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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九章锦-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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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章 戎族霸主

      天外一钩残月带三星,谓心字也。
      这心境,也恰如此时天上的残月伴三星。
      明萨和亲车队行至夜半,大部队停下来休整,待明早天亮再继续上路。
      明萨从车舆上下来,很久没有坐车远行,对于明萨来说这遮风挡雨的车舆还不如骑马来的舒服。
      明萨跳下车来,顿觉腰酸背痛。
      顾庭从前面的行军之中调头回来,来到明萨身边,看她情绪都好,便说道:“吃了一整天的干粮,前方一段路有间驿馆,你要不要去吃点热的?”
      至于吃不吃热的好的,明萨倒是没任何讲究,不过此刻她只觉得浑身不爽,需要骑上马奔驰一段或许便好。
      于是明萨欣然应了,便唤来白翰马,准备随顾庭带几个侍卫向前路出发。
      “等等,”顾庭说着将一件灰色披风披给明萨,还为她戴上了一顶麻色斗笠,“你若是如此装扮出现在这戎族地界,绝少不了麻烦事。”
      明萨这才恍然自己今日是盛装出行,戎族男子本就旷野直接,这样大半夜行进在草原之上,怕是真会惹到不必要的麻烦,便对顾庭报以一笑,亏得顾庭想的细致周到。
      行进中,顾庭侧眼又看了看那匹仍述最心爱的白翰马,这马平常仍述都不许旁人碰一碰,现在明萨成了它的主人,可见仍述对明萨用情之深。
      犹豫了再三,顾庭还是问出了口:“此次回到菀陵,你若无法进得皇城,要不要我告知仍述?”
      明萨心下一阵黯哑,只有两月时间,如今的身份和命运却已是如此这般。
      就算跟仍述见了面又能怎样呢?
      无论进得皇城与否,自己现在都是菀陵尊主后妃的身份,就算尊主一辈子不见自己,自己也要苦守这一空无的身份直到死去。
      见了面更是尴尬难过,还不如不见。
      “不要了,还请你替我保密。”明萨低声说道。
      顾庭默然,没有答话。
      要见无因见,拼了终难拼。
      若是前生未有缘,待重结,来生愿。
      ……
      马蹄奔驰之间,明萨和顾庭等人已经来到了这小小驿馆之外,此地乃是戎族地界,驿馆本就不多,况且还人烟稀少,店家见有异族贵客到来,忙迎出门来替客人牵马。
      明萨一行便低调的走近驿馆大堂,还不到门口就听到堂内有些粗糙的汉子在大声谈论着什么,于是他们的脚步更显得尽可能的轻微,以免引得他们的注意。
      顾庭选了一个清静些的角落位子,和明萨二人坐了下来,另外的几个侍卫坐在临近的桌旁。众人叫了些热菜热汤,静待美味。
      这时便能够真切的听到那些戎族虬须满面的汉子们谈论的内容,他们在高声谈论着两件事,一个是今年草原又闹蝗灾,戎族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而且偏逢上大旱节气,再这样下去连吃食都是个问题。
      还有一件事更是引起了顾庭和明萨的注意,他们谈论到了一个人,是戎族一个新兴起的部落霸主,他名叫野先。
      这些人在谈到野先的时候言语间尽是敬仰还有些惶恐。
      “哎你们说,要是日月军还活着,是否是野先的对手?”其中一个大汉突然间提到了日月军的名字,这使得背对他们的明萨周身一抖。
      顾庭忙伸手搭在了明萨的胳膊上,安慰她不要太介意。
      “那不好说吧!当年日月军明池将军,可是十八铁骑起家,打遍天下无敌手。”
      “野先也是啊,你见他输过谁?!”
      “是啊,这一个接一个的,再这么搞下去,咱这些部落没多少日子就被他一统麾下了。”
      十余个戎族的汉子聚在一个长桌旁,喝酒吃肉的高声议论着。
      这个野先明萨以往听说过,当时是父将说起,让哥哥明奕提防的。似乎是个战力十分了得的戎族后起之秀,颇有父将少年轻狂时期的风范。
      不过相比父将,那个野先更加野蛮也更加残暴,杀戮似乎能够让他变得更强大,更有野心,所以当时父将提醒哥哥明奕提防这人的日益强大,而且打算日月军在他足够强大之前,抑制住他要对燕州不利的局势。
      可是现在日月军尽殆,这茫茫草原之上的戎族,竟无人可抑制野先的疯狂攘乱了?
      顾庭也听戍守戎族边境的将军回报过野先的战绩,说他颇有一统戎族的能力,但当时菀陵有日月军在,又有明池这等战神级老将在阵,并没把那星星之火当做心头之患。
      现在听得这些戎族汉子讨论野先部落近来的形势,看来这星星之火颇有要燎原的架势啊。
      饭菜上得桌来,顾庭示意明萨不要在意他们说的话,还是安心吃饭,吃完便离开这戎族人出入的驿馆比较好。
      “哎,咱还说那些做甚!先找到这一年的吃食最重要!别还没等野先打过来,咱自己先饿死了!”这时又一个粗犷的声音说到,他打断了其余几人对野先喋喋不休的议论和担忧。
      众人一想,这人说的对啊,饭都没得吃,哪有力气打仗?
      “那燕州现在归了菀陵,吃食不愁,富得流油,咱可以打打它的主意!”
      “燕州你敢惹啊?菀陵万岁军不剥了你的皮,吃你的肉!那一排排的弓弩手,你还没吃亏吃够啊!”
      “怕它作甚!现在日月军全死光了,菀陵当它是个屁!”
      “燕州不是还送了个郡主去给菀陵尊主吗……”
      “一个小娘们,能顶个屁!顶的上日月军的三千铁骑?”
      这个声音一出,那众人又纷纷附和了,觉得的确是,现在的燕州真是羸弱的不堪一击,应该是块好欺负的软柿子。看来要是没了吃食,还真得问燕州讨要去!
      明萨吃着那些热乎的饭菜,听着他们所说的话,看来燕州这一年来的日子也不会安稳,自己此行可能给燕州的父老带去些平安吗?
      这一顿饭的时间,明萨虽然不断平复着自己的心绪,但还是会被他们言语间不时提到的日月军往日的风采所震动。
      思往事,惜流芳,易成伤。
      愁肠已断无由醉,酒未到,先成泪。

      第六十四章 落魄奇瑰

      明萨和顾庭一等在戎族的驿馆用过饭食,便匆匆离开,那店家多番挽留,难得遇到此等贵气难抑的异族之客,若是能在这店中留宿一晚,能多赚不少银子。
      顾庭便多打给了那店家几个银子,引着明萨出了驿馆。
      那十余个戎族壮汉一个个都酒肉吃足,面红耳赤,他们倒也看了几眼这一行异族人,但随即便接着高谈阔论着没有多想。
      顾庭和明萨跃马而上,行于这茫茫夜色中草原之上,望着那轮清白的月,明萨开始想念以往家中的温情。
      世事悠悠浑未了,年光冉冉今如许。
      只有关山今夜月,千里外,素光同。
      ……
      和亲之队再行七日。
      无风无浪,已经直达菀陵内境,离皇城不过是一两日的路途了。
      此刻行进在菀陵稍微偏僻一些的市井之地,一阵嘈杂的吵闹声吸引了车舆中明萨的注意。
      除了第一日从燕州出发时,明萨是乘坐车舆之外,之后在草原行进的每一天,明萨都是骑着白翰马,她实在不惯于坐车反而习惯骑马。
      不过现在已经进入了菀陵人烟繁华的市井乡镇,这燕州嫁来的郡主也不能太豪放,跟菀陵的风俗礼节太过不同,于是明萨便又开始乘车。
      但是坐在车中的她便百无聊赖,外面的一切都看不见,只能偶尔掀开帘子瞧几眼,然后再无奈的放下车帘,继续发呆或是回想。
      此刻的吵闹之声便一定能引得明萨的好奇,她瞬间掀起车帘,见前面不远处有一间当铺,门外站着一位衣衫破损的青年男子,他灰头土脸,蓬头垢面,而当铺的老板正在往外驱赶他。
      但那青年偏偏不愿放弃一般的争辩着,手中举着一个紫红色的事物,隔得距离有些远,明萨看不清那是什么,不过看来那乞丐模样的青年是想要将那东西在当铺当了。而当铺的老板显然不愿收,便起了争执。
      周边经过的街市之人都有看到,但他们都见是个耍无赖的乞丐,所以统统都避开生怕纠缠到自己。
      明萨便一路掀着帘子,待距离更近了些,想要看清那人手上究竟是何物。待明萨能够看清了,却是心中吃了一惊。
      这紫红色的事物她曾在西域听闻过,那当铺的老板真是有眼无珠,竟是在推掉好货不想赚钱。
      那是一块遗玉。
      遗玉不是普通的玉石,所谓千年松枝会化为茯苓,再经千年,方化为琥珀,再历千年才能化为遗玉。
      这是几千年才能形成的通透宝贝,别说价值连城,根本是无价之宝,它的形成本就不易,何况这遗玉还往往形成于悬崖峭壁之间,所以世人想要觅得它则更加不易。
      也难怪这市井老板眼拙,这等稀罕的物件他这一辈子也不会见到,不识货也正常。
      究竟是何人才能有如此无价之宝?
      明萨将目光转到那衣衫褴褛的青年身上,他的形象实在过于寒伧,但是他那布满尘垢的脸上却掩饰不住他立体的五官。
      他眼大窝深,睫毛翘长,鼻梁高挺,下颌尖圆。头发浓密还带着些淡黄细密之感,四肢修长身形健硕高峻。
      明萨观察着这落魄青年的模样,心下一亮,这不正是西域人的特有相貌吗,刚好可以与他手上的遗玉对上。
      况且这似西域青年的脸上更要比普通青年多了几分戾气和霸道。虽然此刻有着极度落魄的外表,也藏不住他那深邃浓黑双眼中的傲气。
      那种似笑非笑的眼神似乎总是颇有意味的玩赏着每一个人,高高在上充满凌傲之气。眉峰间时而紧皱时而跳动,更是有种血性骁勇的虎豹气质。
      明萨想着这些的时候,她的车舆刚好路过这间当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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