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仙劫-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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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对桃菲菲的始终还是诺!所以,戚天行一直守护着的不是爱,而是诺。这诺,只是戚天行的一道责任罢了!”
“聪明!!!”
其实,他们算错了!真的算错了!白衣老头没有爱过人,所以他不懂爱。明地喜欢东方心雨未曾得到过,他也不懂爱!王喆本有个林朝英深深相爱着他,他却因大义而舍小情终身未娶。所以,王喆也不懂爱!
他们三个人一生都没有得到过爱,如何会懂爱呢?
世间本就是一场可笑的笑话!你若问和尚:“和尚,你读了那许多经书。你可知爱,是什么?”和尚会告诉你一句深奥的佛偈!其实和尚女人都未碰过,你如何能跟他谈爱?
而王喆,白衣老人,明地三人,连女人都未碰过。你让他们三人谈爱,他们或许会说出大堆的道理。可一个女人都未碰过的人,如何真正能够了解男女之间的爱?就如同你问太监男女之情是什么?太监给你的回答固然正确,可那正确的答案往往却太过偏激。因为从不懂爱的口中所谈出来的爱,都是变味儿的。
这一步,王喆算错了!也正是这一步错,导致了戚天行往后精彩的一生。也导致了王喆最后活活气死的一生!
“你去哪里?”白衣老头道。
明地道:“我寿元将近,现在只有去寻死了!”
白衣老头道:“正好,我也要去。”
两人哈哈一笑,携手朝前迈步。这是何物?他们以为他们是知音,以为他们是朋友。其实他们的两个之间,早已超脱了这种关系。只可惜这二人之中竟没有一个是女儿身,这也正是造化弄人!
两人终于走到了生命的终点,二人决定做最后的一件事情!这件事情,无疑是极为悲恸的。
“你准备把她埋在哪里?”白衣老头问道。
明地挥袖一扫,沙漠便多出一个坑来。他看了一眼冰魄中的桃菲菲,终于将她放入了砂砾之中,而后掩埋。他叹道:“我这一生便只做了这一件亏心事,只能对不起贤弟了!”
白衣老头听言,道:“他将来一定会明白!”
明地苦笑着道:“就算他能明白,那也一定会很恨我!”
两人均自摇头一笑,将手中冰销最后留下来的冰晶丢在了砂砾之中。二人携手坐在沙漠之中,就这般静悄悄的死了!直到他二人死后,其实仍未明白拿冰晶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们更不会明白那冰晶其实真的能够救活桃菲菲。
其实,戚天行若是带着冰晶去求佛金圣手紫姑,桃菲菲或许就不会被这两个无知的家伙给埋葬在地底了!
☆、第二百零三章 听说白魔叫做戚天行?
有人说,要形容一个人的轻功身法很快。那么就一定要加上这么几句成语‘风驰电掣’‘快如闪电’了。
此刻飞身入城墙的青年或许并不足以用闪电来形容他的速度,可是这也差不多了。
扇庄座落在大湖之畔,它是这里最大的一个庄落。它也是这里最具名气的庄落,似乎只要有人到了这里就会想起扇庄,看见扇庄就会想起一个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是死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天烽。
天烽并不姓天,甚至修真界中都没有人记得他姓什么。只知道他叫天烽,也只知道他手中总喜欢拿着一柄大刀。那把大刀吹毛断发,一直随着天烽成名。那把大刀,叫做‘断魂刀’。
天风起,云飞扬
大刀在,断魂郎。。。 。。。
天烽毕竟死了,死了很久很久。他只留下了他的刀,留下了他的侠名,只给他的子孙留下了无数的荣耀。他的子孙并没有给他丢脸,拿着他的刀行侠仗义,拿着他的刀四处奔波。没有人不崇敬天烽的刀,据说他的刀是如今天下最快的刀。当然,问鼎刀除外。
东方墓,天烽的子孙也进入了东方墓中。似乎就没有哪个人没被小姐骗过,便连天烽的子孙也不例外。天烽的子孙很快在一处风景优美的湖畔建立起了自己的庄落,这个庄落便是扇庄了。
所以,一有人来到光明湖畔就会想到山庄。因为扇庄是这儿最大的一个庄落!而一有人看到这个庄落就会想到天烽,因为天烽的子孙就居住在扇庄。这庄落承载着天烽的荣耀,流传着天烽一代的血脉。这里本来是不会经常待客的,然而今天这里却来了一些人。这些人很诡异,修为高深莫测。他们行为很古怪,穿着很简单普通。简单的就像是平凡的凡人,普通的就像是凡人中最为常见的人。
然而,这其中出现的青年显得就不平凡了。他穿的比他们干净,他的衣服要比他们要白。他长着剑眉,双眼如星灿。鼻子之下长着一张总挂着弧笑的嘴。
他似乎很喜欢笑,可是他的笑又并不是那么的如沐春风。他似乎长得很美,可是你若仔细看会发现他除了长得白净外其实并不美。他,便是先头那个身法轻功快到用闪电来形容的青年了,他,也是最后一个跃入扇庄的最后一人。
为什么是最后一人?因为自他以后恐怕就没人能够再入扇庄,也没有人能够再出扇庄。因为进入扇庄的人,都得死。
白衣青年飘身入了扇庄,身形如同燕子一般轻动。他飘身落在了地上,看着围在院子中的一群人。所有的人都在看着他,他当然也知道所有的人都在看着他。可是他并不在意,好似他已经习惯了做一群人的焦点。
他双目扫过众人,从院子中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人的脸上扫过。接着嘴角挂起了弧笑,但却并不说话。
他没有说话,其他的人也没有说话!难道扇庄的主人不应该来赶他?难道扇庄的主人允许一个飞贼一般的人大摇大摆的飞入他们庄园?
不过如果这白衣青年是飞贼的话,那么他应该是个极为了不起的飞贼了。因为他的轻功身法,足以让人惊艳。
坐在凳子上的老头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他总是习惯眯着眼垂着头。他不喜欢阳光,总觉得眼光晃的人眼睛不舒服。老头明明看见了飞身而入的白衣青年他却不说话,良久他才将烟杆上的烟锅去敲打自己脚上的草鞋。老头站起身来,双眼微眯的看向一直微笑着的白衣青年:“你敢来?”
白衣青年笑着道:“为何不敢来?”
老头道:“你要知道,来这儿的人都得死。我们,也得死!”
白衣青年哈哈大笑:“难道那个白魔就这么可怕吗?如果我没猜错,前辈就是昔年在外天地中人称铁杆烟魔的金元吧?只可惜晚辈在外天地中一直没有见过,就听说前辈销声匿迹了,原来也是被小姐骗入了这东方墓中来的。哦,你旁边坐着的那个一直黑着脸的汉子应该就是昔年的恶人食人王了,自从食人王被小姐骗入这东方墓中后不吃人了,听说比以前瘦了许多!还有另外站着的就是扇庄的庄主,天云吧?听说天云大侠手持断魂刀不减当年天风大侠的威风。”
白衣青年砸了咂嘴,他又说道:“只是你们几个昔年在外天地中名动天下的修士如今怎么被一个白魔吓怕了?晚辈好生奇怪!”
铁杆烟魔金元冷哼一声,却不说话。食人王也不言不语,确实,自从他入了东方墓后确实瘦了。瘦了两百多斤。
扇庄庄主天云眉目闪烁,拱手看着眼前的青年道:“不知阁下是哪位?”
白衣青年一愣,他没有想到堂堂扇庄的庄主也会对一个晚辈抱拳。不过转念一想他又瞬间了然,一个即将灭亡的家族,无论它以前又多么光辉的过去,那都是不值一提的。更何况,东方墓中被骗进来的人哪一个又不是昔年在外面成名已久的绝世高手?所以,天云也更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了。
白衣青年笑着道:“晚辈名字不值一提!”
天云道:“你没看见墙上的字吗?”
墙上确实有字,那有字的墙就是白衣青年飞身翻过的墙。那有字的墙上写着七个鲜红如注的大字,‘明日子时,全部死’这几个字写得很简单明了。它们是用血水写的,其上的字迹早已干涸。但却依然那般的触目惊心!
白衣青年点头,天云道:“你知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不等白衣青年回答,天云又道:“他的意思就是子时的时候这里所有的人都会死,除了我们扇庄的人,还有所以留在这里的客人!”天云说话有些激动,尽管他的一手‘断魂十一式’以领略了六招,尽管这六招便早已让他名动天下。但是他此刻还是害怕,还是激动的,他平复了双眼之中恐惧的神色又道:“你知不知道写这七个字的人是谁?”
白衣青年道:“白魔!”
天云道:“你知道他?”
白衣青年道:“这十年中,听说他杀了很多人,而且杀得都是无辜的人,成名的人。他杀人只为一个目的,那目的就是女人!他,是一个为了女人而疯狂杀人的人!”
天云道:“你对他很了解?”
白衣青年笑着,他眼神之中却没有笑意。他似乎是看着天云,可是他的双眼之中却似是在追忆,他道:“我对他的了解比你想象中的多的多!”
天云道:“那他有多高的修为?他的那张弓究竟是怎么回事?”
白衣青年道:“听说他的修为已经到了渡劫期,只有东方墓中鲜有的几个渡劫期高手才能降得住他。可那些渡劫期高手都是隐士,那些渡劫期高手对对他不感兴趣。那些渡劫期高手宁愿过着闲云野鹤的生活,去追求东方问的问鼎刀的去向也不去插手修真界中的任何恩怨!”
天云叹道:“所以他才能够肆无忌惮的做坏事!”
白衣青年道:“他杀了梅山五剑中的三剑,因为那三剑曾经看见过他的模样。他又杀了好菩萨,因为好菩萨有一个极其漂亮的女儿。他又杀了追云手白方,因为据说白方的老婆是天下间难得一见的美人儿。他又杀了好汉庄的陆好汉,因为陆好汉有个极为丑陋的娘亲。。。。。”
天云双眼微缩,他双眼之中似乎看到了几位可怕的事情。他那常年握刀的手也有些颤抖,他似乎说话也变得颤抖了起来:“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