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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摇滚青春-第3章

小说: 摇滚青春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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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若干首歌之后,天渐渐黑了,两人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于是二人一起来到楼下的小餐馆,随便点了几个菜和啤酒,边吃边聊。

秦暮楚掏出烟放到桌子上,周健翔也不见外,抽出一颗放在嘴边点燃,幽幽地吐出一口烟雾后,说道:“当下咱们最重要的问题,是彼此都没有任何音乐的基础,不会弹吉他,不会作词,不会谱曲,不会编曲,甚至连发声都没有经过系统科学的训练。”

秦暮楚赞同道:“没错,摇滚乐乍一听不过是瞎吼一气,但实际上还是要遵循一些发生的方法和规律的。可惜,我虽然听过不少的摇滚乐,但对音乐领域的了解还是太肤浅了。”

“小楚,你不打算学学吗?”周健翔挑逗着秦暮楚的兴致。

秦暮楚提起了精神:“当然想了!做梦都想!难道你已经有了自己的计划了?”

周健翔点点头:“快到寒假了,本来我打算去省城武汉呆一段时间。那里有一家琴行的老板和我的关系还不错,这个人卖琴之余,还兼差教别人弹琴,只要你在他的琴行里买吉他,就可以得到他的免费传授。”

“太好了!也带上我吧,我也顺便买上一把吉他。”秦暮楚兴奋地说。

“这个没有问题,只要你有钱的话。不过你也知道,省城的消费很高,我只能保证自己的那一份费用,至于你的费用就要自己去想办法了。”

“这个……”秦暮楚犹豫了一下,咬了咬牙说:“钱的问题我会想办法的,只要能成为一名吉他手,花多少钱我都舍得!”

听到秦暮楚的决心,周健翔忍不住笑道:“吉他手,呵呵,既然你选择吉他,那我只好退求其次,选择贝斯了!”

贝斯只不过是英文“Bass”的音译,实则叫做低音吉他。这种由四根琴弦组成,看似比吉他简单,实际弹奏的难度不在吉他之下。要想学好贝斯,多多少少都要有一定吉他的基础,且当今成名的贝斯手,大多都是从吉他手转型过去的。

秦暮楚开心地说道:“这样,我们就只差一名鼓手了!”

“那主唱呢?谁来做主唱?”周健翔问道。

“当然是我啦!”秦暮楚说:“你见哪支乐队是贝斯手做主唱的?”

周健翔善意地笑了笑说:“其实由贝斯手担任一支乐队的主唱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国外有很多典型的例子,比如‘Hole’乐队的主唱兼贝斯手Auf Der Maur、‘Primus’乐队的主唱兼贝斯手Les Claypool、‘Drugstore’乐队的主唱兼贝斯手Monteiro,比如……”

周健翔一口气说出了十几支乐队的名字,秦暮楚听得目瞪口呆,连连称赞:“没想到你竟对摇滚乐了解这么多!对了,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很简单,刚才你看到我床头那些英文杂志了么?那些都是在美国及其他欧美国家非常畅销的摇滚杂志,而我对于摇滚乐的了解,大多是从那些杂志上看来的。”

“可是……像那种全英文的杂志你能看得懂吗?”秦暮楚对此表示怀疑。

周健翔得意地笑了:“哈哈哈,不好意思,也许你不知道,我周健翔别的科目成绩不行,但英语的成绩在班里可是一直名列前茅!事实上,课堂上讲的那些只不过是皮毛而已,我曾经参加过一些校外的英语提高班。估计我目前的英语水平考取大学四级英语等级证书都不成问题!”

听完周健翔的这番叙述后,秦暮楚有生以来第一次在同一天对同一个人再一次产生了羡慕之情。他不敢相信,一个整天不专心上课、只知道在校内惹事生非的坏蛋,英语水平竟然是如此了得!可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秦暮楚就想不明白了。

周健翔看出了对方心中的疑问,解释道:“其实这没有什么,激励我学习英语的动力,正是那些摆放在书架上的那些摇滚唱片。你要知道,要想真正的了解摇滚乐,不懂英语是不行的,虽然我国的摇滚乐这几年发展得很快,但与西方近半个世纪的摇滚发展史比起来,简直可以用幼稚二字形容。而要想真正地了解西方摇滚乐的思想和内涵,就必须要有一定的英语水平,只靠听那些中文的摇滚乐是无法了解到摇滚乐的全部的!”

这一点秦暮楚非常赞同,他有些后悔自己以前荒废掉的学业,英语课没少上,卷子也没少做,最后却落了个连二十六个英文字母都认不全尴尬境地。

酒过三巡,秦暮楚想起了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乐队的风格。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因为一支乐队的风格决定了今后发展的方向。

“胖子,你说我们做什么样风格的乐队好呢?”

周健翔呷了一口酒,说道:“摇滚乐是一个庞大的音乐体系,其分支派系繁多。就拿金属乐来说,金属乐的下面又分为了重金属、新金属、歌特金属、死亡金属、传统金属以及其他很多很多种的类型,其每一种类别下又细分为若干种的音乐形式,比如黑金属、碾核金属、力量金属、厄运金属等等太多太多。我们现在应该确认一下彼此感兴趣的风格,并把这种风格作为今后乐队发展的方向。”

秦暮楚自信满满地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大概偏爱新金属,比如说唱金属或者硬核金属等等,这些都是属于当下欧美刚刚兴起的风格,与传统金属比起来,它不拘泥于传统,节奏感强烈,歌词简单易懂,没有过多的修饰和渲染,能给人最直接、最痛快的听觉刺激!”

“不错,知我者小楚也!”周健翔举杯示意说:“那我也斗胆说说你吧,虽然从你的随身听里听到的是一首八十年代的金属乐,但我想这应该不是你最喜欢的风格。从我对你的第一感觉,你应该是一个什么风格都听的人,并没有专一的喜好,这种传统的金属乐只是你喜欢的众多类型的其中之一。我认为,你似乎应该更偏爱朋克乐,但具体是哪一种朋克我就不敢继续妄猜了。”

秦暮楚伸出大拇指说道:“你猜得太对了!你是怎么知道我喜欢朋克乐的?没错,我是喜欢朋克乐,尤其喜欢一种叫做‘斯卡朋克’(Ska Punk)的音乐类型,这种类型来源于朋克乐与牙买加本土一种名叫‘斯卡’的舞蹈音乐的混合体。这种风格简单轻松,节奏感分明,即没有老式朋克的愤怒感,也没有流行朋克的乏味感,总之是很有特点的一种风格。”

周健翔对斯卡朋克不是很了解,但他意识到双方的分歧开始出现了。

“其实这并不算什么分歧,总会找到一个平衡点的。”秦暮楚宽慰道,对周健翔也是对自己。

“没错,”周健翔又喝光一杯啤酒,“下面谈谈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吧,乐队的名字叫什么?我知道你心中早就有答案了。”

秦暮楚笑道:“彼此彼此,既然我们心中都有一个乐队的名字,不妨写在纸上,看看我们能不能从中找到共同点。”

秦暮楚忙从书包里掏出作业本扯下两张,把其中一张连同笔一齐递给了周健翔。

第004章 有苦难言

少顷,二人在纸上写下了各自心中早已想好的乐队的名字。

周健翔写下的是两个字“围城”。

这个名字来源于同名的小说,小说中描述了“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的矛盾境地。周健翔觉得小说中描述的情形颇符合当下年轻人的思想和社会风气,也觉得这个名字很适合作为一支新金属风格乐队的名称。

而秦暮楚写下的是三个字“龟苓膏”。

众所周知,龟苓膏是南方盛行的一种传统小吃,清热排毒,口感滑润,苦中有甜。秦暮楚喜欢这种小吃,更喜欢这种苦中有甜、苦尽甘来的深层意思。他认为青春是复杂的,有痛苦也有甜蜜,而青春更是残酷的,要想达到快乐的彼岸,必须先要面对困难和考验。正所谓“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就是秦暮楚之所以想用“龟苓膏”作为乐队名称的原因。

双方亮出了各自的答案并坦述了理由,但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名字,让周健翔产生了烦恼:“看样子完全不着边际,到底如何把二者结合在一起呢?”

秦暮楚想了想,突然猛拍桌子道:“有了!我们的乐队就叫‘打口带’!”

周健翔很不理解,他问道:“这和你我写下的名字有什么联系吗?”

“当然有,”秦暮楚得意地说:“我给你仔细分析分析:你之所以取围城这个名字,是想说人生是矛盾的,而我想借龟苓膏这三个字暗喻青春是苦中有甜的,矛盾和苦中有甜这两种看似毫不相干的词汇中有什么共同点呢……对!就是双面性!听到双面能联想到什么?卡带啊!一提到卡带,喜欢摇滚乐的人马上就能联想到打口卡带!再将打口带与青春或者人生联系起来,就可以引申为具有双面性的、有残缺的青春或者人生!”

周健翔反复念叨着这三个字:“打口带……打口带……好名字!看似无意义,但又包含着一定的思想!就用它了!小楚,你的联想能力真的很出色!”

“哪里哪里,”秦暮楚谦虚地说道:“其实这主要还得说是你我之间有共同的地方!”

周健翔深有同感,轻轻地点了点头,他同时意识到,眼前这个名叫秦暮楚少年对音乐的领悟能力绝对不在自己之下,倘若今后要做乐队的话,秦暮楚倒真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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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秦暮楚找到郑天昊,他希望郑天昊可以借给自己一笔不小的费用。

经过一夜的思量,秦暮楚把去省城的预算开销定在两千元左右,他的想法是这样的:一千元可以买到一把不错的电琴,剩下的一千作为饭费、生活费及交通费用。至于住宿的问题,秦暮楚倒是没有太多担心,他单纯地想,大不了就在琴行里打地铺呗!

“两千!我没听错吧?”郑天昊听完秦的狮子大开口,忍不住喊出声来。

秦暮楚点点头:“没错,就是两千。”

“你是不是惹事了?要那么多钱做什么?”郑天昊有些担心地问道。

“没有,我只是想去省城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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