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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掷金败家女-第10章

小说: 掷金败家女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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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放着美食在眼前不去动……她又不是冷感女人……她想口水一定沿着下巴蜿蜒成河了啦!她站在吃与不吃之间徘徊犹豫。

玺郡的表情让煜棠想笑,在她眼里他看见自己成了刚上桌的万峦猪脚──她就是有本事制造他的好心情。

没打算和她见面,可是她的好奇心太过旺盛,迟早会碰上。但煜棠没料过会是现在,本想搭安装在这房间暗室里的电梯上五楼,没想到她这么快就闯进来了,快得让他措手不及。

“有事吗?”他冷淡开口。

“就是没事才会无聊到四处乱闯,闯进你的“闺房”来了。”漂亮男人和漂亮女人的房间都叫闺房吧!不知道耶!她的国文一向比英文差。“你忙不忙,如果不忙的话,陪我聊聊好吗?”

不介意拿热脸贴在人家的冷屁股上,帅哥的冷屁股总强过丑男的热怀抱吧!

他停了半晌,然后开口问:“妳想聊什么?”

“嗯……先从身份说起好了,我是这个家的新女主人,你呢?”

“我是主人……的朋友。”他的脸一直对着窗外,没移动过姿势。

“真的吗?你和雷斯、项华……那堆人是同一挂的吗?”

“你们很熟?”难掩的醋意,一闪而过。

“不太熟,他们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有空我就找他们斗斗法,否则太闲人会生病的。”要她和那个冷面祁战“熟”?算了吧!还是生的好、生的好。

“无聊怎不出去找朋友、同学?”这是关心,好动的她怎能被关住。

“去跟他们解释我荒谬的闪电结婚吗?才不!要是碰上以前的小学妹,我肯定会被她们的眼泪鼻涕淹死。”坐在床沿,看着帅哥的背影,光看都舒服,“意淫”真是种不错的享受呢!好啦!往后太闲就来找这个帅哥意淫一番。

“这个婚姻让妳很委屈?”

“当然,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耶,你看过哪个新娘都上花轿了,还不知道自己老公是圆是扁,喂,你这房里有没有针孔摄影机?”

“有!在墙角。”

玺郡跳起来搜寻,最终找到那个小东西。她对着它扮鬼脸,“神主牌老公,看到没有,我正在勾引你的帅帅朋友,你再不出来,我就演出红杏出墙记给你看。”

煜棠支着,虽极力遏抑,仍然笑得满腹快乐。

她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笑起时眼角的鱼尾纹,天……真是性感,和老爸那种类似沙皮狗,会夹死飞行虫的的皱纹完全不一样。

“窗外有美女吗?为什么你不转过头来,我好想看看你哦!”

她的话止住了他的笑,沉吟须臾,他发出难辨的叹息声,然后转头向她。

玺郡看着他的脸,久久不发一语。

那是张散发着浓厚男人气息的脸,薄薄的宽唇、粗粗的黑眉,他的五官像雕刻刀下的艺术品。不过在左脸接近唇边处有块直径五公分的伤疤,狰狞而丑陋──那是烧烫伤留下的吧!

“吓着了?”他刻意轻松,语气却是凝重。

“不!好加在!”

“妳说什么?”她的回答让他起了满头浓雾。

“我说“好加在”,幸好你脸上有伤,不然你的老婆岂不是太没保障?你想想看有哪个女人可以忍受男人长得比自己美?要是我就受不了。”她走向前去,把意淫化为实际行动──伸手抚上那片伤疤。

“很痛吗?”轻轻柔柔的碰触,她怕把他的旧创弄疼。

“当时是很痛,现在结了疤,没感觉了。妳不觉得很可怖?很多小孩看到我都会被吓哭。”他讶异她的反应。

“要我评论这个伤口吗?嗯……崎岖不平、丑得很均匀,不过你要是在上面贴几张仟元大钞,不但不会有人吓跑,相反的,还会有人挤上前来想和你握手。”

她不但不怕他脸上的疤、他腿上的不便,相反的,她很喜欢他身上那股让人感到舒服的亲切气质,和安定人心的沉稳。

“妳真不害怕?这道伤很可怕……”他想再次确定她的感觉。

“会吗?长得比你丑的人可多着咧!像吴X宪、康X……大概我一天到晚看电视,丑人见多了,心脏也被训练得强而有力,不会被你这点小伤吓住。你的脚走路会很痛吗?”她指指他的腿。

他摇头失笑,拄着杖走到床边坐下。设想过几百种他们初见面的情形,却怎么也料不到眼前这种,大概她本就是不容易让人预料的人物吧!

“妳很特殊。”若非特殊就是有安慰人的天分。

“当然,我不只特殊还很昂贵呢!你不知道你那个朋友花了不少钱,买下我呢!”她笑笑,不介意自我嘲讽。

“在这里住得惯吗?”他转换话题。

“还好吧!除了衣服穿不惯以外。”她指指膝上的结。

“这是……流行吗?”这些天他早发现,她老是不明原因地把裙子在膝盖处打结,托人下去问,得到的回答只有“猪头”两个字,弄到后来就懒得去理她。

“你怎么和雷斯一样猪头?有哪种流行风会把肿瘤带在身上,这啊!叫做不方便,裙子这东西就是很讨人厌,总是有块多余的布料在脚边拂来拂去,好像有狗在舔你,把人吓得心里不踏实。”

他想起来了,她好讨厌狗──自从她小时候被狗咬过以后。

“妳可以试试窄裙。”他好心建议。

“我要是改穿窄裙,这里会三不五时听到救护车的警铃声大作。”

“为什么?”他不知道打个肿瘤结和窄裙有何不同。

“因为我会摔得四脚朝天。”她把小时候的经验说出来。“好啦!不讲这个,你叫什么名字。”

“郁棠。”他把名字的中间字改成姓。

“郁棠,我记起来了,换你!”

“换我?”

“当然换你,我问了你名字,当然轮到你来问我的名字。”

“那……请问小姐芳名?”

“我叫童玺郡,你可以喊我玺郡或小郡。”

“细菌?真可爱的名字。”这句话在若干年前他也对她说过,就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

“什么细菌,还滤过性病毒咧!玺是玉玺的玺,郡是郡王的郡,别乱喊。”

仔细观察她的表情,他肯定她早忘记那段。

“不!我就要喊妳细菌。”他坚持。

“随你,那我也要给你起个绰号。”她不知道自己早已帮他取过不少绰号。

“我没意见。”他摇摇头不在意。

“你说的,我一定要取个又恶心又讨厌的绰号送你,到时我喊上瘾,你周遭的朋友也会跟着喊,你可就糗毙了。”

“无所谓,快中午了,妳是不是要下楼吃饭?”

“这是逐客令还是邀约?”她笑容可掬地在他面前晃,看他一脸迷惑,她又补上一句。“我说话很文言吗,怎你老用这号表情看我?”

偏过头,他想了一下。“妳是问我要不要陪你下楼用餐?”

“聪明!你要不要陪我下楼吃饭?”她覆述一次主题。

“不!我习惯在房里吃,何况我等一下还有工作要忙。”

“噢……”她的肩倏地垮了下来。

“怎么了?”她的反应惹得他胸中的疼惜油然升起。

“一个人吃东西好无聊。”她瘪瘪嘴,无辜地看向他。

“那……”煜棠眼底有着犹豫,这些年,他维持着相同的生活作息,从来没改变过。

玺郡看出他的为难,不想勉强他。

“没关系,我找电视陪我好了,虽然电视节目无聊得很,但是有声音就会热闹一点,至少东西吃来也不会那么食不下咽。”

嫁过来,她最不能适应的就是孤独了,以往在家,上上下下十几口人,一人两句话就能把房顶给掀开,更别说那种经常上演的拌嘴吵架声。

唉……她开始怀念起那些老感她当箭靶的家人了。

这就是她这些日子食欲不振的原因吗?他还以为以她活泼的个性一定会适应良好,没想到,再怎么说,她都只是一个小女生。

“明天好了,我今晚把工作处理掉,明天一早就下去陪妳吃早餐。”

“说真的?我明天一定准时下楼。”她跳着脚走出房门,却没注意到腿上的肿瘤结,一个踉跄眼见就要往后摔倒。

她可怜的后脑勺,又要遭殃……幸好,从小到大一路训练下来,那个部位已长得特别坚固。

眼看她即将落地的身子,煜棠心里一紧,扔下手扙,几个小跑步,伸手去接。

被安全网罩住,预期的疼痛没有光临,玺郡站直身子,若有所思地看他一眼,然后抓抓头发往外走去。

看着玺郡的背影,他喃喃地念着她的名字,这是他们的第一次面对面……他多年的不幸,在她身上找到安慰,戴了好几年的冷漠面具也因她而龟裂,在他还没打算用真面目面对她的时候,她已经直直闯进他心底深处。

为了赶着和他共进早餐,玺郡一起床只用了五分钟做好所有预备动作,便冲下楼。

“小细菌,早安!”他啜饮着咖啡,优雅地向她一点头。

哦……帅毙……舔舔嘴唇,她担心一个不小心会流下“猪哥涎”。

“早安!”她迅速坐上他身边的位置。

“妳今天看起来很漂亮。”她很少把头发放下来,要不是把它们胡乱扎个马尾,就是用根筷子把它们固定在脑勺后方,在她身上,长头发是累赘。

“我?”她瞄了瞄自己,然后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你说这种话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谄媚、二是讽剌,你说我该往哪个方向作假设?”

“妳对自己的容貌相当没自信。”

“站在你这种宇宙无敌、举世无双的大帅哥面前要想找到自信,恐怕比要在台湾找到北极熊还难。信不信?要是我们两个站在我那群可爱的小美眉面前,她们铁定会马上变节,投向你的怀抱。”

“妳很受女孩子欢迎?”

“算吧!尤其上了圣凯瑟琳学院后,喜欢我的女生多如过江鲫。”

“没刻意去交几个男朋友?”他问。

“谁告诉你我没男朋友了?我当然有,像小李、阿饼、乖乖、阿炮……好多个耶!每次要去劝募,我第一个想到的都是他们。”

“他们是……”她的话让他的心酸了一下。

“我高中同学,当诉你一个秘密,我是他们的监护人哦!”她得意洋洋地咬下一大口土司夹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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