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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大人物-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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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龙
 

红丝巾

(一)

这少年手里握着柄刀,刀柄上的丝巾在风中飞扬。

红丝巾,红得象刚升起的太阳。

刀锋在烈日下闪着光,少年在烈日下流着汗,汗巳湿透了他那身黑绸子的衣裳,

他已被包围,包围他的人虽然只有四个,但他却知道这四个人的可怕,他已有好几次想抛下刀,想放弃抵抗,放弃一切。

他没有这祥做。

因为他不能辱没了这柄刀上系着的红丝市,不能辱没这红丝巾所象征的那个人。

系上这红丝巾,就表示你决心要奋斗到底,死也不能在任何人面前示弱!

这红丝巾的本身仿佛就能带给人一种不屈不挠的勇气!

他挥刀,狂呼,冲过去。

鲜红的丝巾飞舞,比刀光更夺目。

他立刻就听到刀锋砍入对方这人骨头里的声音。

这人倒下去,眼球凸旧,还在直勾勾地瞪着这块鲜血的丝申。

他并不是死在这柄刀下,也不是死在这少年的手下的。

要他命的就是这块红丝巾,因为他早已被这块红丝巾所象征的那种勇气震散了魂魄!

(二)

这少女斜倚着柴扉,眼波比天上星光更温柔。

她拉着他的手,她舍不得放他走。

他腕上系着的丝巾在晚凤中轻拂。

红丝巾,红得象倩人的心。

夜已深,他的确应该走了,早就应该走了。

他没有走。

因为他不能辱没了手碗上系着的这块红丝巾,你只要系上这红丝巾,就不能让任何少女失望。

这红丝巾不但象征着勇气,也象征着热情。火一般的热倩。

他终于凑过去,在她耳旁低语。

他们的蜜语比春风更动人,

可是她的眼波却还是在痴痴的凝注着他腕上的红丝巾。

他的热情忽然捎失,因为他忽然发现她爱的也许并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腕上的这块红丝巾。

当她拉着他的手,她心里想着的也许并不是他,而是这红丝巾象征的那个人,

也不知有多少少女的心中、梦中都有那个人。

那个人叫秦歌。

(三)

他洗过澡,挽好发髻,将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然后才穿上那身新做成的黑绸衣裳,小小心心的在腰上系起一条红丝市。

他不喜欢穿黑绸衣服,也不甚欢鲜红的丝巾。

可是他不能不这么样做。

因为他若不这么样做,就表示他没有勇气,没有热情。

自从虎丘一战后,江南的染坊中就不能不将各色各样的丝巾都染成红的,因为所有的少年都要在身上系一块红丝巾,

一个少年身上若没有系着块红丝巾,简直就不敢走出门去,

有的人纵已不再少年,若想学少年、学时髦,也会在身上系块红丝巾,表示自己并不太老,并没有落伍。

风流的少年将红丝巾系在腕上、腰上;勇敢的少年将红丝巾系在刀上、剑上;市井中的少年甚至将红丝巾系在头上。

但却从来没有人将红丝巾系左脖子上。

没有人敢!

因为秦歌是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的。

你若也敢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秦歌就算不在乎,别的人也会将你这条红丝巾砍断,连着脖子一齐砍断!

你可以学他,可以崇拜他,却绝不能有丝毫冒犯他,他若軎欢一个人站在桥上静赏月色,你要赏月色也只能站在桥下。

秦歌就是秦歌,永远没有第二个。以后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红从虎丘一战后,秦歌就成了江南每个少男心目中的英雄,每个少女心目中的偶像。

(四)

秦歌当然是田恩思心目中的大人物!

一百零八刀

(一)

田思思斜倚在一张铺着金丝毡的湘妃竹榻上,窗外浓荫如盖。

风中带着荷花的清香。她手里捧着只碧玉碗,碗里是冰镇过的莲子汤。

冰是用人百里快马从关外运来的,“锦绣山庄”虽也有窖藏的冰雪,但田恩恩却喜欢关外运来的冰。

没有别的理由,只因为她认为关外来的冰更冷些。

她若认为月亮是方的,也没有人反对。

只要田大小姐喜欢,她无论要做什么事都没有人敢反对。

这不仅因为她是世袭镇远侯,“中原孟尝”田白石田二爷的独生女儿,也因为她实在是个甜丝丝的人儿。不但人长得甜,说话也甜,笑起来更甜,甜得令任何大都不愿,也不忍拒绝她任何的要求。

太家唯一的遗憾是,能见到这位甜人儿的机会太少不。

只有在每年元宵、田二爷大放花灯时,她才会在人前露一露面,除此之外,她终年都藏在深闺中,足不出户,谁也休想一睹她的颜色。

田二爷号称“中原孟尝”,当然不是个小气的人,纵然挥手千金也不会皱一皱眉,但却绝不肯让任何人有接近他女儿的机会。

他将他的女儿看得比世上所有的珠宝加起来都珍贵千百倍。

(二)

莲子汤已不再凉沁人心,田恩思只轻轻啜过一口,就随手递给了她的丫环田心。

田心不但是她的贴身丫环,也是她最好的朋友,唯一的朋友。

若没有田心,她更不知道要多么寂寞。

现在田心就坐茌她面前一张小板凳上,低着头在绣花。金炉中燃着的龙液香已渐渐冷了,风吹竹叶,宛如思春的少女在低诉。

田思思忽然夺过她使女手中的绣花针,带着三分娇嗔道,“你别总是低着头绣花好不好?又没有人等着你的绣花枕头做嫁妆。”

田心笑了,用一只白生生的小手轻捶着自己的腰,道:“不绣花干什么?”

田思思道,“陪我聊天。”

田心噘起嘴,道,“整天不停的聊,还有什么好聊的?”

田思思眼波流动,道,“说个故事给我听。”

“锦绣山庄”终年都有客人。许许多多从四面八方来的客人,田心从他们嘴里听到许许多多又可怕、又好听的故事,然后再回来说给她的小姐听。

田心道:“这儿天来的客人都是笨蛋,连故事都不会说,只晓,得拼命拄嘴里灌酒,就好象生怕喝少了不够本似的。”

田恩恩的眸子在发光,却故意装得很冷漠的梓子,淡淡地道,“那么你就将虎丘那一战的故事再说一遍好了。”

田心道:“那故事我已忘了。”

田恩思道,“忘了?那故事你已说了七八遍,怎么会忽然忘了?”

田心的嘴噘得更高,板着脸道:“那故事我既已说了七八遍,你也不会忘了的。既然投有忘,为什么还要听?”

田恩思脸红了起来,跳起来妥用针去扎这坏丫头的嘴。

田心娇笑着,闪避着,喘着气告侥道:“好小姐,你要听,我就说,只要小姐你高兴,我再说一百遍都没关系。”

田恩恩这才饶了她,瞪着眼道:“快说,不然小心我扎破你这张小蹶嘴。”

田心在板凳上坐直,又故意咳嗽了儿声,才慢吞吞地说道:“虎丘一战就是秦歌秦少侠成名的一战,七十年来,江湖中从未有任何战役比这一战更轰动,也从未有任何战役比这一战流的血更多。”

这故事她的确已说过很多次,说起来熟得就好像老学究在背三字经,就算陲着了,都能说得一宇不漏。

但田恩恩却象是第一次听到这故事似的,眸子里的光更亮。

田心道:“那天是五月初五端午节,每年这一天,江南七虎都要在虎丘山上聚会,这七条老虎都不是好老虎,不但吃人,而且不吐骨头。”

田思恩逍:“这么样说来,别人一定全都很怕他们了?”

田心道:“当然怕,而且怕得厉害,所以大家虽然都很想做打虎的英雄,都知道这一天他们在虎丘,却从来没有人敢去找他们的。直到五年前的那一天……”

田思思道:“那天怎么样?”

这故事她当然也早听熟了,当然知逍应该在什么时候插嘴问一句,才好让田心接着说下去。

田心道:“那天七只老虎上山的时候,半路遇到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这七只老虎一看到漂亮女孩子就好像饿狗看到了肉骨头,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这女孩子抢上山去。”

田思思道:“他们不知道这女孩子是谁吗?”

田心道:“那时他们当然不知道这女孩子是秦歌的心上人,就算知道,他们也不怕,他们谁都不怕,因为从来就没有人敢去惹他们。”

田思思道:“但这次他们却遇见了一个。”

田心道:“那时秦歌还没有出名,谁也想不到他有那么大的胆子。他说要上山去打老虎的时候,别人都以为他吹牛,谁知他宽真的去了。”

田思思道:“他一个人去的?”

田心道:“当然是一个人,他单枪匹马上了虎丘,找到那七只老虎,虽然将其中两只老虎刺伤,但自己也被老虎刺了一百零大刀。”

田思思道:“一百零大刀?”

田心道:“不多不少,正是一百零八刀,因为,这是老虎的规矩,他们活捉一个人后,绝不肯痛痛快快一刀杀死,一定要刺一再零大刀,让他慢慢的死。”

田思思叹了口气,道:“世上只怕很少有人能挨得了一百零八刀的。”

田心道: “非但很少,简直没有人能挨得了,但我们的秦歌却硬是咬着牙挨了下来,因为他不想死,他还想报仇。”

田思思道:“他还敢报仇?”

田心道:“他不但身子象是铁打的,胆子也像是铁打的,大家都以为他这次侥幸逃了活命之后,一定会谈虎色变了。”

她也叹了口气,才接着道:“谁知第二年他又到了虎丘,又找到了这七只老虎。这次,他重伤了其中的四个。”

田恩思道:“他自己呢?”

田心叹道:“他自己又挨了一百零大刀,这次老虎的出手当然更重,但他还是挨了下去,据后来看到他的人说,他挨过这一百零八刀后,身上已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流的血已足够将虎丘山上的石头全都染红。”

田思恩咬着嘴唇,道:“那些老虎为什么不索性杀了他?”

田心道:“因为那是他们的规矩,他们若要剌这个人一百零八刀,就不能少刺一刀,而且第一百零大刀一定要和第一刀同祥轻重,他们从来也没有想到一个人挨过一百零大刀后还能活着,还有胆子敢去找他们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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