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吕布一统三国-第7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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蔗民们将甘蔗收割后,清除不需要的蔗叶、泥土、根须等,接着捆绑到牛车上,然后再运送到制糖工场。运送到工场以后,再细细清洗完毕,然后送进“石车”里压榨。
石车是由两个花岗石制成的圆柱形石磨制成,以牛拉石磨,甘蔗从两个圆柱石磨中夹碾而过取得蔗汁,并产生蔗渣。两个石磨组成的石车,需要十二三头牛来拉磨,后来则采用牛拉和水车推动的联合方式,使得可以多番压榨,使得蔗髓当中的糖汁能基本都榨取出来。
然后再将蔗汁加热,随后加入石灰净化,让杂质沉淀,取得较清澈的甘蔗汁,然后将清汁煮至羹状,沾之会黏手时,一边冷却一边以木棒搅拌,使糖浆能均匀结晶成颗粒状,即俗称黑砂糖或红糖的赤糖。烹煮时会有杂质浮沫产生,以木瓢捞出,冷却沉淀后可作为养猪饲料,或拿来酿酒。
一般来说,双磨石车制造黑糖,若全凭牛力与人力(用牛十二头,煮糖工二十人),每日大概可以处理一万斤的甘蔗,并于当日内煮成黑糖。
这种黑砂糖和红糖虽然各有妙用,奈何价值甚低,市面上偶见的红糖只卖出了二百多钱的价格,如果白糖上市,摆出十贯的价格怕也会有人购买。
不过,这公元三世纪的生产力不足以支持吕布用现代化学工艺从赤糖里面提炼出白糖,只能用土法,这个就要靠张禾等制糖工人的反复摸索,直至找到适合这个时代的加工方法。
先是取出赤糖中颗粒大而完整、比较不干净的颗粒,装入漏斗状的陶缸中,淋上一遍又一遍的黄泥水,使黑渣顺孔流出,上层的糖自然变白,愈上层愈洁白,就是白糖。利用这种方式可以取出上层的白砂糖,中层的黄砂糖,下层的褐砂糖(这种褐砂糖比未经精练的黑砂糖好不到那去,但多少颜色浅一点,可以卖的贵些)。
至于流出的黑色残渣则称为糖蜜,可用来酿造酒。酿出的酒之过滤后,兑上以米酿造而成的米酒,即可饮用或作为料理用酒。兑米酒比例大概是米酒六,糖蜜酒四。
而蔗汁加石灰沉淀后的泥浆称为“滤泥”,是极佳的肥料。蔗渣是甘蔗压榨过程中所残余的废弃物,糖场可以回收晒干后当柴火煮糖,甘蔗枝叶与蔗皮也是主要燃料来源。基本上,制糖燃料无须外求。事实上,往往因为蔗渣太多,可以将多余蔗渣当堆肥使用,后来发现蔗渣其实是可以拿来制造纸浆的,便拿去做了纸浆。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设想的很好,但就在制糖业刚开始发展的阶段,在甘蔗园的经营上就出现了问题。顾雍向吕布飞鸽传书汇报称:“这些蔗园我原定的是全部属于官军所有,蔗民只领取薪水,却发现种植甘蔗的百姓们远远不如那些屯田劳作的百姓勤劳。张禾献策改蔗园为私有,即可激发百姓干劲,不知主公意下如何?”
第861章 土地私有制
吕布接到这份信,不禁想起了其他作物尤其是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的屯田事宜,深感顾雍遇到的问题也普遍存在于其他地方的屯田,包括民屯、军屯,那些屯民和屯兵都没有自耕农勤劳,甚至还不如佃户。
吕布就这个问题征求军需部都督韩浩、大司农石韬、农牧部尚书张昭三人的意见。
张昭直言不讳地说:“一切皆因土地属于公有,并不属于他们。他们自思自己辛勤耕作种植,半数入官也就罢了,没准等自己将荒地和贫地开垦成良田,官军就会前来宣布这良田属于官军所有,将他们的良田夺去。”
吕布闻听此言,有些怒气道:“我从没有过这样的打算,为什么这些人会这么认为?”
一旁的石韬解惑道:“在皇上一统华夏之前,其他地方的军阀也做民屯之事,可一旦屯民将荒地和贫瘠之地开垦成了良田,军阀就会借田地本来属于官府的名义收回,借机霸占屯民的良田,然后分给贪官污吏做田租,有着捍卫官僚利益的地方军阀的邪恶榜样,屯民们不敢对朝廷抱有太大幻想,想到这田地反正不是自己的,又因为这甘蔗田没有那个黄金赏赐的激励机制,种好种坏一个样,就消极懒惰起来。”
韩浩也讲到军屯的情况:“参与军屯的士兵们的想法是,自己是个军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调走,辛苦开垦出来的良田就尽属他人,干嘛为他人做嫁衣,所以他们也懒了下来。”
听了石韬和韩浩的话,吕布有些不太相信,便找来了几个屯民和屯兵,让他们坦白地讲自己屯田的感受,因吕布的朝廷一直有“言者无罪、精辟有赏”的言论自由奖励制度,再加上吕布的坦诚相见,他们都一五一十地将真实感受都讲了出来,跟石韬和韩浩所说相仿。
吕布禁不住想起了后世的国企和私企的差别,国企人浮于事、关系至上、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很严重,工人上班时间都是在打牌赌博、睡觉,完全谈不上效率,高层多在贪腐,如果不是国家政策扶持,都会破产。
吕布痛心疾首地发现,凡是那些国家所有的,本应该让全体国民或某些国家集体全体员工获得利益的,通常都是被贡献最少的小部分人给占有了,大部分国民只分得一些残羹,像土地资源,完全被某些地方官僚和开发商占有,国民不得其利反受其害。
德国哲学大师康德曾指出:“财产所有权是个人自由不受强权限制的权利,是使人权受到保护的制宪第一要义。”土地是上天赋予每个合法公民的基本财权,知道土地国有化后只会养肥了贪官污吏、搜刮了民脂民膏、把所有民众都变成新一代奴隶的真相后,吕布坚决推行土地私有化。
鉴于后世种种教训和现实的种种情况,吕布征求所有民众的意见,制定出一部田地法令,法令的根本点就是田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私人所有。
当除去那些邪恶的世家大族、贪腐官吏后,他们的土地分给了原来的佃户和其他流民、移民,还有这些民众自行开垦的荒地,产权、使用权全部归他们所有。
一般民众,开国第一年免赋,从第二年开始只用上交两成粮食,正规军军属只用交纳一成粮食。
屯民除了交还种子和耕作工具的租费之外,第一年上交四成,第二年上交三成,第三年上交两成,以后跟其他民众一样上交赋税。
如果民众自行开辟荒地,则荒地属于民众所有,收成从第一年开始就只用上交两成,这是鼓励民众开荒。
收两成粮食后,不用缴纳其他的赋税,灾荒年份还给予一定的赋税免除,中华帝国的田赋并不重,因为没有其他的苛捐杂税。
当官军开辟了新领地,移民过去屯田也属于民屯,分给该移民的田地也归移民所有,因移民是离乡背井而来,为了刺激移民的热情,前三年免赋,后来只用上交两成。
像甘蔗园这种经济作物的屯田,土地也归屯民所有,只用上交三成,其余的都按照市价卖给官军设立的糖场,官军设立多个制糖场,都是自负盈亏,甘蔗园的种植农民们可选择去价格最高的糖场卖甘蔗,严禁糖场统一压价坑害蔗农。
有人问道:“如果有取巧耍滑之徒交租时只交差田收成或隐瞒部分收成,该如何是好?”
吕布道:“农民须将所有收获按照物种分类堆放,每种作物不分好坏都混杂在一起,然后按照分成收租。如果有农民在交租时隐瞒收成或弄虚作假,当即罚没全家所有田地,并且全部押去做十年劳改,有人举报隐瞒者可获得那奸猾农民的一半家产,如果有地方官僚在收租时陷害百姓剥去公职、罚没家产、十年劳改。”
有人又问道:“如果有地主向农民购买田地,借此兼并土地,那该如何是好?”
这是吕布竭力杜绝的事情,便斩钉截铁道:“普通民众如不愿意继续种地,屯民如不愿继续屯田,只能将田地平价卖给地方官府、屯田部门,不能直接转售给私人,如果有贩售私人者,买卖双方都将抄没家产。”
地方郡县兵属于地方民兵,他们本身就是民屯,只不过屯田之地更靠近要防守的州县镇的城池,他们享受民屯一样的收成标准。不过同时对他们的亲属有优惠,凡是入选地方郡县兵的军人家庭本身就是民屯出身或自耕农,他们可以少交半成。之所以这样考虑,一是为了鼓励民兵入选地方精锐武装,一则是因为每家每口十亩地,一家如果有六口人,包括壮年妇女也只有两或三名劳力,如果征召一名士兵前去防御地方,则这名壮年劳力只能耕耘军屯的十亩地或训练,家中就少了一名主要劳力,如不降低田租,军属负担就会加重。
主力军屯的田地,都是不与民争利的荒地或新开辟领土上的田地,大部分军屯只不过三年或者更短的时间,为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士兵所有,到时候他们可以转给移民来此的亲属或平价卖给地方官府。如果有士兵不愿意随军迁移想退伍便将他转为民屯,由原来军屯的四成交租转为公二私八。
吕布了解国人的心理,大家都觉得白白送来的便宜里面总会陷阱,老百姓们反而会敬而远之,只有那种有偿而又不过分的好事才能引动大家的兴趣。为了让民众感到心理更踏实,在宣布土地私有的同时,吕布并没有无偿地提供田地,在将田地提供给民众、屯民和屯兵时,会收取低档价格的地价,由于大部分屯民和屯兵都一贫如洗,不过他们可以分期付款,另外还附加了低微的利息。
他们可以凭个人信用从中央银行申请到低息贷款,这个贷款额度很小,正好够付首期,随后屯民和屯兵可以选择是一年、五年、十年还完买地的费用,利息的算法等同于后世的供房利息。吕布统治之下的粮价较高,屯民和屯兵都可以通过卖自己的一部分粮食换钱来偿还分期付款。
为了防止滥开荒破坏环境,官军政府对开荒的土地也征收半价的地价,农户在开荒之前要找村社或镇上的官员申请,凡是影响到战略或环境的都不得开垦。
为了严厉打击土地兼并,吕布规定,所有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