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武狂神-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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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接住,摸了摸鼻子,从怀里取出一个储物戒指,扔给郑媛媛:“大师姐,杨步达死后,我在他身上找到了你的储物戒指,我查看过,杨步达还没有来得及拆开看。”话音一落,周云从自己的储物戒指中取出一把宝剑:“这把飞雪剑我暂时借用了一下,物归原主。”
郑媛媛一把接住,仔细的感受了一番,腾空而起,挽起一个漂亮的剑花,而后轻盈的落地,漫天的雪花飞舞,整个山谷的温度骤然下降,郑媛媛脸上露出迟疑之色:“小师弟,这把真的是我的飞雪剑?我怎么感觉用起来更加得心应手了呢?给人的感觉是人剑合一了,飞雪剑的威力也比以前更高了。你不是拿错了吧?”
周云呵呵一笑:“大师姐不会连自己的飞雪剑都不认识吧?剑还是原来的剑,只是我最近研究印阵术,在飞雪剑上印刻了一些阵法,可以增加飞雪剑的威力,同时剑身更加轻盈而已。”
郑媛媛闻言大惊,半天才回过神来,叹了口气:“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才短短的十几天,你竟然学会了印阵术,我怎么说你才好呢?天天跟你在一起,太考验心脏了,所以我决定,跟你分开。”
周云闻言一愣:“大师姐要去哪里?”
郑媛媛道:“一年后就是三十年一次的皇家训练营的试炼比赛,整个大秦王朝的武者都在为试炼做准备,大师姐也不能落后啊,所以我决定,我要去西北深处的大雪山苦修,我是冰属性,那里才是我修炼的天堂。”
周云闻言重重的点头:“如此,我也不阻拦大师姐,一年后我在王都等着你。”
周云从怀里取出一枚子母追魂晶,交给郑媛媛:“大师姐,子母追魂晶,你一枚,我一枚,等你到达王都可以通过子母追魂晶的感应找到我。”
郑媛媛微微点头,揣进怀里。
周云从怀里又拿出三枚暴灵丹:“大师姐,这三枚暴灵丹是我印刻过阵法的,威力比以前的增加一成,另外,可以定时爆炸,注入灵力后三息就会爆炸,你留着防身。”
郑媛媛再次点头,对于周云,郑媛媛没有推辞,麻利揣进怀里。看着周云稚嫩的脸庞,郑媛媛上前一步,张开怀抱,抱住周云,重重的在额头亲了一下:“小师弟,是你给了我新生,大师姐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现在已经被杨步达那个老混蛋玷污,估计已经咬舌自尽了,姐姐欠你的,保重吧!”
说完,郑媛媛脚下步伐变换,一个轻身飞掠而起,北极鸟一个低空滑翔,把郑媛媛稳稳的接住,郑媛媛站在北极鸟上,冲着周云微微挥了挥手,而后冲着西北方向飞掠而去。
周云目送北极鸟消失在天边,冲着鹰嘴雕招了招手,鹰嘴雕一个低空滑翔,周云飞掠而上,周云摸了摸鹰嘴雕的头:“老伙计,我们走,我周云向你承诺,一定带你走上一条强者之路,我们相伴相随。”
第一百章 路遇商队
十几天,周云一路上走走停停,白天赶路,夜晚修炼,饿了就打几只野味儿果腹,好不惬意,这天,周云有些饿了,储物戒指里的存粮已然吃了一个干净,只得在山里打了一只野狼解馋。
天渐渐黑了下来,山谷内的小溪旁,周云捡了一些干树枝,手上打了一个响指,丝丝灵力从掌间流露出来,一个小火球丢进树枝堆里,燃起篝火,给冰冷的山谷带来些许色彩和暖气。
周云用树枝做了一个架子,然后用刀子在野狼身上割下一大块肉,放到架子上开始烘烤起来。山间微风吹过,火堆里的灰尘吹到周云的脸上,周云也不在意,心里叹了口气:“哥哥我英俊潇洒的形象是保不住了,鹰嘴雕,你个臭雕,竟然不带哥哥我飞,说是要回清灵玉修炼。如果能飞在天上,何至于辛辛苦苦走了十多天?”
十几天没有洗澡,风餐露宿,衣服一副馊臭味道,甚至衣服上破了好几处大大的洞,不过,对于这些,周云都不怎么在意,对于武者来说,实力才是第一位的。
这些天在山间行走,周云感觉内心非常平静,十几天的修炼,让周云的心境平和了很多,气势内敛,脸上的凌厉之色已然消失不见,现在看来,周云就是一个普通的山间猎户,从身上感受不到一丝灵力。
周云感慨,师父说得对,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大自然是人类最好的老师。
就在这时,山道尽头,周云听到“轱辘、轱辘”的车轮与道路碰撞的声音,有人?周云漫不经心的继续烤着野狼肉,心里却是加了一些小心,心里嘀咕,走了十几天,终于遇到人类了,不容易啊,最好能问问路,也好知道自己还要多久才能走出这一望无际的乌拉尔山脉。
车队渐行渐近,周云抬眼观看,车队有十几辆车,前边有两辆装修豪华的马车,色彩鲜艳,外形雅致而坚固,看样子这个车队里有女眷啊。
没多大一会儿,车队走到周云所在的小溪旁,而后停住,领头的是一个二十几岁的魁梧汉子,打量了周云一番,见周云身上没有灵力波动,才算是放下了戒备之心。
用马鞭指了指周云:“喂!小子,这个地方我们征用了,要在这里露营,你滚一边儿去。”
周云看了看魁梧汉子,筑灵三层的修为,不得不说,在修炼界已经有了自傲的本钱,这些天修心,周云气势内敛,脾气也好了很多,跟这种跳梁小丑也生不起气来,于是拿着自己的烤肉往小溪岸边的角落挪了挪。
魁梧汉子冷笑一声,而后冲着身后的车队招了招手:“都下车,今天就在这里扎营,用不了几天我们就能走出这该死的乌拉尔山。”话音一落,后边的车队都停了下来,一个个汉子都忙活起来。
男的喂马、扎营,搬运货物,女眷丫鬟则是负责捡柴,而后生火做饭,汉子们干活很麻利,轻车熟路,半个时辰不到,露营地就已经收拾妥当,五个帐篷拔地而起,众人围在三个篝火堆旁聊天儿。
周云也不搭理他们,正所谓井水不犯河水,周云从怀里取出水壶,灌了一口水,用力撕咬着野狼肉,让人看了,有那么一点点儿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感觉。
过了一会儿,商队内传来米香,香喷喷的米粥已经熬制妥当,所有家将都纷纷取出碗筷,从怀里取出预备好的干粮和肉干儿,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跟周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远处一个丫鬟模样的女子冲着周云走了过来,指了指周云正在烘烤的野狼肉:“小子,我们想用米粥换你的野狼肉,行不行?”
周云呵呵一笑,十几天没有吃五谷杂粮,闻着米香的确有些眼馋,一副豪爽、粗狂的样子:“姐姐想吃多少,尽数拿去。”
丫鬟闻言,取了烤好的野狼肉,回到车队内,在女眷聚集的篝火旁,用提肉刀子把肉剔除下来,放到盘子里,而后递给两名面罩轻纱的女子。
过了一会儿,丫鬟去而复返,手里拿着一只碗,和一个酒壶:“给你的,一碗粥,外加一壶酒,另外,小姐说,你的肉烤得很好吃。”
周云接过米粥和酒壶:“谢谢了。”
丫鬟皱了皱眉头,似是对周云的漫不经心有些不满:“喂!小子,你是哪里人?要去哪里?”
周云灌了一口酒道:“我家住在乌拉尔山深处的村落里,这些年连年饥荒,实在是活不下去,听人说城市里的银子好挣,就想出来碰碰运气,谁知道在山里迷了路。”
丫鬟闻言冷眼看了周云一眼:“不得不说,你运气很好,我家小姐发善心了,你如果愿意,可以加入我们的商队,干些杂役,我们别的不保证,一日三餐管饱。另外,山间野兽横行,跟我们在一起,你也不至于当了野兽的粮食。”
周云闻言道:“请问姐姐!你们商队要去哪里?”
丫鬟道:“我们的目的地是灵火城,灵火城是名副其实的地火之城,城内地火旺盛,所以说每天灵火城都会吸引众多炼丹师和炼器师来灵火城炼丹、炼器,我们此番去灵火城,是为了参加灵火城一年一度的鉴宝大会。”
周云闻言心里有些动心,地火之城?作为炼丹师,对于地火可谓是情有独钟啊。
于是周云点点头:“谢谢姐姐,我愿意加入商队,我们还需要多久才能到达灵火城?”
丫鬟道:“估计还要五六天,记住了,出门在外,不该打听的事情少打听,很多时候,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
周云呵呵一笑,有些哭笑不得,哥哥我可没有打听人家隐私的习惯,我不就是问个路程时间吗?这也能杀人灭口?不过周云还是“虚心接受”的样子:“谢谢姐姐,我知道了。”
丫鬟闻言,鼻孔朝天的看了周云一眼:“会赶马车吗?”
“会!”
“那行,帮小姐驾车的车夫病了,明天就由你来驾驶小姐的马车,我警告你,不该看的少看,明白了吗?”
周云闻言点头。
第一百零一章 曹家姐妹
一夜无话,第二天,周云正式上岗,帮助大小姐驾驶马车,周云是筑灵期武者,精神力更是强大的惊人,驾驶马车这样的活儿对于周云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难度,一天下来,走走停停,也算是顺利。
休息时,周云和商队内的杂役弟子闲聊,旁敲侧击之下,对于车队也有了一些了解。
商队来自于兰城附近的小家族曹家,曹家的主营业务是售卖丹药和药材,绝大部分丹药和药材都是从灵火城买入,然后运回兰城,赚取差价,虽然利润不太高,但也能支持一个小家族的日常开销。
商队内有两个主事小姐,分别是曹若琳和曹若兰,二女是亲姐妹,都是筑灵期修为,负责坐镇整个商队,同时,曹若琳是准一品炼丹师,此次去灵火城的另一个目的就是要借助灵火城的地火修炼炼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