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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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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人们管他叫季公子,我也跟着那么叫。小t倒是知道他的名字,可是小t恐怕再也不会醒来了。
  (二)
  我十八岁的时候,流浪到了诺城。因为喜欢第七大道上的柳树,我留了下来。先是在一家包子铺打工,没有工钱,但是可以吃得很饱。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干了一阵子之后,我就去了一家绸缎铺打工,还是没有工钱,但是可以穿得很暖和。这仍旧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最后我到了一家棺材铺当学徒,吃不饱,穿不暖,还常常被训斥。不过当学徒是件有前途的事,学好了手艺,以后就可以自己创业了。尽管打造棺材的手艺并不是我喜欢的,可我还是留了下来。一留就是七年,七年里我看着小t在我身边从一个小姑娘长成一个闭月羞花的大美人,也看着门前的柳树叶落枝枯又逢春。
  因为是战争年代,远方在打仗,近处会有土匪偶尔下山烧杀抢掠,所以棺材铺的生意非常好。当然,如果不好的话人家也不会招人,我也当不了学徒了。
  我需要做的工作就是站在某个师父身后跟着看着,他吩咐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端茶倒水擦汗递工具,日复一日。后来他们发现我会吹笛子,偶尔也会叫我吹曲子给他们听,都是些艳俗的调调,我很讨厌,但无能为力。
  小t是掌柜的女儿,比我小两岁,掌柜已经给她预备好了很多口棺材。那时候有钱的人家,生下孩子就会先定做一口小棺材,随着年龄的增长,再不断地定做更大更合适的棺材。除了棺材有升官发财这一美好寄托之外,更现实的意义是,在这个年代,人随时可能会死,谁也不想被抛尸荒野。
  除了给自己准备之外,棺材也是礼品中很重要的一项。很多官员都喜欢把金银珠宝装在棺材里送给自己的上司。
  这些都是有钱人的事,穷人只能想想。那时候很多人最期待的礼物就是棺材。我也不例外。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学会做棺材了,就先给自己做一口。躺在自己做的棺材里,睡得踏实。
  我第一次见到小t,就是掌柜在给她做第八口棺材的时候。掌柜每年都要给他这唯一的女儿做一口,到第八口的时候,她主动提出要到现场挑选,挑选她喜欢的木材,还有花纹和颜色。
  当时我正在给师父们吹笛,本来吹的是下流曲子,见到她之后,我赶紧换了,吹了一曲当时最著名的乐人的一首新曲。我喜欢她,她和我见到的所有小姑娘都不一样。她睫毛很长,眼睛像猫一样。虽然她自始至终都没有看我一眼,但我知道,她感觉到了我的存在。
  我已经在棺材铺待了半年了,已经从小学徒混成了老油条。因为嘴甜,几个师父也都挺喜欢我的,就等着我再长大点,有了力气,就教我正儿八经的做个木匠。
  直到小t挑完棺材离开之后,师父们才说,她已经和城西季千秋家的公子订婚了。我当然不能和富可敌国的季千秋家的公子比,毕竟我现在只是一个小学徒,在所有人眼里我都只是一个混日子的穷小子而已。不过我还是想瞅个机会专门吹一首曲子给她听,亲手做一口棺材给她睡。
  小t挑的那口棺材做好之后,我悄悄地爬进去,在她转个身就能看到的地方,刻下了我的名字。
  我喜欢雕刻,用那种很有力道的秦隶书写我的名字。在我的笛子上,在我喜欢的棺材上,在我的床上,在街边的柳树上。
  第七大道的柳树一棵挨着一棵,如果你身手足够敏捷,可以不下树,走上几条街。
  遇到土匪抢劫的时候,我就坐在树上,看着街尽头的季家大院,心想要是土匪一狠心把他们家抢光了,季公子和小t的婚约大概就可以解除了。可惜每一次,土匪都只是在季家吃顿饭,到隔壁有钱的人家抢一点就走了,好像季家跟土匪有交情或者住着比土匪更厉害的人一样。
  (三)
  灶台已经完全冰冷了,我到外面捡了几根树枝,重新生起火来。透过火光,我好像又看到了小t的笑脸,透过火光,我的过去变得模糊。我不知道我把我的经历以这样模糊的方式说出来,有没有人能懂。
  从来没有人试图去了解我,包括我最喜欢的姑娘小t。她喜欢的是季公子,到死都是。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想,我守着她的尸体其实没有多大意义。我应该回到家中去,回到我那权倾天下的父亲身边,在他老去之时,接管他的一切。



第24章 你是翻山越岭来寻找我的小熊,我是茫茫人海中等待你的那棵树(7)


  众人已经给我安排好了一切,为什么我要逃出来寻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呢?我追求的一切,最后都变成了虚无缥缈的东西。就像一场梦一样,梦醒后,依旧无路可走,甚至渐渐地,连自己想要的生活是什么都忘记了。
  其实我还算年轻,还可以策马扬鞭打出一片江山。只是我的心已经老了,而且我追求的从来就不是江山万里和美女如云。我只是不想过父母安排好的生活而已,仅此而已,为什么就如此艰难?
  (四)
  我到诺城的第三年,小t要出嫁了。比原来定的婚期提前了一年,也许是担心战乱和土匪的缘故。可是担心什么就来什么,在婚礼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邻国的军队,已经攻到了城下。
  掌柜的安排我和另外一名家丁一块保护小t,日夜不离。其他的男人都在城墙上应对一场恶战。诺城从来就没有进驻过军队,每逢战乱,就只能全民御敌。好在诺城是一座易攻难守的城池,就是打下来,也随时会被抢了去。所以一直以来,也没有太大的军队来骚扰。这次不知道为什么,竟来了如此大的一支部队。
  我听往城墙送武器和饭菜的妇女们说,季千秋派家丁去山上请土匪来帮忙,那伙土匪里有个头目是季家的亲戚。却没想到那家丁出了城就被人擒了去,几个时辰之后被打成残废送了回来。
  据那个被打残的家丁说,这支军队此次围城的目的是在找一个人,那个人是本国的王子。邻国要用这个王子去换本国的二十座城。
  可是,诺城里没有人见过那个离家出走的王子,诺城里根本就没有王子,邻国是故意来刁难诺城的百姓的吧。很多人都这样想。
  被围的第三天,邻国的军队派人说,如果再不交出王子,他们就开始攻城。这时候有个去过王宫的人说,可以拿公子来顶替王子。季公子就和宫中的一位王子长得十分相似。
  这话传到了小t的耳朵里,她要我们带她去见季公子,她怕再不去见,就永远也见不到了。可是我怎么能带自己心爱的姑娘去会她的情郎呢?无论如何我都不能答应的。
  也许是心有灵犀吧,在小t想见季公子的时候,季公子主动来了。他身高九尺,星目剑眉,再加上一身锦衣、一把宝剑,确实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好儿郎。可是他长得并不像我啊,倒有些像曾经侍奉过我的一个卫士。
  我带他去见了小t,反正他恐怕也活不了多久了。远远已经听到了攻城的声音,大概再过一炷香的时间,他就要去赴死,不但他要死,满城的人都要死。我了解此次攻城的那个将领的性格,他不允许任何人欺骗他。就像我曾经因为他欺骗我而砍掉了他一条手臂一样,季公子的双手都会被他砍掉吧。
  我竟然并不感到伤悲,好像我从来都没有对任何人产生过感情一样。我最初流浪到诺城时那些施舍我的人、那些收留我的人,此刻好像全都变成了陌生人,变成了罪人。
  (五)
  城将破之时,季公子被当成王子送出。小t在房内自缢。我带着小t的尸体躲进了一口棺材里。本以为大火会烧毁一切,从此所有的理想和利益都会完结,却没有想到,整座城的人都死了,所有能够燃烧的东西都化成了灰烬,而我却依旧活着。
  我带着小t离开了诺城,在两座大山之间修了间房子,这里除了我之外再没有其他活着的人。我的梦想从此再也不会连累到任何人。
  许仙
  2006年,我和人相约,重游西湖。昔日的酒馆现在变成了奶茶店,我点了一杯香草味的奶茶,坐在木椅上,慢饮。耳边是一首名叫《许仙》的歌,歌者的声音温润如玉,听得我如痴如醉,不由得想起了我的前生。
  那是南宋绍兴年间的杭州,我的父母顶着收入、住房和供养孩子所带来的经济压力生下了我。我出生后不久,父亲就加入了抗金的军队,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我十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了,之后我就跟着姐姐和姐夫生活。
  在那个重男轻女的时代,没有男孩的家庭是很受歧视的,所以我一生下来就被父母打扮成了男孩的模样,并且不准我吃补乳的食物。等我长大后,心理上和男孩没有什么差别。
  为了维持生计,我在一家药店打工,白天要到山上采药,晚上要跟着药店的师父学配药。我不喜欢医生这个行业,更讨厌某些药材奇怪的味道。可是工作很难找,我又没有文凭,所以尽管日子过得很无聊,我却一直没有辞职。
  我常常在上山采药的时候偷懒,一个人坐在树上发呆。我希望我的姑娘长得很漂亮还会武功,最重要的是她不可以像我这样遇到一点小挫折、小打击就仰望天空泪流满面。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菩萨,也告诉了姐姐。姐姐说人都会流眼泪,不流眼泪的是妖怪。
  采药的时候要在深山密林中行走,遇到毒蛇是常有的事,为了安全,我养了一只鸩。我行走的时候,鸩鸟就在我头顶两米高的空中盘旋,一旦有毒蛇出没,鸩鸟就会俯冲下来吞了毒蛇。
  有一天早上,我因为贪睡,误了上班的时间,被药店老板狠狠骂了一顿。我嘴上没有顶撞,心里却很不服气,暗想:你跩什么啊!开个药店有什么了不起的!哼,我以后也要开药店,专门和你抢生意,气死你!
  虽然不服气,可吃过早饭,我还是乖乖地带着鸩鸟上山采药去了。到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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