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开荒者-第9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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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也不犹豫,只对准提行礼道:“如此燃灯便见过二教主了。”
又想自己若就此投奔西方教,说不定会被那接引圣人看轻,便接着道:“燃灯却是发现东土许多修行之人甚是适合西方大法,燃灯当前往渡之。”
准提只觉得此次东土之行顺利异常,收获比自己的预期要高了不知多少,哪里还舍不得一件后天灵宝?
当下将那金钵盂递给燃灯,微笑道:“如此,贫道就等道友的好消息了,不过眼下乃非常时期,你我此次却是并未相见。”
燃灯等的也是这句,只会意的跟着笑起来……
……
首阳山,圣贤宫。
神农进入宫中,与红云鲲鹏见礼过后,开口禀道:“老师,近有阐教广成子于我人族各部落四处辗转,打听什么有熊部落,却不知为何,还请老师指点。”
鲲鹏红云齐齐眉头一皱,略一掐算,便明晰了缘由,红云淡淡开口道:“此事我已明晰,阐教与人教联合,将主意打到我人族下一任人王头上来了。”
神农闻言心下一惊,旋即心生怒意,这老子与原始自立人教阐教以来,未给人族做出任何贡献,却总想着掠夺人族气运,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过那广成子为大罗金仙后期,而他修行不久,初入大罗,虽说浩然正气相比法力稍强,但这差距太大,却不是质量能弥补的,当下略感棘手。
圣贤宫中此时亦有二十多门下在列,皆为大儒,儒教大儒便等同道教大罗之境,另有两名为鸿儒立于鲲鹏红云左右,鸿儒等同玄仙。
只听鲲鹏对左侧那人道:“仓颉,此事便交由你去办理,无论广成子意欲何为,你皆可相机行事,总之,人王必须是我儒教门下。”
“那阐教只知修法力,却不通教化之法,人王被他们收归门下,并非人族之福。”
左首那人迈步走到台下,回身对鲲鹏红云一拜,道:“谨遵老师之命。”
……
却说那广成子在人族各部落辗转数十年,却一无所获,人族之中似乎根本就没有一个名为有熊的部落,这让他心累万分。
这一日,他来到了溱水洧水交汇之地,此处名唤轩辕丘,聚居着一个轩辕部落,一听不是自己要找的有熊部落,广成子失望之下便欲离开。
谁知正要离开之际,只听得一阵喧闹之声自山林间传出,广成子回头看去,却见一五六岁的小孩,小小的肩上竟然扛着一头大熊,那种感觉,便如一只蚂蚁扛着一只蟑螂走动一般。
周围有许多持着斧矛的壮年男子围着他欢呼,口中发出“欧欧欧”的嚎叫声,最后所有人一起呼喊起了这小孩的名字,“公孙轩辕,公孙轩辕……”
广成子顿时大异,于是便掐指推算一番,竟然一无所得,不由心下大惊,心道此子自己也推算不出,那以后成就定是远在自己之上,但此部落名却不是有熊,这……
广成子拿不定主意,便找人打听了一番此子来历,原来此子乃是这轩辕部落首领少典之子,名唤公孙轩辕,轩辕自小聪慧,三月能走,半岁能言,且天生神力,今年刚刚五岁,却已能独自猎熊。
打听到这些信息,广成子越加觉得此子不凡,便留了个心眼,盘桓下来,先行暗中观察。
☆、第十二卷 第四十一章 浩然正气败广成 神农尝百草 轩辕当接位
也得亏广成子多留了个心眼,因为就在少典听说自己五岁的儿子,独自去林中猎了一头熊,当即高兴的宣布道:“我儿轩辕聪颖敏慧,骁勇神武,五岁即可猎熊,当为我轩辕全族之幸事。”
“从今日起,我轩辕部落改名为有熊部落,全族同贺。”
当广成子听到少典此言,顿时欣喜若狂,辗转人族数十年,终于找到了,原来轩辕部落便是有熊部落,那毫无疑问,这位五岁能猎熊的公孙轩辕当是下一任人王无疑。
思及此,广成子便要现身向少典提出收轩辕为徒之事,却突然神色一凝,因为就在那一刻,他感觉到自己被一股强大的气机锁定,当下不敢轻举妄动。
广成子身形闪动间,已到了天上,待飞离有熊部落一定距离后,落至一山头,回身喝道:“何方神圣?既然来了,何必藏头露尾?”
“呵呵,我儒教之人向来光明正大,何曾藏头露尾?倒是道友你,行事不甚光明呐!”
广成子闻言心下一惊,抬头望去,却见一相貌奇古,一身凛然不可侵犯之气的男子,不知何时已立于自己斜上方,那男子最稀奇的地方,便在于他一双眼睛竟生有四瞳。
“你是儒教门人?”广成子感受着对方身上的气势,暗暗心惊,心下不由提起了几分警惕。
那人凌空踏步,便如脚下有无形阶梯一般,一步一阶向下走来,片刻后便与广成子平齐,淡淡开口道:“小生儒教仓颉,乃红云圣人座下弟子,奉老师之命,来有熊部落收未来人王为徒,却不知道友所为何来?”
广成子目光一凝,知道今日之事除了做过一场外别无他法了,当下手一翻,左手现出一枚铜铃,右手则是三宝玉如意,冷道:“巧了,我奉家师玉清圣人之命,来此收徒人王。”
仓颉并未有何异色,点点头道:“既如此,咱们做过一场便是,胜者可收轩辕为徒。”
说完手一翻,一支毛笔出现在其手中,那毛笔笔杆通体为玄黄色,笔头却不知是什么毫毛所制,散发着煌煌之气,令人不可逼视。
广成子不敢怠慢,对方修为比自己高,他决定先下手为强,手一挥,三宝玉如意毫光大盛,化作千丈大小,朝仓颉当头打来。
感受着三宝玉如意蕴含的神威,仓颉略显凝重,手中玄黄笔凌空挥动,每划过一笔,便在空中留下一道玄黄光痕,片刻之后,一个与当时道文完全不同的字体出现在半空。
仓颉最后对着那个字体一点,那字体便迅速扩大,迎上了三宝玉如意,那三宝玉如意被字体架住,竟落不下来,广成子大惊,急忙催动法诀,控制着三宝玉如意一顿乱打。
仓颉手中玄黄笔不住挥动,也不管三宝玉如意如何打来,只不断在空中写着一个个字体,那些字一经出现,便自行飞出,从各个方向阻截三宝玉如意。
若肖鹏在此,定能认出,那仓颉写出的,正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十六个象形大字。
当最后一个张字飞出,十六个大字顿时从被动防御主动向着三宝玉如意缠了上去,被十六个大字缠住的三宝玉如意,便如陷入了泥沼之中,动弹不得,无论广成子如何催动,都不再动弹。
广成子大惊之下,正要祭起另一手中的铜铃解救,却突然想到,若这铜铃再被缠住,那自己就再无趁手法宝了,当下不敢再祭起铜铃,只握在手中猛然对着仓颉摇动。
“叮铃铃……”
一阵清脆的铃音传来,仓颉听到那铃音,猝不及防之下,只觉得头疼欲裂,浑身无力,那边广成子见状大喜,只加紧摇动铜铃。
此铜铃亦是一件后天灵宝,名唤落魂钟,专门坏人魂魄,端得是厉害无比。
危急时刻,仓颉紧守心神,猛然大喝一声“浩然天地,正气长存”,一口浩然正气自仓颉口中喷出,他的声音宛若雷音,滚滚而动,直冲广成子。
“噗”
被那股煌煌之气一冲,落魂钟顿时受到反噬,那反噬作用到广成子身上,令他体内法力激荡,几近失控,一口逆血便喷了出来。
仓颉神情凛然,手中玄黄笔勾动,天地间无数浩然正气凝聚而来,汇聚在笔尖,最后化为道道浩然剑气,直射广成子。
“嗤嗤嗤……”
此时广成子三宝玉如意被牵制住,落魂钟又被浩然正气反噬,只得运起法力,护住周身,硬抗浩然剑气。
那浩然剑气又岂是如此好抗?广成子的护体法力只挨得几道,便溃散开来,头上发髻被割散,身上更是鲜血淋漓。
好在仓颉没有杀心,否则广成子哪里还有命在?若此时被杀,便连上封神榜的机会都没有。
“承让。”仓颉打败广成子,也不与他多言,只淡淡说了一句,便转身往有熊部落而去,天上缠住三宝玉如意的象形文字也自行消散。
“噗”
广成子再次喷出一口鲜血,收回三宝玉如意,神情萎靡至极,这次败于仓颉之手,收徒人王之事已成泡影,坏了老师大事,回去之后,责罚是免不了的了。
技不如人,怨得谁来?广成子颓然叹了口气,原地盘膝坐下,开始打坐疗伤。
……
却说仓颉回到有熊部落,找到少典,表明身份并说出来意,那少典一听是圣人弟子亲往收徒,简直欣喜若狂,哪里有不允之理?
仓颉便就此在有熊部落盘桓下来,尽心教导轩辕,而轩辕天生聪慧,往往能将仓颉所授举一反三,倒是让仓颉省心万分。
几年后,轩辕长到九岁,少典去世,轩辕在全族毫无保留的支持下,继任了有熊部落首领。
轩辕终究是天定人王,随着年龄渐渐长大,在教化族民之事上也有了自己的见解。
轩辕发现人畜大小便埋入地中可以促进五谷的生长,比神农放火烧山再种植五谷的办法还好,这样既处理了人畜大小便污染食物而导致的疾病的发生,又减少了众人放火烧山所冒的生命危险。
轩辕按照树木漂浮的原理制造了舟船,用那树麻制成了衣、裤、鞋,使族人不再只穿兽皮,轩辕还发明了舂、釜、瓯等日用器具,使百姓可以蒸饭煮粥等等。
如此,轩辕的名声也是越传越广,成了洪荒有名的贤人,有熊部落附近的许多部落自然也是纷纷归顺。
……
轩辕在仓颉的教导辅助下迅速成长,而神农的道也即将功成。
却说神农感念众生生老病死虽为天意,但如今许多族人却是在青壮之时身染恶症丧命,余下家中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和小孩,生活痛苦不堪。
故而他决定,找到医治这些疾病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