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帝国-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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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者,每当外敌入侵而素伦大军无力抵挡之时,这些守护者就会出现,刺杀军官,袭扰粮草,直到整个大军因为缺乏中级将领而陷入瘫痪,最终撤出占领地为止。这种恐怖暗杀一直为人鄙视,而因此而战败的人更不会将原因记述,以至于后人无从考究。素伦的数次对外入侵,却因为缺少守护者的参与,最终都被击败。这更说明了守护者的存在。”
雷多特缩着脑袋斜视叶鹰,“大军都解决不了的入侵军,就靠几个守护者能击败?你不会在编神话故事吧?照你这么说,我们西北军还没有几个刺客有用?”
叶鹰睁开眼,有些无奈的说,“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我们无敌的雷军团长和骠悍西北军怎么能和刺客相提并论呢?”
“这还差不多,”雷多特听到夸赞,刚刚有些飘飘然,就意识到不对了,“哎~我怎么觉得你这话不是味儿呢?敢情是我们还不如几个刺客呢?”
叶鹰白了他一眼,漫不经心的说,“这是你说的,我可没说。千万不要小看了刺客啊老四,如果你的部队突然少了一半的大队长,或许不到100人,可是你的整个军团的战斗力就算不瘫痪,也要减半了。而相对于高级将领来说,这些大队长没有必要的防护力,暗杀起来并不困难。你想想看,当你要让你的师长去冲锋的时候,没有了大队长,他连兵力都难以集结,更别提指挥了。”
雷多特在脑袋中想象着叶鹰描绘的场景,当敌人黑夜偷袭营地,没有大队长的部队乱作一团,师长只能临时当大队长,组织几百人去抵抗敌人,只要敌人投入几百骑兵就能产生灾难性的后果了。他的面色渐渐紧张起来。
“我认为除了有大批的刺客之外,这些守护者还必须有一支精锐兵力,用于扩大暗杀的战果。在素伦的丛林之中隐藏几千人是绝对不用被担心发现的。而这个地方几乎可以肯定。”
“你是说古拉尔山林?”
“对,就是那个地方。胡狼很快就会验证我们的猜想了。我们不要指望消灭素伦,而要利用他们的内斗将危险降到最低,直到他们主动归附我们,成为我们的附庸国。我是绝对不会冒险进军的。”
雷多特怪末怪样的看着他,“怪不得上次你让我抢了东西就跑了,原来如此啊。差点没把小命丢那儿。不过,你不能总是让我背黑锅呀。”
“攻击青化和三元的战斗中,敌人显露了必死之心,给我们造成了不小的伤亡。如果我们不放豹族一条生路,他们必然会把灭族的原因加在我们头上,那种损失我们承受不起的。以几万西北军将士的命换一个黑锅,你不觉得自己赚了吗?”
雷多特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看似大局已定的局势,却在黑夜中悄然改变。豹族领兵大将豹亚斯*卡诺在族长豹亚斯*吉尔的授意下,以研究军情为名,将虎族和狮子族的领兵将领骗入自己帐中,二人拒不投降,被埋伏的刀斧弓箭手射杀当场。随后,豹亚斯*卡诺挥军攻破两族军营,控制了两族军队之后,当夜向秦军投降。
次日晨,乌金城豹军四万,冲破秦军封锁,突围而出。中午时分,天门关狼族守将刚刚得到快马赶来的秦军信使通报豹族军突围的消息,关下已经出现了豹族的兵马,匆匆赶来的豹族兵马竟然还有不少攻城武器,让他大吃一惊。来不及有所准备,双方就开始了你死我亡的厮杀,连开始的试探都免了。
激战到傍晚,天门关再次易手,狼族守军五万全部战死,豹族伤亡三万四千余人。可他们来不及舔拭伤口,就会同乌金城赶来的四万军队,星夜赶返领地。追击的秦军接收了豹军遗弃的天门关后,也没有继续追击的意思。
向虎族领地进攻的行动,有些出奇的顺利。虎族长虎塔斯*坦亚带领领地内的三万虎兵进行了简直是自杀的正面抵抗,结果自然被全部歼灭;虎族长虎塔斯*坦亚阵亡。随后,豪斯族的长老虎豪斯*夏克被选为新任族长,他代表虎族向狼族表示效忠。狼族长狼勃克*伊莘在得到了已占领地归狼族所有的书面协议之后,接受了虎族的效忠。大军留下10万驻守警戒虎族,五万返回领地,5万前往夺取王都。
王都的五万狮子族军队在家园面临战火之时,意识到已经无力保住王位的库德哈亚斯,不得不放弃王都,领兵回援巴马草原。只是当他大军到达的时候,哥巴族早已经离去,留在草原上的除了干涸的血液,就只有老幼妇孺的上面爬满苍蝇和白蛆的残肢断臂和五脏六腑了。此时,即使哥巴哈亚斯能够保持理智,呕吐过后的五万头疯狂嗜血的狮子也不会容忍下去,大军沿着哥巴族撤退的路线向哥巴丛林杀去。
第八章 恨天现踪
就在豹族的军队攻破天门关之时,叶鹰已经离开这大陆关注的焦点,前去巴州赴已经拖延许久的约会了。
如今是难得清闲日子,他把残影卡巴斯留在了陕州,只身一人一马前去;虽然雷多特极力反对,但叶鹰却丝毫不为所动;临行之前,任命了格利西斯为外务厅厅长。
不知为何,他没有选择从秦州清江口坐船,经水路到达巴州的路线,而是选择了经贵州的陆路。这样一来,本来水路两天不到的路程,他却要至少多花五天方才能到。
经过贵州,一路上看到的都是光秃秃的树枝和已经被人剥吃了树皮的有些干枯的树干;路过村子偶尔有几个皮包骨头的老人在无精打采的蹲在屋檐下,无视于他的经过,连睁开眼皮看一眼的力气似乎都没有。叶鹰觉得他们只不过是在熬日子罢了,也许今天晚上躺下,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一路上很少看见成年人和孩子,满目的萧条让一向不怎么同情穷人的叶鹰也有些慨叹不已。到后来,很多村子已经没有人烟,里边不时的就能看见饿死在路边,被野狗饱腹过后的皑皑白骨。甚至于他在一个村子里还看到了一个走路摇摇欲坠,将要饿死的孩子和正紧跟在他身后,准备咬噬他的三只十分肥胖的野狗。叶鹰心内十分的愤怒,世道竟然到了野狗吃人的地步!光是看看这些肥膘流油的野狗就知道有多少人被饿死,然后被它们撕咬了。愤怒的他竟然手起刀落,将三条野狗当场格杀!要是叶家先人知道他们视若生命的星月宝刀,竟然被叶鹰拿来屠狗,不知会作何感想。不但如此,叶鹰好像还没有发泄完自己的怒气,又用身上一把锋利的小刀将三只野狗全部剥皮,在一家无人居住的院子里寻找到水井,将三只野狗全数掏出内脏清洗干净;到处都是的干树枝也为他解决了干材问题,最后他将烤制出来的狗肉分给了村子里仅存的四户人家,其实也只剩下两个干瘦的老头,一个中年妇女和叶鹰看到的小孩子,再加上一男一女兄妹俩个小孤儿——一个村子就剩下这6个人了!
叶鹰整整在村子里逗留了一天,第二天走的时候,因为昨晚饱餐一顿而有些力气的妇女拉扯着村子里仅有的三个孩子,给叶鹰跪下,“求求你,带他们走吧。留在这里再多的狗肉也不够他们一辈子吃的。既然你昨天救了山丫子,他就命不该绝,带他们三个娃子走吧。”
三个小孩子不说话,只一个劲的磕头。
叶鹰看着三个孩子脸上的皮就像贴在上面一样,眼窝深陷,又想起自己被父母抛弃荒野的身世,鼻子一酸,将三个孩子拉起来。“大婶,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饿着他们三个。你放心吧。” 叶鹰将三个孩子抱上马,想了想之后,又回头对妇人说,“大婶,你有那些烤干的狗肉,也能到秦州了,别在这里熬下去了。”
说完,叶鹰不待回答,就转身牵着马走了。可是他是否想过,终年都在自己村子里的人,如何能找到去秦州的路呢?
由于带了三个孩子,叶鹰只能自己步行,速度自然更慢了。穷人的孩子,大都没什么名字,他给三人分别取了名字,山丫子叫“余生”,另外兄妹俩哥哥叫“恨天”,妹妹叫“恨情”。一路上他教了三人正宗的出尘寺的心法和入门功夫,打算将两个男孩培养成护寺法老,也算对得起无水的恩情了。
余生恨透了野狗,每次休息的时候,他总会和女孩子恨情一起捕杀周围的野狗,作为食物。开始的时候,叶鹰教他们挖陷阱,设圈套;后来在叶鹰这个超级大宗师的教授下,没几天就可以用叶鹰的小刀合力击杀落单的野狗了。
开始的时候,三个小家伙不免受点外伤,自有叶鹰负责治疗,只需要用低级的魔法治疗术稍作处理就没事了。就是这时候,恨情对魔法产生了兴趣,最终成为了最优秀的魔法治疗师。看似不经意之间,三个孩子从与野狗的搏杀当中掌握了搏斗的技巧,通过血淋淋的战斗掌握了取舍之道。
离开雷多特一月之后,叶鹰方才到了巴州宋府所在的春城。见识到春城不下于秦州的繁华,叶鹰打听到宋府所在之后,就找到了宋府不远处的一家名叫“春城客栈”的店住下。让三个小家伙各自洗了个澡,换上新买的衣服后,四个人来到客栈前面的大堂吃饭。
半月多来的狗肉,让正处于发育阶段的三个孩子很快的脱离了皮包骨头的惨状,如今一个个面色红润,脸蛋上肉乎乎的,再加上并不算差的衣服,彻底的改头换面了。叶鹰看到三人的改变,也十分得开心,叫了整整一桌菜让三人好好过过瘾。
吃饱了之后,余生学着叶鹰拿根牙签剔牙,让叶鹰没来由的笑了笑。“余生,我怎么看你就跟个小猴似的,总是闲不住。”
“不想闲。闲下来想我妈,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叶鹰没想到这个孩子竟然会是为了排遣愁绪才会如此,劝慰他说,“你妈可能去秦州了,留下的肉应该够她吃到秦州了。”
“万一大婶碰到了野狗群怎么办?”恨天啃完了一鸡腿,突然说道。
看到余生剔牙的动作突然停了停,叶鹰有些恼怒的瞪了恨天一眼,“别胡说。吃完了喝点茶。”
恨天转而对继续剔牙的余生说,“应该没事的。我们现在也帮不上忙,别想了。”说完端起自己的茶杯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