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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3章

混在东汉末-第4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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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他只是要借酒来放松一下紧张的心情。

刘修一手拿着酒壶,一手在地图上慢慢的滑动着,很快找到了唐述山的位置,他的手指停在唐述山不动,目光却在周边逡巡起来,很快发现了破羌和安夷两座城。

“从这里到破羌,有没有路,有多远?”

天狼连连点头:“有,从前面不远的地方向北,翻过一座叫六谷的小山,沿着六谷水,向前走不到五十里,就能到破羌。”他犹豫了一下,“不过那路很难走,除了山里放羊的,从来没有走过那条路。其实……就没有路。”

“五十里,再难走,也比四五百里路好走。”刘修笑了笑,看看荀攸,询问他的意思。傅燮也围了过来,又问了天狼几句,也同意刘修换道的建议,只是这个意见原本是荀攸提出来的,现在当然也应该由荀攸首先否决掉。

荀攸倒是很干脆,没有一点犹豫的说道:“去破羌好。钟羌一定以为我们去了榆谷,不会想到我们会去破羌,我们可以轻松的横扫金城郡。”

刘修笑了笑,又思索了片刻:“这样吧,天狼他们习惯走这种山路,如果没有我们,他们应该能比钟羌更快一些,抢先到达榆谷。我们向北走,去破羌,只要出了山,我们这三千人也足以搅得金城大乱。”

傅燮赞了一声:“将军这个兵分得好,羌人能发挥适应山路的优势,我们能发挥平地快速行动的能力,各展所长,一定让王国他们想不到。”

天狼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瞪着眼睛,谁说话就看谁。

刘修和荀攸、傅燮又商量了一下细节,决定分兵,傅燮和天狼一起行动,带天狼营继续向榆谷进发,如果能在钟羌前面到达榆谷,那就不要客气,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天狼营虽然只有三千多人,可是这些是烧何种的精锐,再加上又补充了一些汉军的装备,战斗力不仅不比两万人一起行动差,反而更强了几分。有傅燮从旁辅助,更是如虎添翼。

“攻占大小榆谷,战利品你拿七成,剩下的三成是我的辛苦费。”刘修竖起手指对天狼说。

天狼见刘修竖起手指,就知道是分战利品,但他以为是自己得三成,其他的给刘修,一听庞德的翻译,他吓了一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七成?”

“对,你七成,我三成。”刘修竖起三根手指,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又做出一个七的手式,指了指天狼的胸口。这次不用庞德翻译,天狼就明白了。他狂喜的连连点头,胸口拍得咚咚响:“主人你放心,我一定把钟良的几个老婆全部抢来给你。”

刘修哭笑不得,心道我要钟良的老婆干什么,钟良的儿子钟滇都四十多了,他老婆还是老婆一个。

“主人,你不知道,我们羌人把母亲看得很尊贵的。”天狼用袖子擦了擦口水,嘴角兴奋得直抽抽。“劫了他老母,他就是不肯投降,也要花重金来赎。多了不敢说,至少要和他老母一样重。要是少一点,我就割他老母一块同样重的肉。”

刘修一愣,还有这习俗?他看看傅燮,傅燮点点头,肯定了天狼的说法。刘修大笑,拍着天狼的肩膀说:“那好,就拜托你了,这是天狼营的第一战,不要给老子丢脸。”

“那必须的。”天狼拍着胸脯,“我是主人帐下第一神将,怎么能丢主人的脸。”

众人见天狼那副模样,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就连一向不把天狼看在眼里的关羽都忍俊不禁的直摇头。天狼也不管他们笑什么,把自己的几个千夫长叫到面前,传达了刘修的命令,那些人一听可以分到钟羌的七成战利品,顿时眼睛红得像兔爷,一个个兴奋得嗷嗷直叫,精神百倍。时间不长,天狼营像一群饿狼,沿着山路狂奔而去。

“钟羌要惨了。”张飞叹了一口气,“这三千多匹狼一去,再多的人都要被撕成碎片。”

于扶罗摸了摸鼻子,摇头叹息:“将军太狠了,这不是要钟羌的命嘛。”

荀攸走到刘修身边,不好意思的说道:“将军,攸计短,连累将军了。”

刘修一边紧着马带,一边瞟了他一眼:“公达,你这是什么话,计是你出的不假,可是用不用在我,不在你。我决定了用,责任就在我。再说了,行军打仗,有失误在所难免,更何况我们从来没有在这种地方打过仗呢。经验嘛,总是慢慢积累出来的,你不要太多心。”

荀攸感激不尽。

刘修等人跟着天狼留下的向导,向北翻过六谷山,沿着六谷水的河道向北走。正如天狼所说,六谷水并不深,大多数时候都在乱石间穿行,时值冬日,河道都结了冰,一不小心就会滑倒,一旦滑倒,就会被乱石刺伤割伤。骑马是走不了了,所有人都下马步行,小心翼翼的牵着马,一步步的向前挪。有的地方太过狭窄,战马过不去,只好就近找其他的路,或者干脆用石头堆起一条路,慢慢的爬过去。

走了一天,六谷山的山尖尖还在身后不远,刘修估计直线距离不会超过五里路。他下令斥候营找一个避风的山谷休息,同时放出警戒哨。这里人迹罕至,估计也不会有什么敌人,只是为了安全起见。李逸风命令几个身手敏捷的斥候爬到了附近的山坡上,据高远眺。这里沟壑纵横,大军自然是逃不过这些斥候的眼睛,但是一两个人要混过去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李逸风生怕出现意外,又在各个方向派出了暗哨。

“如果带几条犬来就好了。”庞德一边给刘修生火一边说道。山谷间夜里零下二十三度,不生火肯定是不行的,刘修也许能撑得住,但荀攸很可能会被活活冻死。好在这里不太可能出现敌人,没有暴露的危险,生个火,烧点热水,吃点热食,对缓解一下疲劳大有好处。

“军犬?”刘修愣了一下,这年头有军用犬吗?

庞德也愣了一下,不会很快明白了刘修的意思,他笑道:“也不能说是完全用来打仗,只是示警用的。羌人大多以放牧为生,羊群多了,管不过来,就会养一些犬帮忙。犬比人机警,一有什么动静就能听到,所以羌人行军的时候,经常会带一些牧羊的犬来放哨。有驯得好的犬,也能帮主人打仗的,不过不多。”

“你会吗?”刘修兴趣盎然的问道。他听段颎说起来,也在墨子的守城录里看到过,早在春秋就有人用犬来帮着打仗,但多是利用犬的听觉比人灵敏这一点来帮助守城,行军打仗用犬却不多,有也只是个别人带的宠物犬。

“会一点,但不精。”庞德拨弄着柴火,把火烧得旺旺的,又在上面架上行军水壶,从旁边的山崖上敲了几块冰棱扔进水壶里。“我从兄庞柔善驯犬,他对这个比较在行。”

“那等回汉阳之后,你把他请过来。”刘修笑道,“驯犬用于战事,大有用处。”

“是吗?”庞德非常高兴,“那好,等回到汉阳,我便让他去见大人。”他想了想,又笑道:“大人,其实还有一种对打仗有帮助的动物。”

“还有什么?”刘修兴趣很浓的问道。

“燕鹰。”庞德有些兴奋的笑道:“燕鹰和马,是喜欢打猎的汉子最心爱的宝物。”

刘修忽然想起一件后世闻名全国的文物,就在武威一个汉墓里,出土了一件铜奔马,马蹄下面就踩着一只鸟,那只鸟作飞翔状,回首展望,神态逼真。专家们有很多种猜测,最著名的说法当然是郭大家说的燕子,那件铜奔马就取名为马踏飞燕,但是后来有专家说,这应该是一种和燕子形状很像的鹰,或者是枭。

庞德说的这种燕鹰,也许就是那只鸟的原形。

“看你这么喜欢,想必也会玩?”

“我可不会。”庞德不好意思的摸摸头,“熬鹰比驯马可难多了,我还没学会呢。”

“哈哈哈……”刘修不禁笑了起来:“那好,等抓到会玩鹰的羌人,我让他们给你熬一只燕鹰玩玩。”

就在刘修和庞德聊天解闷的时候,在他西面大概百里的牛心堆,王国和北宫伯玉正面对面的坐着,北宫伯玉用力的咬着一块牛肉,腮帮子的嚼得鼓鼓的,酒水从嘴角流出来,洒得胸前一片淋漓。王国看在眼里,颇有些厌恶,脸上却不露出分毫,保持着温和的笑容不变。

“先生,你说这刘修打仗怎么这么阴险啊,他怎么想得起来去打榆谷?”

王国扫了他一眼,想了想,把酒壶收好,轻笑一声:“你这么觉得?”

北宫伯玉听着王国语气不对,不免有些诧异,抬起头看着王国,见他笑得从容自若,仿佛刘修此举正在他意料之中似的。想起王国攻麴家坞堡时不出力,可是一接到钟滇的报警却立刻行动的举止,好象悟到了什么,钦佩的说道:“先生高明,你一定早就预料到了。”

王国淡淡的笑着,“高明谈不上,但凡有点脑子,都能想到这一点。面对十倍于已的钟羌,他除了去偷袭榆谷之外,还能有什么好办法?退回去?他要是退回去,岂不是自堕了威风。”

北宫伯玉恭敬的听着,下意识的降低了咀嚼的声音,连背都有些弓了起来,好象在向王国俯首请教。

“钟滇是个谨慎的人,本来就应该想到这一点,之所以被刘修钻了空子,我想不外乎两个原因。”王国举起一根白白胖胖的手指头,“一是从榆中去大小榆谷千里迢迢,路又难走,他觉得刘修又没来过凉州,不熟悉地形,应该不敢去。可是他忘了,汉人追杀羌人,在大小榆谷打过无数次的仗,段颎本人就不止去过一次,他们焉能没有地图在手?钟滇虽然实力强盛,可是他总把汉人当成和他一样的无知,岂能不失算。”

北宫伯玉连连点头。

王国又竖起一根手指头。“其二,钟吾在陇西,一路尾随刘修而来,他怎么能让刘修从他和钟滇之间窜过去,却毫无知觉?原因很简单,他们兄弟互不信任,不到必要的时候,老死不相往来。这是在作战,战场上的情况瞬息万变,就是斥候如织,还有照顾不到的地方,而他们作为同种,居然如此冷漠,岂能不漏?亏得刘修兵力不足,要不然,焉知他们不会被刘修各个击破。十万钟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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