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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留在书中当神仙-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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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那枚丹药,正是从阿飞手中换来的聚灵丹,这种丹药虽然包治百病,但由于灵气过于旺盛,只能在修真界流传,凡人根本就承受不住。

    蓝枫只能取出一点,打入空白玉简中,将其稀释后,进入女子体内。

    这女人能不能醒来,就只能看她自己是否可以承受聚灵丹的强大灵力了。

    蓝枫神色严肃,仔细观察着女人的表情。

    突然,女子的嘴角溢出了暗血,顺着她的脸颊,流到了她的脖颈。

    “娘!”小男孩连忙上前,从怀里取出一个脏兮兮的手帕,擦去了溢出的黑血。

    “咳咳……咳!”女人还是剧烈咳嗽,暗血不断流出,最终浸湿了枕头。

    蓝枫眉头紧皱,在他觉得女人就要撑不住了的时候,女人竟然睁开了眼睛。

    “成成……”女人紧紧握住了小男孩的手。

    小男孩身子一抖,突然扑到女人的怀里,大声哭了起来。

    蓝枫再次感应女人的脉搏,瞬间松了口气。

    这女人,已经经脉通常,心跳虽然还没有恢复正常频率,但已经相差不远,看来,他又做了一件好事。

    他轻叹口气,正要出门,只看到小男孩突然从女人身旁走了过来,没有丝毫犹豫,瞬间跪倒在地,豆大的泪水顺着他的眼角,打在了地面上。

    “你这是做什么?”蓝枫脚下一顿,微微蹙眉。

    “谢谢神仙叔叔救了我娘亲,能不能收丁成为徒,这样,我娘就不会再生病了。”小男孩恳求道。

    蓝枫轻扯嘴角,勉强笑道:“你误会了,我就是会点小法术,机缘巧合之下救了你娘,不是什么神仙的。”

    “您就是,求求您了。”丁成小小的身子微微颤抖,就是不愿意起身。

    “这……”

    蓝枫的目标是复活妹妹,随便救个人,怎么可能就这样草率收个凡人徒弟?

    他神识窥探丁成的身体,发现他灵根并不差,沉吟片刻,点头道:“要不这样吧,我在宣德山有一位故友,他叫卫明哲,你去找他,报上我的名字,他应该有这个能力让你成为宣德门弟子。”

    丁成神色一动,连连扣首道谢。

    “希望你不会重蹈我的覆辙。”蓝枫深深叹了口气,袖子一挥,化作一道长虹,飞了出去。

    丁成抬头,瞠目结舌,结巴道:“真的是仙人,这世上真的有仙人!娘……宣德山在什么地方啊?”

    ……

    这里距离村口并不远,蓝枫飞行术还算可以,仅仅用了三息时间,便落在了村口的玉米地里。

    玉米足足一人高,并没有人发现什么异常,和往常一样,他隐去了自身的修为,不知什么原因,他的修为,在其他修士眼中,似乎总是要低很多,现在又因为魂器的强大压制力,金丹期以下,是不会有人看透他的修为的。

    即使是金丹期以上,看到他的修为也只是行气期,并未筑基。

    蓝枫穿过了玉米杆,正要从地里走出,突然,只感觉后背,有一条虫子,“呲溜”一声,窜到了他的右臂上。

    几年都没有任何反应的血蛊,又有动静了。
………………………………

第二百六十三章 患难与共

    他隐隐约约记得,十几年前,楚荒城中,疯师父跟他说了这样一段话。

    “蛊虫会给你带来很多好处,同样的法术,有了血蛊,你施展出来会比普通修士强很多,当然,这主要取决于血蛊的等级!”

    “这东西还升级?”

    “是的,不过升级了就没那么容易了。蛊虫本就是一种毒虫,在你的修为增强的同时,需要为它寻找毒种,毒性越强大的毒种,它升级的就越快。

    血蛊筑基后,就可以帮你打败结丹期的修士了。一旦它达到了元婴阶段,就能离体。离体后的蛊王,还会继续升级,到了化形期,就能变换出各种样子,成为你最忠诚的守护者。”

    经历了这么多事,蓝枫几乎都忘记自己身体内还寄存着一只恶心但却潜力巨大的生物,此时此刻,血蛊突然再次出现,竟然有些激动。

    曾经最让他忌惮的虫子,今日,却让他感觉如获至宝。

    筑基期的虫子,可以打败金丹期的修士,这跟他现在的魂器,作用相当。也就是说,他拥有了两件魂器。

    而让血蛊成长的方法,似乎并没有那么难,只要任何有毒的东西,都可以让它修为增进啊。

    想到这里,蓝枫瞬间激动起来,他盯着手臂上那微微凸起的长条形肉包,目光闪动。

    “师父能轻而易举让虫子离体,当初由于害怕,没有多问,到底怎样控制它呢?”蓝枫努力回忆着当初疯师父召唤血蛊的方法。

    记得当时,师父只是张开了嘴,那虫子便自行从他口中爬了出来。

    “不可能只是张张嘴这么简单,虫子一直在丹田中成长,会不会是在张嘴的同时,使出丹田之气呢?”蓝枫摸着下巴犹豫片刻,神色一动。

    他余光四下一扫,发现周围没人,席地而坐,双腿盘起,闭上眼睛开始呼吸吐纳。

    全身用力,缓缓吸入空气,使腹部慢慢膨胀,至弧形并使下腹部达到弧形状态。

    此时肺部及腹部会充满空气而鼓起,但还不能停止,仍然要使尽力气来持续吸气,等到实在不能继续吸气之时,屏住气息。

    蓝枫眉头微蹙,持续片刻后,实在坚持不住了,才缓缓将气呼出,同时尽量使下腹部往里收缩,并用力使横隔肌收缩。

    就这时,停留在他右臂上的血蛊身子蓦地一动,快速朝丹田方向溜去,蓝枫感觉身体发麻,但他并未停止,继续向外吐气。

    虫子速度很快,它到达丹田内,在里面停留片刻,四处乱窜了几圈,突然抬起头,盯着蓝枫的呼吸通道,眼中寒芒闪过,身子一转,迅速朝蓝枫的口中急行窜去。

    一阵发呕的感觉,让蓝枫差点吐出来,但他皱紧眉头忍住了。也只是持续片刻,便消失,紧接着,只感觉有一条长虫,正在他口中上下浮动。

    能感觉到,这虫子身体坚硬,更奇怪的是,它身寒如冰,并没有因为存活在蓝枫体内,而有正常生物的温度。

    蓝枫脸色苍白,额头见汗,也来不及吐气了,伸手放在了下巴下方,刚一张嘴,那虫子便快速窜出,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蓝枫一边吐气,一边转眼望向手掌,这是他第一次认真端详血蛊。

    之前,血蛊一直生存在他的体内,除了那一次在杂货铺中,他在吐出的黑血之中随意瞥见了几条虫子,便再也没有见过,今日一看,竟然有种特别的感觉。

    这血蛊身长两寸,通体鲜红,远远看去,就像是一片长形的红叶,但它的头顶,有一只黑色的眼睛,瞳孔是一条红线,此时正直勾勾地盯着蓝枫,看得他心里发毛。

    蓝枫深吸口气,正要仔细观察,这血蛊眼珠一转,便顺着他手臂上的血管,再次钻了进去,回到了丹田位置,安静下来。

    “想了很多种它的样子,没想到竟然是一只独眼兽,冷漠中不失可爱的小虫子。”

    蓝枫轻笑一声,发现自己已经不再排斥这条虫子了,反而对它还有一种依赖感。

    不过他不依赖也不行,毕竟这虫子与他共存亡,这可能算是他在这个世界里,现在唯一一个可以与他患难与共的小伙伴吧。

    说起小伙伴,蓝枫又突然想起了一个东西,想当初为了它,还差点被宫复玉的紫雷劈中呢。

    蓝枫苦涩一笑,一把破旧的小伞,已经出现在他手中。

    可就在这时,他余光一滞,只感觉旁边的玉米杆,开始剧烈晃动。

    可能是他太入神,连有人闯进来了都没有发现,而且此时此刻,竟然愣在那里,没有任何反应。

    与此同时,只看到两个十来岁的少年,慌慌张张窜了进来,时不时东张西望。

    “快点,再朝里面躲一点,他胆子小,肯定不敢进来,这样咱们就可以赢了。”胖少年扯着身边的伙伴,一脸坏笑。

    就在他们一直回头时,突然撞在了一个人的身上,两个少年同时抬头,与神情发愣的蓝枫相对而视。

    “啊!”少年突然大叫一声,惊呼道:“你是谁?怎么跑到玉米地里来了,吓死我了!”

    蓝枫尴尬耸了耸肩,笑道:“我进来抓野鸡来了,你们俩干嘛?”

    “抓野鸡?”胖少年眼睛冒光,来了兴趣,直勾勾地盯着他手中的那把小伞,道:“你手中的这把剑好特别啊,有点像一把伞。”

    “这本来就是一把伞。”蓝枫撇嘴,摇了摇头。

    “哦?为什么我看着是把剑?”胖少年摇了摇身边的小伙伴,问道:“你说那是剑还是伞?”

    “我看着就是把破伞,小胖,你的思想太古怪,石头都能被你看成金子,还是不要乱猜测了。”他身边的少年挑了挑眉,一脸不满。

    “是吗?”胖少年正摸着下巴思考,身后不远处的玉米杆,突然再次剧烈摇动起来。

    “这陈飞,竟然真的追上来了。”胖少年轻哼一声,突然灵光一动,指着旁边方向,对蓝枫说道:“叔叔,等会儿要是有人过来,你就说我们朝那边去了。”
………………………………

第二百六十四章 美酒配佳肴

    话刚说完,便扯着身边的少年朝着刚刚所指相反方向慌张逃走。

    此时虽说日头不是很好,天气却着实闷热,躲在这密不透风的玉米地里,实在憋的难受。

    “他的眼光确实独特,竟然会觉得小风是把剑……”蓝枫擦了擦汗,正自言自语,突然神色一动,盯着手中的小风,诧异道:“剑?”

    蓝枫抬头,遥望整个玉米地,天气暗沉,好像就要下雨了。

    只见不远处的玉米杆再次剧烈晃动了几下,突然拐了个弯,朝着另一个方向移动而去,蓝枫回过神来,盯着手中的小风,摸着下巴思考起来。

    小风表面上是一把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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