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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最后的莫希干人-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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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也决不会充耳不闻;在这些故事中,大森林中的土著人总被描述成主犯和野蛮残暴的人物;当那些轻信的和激动的旅行者,在叙述听来的那些荒野中的险事时,胆小的人会吓得浑身冰凉,做母亲的甚至对熟睡在万无一失的最大城镇中的孩子,也会投去忧虑的目光。总之,这种夸大了的恐惧心理,开始嘲笑起一切理智的思考,使得那些本该不忘男子气概的人,都成了感情的最卑怯的奴隶。甚至连最有信心和最坚强的人,对这场争斗的结局也发生了怀疑;灰心绝望的人愈来愈多,他们好像已经预见到,英国君王在美洲的属地,全都要被他们那信奉基督的敌人一抢而光,或者是在这些敌人的凶残的同盟者袭击下遭受蹂躏。

①指当时的北美英军总司令布雷多克将军(一六九五—一七五五)。一七五五年,在杜肯堡战役中阵亡。

②指英军在杜肯堡战役中的失败。

③指当时的中校华盛顿,他率领着自己的弗吉尼亚民团,扼守在谢南多亚河谷一线,非常艰苦地抵御着入侵的法国军队。

因此,当位于湖泊和赫德森河之间旱道南端的要塞接到情报,说一支由蒙卡姆①率领的“人数多如树叶”②的军队,沿香普兰湖向前推进时,这一消息在要塞里的人心头引起的,更多的是胆怯的惊恐,而不是一个战士在自己的打击圈中,发现敌人时应有的严肃的欢快。消息送达时,正是一个仲夏之日将近黄昏的时分。送信的印第安信差,还带来了“圣水湖”边那个要塞的驻军司令孟罗的告急文书,要求给他迅速派一支强大的增援部队。前面已经讲到,这两个据点相距不到五里格,原来只有一条崎岖不平的小路相连,现在这条路已经加宽,可以用来通过大军了;因此,对那些在森林中住惯的人来说,这段路只需走两个小时,就是一支带着必要辎重的军队,在夏天也只需走一个白天,就能轻而易举地到达。英国国王的忠诚将士们,给这两座森林要塞取了名字,一座叫威廉·亨利堡,另一座叫爱德华堡,都是以当今王族中受宠的王子的名字来命名的。镇守着前一个要塞的是刚才已经提到名字的那位苏格兰老将,他率领着一团正规军和少数的地方部队,这支部队要用来抗击正由蒙卡姆率领着向他的土墩脚下袭来的强大武力,实力相差实在太悬殊了。但是,坐镇后一个要塞的是韦布将军,他统率着驻守在北部地区的全部英军,人数在五千以上。要是这位司令官把他属下的几支部队都集结起来,他就可以使他的抗击法国人的战斗力几乎增加一倍,那位法国将军带的部队,在人数上多得有限,而且他是冒险深入,远离后援。

①蒙卡姆(一七一二—一七五九),一七五五—一七五九年时,任法国北美殖民军总司令,一七五九年,在魁北克战役中阵亡。

②词出蒲柏译《伊利昂纪》。

可是,他们由于受到了命运不济思想的影响,斗志衰退,不管是军官还是士兵,看来并不想要仿效法国人在奎森堡的成功战例,积极出击敌人,而是宁愿呆在自己的工事里,坐等可怕的敌人到来。

先前这个情报所引起的惊慌稍稍平伏之后,建筑在赫德森河边作为要塞外围工事一部分的营垒里就流传说,将挑选一千五百人组成一支分遣队,翌日凌晨开赴旱道北端的据点威廉·亨利堡。起初,这只是一个传闻,但是不久却成了事实。总司令部的命令,传达到了被选定应完成这一任务的几支部队,并要他们迅速准备出发。所有关于韦布将军的意图的猜测,现在都烟消云散了,在此后的一两个小时内,人们听到的只是急促的脚步声,看到的只是焦虑的脸色。一些军事技术方面的新手,紧张得跳东跳西,他们的准备工作,反而被自己那过分强烈的、几乎有点狂乱的热情给延误了;而那些有较多实战经验的老战士,则沉着地做着准备,装出一副瞧不起一切慌张举止的样子;可是,他们那严肃的脸色和焦急的目光,仍然充分暴露出他们对这种没有经历过的、可怕的荒野里的战争,也缺乏强烈的职业性的兴趣。最后,太阳在一片灿烂的光芒中落到西方的远山背后去了,待到夜幕笼罩着这个隐蔽的据点时,从事准备工作的声响也渐渐地静了下来;有个军官住的木屋里的灯光最后也熄灭了;树木在山冈和潺潺的流水上,投下了深暗的阴影。于是,整个军营不久便被笼罩在一片寂静之中,静得就像四周茫茫的林海。

按照头一天晚上的命令,翌日凌晨,酣睡的士兵被紧催的鼓声惊醒了;在清晨潮湿的空气里,每一座森林里都传来战鼓冬冬的回声。在东方无云的朦胧的天际,曙光渐渐显露,给附近高大的松树勾画出蓬松的轮廓'奇+书+网'。霎时间,整座军营都活动起来了,即使是地位最低下的士兵,也都从他们的住宿地出来看伙伴们出发,分享这一时刻的兴奋和激动。被选出来的部队很快就排列成简单的队形。训练有素的、正规的皇家雇佣军高傲地走在右面,样子没那么自负的殖民地军队屈居在左边,显出一副习惯成了自然的驯顺样子。侦察部队先出发了。载着辎重的车辆隆隆前进,它的前后都有强大的警卫部队。在黎明的灰暗还没有被阳光催亮之前,战斗部队的主力也已排成纵队,以一种高度的军人气概离开军营而去,此情此景,倒也多少可以给那班即将初尝战争滋味的新兵,消除一点迷迷糊糊的恐惧。这支部队在仰慕着他们的伙伴面前,始终保持着高傲的神态和整齐的队形;随着军笛声的愈去愈远,他们慢慢地向着森林深处走去,直到这整支生气勃勃的队伍为大森林所吞没。

现在,这支离去的已经看不见的纵队的一点声音都听不见了,连最后的掉队的人,也都赶上了队伍,消失在林海之中;但是,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即将出发的迹象。在一座大小和设备都不同寻常的木屋前面,有一些哨兵在来回巡逻,大家知道他们是保卫那位英国将军的。就在这座木屋前,集合了六七匹马,从它们的鞍辔上看,其中至少有两匹是准备给女眷乘用的,而且看来这两位女眷的身分在这荒山野林里不同寻常。还有一匹马上装备着一个参谋官员的马饰和纹章;其余的几匹,从马具的简陋和累赘地带着的旅行用具来看,显然是备来给仆人们用的。这些仆人似乎已经等在那儿,听候他们主人的使唤了。离这个不寻常的场面稍远处,聚集着一堆堆好奇的闲人。他们有的在赞赏那几匹雄赳赳的军马的品种和骨架,有的则带着一种庸俗的好奇心,呆头呆脑地盯着那些行装。可是其中有一个人,从他的外表和动作上看,显然不同于那些一般的观众,看来他既不是无所事事,也不像是愚昧无知。

此人的模样,虽说并没有特别的畸形残缺之处,但是看上去极不匀称。他有着和别人一样的骨骼和关节,可是它们的比例却与众不同。他的个子,站直时要高出他的侪辈,坐下时却又似乎缩成和普通人一般高矮。这种肢体不匀称的情况,在他全身都存在着。他的头很大,可是肩膀很窄;他的手臂修长,而且摇来晃去的垂挂着,但他的手,即使说不上纤细,至少也是小巧的。他的两腿和双股都很瘦削,但是特别长;要不是他那两只支持着整个马马虎虎凑合在一起的身躯的大脚显得更为宽阔,他的一对膝盖可以说是其大无比了。此人的一身不伦不类的打扮,也只能使他显得更加滑稽可笑:一件天蓝色的上衣,耷拉着肩膀,下摆又短又大,衬托出一个又细又长的脖子,还有一双更细更长的腿,简直难看至极。他那条淡黄色的棉布裤紧绷着身子,在膝盖隆起的地方,各用一条用得很脏的白缎带扎着,还打了一个大蝴蝶结。他脚套条纹布袜,穿着鞋子,有一只鞋子上还装有一个镀银的踢马刺——这就是他下身的全部装束了。他身上没有一根曲线或者一个棱角是掩饰着的,相反,由于此人的虚荣和无知,而是有意让它们暴露无遗。从他那镶着褪色银线花边的背心大口袋里,鼓出一样东西,这东西在这样的军营里见到,很可能被误认是一种可怕的、不知名的武器。它虽然不大,却曾引起过军营里大部分欧洲人的惊奇,但是有几个本地的军人倒曾使用过它,对它不但不害怕,而且还非常熟悉。他头上戴一顶很大的卷边三角帽,就像近三十年来牧师戴的那种一样,这顶帽子为他那张善良而憨厚的脸增添了一种严肃的神情,而这张脸也正需要这种人工的帮助,以便能配得上人们对它的高度的特别的信任。

普通的老百姓,出于对韦布将军驻地的尊敬,都站得远远的,独有此人却大踏步地走到了那班家仆的中间,凭着一时的好恶,随心所欲地褒贬起那几匹马来。

“朋友,我敢断定,这匹马决不是本地的出产,一定是从外地来的,也许就是从海水那边的小岛上来的吧?”他说,正如他的罕见的长相一样,他的声音也柔和圆润得有点出奇。“我说这话一点儿也没有夸口的意思,因为我到过那边的两个港口:一个是在泰晤士河口上,以老英格兰的首都命名的港口,另一个就是在‘港口’这个字前加一个‘新’字的新港。我曾亲眼看到过那些小帆船和双桅船,就像把一切都齐集到方舟①上去一样,准备开往牙买加岛,去做四脚动物的买卖。可是,以前我从没见到过像《圣经》上的战马那样的良马:‘它在谷中刨地,自喜其力,它出去迎接佩带兵器的人。’②‘角每发声,它说,呵哈,它从远处闻着战气,又听见军长大发雷声,和兵了呐喊。’③看来是那种以色列的良种马传到我们今天了。是不是,朋友?”

①见《圣经·旧约·创世记》。世界大洪水时,挪亚遵照神的吩咐,造一方舟,和全家人及飞禽走兽一起进入舟中,躲避洪水。

②见《圣经·旧约·约伯记》第三十九章。

③见《圣经·旧约·约伯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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