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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慢船去中国-第84章

小说: 慢船去中国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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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香水好闻。”简妮对武教授说,“是新款的Boss吧。”

武教授笑了,他闻了闻自己的手,说,“商学院的教授,总是不得不成为哥大最时髦的教授。”

“我们学校商学院的教授和学生也是全校最时髦的。”简妮说。

“因为我们永远是和市场在一起。”武教授说,“你也将会这样。你喜欢时髦吗?”

“我喜欢。”简妮肯定地说。

武教授点点头:“那就好。要是你不喜欢,在以时髦为本的市场上,你会痛苦的。要是你喜欢,你会象老鼠得到了一大块新鲜忌司那么快活。”他将自己北方人明亮的小眼睛微微眯起来,“时髦的感觉里有一点虚荣,一点点无伤大雅的虚荣,你要知道,这一点点恰到好处的虚荣,恰恰是市场最本质的动力。差不多所有成功的营销案例,都是从设计者内心在这种虚荣感觉的指引下工作,去满足消费者内心蠕动着的虚荣。”

“喜欢商品也是天生的吗?”简妮问,她想起Ray来,他总是视市场调查为苦差,他恨四季如春,灯光明亮的店堂,总抱怨在商店里透不过气来。他与亨利。史密斯倒常常来往。还是常常约好了去唐人街流连。

“对时髦的领受力当然是天赋能力,对商人,对经理人来说是很重要的天赋能力。”武教授说。

“Woo!”简妮欢呼一声。

从新泽西的shortline车站等开往曼哈顿42街汽车总站的公车开始,简妮就与自己脚上的高跟鞋展开了搏斗。那是一双围了一条紫红色边的灰色皮鞋,是婶婆留给简妮的高跟鞋之一,配铁灰色套裙。这鞋对简妮来说,有点紧,但却不能说完全不合适。婶婆穿鞋的样子很好,一点也没有走样。去挪顿兄弟公司面试的头天晚上,她按照妇女杂志上的介绍,将毛巾紧紧塞到皮鞋里,努力撑大它们。简妮在婶婆的衣服里挑了铁灰色套裙,五十年代风格的,裙子两边,开了旗袍式的叉,很稳重,又特别。她觉得这对要去中国当秘书的年轻女人,真是再合适不过了。或许那式样有点太奢侈,不象年轻人的,但给人一种有良好背景的印象,简妮认为,这种暗示比显得年轻重要。

简妮从没这样穿戴过。她感到那套笔直的套裙,将自己的身体和教养中的粗陋之气衬托出来了,倒象一块揉皱的手帕。她记得自己第一次穿上旗袍的时候,身上突然洋溢出一股弄堂女子的风尘气,那次她就被吓到过。简妮其实是怕穿婶婆的衣服的,她觉得,它们就象照妖镜一样。这次,她特地将自己的头发全部向后梳去,强调自己的眼睛,她知道自己的眼睛有种咄咄逼人的样子,她需要这眼睛的表情来捍卫自己,好象自己暗中有利刃在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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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简妮的理想(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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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在shortline站上等车的人,大多都是住在新泽西,每天去纽约上班的中产阶级,大家穿的都是套装,简妮象一滴水流进大海一样,十分自然和得体。她与他们站在一起,心里七上八下着一些自豪。她那时竭力想忘记自己的脚。那双线条优美温和的意大利高跟鞋的边缘,开始象一把刀似地勒着她柔软的,只穿运动鞋的脚后跟上薄薄的皮肤。而平而窄的鞋尖,则将她的五个脚趾全都箍麻木了。简妮竭力不去想这些事,她提醒自己现在就要站得直直的,而且要自如,以及若无其事,她不想露怯。

从42街的汽车总站转到去世贸中心方向的地铁月台,那一路上,通道里响彻了往下城的世贸中心或者华尔街上班的汹涌人流的鞋底摩擦的声音,简妮也用纽约人的速度大步走着,简妮脚跟上的皮已经破了,她感到有血渗出来,粘在袜子上,每走一步,那被血弄湿了以后,变得更硬的鞋帮,都用力地摩擦着已经没有皮肤保护的肉。简妮努力把自己的脚往鞋子前面伸,让自己的脚跟能多少松快一点,但小了一号的高根鞋,本来已经紧紧顶住了脚趾。还没有到月台,简妮脚趾上的皮肤也被磨破了。那一双脚在鞋子里真是左右为难。

好容易到了月台,脚的酷刑暂时结束。简妮这才发现,四周的女人纷纷打开手里拎着的纸袋,拿出高跟鞋来。她们利落地将脚上的运动鞋踢下来,换上纸袋里的高跟鞋,再将运动鞋放进纸袋里。简妮一下子明白过来,原来在下城上班的那些白领女子,用的是这样讨巧的办法。简妮的心里咯噔一下,这一下,就显出她的嫩来。

在地铁穿越曼哈顿岛的过程中,简妮挤在沉默的人群里站着,脚跟和脚趾上的血都渐渐结住了,和薄薄的袜子粘在了一起。她只觉得,自己浑身的血都集中到了下肢,脚开始有点肿了,所以鞋子紧紧地箍在脚上,脚背上的肉漫出了鞋面,让简妮想起浸了水的馒头。世贸中心那一站,车里大部分人纷纷下车,简妮再次夹裹在到大步向前的人流里。从世贸中心下面的地铁上到地面,要走三层楼。对简妮来说,那可真是痛苦的长征。她一走,那些薄薄的血疥马上就被拉破。简妮几乎痛得流出眼泪来。但她四周的人们却哗啦啦地象飞奔的动物那样越过了她,那些尖尖的黑色,灰色和棕色的高跟鞋,象长在那些飞速向前的女人们脚上尖利的兽爪一样,清脆地响成一片。简妮的双脚太痛苦了,不得不慢了下来,马上就被后面的人撞到。后面的人象潮水一样赶过她,有人撞到了她,说声“借过”,便越过她而去。也有人什么也不说。还有人尽量远远地绕开简妮,那大多是些穿着长风衣的男人,当他们的身体因为躲避接触而斜过去的时候,他们的风衣在身后飘了起来。简妮让了又让,然后,发现自己已经从原来的人流中央让到了边缘,迎面而来的,是左手边上迎面而来,向地铁相反方向去的人们,那大多是些去中城的商业区上班的人,帝国大厦就在那里,洛克菲勒中心也在那里。那边人群里,女人们也在最后一站地铁站里换好了高跟鞋,那些鞋跟也清脆而坚决地响成了一片。

简妮也加快了自己的脚步,当她的脚已经有点麻木了的时候,她跟上了大家的速度,回到人流的中间。

走进世贸中心大堂,简妮在到达不同楼层和不同方位的众多电梯之间又奔走了一番。好容易找到正确的电梯,到了挪顿兄弟公司那一层。离开电梯以后,她没有马上进去,而是先去找防火楼梯的楼梯间,然后镇定地走了进去。谢天谢地,那里除了一股夹着香水气味的香烟味道,没有人。她在玻璃的倒影里,看到了一张气急败坏的脸,简妮真的不相信,这竟然是自己的脸。

简妮脚跟上的血,已经流到鞋帮上了。她将那一小条血迹擦干净,将污染了的袜子往鞋子里面掖了掖。然后,她用手拍打揉搓自己的脸。在电影里,死亡营里的犹太女人拼命拍打揉搓自己的面颊,是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比较精神焕发,不会被送进煤气室。而简妮,是为了改变自己脸上痛苦的表情。但简妮感觉到与那些犹太女人一样急迫的心情。她脸上的皮肤被拍得有些发麻,然后发烫。

有种大难临头似的恐惧,在简妮心里蛇般地游动。将要被抛弃的预感,也渐渐强烈起来。她想,要是她失去这次机会,也许就会失去与武教授一起设计的未来。这个面试太重要了,以至于让简妮害怕。她看着玻璃里倒映着的自己,怎么看,也看不出出色的地方,她的颧骨,象美国排华时代漫画里的中国人一样,宽得很没有尊严。她的脸色,象唐人街上的那些男人一样焦黄;她的面颊,象爷爷那样的紧绷,有千刀万剐般的重重晦气;她的嘴,象爸爸那样大而无当,带着某种泼妇刁民的无赖和凶悍;她的肩膀,象维尼叔叔那样单薄而乖张,一副没有人缘的样子;她的身体,象范妮那样张皇失措,一股乖张之气。这样的人,谁会喜欢,谁会要呢?简妮打量着自己,想。她甚至想,宁可不要进去面试,倒可以逃脱失败的打击。

“耶稣基督,救苦救难的观音娘娘,真主安拉,天灵灵,地灵灵,世界上所有的神仙,都来保佑我吧,给我勇气和力量吧。”简妮想起高考时在陌生课桌上看到的一段话。

来到面试的小会议室里,在那个鼻子象剪刀一样又薄又尖的人力资源经理面前坐下的时候,简妮轻轻将手伸到身后,撸平裙子,才落座。那是爱丽丝的姿势。然后,她向那对灰色的眼睛认真而愉快地看了过去。这时,在她脸上已经看不出她经受过的痛苦了,简妮曲着膝盖,直着身体,稳稳地站在自己的鞋里,安静地等待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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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简妮的理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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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简单地介绍一下自己的经历,王小姐。”这是第一个问题。

“我是个上海人,那是中国最大的城市,也是中国最西化的,也最现代化的城市。我的学习很顺利,一直在最好的学校读书,一直是学校的优秀学生。但是到美国以后,我才发现在中国的教育体制下,我只是一个懂得最好地接受的学生,而不是一个懂得创造性思维的学生,在经济系里学习的两年里,我更主要学习怎样认识和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建立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分析的能力。能在经济系修满学分,提前毕业,还不是我的最大收获,找到自己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才是我最大的收获。

我的家族在140年前,就开始为美国在上海开设的洋行工作,是他们在中国的合作伙伴,当时叫买办。所以我家有140年在上海经商的经验,我的家族后来落败,我想你知道其中红色中国的因素。但是,我仍旧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至少象他们一样出色的商人,这是我的理想,我到美国,是为了实现这个理想。”

“你认为自己成为一个在华总经理秘书有什么优势?有什么劣势?”

“我的优势是两点,一,我没有语言上和文化上的问题,那里是我的故乡,我可以更好地理解上海人的想法,将它们解释给我的总经理,协助他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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