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晨光-第2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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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不要放奶糖。”
“都是食谱害的啦,只说30克糖,我不是觉得奶糖更好吃嘛。”食谱的错,没错,绝对是这样。
“其实研究所的食堂味道不错的。”林可认真的吃完自己那份,反身灌了满满一杯茶,奶香味混合在土豆和牛肉的香气当中缭绕,给人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总有一天会做出好吃的饭菜!”小丫头元气满满,“怎么都不能被那个臭小子小看了。”
“小秋会是个好妻子的,林姨保证。”林可戏谑地笑起来,哪怕看不见,她也知道小丫头这时候肯定红透了脸。
啪!天台的大门被粗暴的推开,随后陶淘的公鸭嗓子就大呼小叫地传了过来:“林阿姨!林阿姨!啊,小秋姐姐也在啊。”
“说了多少遍叫老师!”看到陶淘推开亭子的玻璃门进来,小丫头呼啸着一个暴栗就砸了过去。陶淘不敢躲,小秋好为人师,偏偏他就不喜欢喊她老师,所以见一次一个暴栗,这是学费,如果躲了就要连个人所得税一起交。
“林阿姨,小韵哥哥被爷爷的人叫走了,他让我把这个交给您。”
明信片递到林可手上,林可随手就交给小秋,她看不见,哪怕开了能力也只能勉强感光,要看清字和图片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巴克勒海?这个字迹是唐宁的,套路也是那个白痴喜欢的。”小秋看过邮局的旅游推广,也看过唐宁当年寄给墨离韵的挑战书,只要看过,她的大脑运算就会快过电脑的搜索速度,“他不是跟埃塞尔先生去美洲了吗?”
“小韵是一个人去的吗?”
“带了鹰击,一个人去的。”陶淘知无不言。
“那个叫唐宁的孩子是什么战力?我记得在敦煌见到他的时候他连能力都没有觉醒,难道仅仅3年就到达二阶了?”林可感到很奇怪,普罗迪的队伍最弱的就是二阶,格林尼治所有的一阶能力者都在毛利。
“至少三阶。”小秋是去过草原的,“毛利大草原的入关很严格,他不可能在毛利待上一个月不被人知道,只可能是翻山进去的。”
这也是陶淘的判断,他对唐宁的印象也只停留在敦煌,一个普通人,不过既然这个时节约在草原见面,唐宁必然是三阶了,否则他大可以正正经经的从磁轨车站进到毛利来拜访,死命翻越澳大利亚山脉,然后在冬天的大草原上跋涉几百公里也太自找苦吃了。
“会不会是陷阱?”3年时间到达三阶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理智上来说林可更认同是全球人类同盟的陷阱,但这个陷阱也太粗陋了,如果小韵不去呢?这次安排不是成了彻头彻尾的笑话?
“那布置陷阱的人就太蠢了。”小丫头撇撇嘴,不过臭小子也蠢,居然一个人就跑过去了。
“通知菲尼克斯吧,无论如何我们都要过去,如果来的人是法诺尔,后果不堪设想。”
……
正在区间磁轨上飞行的墨离韵倒是不在乎唐宁是怎么到达三阶的,也从没想过陷阱的可能。他自己在能力晋阶上就是个异数,这种异数再多一些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让陶陶通知其他人的目的只是防患未然,这封信必须有回应,他很好奇普罗迪让唐宁带了什么消息过来。
普罗迪的强大对墨离韵而言有一种很特别的吸引力,这个战胜过爷爷的男人已经成为一个传说,每次出场都会让世界重新刷新对人类极限的定义。巧合的是,墨离韵接受了他的传承,这份传承是有魔力的,感受着体内日益强大起来的力量,他想知道自己的极限,更想知道人类的极限,这种欲望和普罗迪一般无二。
臭小子时常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疯了,他知道,如果不是小秋和回归众人的羁绊,他肯定会抛开现在的一切去美洲,去见见那个成为神的男人。这种欲望是不负责任的,他能够凭借理智去克服,但唐宁却来了,以普罗迪信使的身份,他再也扼制不住自己的欲望。
巴克勒海啊,真是期待呢。
第207章 妄想症
差不多花费了6个小时,墨离韵从磁轨车站出岛,翻过连绵的澳大利亚山脉进入毛利大草原。这个时候陶淘已经把他的明信片交到菲尼克斯手上,菲尼克斯手上的信息要比游离在毛利领导层以外的林可详实的多,法诺尔和李大江还在伊甸,全球人类同盟剩下的战力也有目击可以证明他们停留在原驻地,所以她很彻底地排除了陷阱的可能。
普罗迪和他的信徒没有迫害墨离韵的绝对理由,虽然猜不出这次约见的目的,但既然没有危险,菲尼克斯也就决定听之任之,反正只要等人回来就一切都清楚了。
今年的雪下得格外得早,刚进入5月,毛利大草原已经下起了雪。雪不算大,风也很小,雪花飘飘荡荡地从厚重的云层当中洒下来,贴在人身上凉飕飕地化成水,落在干枯的草原上也不过就让土地变得泥泞一些,积留下来的很少。
按照小秋的说法,草原民会在初雪来临之前开始迁徙,现在大概有无数支牧民队伍正从南方的草场迁往北方,一路上要战胜狼群、风雪、沼泽和各色各样的困难。如果他飞得高些,应该可以看到那么一两支部族队伍,唯一需要顾虑的大概就是在风雪中的视野问题。
算了,总有机会的。
墨离韵缩缩脖子,把两只手交叉拢在袖子里,维持着比草面高30公分的高度不疾不徐地向着东北飞行,整个下半身都飘飘荡荡地不着力气。因为是顺着风的,衣衫鼓荡,以至于看上去有些像一只和主人失散的气球。
仔细想想,都来毛利3年了,他居然从没动过来草原走一遭的心思,这里可是毛利最负盛名的地方,大草原和草原中间的麦卡锡海峡流传着数不尽的美丽传说。不止是草原,斯奈尔斯区也没去过,也没陪小丫头逛过一次街,看过一场电影,塔斯曼区最有特色的农耕节也没参加过,哪怕自己就住在那里。
整整3年,家、学院、智脑、军营要不就是出勤。先是在小教授手底下接受摧残式教育,然后就是保障综展会的时候掀了展览馆屋顶,血战玛雅,血战楼兰海,然后就瘫了,飘来飘去地做了几个月教官,最后就是在大海上没头没尾的跳进法诺尔的陷阱,折了安迪才狼狈地逃出来。
真充实啊……也真无趣啊……
这些事情中间应该还有很多空闲才对啊,为什么就从没想过好好看看这个绿岛呢?说起来,敦煌的鸣沙山如果不是最后打了那一架,好想也没去过,月牙湖也是,明明那时候更闲的。
难道我天生就是个无趣的人?觉醒以前除了犯懒就是练身体,觉醒以后除了犯懒、练身体就是锤炼能力,学会了威尔逊训练法以后更单纯了,只要不睡觉,连犯懒都在锤炼能力。小秋一直都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做老爷子的继承者,进化人类这个族群,所以她没日没夜地把自己埋在一堆双螺旋模型之间,或许老爷子走了以后更忙了些,但总的来说,她的理想似乎从来没改变过。那么我呢?父亲死了,就随着定琛叔的安排投奔了老爷子,敦煌毁了,就来了毛利,归属感什么的东西太虚幻了,但我却实实在在地代表毛利打了一仗又一仗,能力越来越强,从被浅野追得满世界跑到一对一打赢李大江都不成问题,我到底想干什么呢?
复仇?或是保护小秋?复仇的愿望其实并不强烈,只要待在毛利总会和李大江还有那个法诺尔放对的,赢了的话仇也就报了,输了的话人也就死了。生死其实就那么回事,也许小丫头会有些伤心,但墨离韵知道,连老爷子去世都没有打垮小丫头,自己的死也打垮不了墨秋,她是注定要改变这个世界的,那个执拗的格林尼治女王已经烧成灰了,如今即便是法诺尔赢了也不会伤害小秋和她的团队。
她已经是自己在这个世界最深的羁绊了,可依然不是不可失去的。那么我还剩下什么呢?身体比大脑要诚实得多,既然身体逼迫着自己放弃正常的生活去锤炼,总归是有原因的。
墨离韵的脑海里突然跳出一句土得掉渣的口号,更高,更快,更强。
大概……也只剩下这个可能了,从能力还没觉醒的时候就开始仰望那个战胜了爷爷的普罗迪埃塞尔,如今眼睛里依然只有他,那个已经封神的家伙代表了人类的极限,只要战胜他,自然就推高了这个极限。小丫头要用学识让所有人都成为新人类,而我要用自己的双手触摸人类的极限!
臭小子紧握着双拳仰天长啸!
啊!!!!!!阿嚏!
一股冷风卷着地面仰面吹过来,顽皮的雪花钻进鼻子,止住狼嚎不算,还打了个大大的喷嚏,连鼻涕都流出来了。臭小子赶紧把冻兮兮的手拢回袖子,前后左右都布上那层薄薄的“羽衣”,合拢是不可能的,至少可以挡住大部分雪花。
看来我病得不轻,回去得问问小丫头有没有研究出治妄想症的药,这人呐,有病就得吃药,不吃药,病就不会好……
吸溜着鼻子,缩肩耷背的幽灵向着东北飘摇。
……
草原是草原民的草原,这些雄壮的人刀耕火种,穿着皮裘在风雪中昂扬着跋涉,但一副没出息的老农姿态的人也绝不止臭小子一个,至少在巴克勒海边上还有一个。
阿……嚏!
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唐宁蹲在蓝地发黑的海子边上,叉着腿儿,缩着脖子,拢着袖子。
他的卖相原来是极好的,露出耳朵的金色卷发,飘逸宽袖的纯白风衣,只要背着手摆出高人模样就是一副英武飞扬。
可惜能力者依旧是人,远没有到寒暑不侵的地步。
他的计算公式是这样的,在塔斯马尼亚买了明信片,特意问了邮局,特快寄到塔斯曼区只要2个小时,塔斯曼区一路乘车到达C3…3是三个半小时,翻过澳大利亚山脉,飞越近700公里到巴克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