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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红楼之绝黛风华-第13章

小说: 红楼之绝黛风华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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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经过男人身边的时候,他却一把抓住了风华的手腕,脸色有些阴沉,“你要干什么?”

“买酒!”风华言简意赅。

男人痛得狠了,手心除了血,还有粘粘的汗液,这触感实在是太糟了。不过,形势比人强,风华很识时务的没有提出意见。

直直的看着风华,男人的目光微微闪烁,好像在评判风华此言的真假,“没有就算了,大半夜的,不必买了,没的惹人注意。”

风华微微挑眉,冷淡的斜睨着他,“你如果不怕死,我也没意见。只是,我很想知道,你这浑身浴血的,来时的痕迹可清除了?我可不想遭池鱼之殃。”

男人看着风华,大摇其头,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只是,因为剧痛,这表情实在太过狰狞了一点。

“放心吧,我还不至于那么蠢。”

得了自由,风华一边揉着自己肿痛的手腕,一边漫不经心的道:“我建议你去找贾琏,我一个女人帮不了你什么。怎么着,你也是他妹夫,他不会见死不救的。”

其实,风华是不想这货死在自己房里,否则的话,这么大的尸体,她往哪儿藏去?如果被人发现了,怎么解释得清呢?

“我就是不想让他知道我在这里,所以才来了你这儿。”

见这家伙躲着贾琏,风华再一次对这男人的身份表示怀疑。

风华低下头,看来这货就是个狗皮膏药,一旦沾上,就别想干净的撕下来了。

“罢了,我去偷坛酒来了。”见男人还想说什么,风华冷冷的打断了他的话,“我可不想屋里出个死人,麻烦。”

然后,男人就瞠目结舌的看着风华离开的背影,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能。

本就住在客栈里,值夜的小二睡得跟死猪似的,风华很轻易的便偷了一坛子酒回来。

只是,回来的时候不小心把外间的雪雁给吵醒了。

“姑娘,你怎么……”看到风华这怪模怪样的,雪雁顿时半点睡意也没有了。

风华“嘘”一声,示意其噤声,这才低声道:“你在这边守着,别让任何人进来。”

雪雁最是个听话的,虽不解,却还是乖乖的忠于职守。

当然,这一点正是风华最喜欢的地方。

行至内间,风华倒了一碗酒,眉头的都不皱一下的全部倒在了男人肩头上。

男人顿时痛得咬住了自己的胳膊,身体止不住的抽搐,好半天才算勉强缓过来,脸上、脖子上如同水洗一般。只是,他看风华的眼神变得怪怪的,隐隐的似乎带着几分惧意。

风华只当没看见,冷冷的道:“不想死的话,你自己把那箭头拔·出·来罢。”

说罢,又倒了一碗酒,推到男人身边,转身就走。

“我不想死,但是我自己怕是不成的,还能由你来。”男人见风华回眸蹙眉,满脸的嫌弃,不由得挑起了眉头,“莫非,你怕了?”

风华冷笑,“我嫌你脏,弄得我一屋子的血腥味儿。”

男人实在没有力气跟风华再废话下去了,索性闭上眼睛,直接了当的吩咐,“帮我拿个毛巾,使劲把箭头拔·出·来,然后用酒冲。如果我昏过去了,一定要叫醒我,掐人中。”

风华有些心惊,为这个男人的冷静和心狠。

随后,风华微微挑眉,索性什么都不去想了。既然受伤的都这么英雄了,她一个治伤的,不痛不痒的,又紧张个什么劲儿?

箭头刺得很深,似乎是卡进了骨头里。风华一再的加力,好容易才将箭头硬拔了出来。

看着这咬着毛巾,一声未叫,却痛昏过去的男人,风华的心再一次狠狠地收缩了一下。怪不得他说自己“不成”,怪不得叫她“使劲”。

有这样毅力的男人,恐非池中之物。

这么想着,风华忍不住动了敛才之心。可是,思及自己这闺阁女子的身份,又不禁有些气竭。

如男人所要求的那般,风华将他“唤”醒。当然,手段有些略粗暴了一点。

痛醒的男人止不住的痉挛,却还强忍着痛道:“我腰间有把匕首,你用它将我的伤口割开、扩大,把箭头周围的一切都清理干净,就算用刀刮,也要刮干净,留下一点点,你就得帮我收尸了。”

就算是做好了心理建设,风华听到这些还是止不住的起鸡皮疙瘩,不过,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就算是赶鸭子上架,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风华将匕首两侧的利刃在火上烧了一会儿,然后回眸看着男人,“你准备好了吗?”

男人点了点头,想了想,又嘱咐道:“我腰间有一瓶金疮药,你清理完伤口以后,帮我敷上。处理伤口的时候,我可能会昏迷,你摸一下,只要脉搏和呼吸还在,就不要停。”

风华面色凝重,坚定的点了点头。

压抑的痛呼,入目满是血腥,风华止不住的想吐,却不得不强忍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风华自己也出了一身的冷汗,她甚至不敢抬眼去看这伤口的主人是否还活着,只是机械的做着处理伤口的动作。

就在不久之前,风华仍觉得这货是死是活跟她没有关系,甚至觉得这货如果死了更轻松。如果不是怕后续的麻烦,她甚至懒得出手相救。

不,准确的说,其实,从发现贾韶的真面目开始,风华总是有一种无法抑制的破坏欲,她有一种想要毁掉一切的冲动,看谁都不顺眼。

她知道,自己的心态已经不健康了,她的精神生病了。可是,她控制不了自己。所以,她任由自己因一点点不痛快便处处故意为难别人,任由自己不怀好意的算计别人,任由自己眼尖嘴利的刺伤别人。

可是,眼前这男人坚韧的个性震动了她的心弦。她,似乎是有些欣赏他了。

第一次,风华不想破坏,她有一种守护生命的冲动。虽然她并不怎么认识这个男人,但是那种对生命的热爱和追求深深地打动了她。

处理完伤口,风华颤抖着将手探到了男人的鼻下。

似乎,没有气体吹拂的感觉。

风华瞪大双眼,豁然起身,这才发觉褪上早就麻了,一下子瘫软在地上,眼睛里染上了一幕水汽,心头涌上一股深深地无力感。

14014 巧周旋

“姑娘,这样下去可不行,这位爷一直在发热。”雪雁一边为男人换下额头上的毛巾,一边轻声提醒道,“要不,我们还是请个大夫罢。”

不得不说,雪雁就是忠心,完全的以主子的意愿为意愿。看到风华房间里有一个快要死掉的男人,不过愣了一会儿,了解到要救人,立刻投入到协助的阵营。

此举,使得本以为要费好一番唇舌的风华顿时语结,准备好的说辞卡在了喉咙口,差点没把她憋死。

对此,风华严正认为,别说是救人,就算她要杀人,雪雁也会坚定不移的帮忙递刀子。

回过神来的风华大乐,这可真是捡到宝了。

此时,风华貌似正在漫不经心的看书,只是蹙起的眉头泄露了她的真实情绪,“不能请大夫……”

是的,不能请大夫,还不晓得伤了这男人的人是谁,万一很难缠,请大夫就等于引火烧身,甚至是自投罗网。

风华表面上淡定得很,心里却是火烧火燎的。这是她第一次用自己的力量去救一个人,她不相信老天爷会那么残忍,让她所做的一切都成为无用功。同时,也绝不允许他那么残忍。

想起不久之前,因为没感觉到男人的呼吸而误以为其死掉时,那种脑子里一片空白、心灰意冷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

所以,不论多难,风华一定要把这个男人从阎王爷的手中抢回来。

“帮我研磨。”风华突然下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命令。

然后,雪雁连犹豫都不曾稍有,立刻丢下浑身火烫的某人,动作娴熟而迅速的为风华研起磨来。

风华一句话也不说,照着医书,唰唰唰的抄写了起来。

时间,在风华笔尖下慢慢流失,男人的生命也在跟着流失。

过了许久,风华将抄写的纸张都交给雪雁,在她耳边轻声嘱咐了几句,然后,雪雁便离开了。

风华走到男人身边,亲自为他换下额头上的毛巾,自言自语道:“该做的,我都已经做了,如果……”

剩下的话,多少有些不吉利,风华最后还是没说出口。

人都说,愉快的时候,时光飞逝;不愉快的时候,度日如年。所以,人生总是不愉快多过愉快。

此时的风华也是如此,她愈是着急,时间就过得愈慢,也就愈发的见不到雪雁的踪影。

可谓是,心急如焚。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风华突然听到了声音……

“雪雁?你怎么买这么多药?”

是贾琏?!

风华下意识的向床上的男人看去,他,似乎不想贾琏看到他。

可是,人都是有好奇心的,风华很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孙绍祖。如果让贾琏看到他,立刻就会真相大白。相反的,她可能这一辈子都没有办法知道真相了。

真的,很令人纠结!

“是姑娘命我买的。”雪雁如此回答。

风华继续左右为难。

其实,这家伙现在还在昏迷中,就算贾琏看到他,他也不会知道的。看一下,也没什么。

可是,当事人的意愿也很重要,而且,这货貌似也不是什么善茬,万一恩人变仇人就不好玩了。

“林妹妹,我可以进来吗?”

风华已经听到了贾琏的脚步声,瞬间决定——隐瞒下去。

好容易当一回好人,还是当到底得好。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俗话说得好,好奇害死猫。风华可不想自己变成那无辜枉死的猫。

而且,看这家伙身上的伤,他的对头只怕相当的难缠,一个小小的箭头上都布满了倒刺,可见是个心狠手辣的。

由敌人推及眼前受伤的这家伙,恐怕也不是什么好招惹的人。

风华是普通女人,她只想安安稳稳的过自己的日子,不想牵扯到危险事件里。

所以,她决定——珍爱生命,远离真相。

迅速的拉开屏风,风华确定贾琏看不清里面的具体情况之后,将男人往床里面推了推,勉强留一个自己能躺的地方,半躺在床上,有气无力的问道:“是琏二哥哥吗?快请进!”

只是,心急着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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