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吕布一统三国-第6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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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阶级,以对抗那些世家大族。
吕布希望将来大汉的主体社会是八成中产,一成权贵,一成贫贱,贫贱皆因懒惰而非制度。
吕布通过掌控的情报组织,严厉打击那些妄想打造世家大族的妄人,不论他才能多大,都一律铲除。
吕布还让天子刘辩以汝南袁家的反面例子,下诏禁止世家结亲,禁止世家联姻,因为那样的强强联合组成的力量太过强大,威胁皇统,皆谋逆之罪,世家想要长久下去,就必须要跟寒门庶族、贫民结亲。
吕布为了防止下面的将领尾大不掉,开始逐步地废除部曲制度,根据每个人的职位,只准容许有一到一百名卫士,多者视同谋反,而且还有各级参军率领的宪兵队伍进行监控,相信以后谋反的几率少之又少。
为了防止那些世家大族再次发动叛变,吕布逐步取消那些世家豢养的家兵、门客,把他们的家兵归整到地方郡县兵或建设兵团的体系里面,至于世家豪富们的安全,则聘请由各地退役郡县兵们组织起来的护卫,这些护卫组织都掌握在当地郡尉、县尉手里,而郡尉、县等各地武官全部是从吕布麾下走出去的亲信将士。先从那些叛乱世家、贪腐世家开始着手削除他们的武力,进而推及到中立世家、亲善世家,到最后,下了严格的命令,不准任何家族蓄养士卒,不准私自持有兵器,否则视同谋反,一举把世家叛乱、拥兵自重的根子给除掉了。
在全民皆兵的国策中,添加了一条:“家仆、雇农皆有权力和义务从军,家主不得阻拦,若阻拦也视同谋反。”这一条也遏制了某些世家家主们妄图通过武装他们的家仆、雇农进而拥兵自重甚至叛乱的打算。
吕布在这五年时间里,除了一心一意要把温县司马家、太原王家、弘农杨家、汝南袁家给灭掉,他还想灭掉那些在魏晋时期峥嵘起来的琅邪王氏、谯国桓氏、颍川庾氏、兰陵萧氏,特别是东晋王导、王敦的祖父王祥所在的琅邪王家,可当吕布派人去琅琊郡,想借机除掉那个制造出卧冰求鲤的愚孝谎言的装逼犯王祥时,王祥却嗅到什么味道似的,抢先一步,扶母携弟远避庐江,隐居起来,吕布派出的特工遍寻不着,遂罢之。
吕布十分清楚,这些依靠经学、孝悌起家的世家大族都是善于伪装的货色,就像温县司马懿在曹操、曹丕、曹叡下面都夹着尾巴做人,吕布除了消灭那些明面上对自己有敌意的世家,对那些暂时依附自己的世家,比如河东卫家、河东裴家、清河崔家、巨鹿田家等世家,他一直留着戒心,从来不会让任何一个世家坐大,也不会像曹魏皇室那么愚蠢地让司马懿、司马孚、司马朗都位居高位。
天子刘辩的时日已经不多,吕布就让他为自己做一把杀猪刀,让刘辩颁下诏令,强力推行分家制度,每个世家都只能有一两个子弟留在原籍,其他子弟结婚后须要搬迁到其他地方,让那些子弟众多的世家四分五裂,分散各处,严格控制某些家族在军队、官场的实权位置,以遏制世家对皇权乃至对吕布自身权力的反扑。
第749章 漫长的战争
一提及世家,吕布总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说实在的,吕布也讨厌这样的自己,他也想云淡风轻地跟那些世家子弟一起吟风弄月,只谈风月,不谈国事。
但吕布心里十分清楚自己是什么样的出身,以他的出身想要跟那些世家子弟吟风弄月,怕是立马遭到他们的白眼冷遇,这一世那一世都是一样的。
吕布骨子深处没有奴性,他不会对那些看重投胎投得好不好的混蛋们说任何卑躬屈膝的话语,更不会对那些不代表自己利益却反而要骑在自己脖子上作威作福的世家权贵们说“你们千秋万代!”
在那一世做吊丝时,他是一个时常抨击时政的粪青,很多聪明人都嘲笑他:“你那么关心时政有什么用?你又不能改变这个社会!”
吕布心里感到莫名的悲哀,国人竟然忘了一个基本的事实:“我们是纳税人,我们辛苦工作缴纳出去的税,养活了那些官老爷,那些官老爷们做的不对,我们没有资格批评吗?!官府提供的是行政服务,我们交税是要购买这种服务,结果这种服务让我们极为不满意,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投诉不能抱怨?!”
就是因为国人都是那种消极的心态,再加上那伟大的有关部门刻意地抑制公民、纳税人权利的宣传,使得公民社会迟迟没有建立起来,大部分国人都成了权力的奴隶,只知道纳税是自己的义务,却不知道自己还应该享有纳税人的权利。
把大学的哲学课本丢开,把中学的政治课本丢开,把小学的思想品德丢开,把所有的历史教科书丢开,把有关部门强加给民众的思想观念丢开,重申一个基本的事实:纳税人与官府公共服务部门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纳税人向官府公共部门支付报酬,官府部门承担向纳税人提供一系列公共服务的义务,并随时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在这个契约中,纳税人扮演的是雇主的身份,政府公共部门扮演雇员或服务员的身份。搞清了社会契约关系,才会明白纳税人应享有相应的权利,而不是在大棒政策下那种只交税而不谈权利的事。
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保护的权利。纳税人交了税,官府公共部门首先应提供最基本的服务就是公共安全服务。如果纳税人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护,显然就是官府公共服务部门的失职。另外,当纳税人在向提供公共安全服务的警方寻求保护时,只是在享受属于自己的基本权利,是不用向谁感恩戴德的。
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生存权得到保障的权利,官府公共部门有义务保障每个纳税人生存权。当纳税人因环境污染、有毒食品、失业、自然灾害等诸多因素生存权利受到侵袭时,官府公共服务部分就必须立即行动,以最大限度保障纳税人的生存权。官府公共服务部门保障纳税人的生存权不是恩赐,是纳税人自己购买的天然权利。
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官府公共服部门提供的所有公共服务的权利。凡是官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每个纳税人都应有平等享受权利,而不是以种种借口只允许部分纳税人享受这些权利,而将另一部分纳税人排除在外。在享受官府公共服务部门提供的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每个纳税人都应平等的享受到。同样,纳税人在享受任何一种公共服务时都不是在接受恩赐,而是自己天然权利,只有在专制社会的大棒政策下才会逼迫人去感谢“皇恩浩荡”“谢主隆恩”。
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监督批判官府公共公服务部门的权利。纳税人与官府公共部门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契约关系,是纳税人以支付税款的方式供养了官府公共服务部,当然有权对其进行监督批判,官府公共服务部门也有义务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批判。现实中,不少纳税人生怕得罪了官府的人而不敢对其监督批判,其实这完全是把问题搞反了。为什么纳税人供养了官府还怕得罪他们呢?应该是官府官员怕得罪纳税人才对嘛?因为顾客就是上帝啊!不要忘了纳税人永远都是官府公共部门的顾客。
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权利。官府部门作出的每一重大公共决策,纳税人都有权参与,有权反对严重侵犯纳税人自身共同利益的决策,有权抵制对改善纳税人生活毫无助益的决策,有权制止官府部浪费税款的行为。
很显然,在有特色的主义下谈纳税人的权利,是一种类同于追求民主、自由的奢望。
某一个国度,纵横上下五千年,换了无数朝代,普通纳税人都不曾真正享有纳税人的权利。
这个国度一直都非常有特色,它的特色就是权贵统治,官本位体制一直在捍卫着这种特色,要想让这种特色变成真正有良心、有道德、善良的、有人性的制度,还需要非常艰苦卓绝的努力。
在东汉末年,是世家大族在阻碍社会的发展进步,在明朝末年,是东林党等官僚集团在阻碍社会的发展进步,归根结底,在任何朝代,都是既得利益集团们在阻碍社会的发展进步,除非一个有威望有军权的铁腕人物自上而下缓慢的、稳健地、有技巧地改革,否则任何一个既得利益集团使得大部分民众都怨声载道的王朝都无法长久地生存下去。
吕布在想,再过若干年,天下平定了,将来多得不是战争,而是极其需要耐性的缓慢的、稳健、有技巧性的改良运动,比横冲直撞的战争要更耗费脑筋。
不管如何,吕布都想建立起一个以军人、寒庶文士、商人、自耕农、工匠、贤良世家为中坚力量的政权,那样的政权建立起来的社会应该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
橄榄型社会,中间阶层的数量和规模比较大,精英和底层的数量相对较少,中产阶层是维系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力量,他们是沟通精英和底层的桥梁和纽带,庞大的中产阶级具有对社会贫富分化较强调节功能和对社会利益冲突较强的缓冲功能,这样的社会阶层,才能让一个国家长治久安下去。
可自古以来,上下五千年,这个国度所有朝代建立起来的社会阶层都是处在“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状态之中,在这种社会结构中,经济社会资源的分配存在很大问题,贫富分化比较严重,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比较激烈,没有庞大的中产阶层作为缓冲带,像“仇富”、“仇官”等社会不满和怨恨情绪一直都存在着,也是诱发社会泄愤等大规模群体性冲突事件的“助燃剂”,“肉食者鄙”,“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一点点地激化着,贫富分化所导致的阶级对立一直着加剧“为富不仁”和“杀富济贫”并存促推式的永无休止的阶级斗争,于国于民于生产力都极为不利,最终导致了一个王朝的覆灭。
东汉时期,学术精英们学而优则仕转化为权力精英,然后数代为官,培植了大量家族子弟、门生故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