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我吧,叶思远-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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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思远和陈桔的双脚系着绳子,头下脚上地在山谷间来回晃荡,他们的身体依旧贴合在一起,等到绳子不再上下弹落,陈桔闭上眼睛,伸出双手捧住了叶思远的脸颊。
他们以一种奇怪的姿势接吻,身子还在大幅度地晃啊,晃啊
这是一个穿梭在日月山河、绿树清风中的吻。
陈桔睁开眼睛,发现叶思远正在看着她,他的头发倒挂了下来,显得有些滑稽。可是他的眼睛漆黑明亮,还带着笑意。
“叶思远,我愿意。”陈桔绽开笑,坚定地说。
【全文完】
番外——They say
Valentine's Day(上)
“叶思远,咱们就这么算了吧,我是说过我喜欢你,不过,今天你也看到了,我和你,我们不是一路人。”
说这话的是一个女孩,她叫陈桔。
那天,是圣诞节,哦,不对,已经过了凌晨,应该算是12月26日了。
寒冷的冬夜,幽暗的路灯下,她就站在我面前,脑袋后面随意地扎着一个马尾辫,素面朝天,面容憔悴,眼眶底下有两片阴影,身上裹着一件长及膝盖的暗红色羽绒服。
我看着她,长时间没有说出话来。
她没有说错,是,我们不是一路人。
陈桔,她是个很奇怪的女孩子。
我和她认识的经过——挺特别。
以至于第二次在图书馆看到她,我竟然会觉得很奇妙。
当时,她面对着一个男孩,站在书架前,看到我后,她突然快步地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笑着说:“思远,你怎么才来,我等你好久了。”
她的语气很热络,她的声音很甜美,她的样子——很漂亮。
她有一头黑色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巴掌大的脸蛋,下巴尖尖的,肤质白而细腻,几乎不见毛孔,脸颊上有一层淡淡的粉红色,她细弯的眉毛下,是一双妩媚又灵动的大眼睛,睫毛又密又长,眼神里透着一股惊喜。她的鼻子小而挺,嘴唇红润,唇形优美,不可否认,她是一个典型的小美女。
我看着她,还没有想通她为什么会如此熟悉地叫我,她已经伸过手来。
我心里一惊,低头看去,她的小手已经碰到了我的左边衣袖。
那一瞬间,我只想闭上眼睛。
可是下一秒,我只感觉她的手臂,紧紧地搂住了我的腰。
她很亲密地靠在我的身上,我听见她对着那个男孩说:“给你介绍下,这就是我男朋友,叶思远。”
我没有说话,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然后,我就听见那个男孩说:“陈桔,你搞什么,找半天找一残疾人?叶思远,他连手都没有,他能为你做什么?”
——残疾人。
是,没错,我是个残疾人,而且是重残,我,没有双臂。
虽然我早已接受了这个事实,也已经用这具身体度过了十年光阴,但是在这个叫陈桔的女孩身边,听到那个完全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他的健全男孩这样说,我的身体还是忍不住颤栗了一下。
我不知道陈桔会有怎样的反应,其实,直到那时,我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想到的是,陈桔跳了起来,她杏眼圆睁,满脸通红,指着那个男孩破口大骂,似乎比我这个当事人都要愤怒。
她甚至说:叶思远哪儿都比你好!
我皱起眉,越来越疑惑,我想,你认识我么?你了解我么?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比糟糕的第一次见面,好不了多少。
但是,她没有像第一次见面那样,如一只受惊的兔子,一脸窘迫地仓惶逃跑,而是厚脸皮地跟在了我的身边,扭着身子嬉皮笑脸地和我说话。
我们就是这么认识的,我一直以为这是缘分。
直到很多很多年后,陈同学才得意兮兮地告诉我,当时,她已经守株待兔了一个星期。
哦……原来我才是一只兔子。
当然,这是后话。
认识以后,我和陈桔之间发生了很多事,短短六天,我们天天都见面,我竟然还同意让她喂我吃饭,天知道,这曾是多让我抗拒的一件事,可是面对陈桔,我竟然觉得很坦然。
她经常会穿一件暗红色的羽绒服,里面配一件黑色的大V领毛衣,然后围一块花围巾。
到了我的寝室,她会把围巾摘下,把羽绒服的拉链拉开,这时候,我就能看见她清晰优美的锁骨,和纤长白皙的颈项。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用手指轻轻从她那两道锁骨中间的一抹深陷,沿着锁骨的弧线,渐渐滑到末端的肩窝,一定会是很美妙的感觉。
只是,这感觉,我永远都不能体会到。
受伤以后的头几年,我还能记起有手的感觉。
看见一样东西,会下意识地想用手去拿,我经常会忘记,我的肩下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每当这时,我所剩不多的手臂残肢只是徒劳地抬起了一点儿,伴随着的,是空袖子轻微的晃动。
我低头侧脸,看我的双肩下方,它们是如此安静,剩下的那点肢体,已经不能起什么作用。久而久之,我终于开始忘记它们的存在,只有在穿上衣时,还需要它们的帮忙,帮我配合着脚撑开衣服,使我可以俯低身体,将上身钻进衣服下摆。
甚至是做梦时,我都记不起有手的感觉了。
我做事的样子不好看,很不好看。但是,我没有办法。
我不可能永远直挺挺地站或坐在那里,等待别人的照顾,别人的帮助。
我还有健康的双脚,有肩膀,有嘴,有眼,有耳,我聪明的头脑依然在,我还可以做很多事情。
也许在别人眼里,这样的我就是一个怪物,但是,老天收去了我的双臂,给我留下了一条命,我没的选择,只能坚强地活下去。
本来,我已经习惯了这一切,不便的生活,世人的眼光,艰辛又叵测的未来,还有偶尔产生的无助感,这些都没什么,我都可以克服。
可是,我认识了陈桔。
这究竟是幸,亦或不幸?
很久以后,陈桔剥着桔子对我说:“废话!当然是幸!恩?叶思远,你不想认识我?那你想认识谁?”
我笑,她就把一瓣桔子,塞进我的嘴里。
恩……真甜。哦,扯远了,这都是后话。
圣诞节后,一直到期末离校,一个月内,我和陈桔没有任何交流。
这期间,我只见过她一次。
是在男生寝室楼这边的第三食堂。
刘一峰在排队买饭时,我一眼就见到了正在低头吃饭的陈桔。
我的视力很好,也许和我从小就用脚写字,眼睛离书本比较远有关。
陈桔离我并不近,可是我却能清晰地看到她低垂的眼睛上,那浓密的睫毛。
她抬头时也看到了我,但是,她只是看了我一眼,就又低下了头去。
我看到她的脸色变得有些古怪。
两个月前,她曾经说过:叶思远,我喜欢你。
一个月前,她曾经说过:叶思远,咱们就这么算了吧。
我觉得,不是因为她善变,而是,和我这样一个人在一起,她会很辛苦,很累。
她终于想通了,这样很好。
我的心情并没有太大的波动,这十年,我已经学会隐藏自己的情绪,控制自己的感情。我当下的首要任务,是学习,然后,我一生的任务,就是要努力又坚强地活下去。
有个叫陈桔的女孩子曾经出现在我身边,我想珍惜她,但是力不从心,无可奈何。
她会离开我,是必然。
期末考试以后,离校那天,曹叔叔来学校接我。
他帮我把行李提下寝室楼,我跟着他一起走去停车场。
车子开出校门前,我看到车窗外那个熟悉的身影。
是陈桔。
她扎着一个辫子,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棉衣,肩上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浅绿色双肩包,手里提着一只塑料袋,又红又绿,我觉得她看起来很可爱,很喜庆。
陈桔走路有点蹦跳的感觉,她的马尾辫随着她的步伐左右摇摆,我竟然一直盯着她看,直到车子驶过她身边,再也看不见她为止,我才扭过头来。
正值期末,校门口的车子排着长队,Q大的校外车辆进出校门都要登记,排队时,我看见陈桔晃晃悠悠地走出了校门。
我们终于驶出学校,我左右张望,寻找她的身影。
终于,我看见那个红衣小人儿,站在右前方的公交车站。
我对曹叔叔说:“曹叔叔,麻烦你在前面那个车站停一下。”
“大少爷,有什么事么?”
“我看见了一个同学,我们带她一段吧。”
“好。”
陈桔看见我,有点吃惊,但没有推辞,就上了车。
在车上,我们随意地聊了几句,气氛就有点尴尬了。
然后,我没话找话,问她:“陈桔,你最近好吗?”
她竟然看着我,摇头说:“不好。”
我盯着她,没有说话。
然后,她抬头看我,她的眼神柔情似水,说:“因为——”
她用左手食指在我的右边大腿上写了一个字——你。
我低着头,看着她的手指一笔一划滑过我的裤子,她的手真漂亮,十指尖尖,看起来白净又柔软,指甲剪得短短的,没有涂指甲油,呈现出健康的粉红色,甲面上还有月牙状的小太阳。
我想象着谁能牵住这只手,在街上自在地散步;我想象着,谁的脸颊,能享受到这双手的轻抚;我想象着,谁的身体,能接受这双手的拥抱。
总之,不会是我。
送走陈桔,回到D市,已是晚上7点。
爸爸妈妈和思炎看到我都很高兴,我已经一个月没有回家了。
我们一起吃了饭,饭后,我陪着妈妈聊了会天,8点多,我回了房间。
我的手机响了。
我用嘴咬着手机绳,坐到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