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牧美利坚-第2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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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森,我怎么觉得那个小姑娘挺眼熟啊,不会是赫敏吧?”高西让亚瑟走慢了一点,然后指了指马场的方向问道。
“嘿,还真是赫敏,这小丫头以前就说想要去英国看看,想要学英式马术,没想到还真来了。”金森笑了笑,也朝那边看去,倒是小小吃了一惊。
赫敏虽然比豪豪、洁洁他们都大,不过也就是十岁出头的小姑娘而已,此时正神情专注地坐在马背上练着“轻快步”。只见她穿着合身的骑士服和防护背心,挺胸抬头,目视前方,小腿紧贴马腹,身体有节奏地上下起伏,马随之向前碎步小跑,速率均匀。看上去人马协调,坐姿优雅,有模有样。
马场还不到一个网球场那么大,她已经来回练了近好几十圈,光是高西他们看的这会儿都有好几圈了,这孩子却仍然乐此不疲。站在马场外的父母准备拿出手机拍照,被旁边的教练悄悄劝止。
“干嘛不让拍照?”高西问金森道。
“这当然是不想分散她们的注意力,让她们可以享受专心做事的感觉”。金森解释道。
“从头至尾一个坐姿,一个网球场那么大的小马场,没有辽阔的草原,没有快马加鞭的速度刺激,这种拘谨的骑法有意思吗?”高西看了一会儿,实在是觉得有点无聊。
翡冷翠凑过来笑着回答道:“这就是野骑和马术的区别。一般来说,前者是美国牛仔的骑法,后者是英国贵族的骑法。小孩子掏钱来学骑,当然是要学点贵族的东西。不然的话以赫敏的条件,去你那牧场学习骑马,肯定不会要钱吧?”
“那倒是。”
翡冷翠那这个马术大师接着说道:“野骑看上去豪气干云,其实技术含量并不高,一般是马带着人跑,人在马背上需要做的事情不多,是典型的‘马骑人’;马场马术则不一样,它对骑手的服装、姿态、动作有一套精确的规范,人在马上的各种姿态和动作都蕴含着丰富的指令信息,马通过默契感应到这些信息,并做出各种精确的动作。做到这一步,骑手的成就感会远高于野骑,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骑马’”!
“可是赫敏的年龄不会太小吗?”高西忍不住问道。
叶修抢着说道:“西哥,这就是你不懂了,这个东西小孩学得最快,女人次之,强壮男人最慢!”
“我去,还有这种说法啊,我怎么不知道?”高西想了想,自己学习骑马好像真没这么正规,于是就不再言语了。
骑满第二个鞍时——一个鞍时45分钟后,赫敏终于下马,她大汗淋漓,笑意盈盈,活泼好动,跟马背上的拘谨专注判若两人。每周末来一次马场,成了赫敏每周最大的事情。
赫敏之所以迷上了英式马术,还是因为她母亲,赫敏的母亲经常去英国出差,而且那边也有不少亲戚,对于送女儿赫敏来骑马是一个果断决定,她和老公在欧洲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知道英国小孩骑马是很普遍、很有意义的事情。送女儿来骑马,一个是为了过周末,第二个是锻炼身体,第三个则有寓教于乐的成分,她希望借此培养小孩优雅的气质。
当然了,这个事儿还是后来赫敏告诉高西的。
翡冷翠一边看一边补充道:“马术是一个规范性很高的运动,要求姿态挺拔、神态自若、动作优雅,再加上它特有的文化内涵,确实可以培养骑手的气质。当然,马术还有一项重要的传统功能,那就是对青少年的教育。马,它是一个活物,不是玩具,不是汽车,它有自己的性格和情绪。小孩子坐在马背上,不能像对待玩具那样支配它,必须不断察言观色和随机应变,并且学会交流、尊重与合作,才能把马骑好。所以,大家普遍相信,一个马骑得好的小孩,肯定也懂得沟通、尊重、合作这些人际交往中的重要法则”。
高西在马场看到,前来骑马的大部分是小孩,而且以女孩居多,还有一部分是喜好马术运动的外籍居民。听金森介绍,马场已经有一百多个会员,每周都来活跃会员有四五十个,其中百分之六十是小朋友,年龄最小的才五岁,很多家长带孩子来骑马都有培养气质和素养的用意在内。
“不过,骑马向来被视为强者的运动,而且带有一定危险性,小孩子学得会吗?”高西忍不住问道。
“恰恰相反,就像叶修先生说的那样,小孩子是学得最快的,因为他们直接用身体学习,很快就能找到马感;其次是女人,因为女人比较擅于妥协,适应能力强;男人反而学得最慢,因为男人天生的控制欲比较强,不喜合作,往往跟马难以产生默契。”翡冷翠笑着回答道。
“叶修,咱们国内也有这样的马场吧?”高西问道。
“对啊,而且收费也不便宜,马术作为传统意义上的贵族运动,消费标准当然不低,骑一个鞍时的话,进口纯血马是530元,国产草原马350元,温血马则达880元。除此之外,骑马的安全帽、防护背心、靴子、护腿也价格不菲,几百到上千过万的都有,而马鞍就没底了,反正我以前学习骑马的那个马场,大部分是两万到三万的价位,客人用的也要七八千元一套。而且马鞍一般是上等的皮具,需要专门的鞍皂、鞍油进行定期保养,鞍油每罐200多元、鞍皂每只100多元,用于一个马鞍,一个月就用完了。”叶修回答道。
“呵呵,果然是贵族运动啊,一般人可玩不起。”高西笑了笑道。
“那也未必,反正我去的那个马场的会员中并非全是富豪阶层,中产阶级家庭的也有一些,我认识一个孩子,他的父母其实就是普通白领,他们每周去一次,一个月下来也就三两千块钱,这个钱说多也不算多,小孩的每月消费肯定是需要的,即便不花在这里也要花在别的地方。花在这里,至少我觉得值”。叶修摇了摇头道。(未完待续。。)
第三六五章 穿越丛林
“啧啧,一个月两三千块钱还不多啊?你要知道国内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到两千呢,哎呦,我的叶少,你不愧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啊,这说话的口气真是不一般。”高西摇了摇头,觉得叶修也太不接地气了。
他不知道叶修口中的中产阶级是个什么概念,如果说是有房有车,而且是全款买的,并且一个月的家庭收入超过两三万,那还行,一万以下就别想了。
“嗨,你们几个快走了!”前面带队的向导冲着这边大喊了起来。
“来了!”金森大声回应了一句,然后看向了高西说道:“走吧,这地方没什么好看的,我还是觉得野骑比较有意思。”
“是啊,走吧。”
于是一众人继续向前走去,不过速度稍微快了一点,因为要追赶前面的向导嘛,他们在这里待了半天,跟前面那些人已经拉开了不少距离。
“嘿,西哥你这马不错啊,我第一次驾驭,竟然能够跑的这么好,咱国内还真没有这么好的马。”追上了大部队之后,叶修就兴奋地说道。
高西笑道:“那是自然了,我牧场上的马,比大多数马都要好的。不过国内现在应该也有人开始培育好的马种了,我前些日子认识了一个马场主,是上浦人,他就来我们这里购买了一些夸特马。”
“国内的马场啊,真是不敢恭维。管理实在太混乱了,而且质量差别非常大。有些马场呢还不错,可是大部分的马场那简直让人没法去,到里面就能闻到一股子马粪的气味。倒不是人懒不愿意打扫,而是没有科学的管理方法,明明都打扫干净了。马也梳洗了,可就是不对劲。”叶修苦笑着摇了摇头道呢。
“什么事情都有个开始嘛,国内的马场毕竟才刚刚起步没多少年而已,现在其实都已经好多了。我听吴征说,嗯,吴征就是我认识的那个马场主。他告诉我说最近国内马场的竞争也很激烈,很多人都到国外取经,学会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尤其是大城市的马场,那叫一个漂亮啊。他现在感觉压力挺大的。所以才会在马种上面进行新的突破。”高西说道。
“吴征我认识啊!”叶修突然说道。
“你认识?”
“对啊,这小子可是我一远房亲戚啊,虽然是远房,不过关系却很铁,大概是因为我们两个都喜欢玩游戏的缘故吧。”叶修激动地说道。
“哈。谁说中国大来着,这不是很小吗?他跟我的小学同学路博结婚了,这你知道吧?”
“我不知道那是你小学同学,不过他老婆的确叫路博,人长得很有女王范啊,我当时还说这家伙要受罪了呢,没想到那女孩子还挺顾家。”叶修笑着说道。
“哎呀,这可真是有缘啊。哈哈哈。”
“何止是有缘,大概西哥你不知道吧。他那牧场的大股东还是我呢,只是这个事儿我没让外人知道。要是让家里人知道我投资马场,一定要说我不务正业了。”叶修又告诉了高西一个很令人吃惊的消息。
“我靠,难怪我问吴征那马场究竟是跟谁合作来着,他总是不肯说,原来是这个原因啊。现在明白了,既然明白了,那跟他的合作也就好办了。”高西想了想道。
“合作什么?”
“我两个表妹在陕州那边弄了个旅游公司,专门开展对美旅游,因为很多国内的人不会骑马。到了这边也骑不痛快,所以我就建议跟吴征合作在陕州那边弄个马场,专门培训这些人骑马,那样的话,到了美国之后也能玩得尽兴了。”高西解释道。
“哇擦,那两个美女是你表妹啊,我就说怎么有一阵亲切感呢。那个席海燕的未婚夫你不知道吧?那小子的父亲是我家老爷子的老部下,经常往我家跑呢。”叶修得意地说道。
“这转来转去,没想到竟然还真都是熟人啊,不过这小子人品怎么样啊?”高西问道。
“人不错,真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点太老实了。做丈夫那没问题,但是官场的话估计是混不到多高的。”叶修回答道。
“别的我不感兴趣,只要他对我那表妹好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