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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章

军嫂的悠闲人生-第1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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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思思笑了笑,“对啊,我爸妈他们不放心我住校,说我毛毛躁躁的,爱丢三落四,还是住家里好,不会给别人带来麻烦嘛。”
    “对了,你们知道今天学校有场篮球比赛吗?”周思思知道的消息真的好多,“听说,是金融系跟计算机系的男生为了梅兰学姐吃错,最后发展成两个系的用篮球比赛来做决定,谁输了,以后不准去追梅兰学姐哦。”
    原来下午她看到的那场球赛竟然是为了个女人争宠打的,蓝天啧啧长叹,京城的人真会玩,长见识了。她们还停留在给心仪的人写情信的阶段,京城的人为了博美人一笑,连比赛都有了,可谓是千古一绝,名垂青史。
    “还有这事啊,思思你知道的真多。”章心兰崇拜地看她,嘟着嘴自我调侃,“不像我,什么都不知道。思思,你说,梅兰学姐知道这事吗?”
    “那我就不知道了。”周思思摇头,她也是听别人说的。
    蓝天用神识将走过的路线记下来,以后她一个人来上学,就不用走冤枉路了。三人边说边走,很快到了门口。
    京大不乏有钱有权的公子哥千金小姐那些学生,为了这些人,校门口有专门的车道,就是为了方便那些司机过来接送,普通学生这边有人行道。周思思章心兰她们往人行到那边走,蓝天也跟着往那边走。
    “丫头,”莫军华将车开过来停靠在路边,迅速下车走了过来,顺手结果蓝天手上的书包,“走吧,咱们回家。”
    老爷子特意给他配了一辆车,方便出行,他就开了过来接蓝天,“怎么样?大学生的生活,第一次上课的感觉怎么样?是不是跟上高中不一样,同学们好不好处?”
    上来就是一连串的问题,生怕蓝天在学校被人欺负了去。
    “蓝天,这是你……?”周思思眼疾手快拉住蓝天,眼里藏着一丝爱慕,她长这么大还没看过这么好看的男人。
    莫军华没穿军装,穿的休闲服,上身白色的衬衫,下面穿着西裤,衬衫领口解开了两粒扣子,袖口翻卷到手臂上,正经的衣服,冷凛的气质,相结合被他穿出了桀骜不驯的感觉,微挑的桃花眼带着一丝邪魅,微抿的薄唇,周身冷酷的气息,让人难以接近。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说的就是莫军华这种男人,何况莫军华长得很俊俏,冷酷带着股痞气,那种矛盾的气质更是让女人爱罢不能。
    罂粟花美,美得动人心魄,但它剧毒,莫军华就像那罂粟花,明知道他有毒,而且是剧毒,女人们也前继后扑扑过来。
    出色的男人总能引起他人的关注,好像天生带着主角光环,他一下来,校园里走出来的女生我们,目光下意识往他身上瞟去。
    周思思章心兰两人近距离看到莫军华,面红耳赤,心似小鹿乱撞。
    蓝天走过去,自然地挽起莫军华的胳膊,嘴角勾起一抹戏谑的笑,“介绍下,这是我男人,这两位是我同学,周思思章心兰。”蓝天宣示着她的主权。
    莫军华勾了勾唇,一抹笑意一晃而逝,丫头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承认两人的关系,蓝天可能没发觉,她的这个举动意味着什么,她不喜欢有人打莫军华的主意。莫军华却感觉到了丫头对他有所不同了,难怪书上说,女人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的感情不同,书上也没说错。
    “你结婚了。”周思思这瞬间的思路跟蓝天神同步了,惊讶脱口而出,心瞬间碎成渣渣,章心兰的心也碎成渣。
    蓝天点头,“是啊,学校又没规定学生不能结婚。”
    莫军华向两人微点头,拉着蓝天的手往车走去,“走吧,家里都等着呢。”
    “我先走了,明天见。”蓝天向两人挥了下手,被莫军华拉走了。周思思张了张嘴,最后黯然闭上嘴。
    “大爷爷回来啦!”车里,蓝天问他。
    “回来了,一直在家里,”正要开车的莫军华瞅到蓝天没系安全带,倾过身子给她系上才开车,“老爷子好像心绪不宁,在二楼的茶室里待了一个下午。”
    能让他心绪不宁的人除了季老爷子也没别人了,看来明天她得去趟季家了。
    “你猜我今天再学校遇见谁了。”蓝天摸着小巴,一脸的凝重。
    莫军华将两人都认识的人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没找到符合条件的人,石头铁军黑狗子他们在魔都,林国豪三兄弟也在魔都,春花在部队跟赵利一起,京城这边认识的人只有吴宗宇季风两个小白脸,他们俩隔三差五看到,不会让丫头觉得惊讶。再就是……没有熟人了。
    “猜不出来,谁啊?”
    “你肯定想不到,魔都那个神经病,”见莫军华满脸疑惑,蓝天啧了声,“就是那个神经病张老师,我跟你提过的那个,咱们第一次去精立一中,带我们去校长办公室的那个老师。”
    几年前的事了,莫军华想了下才想起,当时有个很年轻的老师领着他们去校长室,那个老师不光是年轻,长得还俊俏,所以莫军华印象比较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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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啊!”莫军华倒是觉得奇怪,“他怎么会在京大,他不是在魔都吗?”
    蓝天高考之前那张老师还在魔都,怎么跑京大来了。
    “谁知道啊!”蓝天义愤填膺,“我跟他八字不符,走哪里都能见到他,我可以预见,我这四年的大学生活一定很悲惨。”
    莫军华见蓝天一脸的生不如死,呵呵笑了两声,揉了下她的头顶,“他又拐你去他那里了。”蓝天曾经跟他提过,这个张老师为了让丫头去他理科上学,无所不用其极,丫头几次都想罩他麻袋拖巷子里去。
    蓝天顺势倒在莫军华身上,她需要抱个帅哥来安慰下她脆弱的心灵。
    “嗯,一见面拐我去他的金融系。我看他在京大的名声不怎么好,那些学生很怕他。”蓝天抬眸看莫军华几秒,然后坐正身子,目光从他脸一路扫了下去,“你今天怎么这副穿着,跟你平日里一点不像啊。”
    后世怎么说来的,对,是反差萌。
    一抹粉红爬上了莫军华的耳尖,他不好意思说,他看到书上说,女人跟男人一样,喜欢看长相俊俏的男人,所以他特意收拾下出来,衣服都是老爷子友情赞助。
    穿了衬衫穿了西裤,还打了领带,衣服穿在他身上,老是感觉很不对劲,老爷子他们却说很好看,莫军华还偷偷摸摸照了镜子,就是感觉不舒服,系了领带好像连气都呼吸困难,出了门口,他就脱了外套,卸开了领带,解开了领口扣子,袖子挽在手臂上,整个人好像活过来了。
    “不好看吗?”莫军华一本正经的问,丫头觉得不好看以后他就不穿了,反正他穿得也不舒服。人就是奇怪,军装的扣子扣到最上面,他从来也没觉得不能呼吸。
    “好看,”蓝天肯定点头,“就是太好看了,你没看到你一下车,学校里的女生都看着你吗?”
    “没注意。”他的目光在蓝天身上,哪里知道周围人怎么看他的。
    “我还遇到了一个人,你知道是谁吗?”蓝天浅笑,“你说这缘分是不是奇妙,一面之缘,谁能想到几年之后还能在遇到,京城说大不大,只是一个首都,说小也不小,几千万的人口之中,偏偏就遇见了。”
    “谁?我认识的。”莫军华眯着眼,一抹寒芒闪过,能让丫头隔了几年还能记住的人,不容小觑。
    情敌真是越来越多了。
    “你还记不记得,咱俩第一次坐火车来魔都的事情。”
    莫军华怎么不记得,就是那次,他们遇到了周雨薇那个女人,一个差点搅乱他们人生的女人,莫军华有时候在想,要是那次他们没做那趟火车,没有遇见周雨薇,他跟丫头的日子会不会是另外一番。
    “记得,怎么了?”
    “就是睡咱们对面铺上的那个男的,穿的衣服花花绿绿,跟花孔雀似的那个男的,想起来了没?”
    莫军华想了一会,印象中好像有这么一个男的,老喜欢喊丫头‘妹子’‘妹子’的。
    “我遇到他了,我没认出他来,他倒是一眼认出我来了。你知道嘛,花孔雀跟神经病张老师两人是朋友,这两人凑在一起,准没好事。”这是直觉,就跟她跟石头他们一样,每次石头他们要搞点事,拉着她一起入伙,她就会有这种感觉。
    “京城神经病太多了,太危险了,要不我还是回魔都去算了。”蓝天可不想以后跟这两人沾在一起,还是赶紧给季风他爷爷治好病麻利地回去。
    蓝天侧头看了眼莫军华,突然开口,“莫军华,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喜欢丫头什么,莫军华自己不知道,他到底喜欢她什么,只要这个人是丫头,什么都喜欢。
    “我任性不讲理,专横又武断,对你又不好,凶巴巴的,有时候我很想杀了你。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你结婚?”
    莫军华撇了眼蓝天不说话,以前他猜测过,跟孙奶奶有关,应该还有别的原因,只是他想不出来。
    蓝天抿唇浅笑,“我猜你也不知道,你相信人有前世今生吗?”
    毫无征兆,莫军华心突兀跳了下,莫非丫头……
    “小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真实的梦,真实到好像我曾经经历过一样,”蓝天人往后靠,慢慢放松身体,依偎进座位里,好似又回到了前世那个孤立无援的时候,“梦中从我流浪到莫家村开始,我跟奶奶相依为命,我曾经上过学,学校里桃花她们背地里欺负我,我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后来我就不去上学了,那时候奶奶身子也不好,家里连饭都吃不饱。不上学,我跟着奶奶一起下地干活挣工分,那时候的日子过得很苦很累却很幸福,因为我有家,有亲人。”
    “直到我十五岁嫁给你,你在部队忙没有空回来跟我成亲,家里说好让你二哥军国代你拜堂的,后来不知道军国听了谁的馋言,死活不肯来,不知谁给春来媳妇出了个骚主意,用公鸡代替你拜堂,说是能扫除晦气,我们家都不知道拜堂的人,从人换成了鸡,我当时都吓傻了,反应过来就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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