,她只要吃好睡好就行了。连负责照顾她的两个婆子,平时都不怎么管她,所以应娴只需要待在屋里,不管做什么都没人知道。
应娴最大的爱好除了看美人,就是作画。这些天实在无聊,她就沾着水在桌上画画。一来这里没有笔墨,两个婆子也不肯给她,二来她也不想留下自己的画在这里,万一被人发现了,她怎么解释自己为什么能画的那么好?
其实应娴对于书画下棋都很有天赋,自己也挺喜欢,当初跟着先生学了一段时间,就让那先生直呼可造之材,要将毕生所学传授给她。但是应娴的身体不足以支撑她钻研那些爱好,所有耗费心神的事情,在她做来,都是会损耗寿命的,所以她爹盛勇侯每次看到她提笔或是下棋都非常紧张。
盛勇侯紧张起来,就犯头疼,应娴看到亲爹紧张担心成那样,没办法只能放下自己那些费心神的爱好,每日修身养性,只偶尔身体好的时候拿笔画个花花草草之类。
要不怎么说天才就是天才,她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偶尔画一画就画出了名声,当然不是她应娴的名声,而是松鹤居士的名声。松鹤居士这名字是她爹给取的,画也是她爹给拿出去显摆的,没想到还在字画圈里成了个大师,就是没人知道松鹤居士是她。
听说现在她一张画拿出去能卖八百两银子,可值钱。一张画,她今天吃那马蹄糕,能买一屋子。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男主超可爱的,和女主一样可爱。
☆、第164章 我的妻子复活了也变小了04
入了北地后; 彻彻底底连一丝绿色都看不见了。南方的冬日里; 仍旧有葱笼树木; 南上京此时虽也是秋末了; 但菊花肥硕,裴舜卿离京之时还是满城的花香。然而北地寒苦,未及入冬便已寒风彻骨。
马车粼粼; 已经能隐约看见远处成片的灰色军营帐篷顶。裴舜卿喉中发痒,压抑住想要咳嗽的感觉后; 呼出一口白气; 拉上了马车帘子。
盛勇侯应朗早早便得到了消息,此刻站在军营门口; 见到从马车上下来的裴舜卿,他几步上前去道了声:“裴大人,此行辛苦了!”
裴舜卿同样,态度恭敬的下了马车后; 行礼道:“下官裴舜卿见过侯爷,此番是来传信的; 北宁驻军二十万,明日便到。”
盛勇侯身后的几个将士闻言都露出笑容,显得轻松不少。
“来来,裴大人快进营去; 外边风大,这回可多亏裴大人了,唉; 前些日子粮草吃尽,大家伙吃不上饭,御敌都没力气,现在好了,粮草也有了,援兵也有了,这回可要好好把那些狼戎杀杀威风!打的他们再不敢来犯!”
一行人进了军营,商量过正事后,已经过了两个时辰。帐子里点上了灯,其他将士们全都离开了,军帐里就只剩下了两人。
裴舜卿从一旁的位子上坐起来,来到盛勇侯应朗面前,深深一鞠,“岳丈在上,小婿没能照顾好妻子,她在上月初十那日,已经去了,请岳丈节哀。”
盛勇侯是个长髯大汉,五十多快六十岁的年纪,看上去身体还很硬朗,但两鬓已经斑白。此刻的盛勇侯不复刚才的果断自信,眉间深深的沟壑布满了痛楚,他弯腰扶起了裴舜卿,口中道:
“我已经知道了,前些日子收到京中来信……你没有哪里做的不好,你把娴娴照顾的很好,也没有违背我们当年的约定,我该感谢你,我知道作为一个父亲,我是自私的,你怪我也好,不怪我也好,如今我也该向你慎重道谢以及赔礼。”
说着,他站起来就要跪,被裴舜卿一把扶住。“岳丈万万不可!我怎么能受你这一跪。”
盛勇侯却不管,执拗的给他行了一礼,然后才站起来,他一个多年征战的铁血男儿,此刻却是双眼发红,语气里都带着两分沙哑。
“我的娴娴啊,从出生起就有几次差点死去,养活的那么艰难。她刚出生的时候,小的还没有我一只手大,我都怕说话大声点也会震着她。这么多年,我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娘的把她拉扯大,生怕哪天她一个不小心就死了,我这二十多年,没有一天睡过好觉。”他摸了摸自己的白发,“从知道娴娴活不过二十岁开始,我这头发就白了。”
“连清台山的柳真人都说,娴娴活不过二十,但她现在却活到了二十一,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这已经是上天保佑了,裴舜卿啊,我真的应该感谢你,作为一个父亲,我这辈子已经尽了自己所有的力气去保护我的孩子,现在她死了,我虽然心里难过,但我更希望她早早去投胎,下辈子做个健健康康的孩子,有个健康的身体,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
裴舜卿看到盛勇侯说着说着,伸手捂住了脸,从指缝里溢出透明的水渍。
听说当年这位盛勇侯跟随先帝北征的时候,在战场上半个身子几乎都被劈开了,也没吭一声,可现在,说起去世的女儿,他再也忍不住悲痛的落下泪来。
裴舜卿坐在他身边,什么话都没说。他很清楚盛勇侯是什么样的心情,因为他也是如此,心上的人走了,心里也空了一块,日日夜夜都冰凉透骨,空虚难言。
良久之后,盛勇侯收拾了心情,他抬起皲裂的手掌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看向身旁的裴舜卿,认真的说:“虽然这话不应当我说,但是,你家已经没有长辈了,我也算是你的长辈,于情于理我该说两句。”
“我家娴娴走了,你别想着她了,早些再娶妻生子吧,莫再耽误了。”
“我很感谢你当初娶娴娴的时候,愿意同意我无礼的要求,即便其中有其他缘由,但我相信你是爱娴娴的,可是人死不能复生,你还是听我一句劝,人生那么长,不要太死心眼了。”
裴舜卿摇了摇头,却没有再说什么,稍坐一会儿就直接告辞离开了。
帐篷中只剩下盛勇侯一个人后,他望着跳跃的火光,想起三年前那会儿的光景。那会儿先帝越老越糊涂,几个儿子为了皇位斗得你死我活,而他应朗就是个人人都想争夺的香饽饽,大皇子说要娶他的女儿做侧妃,七皇子更是让出了正妃之位,就为了能得到他的支持。
这些人明明知道他的女儿是个活不了多久的病秧子,还是为了他的支持,到处造势要娶他的女儿。先帝也是个傻的,临死了还把心偏到了天边,竟然听七皇子怂恿,想给女儿和七皇子赐婚。
应朗又不傻,他怎么会愿意把女儿嫁进那种七皇子府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要是真进去了,怕是没几天就要被气死了。不得已之下,他找了不少的青年才俊让女儿挑选,想赶在赐婚前把女儿安顿好。
那些都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好男儿,不管女儿要嫁哪一个,他这个当爹的都能保证以后女儿的日子过得舒心。这些男子虽然家世不好,可是好拿捏,至少不会让女儿嫁过去后受委屈。
但是那天,裴舜卿找上了门。
应朗对裴舜卿早有耳闻,当年的殿试他不在,但是因为宰相宋渊和翰林院的老学士都跟他说起过这个年轻人,称他为今后的朝中栋梁,假以时日定能成大气候,所以应朗就记住了他。
应朗也知道裴舜卿是五皇子的人。最开始他以为裴舜卿过来,也是因为五皇子那边出手,可是接下来裴舜卿的一番话,却叫应朗惊讶。
裴舜卿他是爱上他家娴娴,才会主动来求娶的。如果不是这一遭,他恐怕要一直等到功成名就才会上门来求娶,而不是如今这样,像是为了交换利益一般。
应朗并没有立刻答应他求娶,却松口让他一起在那里等待。最后果然就如应朗所料,他的女儿选择了裴舜卿。确实,裴舜卿不仅有才,还长得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即便应朗欣赏的是军队里那些硬汉子,也不得不承认小姑娘家确实会比较喜欢裴舜卿这种俊美至极的男子。
可是那时候就算女儿选择了裴舜卿,应朗心中也不太乐意把女儿嫁给他,因为他感觉到女儿非常喜欢裴舜卿。
只是见了一面而已,若是真的嫁给他了,朝夕相处,女儿日后一定会爱上他的。若是他的女儿身体健康,裴舜卿又是个佳婿,两情相悦他自然没什么好阻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