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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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学友曾才汉获得了我的收录本,又四处收辑了一些先生的语录附在后面,命名为《遗言》,在荆州刊刻发表。我读了《遗言》之后,觉得采录的不够精确,因而删削了其中重复繁杂的,保留了《遗言》的三分之一,并取名《传习续录》,刻印于安徽宁国的水西精舍。今年夏天,我到湖北蕲春,沈思畏对我说:“先生的学说早已流传于四方,但只有这里还未流传到。蕲春的学者读到《遗言》,就像亲身领教了先生的教诲似的,说知晓了良知就像重见日月的光辉一般。只怕收录传习的不广博,不怕重复繁复。请您把其他未曾收录的部分收集起来刊刻出版,您看怎么样?”
我答道:“当然可以。先生致知格物的宗旨就在于开示来学,学习的人也只是躬修默悟,不敢单在知识上体会,而唯求通过切实的体认而有所心得。因此老师终日讲这个不厌其烦,学生终日听这个也不厌其烦。因为主旨专一,领悟就会更加精细。先生还没说到,弟子已知要讲什么了,对学术的理解越过老师言语之外,充分体现了教学双方之诚。但现在先生逝世还没有三纪(一纪为十二年),可他的格言和宗旨渐渐地模糊黯淡起来了,这难道不是我们这些弟子践行不够、空说太多造成的恶果吗?弟子的目标不一致,我们师门的学说就得不到光大。”
于是,我就又收集了一些未刊刻的记录,采用其中不违背先生学术宗旨的部分,合成一卷。其余不忠实于先生学术宗旨的和《文录》已刊刻过的,全删掉了。并把“中卷”改编为问答的形式,让黄梅县令张君增刻发行。希望读者朋友不是从文义的解释上来阅读这本书,而要踏踏实实去体认良知,就不会对这本书有疑惑了。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夏四月,门人钱德洪写于蕲春崇正书院。
【解读】
此段文字是钱德洪已经编完《传习录》,自己附加一部分内容在最后,然后才写这个跋语。跋语主要说明此书的编辑情况。由落款可以看出,此书编成之年,在嘉靖丙辰年,即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此文写作的时间也可以理解成此书最后编成的时间。
(全书完)
【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