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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战狼旗-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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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位的他却力排众议,全力抢夺了龙塘镇老司城后,任由外面天昏地暗,自己就趴在那儿养精蓄锐。

    老司城位于龙塘镇正东面的三岔口处,是封建时期本地小土司的官邸,占地约四十亩,直接以一座两百多米高的小山为中心,而且城高墙厚,全由青石垒砌,坚固异常,是聚兵的绝佳之地。如果说龙潭镇是战略要地,那么老司城就是龙塘镇的精华:西面虎视两三里地之外的龙塘镇,南面着把握着通往水路大镇沉刀镇,东面则掐住了通往县城的道路。

    因而,仅从龙塘镇一地来说,王家占了上风。

    为给儿子铺路,王吉安于一个月前搬回了老家王家坪,把老司城交给了王世华,算是半隐退。如今的老司城里就一百一十九户,全都姓王,聚集着王家的精英,因而内松外紧,盘查的十分严厉,别说外姓人,就是普通的王姓人家想入城,首先得有保长开的证明,然后要说明来意……里面只有一家用来接待贵宾的客栈,到了晚上,除非你留宿在老司城里的亲戚家,否则,天黑时都得被赶出来。

    今日的老司城灯火通明,无人入睡,全都聚集在正西门翘首以待。王家未来的家主王世华派人来告,护卫队有重大伤亡。

    “马队来了!”陡听城墙上的哨兵大喊,嘈杂之声飞速减灭,只剩下巨大的火把将四周照的火红。

    很快,地面隐约有了点震动——这是群马奔腾的结果。所有人都闭嘴,担忧的看去,暗暗祈祷自己的亲人平安无事。

    当马队出现时,所有人都禁声低头——这是自己人对家主的尊敬。

    马队停在了城门下,早就接到通知,准备就绪的几个大夫立即指挥着下人上前扶人下马,用门板抬着,将他们送到了医馆去救治。

    这样的场面大家早就熟悉,无人敢乱动,无人敢笑,都翘首用目光搜寻着自己的亲人:见到亲人者笑,没见到亲人者含泪,个别者甚至忍不住开始轻声哭泣。

    等闹哄哄地将马队的伤者送入城里,气氛陡然悲凉起来:除了两位少爷和老管家江叔外,他们身后还有三辆用白布遮盖的马车。

    江叔没有受伤,可一路颠簸的厉害,虽然如此,他依旧咬牙坚持不下马:要没站好最后一班岗,万一让儿子没继承自己的位子,可就功亏一篑了。这年头,全家饿死都很正常。

    好在他儿子江守成也机灵,直接披麻戴孝——按风俗,他这是在替家主给勇士披麻戴孝,而这个职责,一般专属于大管家。带着一群家丁,扛着门板,跑到三辆马车边等待着帮人抬尸体。

    “回来的时候,我们遭到了土匪的伏击,有十位兄弟战死。”江叔拼命叫着,努力将自己的声音传到每一人的耳中:“他们都是好样的,勇猛拼杀,死战不降,对得起我们王家的列祖列宗,也是我王家人的骄傲。”

    “大管家,是谁胆敢偷袭我们王家?”

    江叔抬头看去,见是王吉平,是老爷的亲弟弟。

    “对!江叔,这仇,我们王家不报,将来还有脸面见祖宗?”

    “不管对方是谁,不把对方赶尽杀绝,我们王家至死不休!”

    闹哄哄一片,却人人悲愤、暴怒。到目前为止,王家最后一次性死了十人以上的事,还是二十年前与田家火并。那时,王吉安以老司城为据点,蚕食龙塘镇,田家自然反扑。王家虽然最后取得了如今的成就,有了半块油水丰厚的地盘,可也为此付出了三十三条人命和上百位残者。

    王世华扬起马鞭,声音迅速消失,都抬头注视着王世华。

    “土匪走的时候连尸体都带走了,我们又急于赶回救治伤者,暂时还不清楚对方是谁……我王世华在此立誓:此仇,如不向对方讨回公道,不让对方血债血偿,我王世华誓不为人,死后白帕遮面,永不进祠堂。”

    见王世华如此发誓,大家虽然悲愤,却没了怨言,只有哭声和安慰声。

    王世华对江叔点点头,江叔边从怀中掏出一张卷纸边说:“下面,我宣读战死者的名字和两位少爷的赏赐。”

    所有人都跪地。

    打开卷纸,看了看,大声道:“除按以往的规矩外,两位少爷说这次战死的兄弟人人奋勇异常,当重赏。所有战死者每人另赏五十块大洋。”

    “谢两位少爷。”

    “王世平!”

    “哇!呜~!”江叔念出第一个名字,一位妇女忍不住悲喊一声,却一把捂住嘴:按风俗,在没见到亲人遗体前不得哭泣,否则,会对亲人后代带来不详。带着两个七八岁大的儿子跪着爬到王世华马前,恭敬的磕了三个头,哀呼:“谢少爷厚赏。”

    王世华跳下马,将对方扶起,摸了下两个孩子的脑袋,叹了一声,道:“嫂子,别怨我,我现在能做的就这么多。今后要有什么困难,一定要来找我。”

    那妇人捂着嘴,感激的看着王世华。王世华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将王世平的银耳环放在她手上,看着她浑身颤抖着抓紧,向亲人的遗体踉跄而去,王世华心头沉甸甸地。

    “王民安!”

    又有伤心之户跪爬过来……

    如此,少则两三人,多则十余人,在亲人的遗体前还不能放声大哭,更不许把眼泪滴到遗体身上,只能披麻戴孝的在一旁跪着。王世华心头悲愤,却无处发泄,只能强压着悲怒,努力安慰着勇士的亲人:这是王世华第一次处理这种事,也是家主责任。而王世荣却已悄悄入城:性子暴烈的他,受不了这等悲凉场面。

    “王世坤!”

    却见一位年轻妇女跪着爬过来。

    王世华不仅认识她,还很熟悉,小时候,几位少爷可没少偷看她洗澡,被她拿着柴刀赶的满山乱跑乱叫。


第十七章 跪迎(下)

    “金花姐,婶婶了?”王世华赶紧扶起她,疑惑的问道。

    按规矩:成为护卫队,就算没有父母长辈,也必须要有兄弟,算是一种变相的人质。可王世坤家就姐弟俩,而王世坤的父亲当年为王吉安挡过枪子,求了王吉安好久都没同意,最后临死前还抓着王吉安的手哀求,王吉安才破例让他加入护卫队。

    “阿妈前天去世了。”

    一听这话,王世华立马回头怒视江叔:你怎么安排的?

    “不怪江叔,本来江叔要世坤留下的,可世坤说这是你读书回来后,第一次出远门求亲,他必须一路保护。江叔也没办法,只是没想到……呜~!呜~!”

    王世华牙齿咬的咯咯直响,忍了好久才低沉的问道:“金花姐,你婆家对你好么?你男人有没有欺负你?”

    王金花半年前嫁给了四川人。

    “对我都好。”

    “那就好,今后你就是我亲姐姐,要是有谁欺负你,你一定要告诉我。”一个没有娘家的媳妇,在婆家的地位不会受到尊重。

    “恩!谢谢少爷。”

    “去看看世坤吧!”

    “恩!”

    王金花刚捂嘴要过去,王世华陡然想起了银耳环的事,急忙轻声说:“金花姐,有个事你得体谅一下。”

    见王金花看来,王世华只得把王世坤银耳环被土匪抢走的事一说。没想到,刚刚还忍得住悲愤的王金花面色一愣,随即眼泪哗啦啦地留,张着嘴,发不出一丝声音。身体一软,瘫倒在地,却又飞速爬起来,给王世华磕头,很响。

    按规矩,这些战死的勇士,遗体会抬到老司城的忠勇庙去做一场法式,然后才由家人在放声大哭中将勇士的遗体抬回家。而勇士的银耳环要么留在忠勇庙,要么由亲人收回,都会被视为勇士的灵魂得到了安息。要是没了银耳环,不仅勇士的英灵得不到安宁,就是其家人也会蒙羞,全家就是死绝了也要抢回银耳环。可如今王世坤就剩下一个嫁人的姐姐,你叫她一女人如何能夺得回来?

    “世华啊!世坤这一脉算是绝了,可世坤是战死的,是英雄啊!就是死也不能让他走的不安心……”

    “闭嘴!”王世华轻喝一声。趁着王金花发愣的工夫,赶紧说:“你放心,我王世华在此给你发誓,无论用什么方法,世坤的耳环我定要找回来。否则,我王世华就是猪狗不如的东西。”

    “我代世坤谢谢少爷。”

    “现在大家都在气头上,可不敢把这事对外人说,会引起大乱的。姐,还请您体谅我一下。”

    “恩!我去看看世坤。”

    王世华对江叔看了眼,江叔立即招手叫来两个汉子和两个壮妇,陪着王金花……

    “王世宁!”

    话音一落,却见一个五十岁左右的魁梧老汉大步而来,他身后则有一个十六七岁虎头虎脑的青年跪爬过来。

    这等场合,所有战死勇士的家人中,只有一种人可以在这种场合走到未来家主身边——赶死之士!

    死士分两种:一种是明面上能看见的百战猛士,一种是一直传承下来的暗中死士。

    后者精于刺杀,无事三代后可获得巨大奖赏和自由,平日则隐藏于平凡之中,只等家主令下,无论任务完成于否,后代都将立即获得自由和赏赐;前者是为家族立过大功的兵将,老了由家族供养。当然,他们退休后会自动成为家族的长老,主要目的是把战斗、厮杀等的经验传授给下一代,相当于教官。属于没有实权,却地位崇高的那种,很受欢迎和尊敬。家族所有人见到他们,都得先行礼,以示感恩。

    王世华赶紧先抱拳躬身行礼:“世华见过虎叔。”

    虎叔面色肃穆,眼神有种看穿生死的淡然。挥了下手后,目光陡然凌厉的紧盯着王世华的眼睛,大声问道:“你给我句实话:我家世宁作战时可勇猛?”

    “勇猛无敌!如果没有他和世坤去查探,如果没有他誓死不降,如果没有他拼死提前示警,我们能不能活着回来都难说。”

    “那就好!那就好啊!”虎叔仰天叹道:“我们这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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