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苍山恩仇记-第4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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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退不出赃物的奇書网,顶多也不过关上半年,写一张甘结,还是一放完事。所以当时当地凡是失主自己抓住了贼,大都不送官府,而是动用私刑追赃,动用私刑泄愤。动用的私刑,也是无奇不有,残酷之极:轻的是把窃贼的两手别到背后去,用细麻绳蘸油绑住两个大拇指,接上一根粗麻绳,脸朝下倒吊在树杈或者房梁上,当地土话叫做“飞”,也叫“鸭子凫水”,有时候还要拿一扇磨盘来挂在窃贼的脖子上,然后用带刺儿的荆棘打一下问一声,非得把多年以前丢失的东西都问出来不放人;狠点儿的,用铁丝穿过锁骨吊起来打;实在追不出赃物来,狠心的失主还会把窃贼脚后跟上面的那条筋割断,让他一辈子别想再站起来走路。──鲁迅先生笔下的那个“孔乙己”,大概就是这种私刑的牺牲品。在当时,凡是做贼的,首先必须具备一副不怕打的“硬骨头”,才可以出来“替天行道”(当地有“贼骨头不怕打”的说法,就是据此而来)。不怕打的保证,一是练成“挺刑”的气功,二是有一张治疗跌打损伤的药方;而这两项法宝,又都是秘不传人的,只有真正拜过师傅、学过“手艺”的贼门弟子才能得到。临时客串的窃贼,一旦被抓,那就只好“活受”了。
谢三儿从小拜师“学艺”,这两宗法宝当然都是得到的。据他说,他的这张方子,不要说是皮肉之伤了,就是割断了脚筋、砸断了骨头,也能完全治好,照样飞檐走壁。做贼之所以还要拜师傅,除了“学艺”之外,主要就是为了得到这两宗法宝。对一个职业窃贼来说,行窃的技巧虽然十分重要,但却比较简单,根本用不着学三年零一节时间;行窃的时候,主要是靠胆子大,也就是通常所谓的“贼胆”。但是任何一个技艺高超的窃贼,却都免不了有失风的时候,这就非得拥有这两项法宝不可了。拜师学偷,给师傅磕三个头,给祖师爷时迁磕三个头,还要老老实实地帮师傅偷三年多,所期望得到的,无非是这两项法宝而已。
手艺人的规矩,拜了师傅,只跟师傅三年零一节,师傅就要把看家本事教给徒弟,让他出师,自己独立去闯江湖了。只有学偷这一行另有规矩:出师的时间并不固定,学满了三年,软硬功夫都学扎实了,师傅就告诉徒弟:他的那张治伤秘方,藏在某一处所或某一范围之内,只要徒弟能偷到手,才能“正式”出师;要是偷不到手呢,只能怪自己本事没有学到家,对不起,那就老老实实地接着帮师傅去偷吧。
谢三儿是个出名的机灵鬼儿,但是任凭他怎么机灵,竟然就没能把师傅的那张秘方偷到手。学艺三年期满,别的本事都学得差不多了,完全有资格出山“替天行道”了,于是师傅告诉他:那张秘方,就藏在他睡的房间里,叫他自己去找。找到了,尽管远走高飞;找不到,那就是本事还不到家,再学两年吧。
他的房间,不过方丈之地,一床一桌之外,家具不多。再说,按照祖师爷传下来的规矩,作为“毕业考试”的这张卷子,还必须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绝不许锁在箱子里柜子里的。把秘方放在徒弟的房间里,这不等于已经把方子传给他了么?做贼的讲究“眼明手快”,什么东西一经“贼眼”过目,就没个跑的了。要是连这样简单的试题都考不出,往后还怎么行窃?可是谢三儿找遍了自己的的房间,居然踪影皆无。眼看着半年又将过去,再要找不到,出不了师不要说起,消息传了出去,“笨贼”的雅号,可就要送来给他了。
谢三儿绞尽了脑汁,翻遍了床上桌下,就是找不到这张三寸见方的纸条儿。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去求师娘,要她指点一个更小点儿的范围或方向。师娘正在厨房里做饭,见这个聪明伶俐的小徒弟居然这样没有眼色,不禁觉得好笑,就用嘴向房间里一努说:“喏,不是就在那里吗?”
谢三儿顺着师娘努嘴的方向一看,厨房与房间之间隔着一道门,门的那边,只能看见一张床。也就是说:师傅的这张秘方,藏在床上是一准无疑的了。但就是这么一张长不过六尺、宽不过四尺五的床,自己天天晚上要在上面躺七八个钟头,怎么竟会视而不见?一手搔着头皮,心里半信半疑地回到自己房间,上上下下足足翻了三天,依旧一无所获。不得已,只好第二次又去问师娘。师娘也有些不耐烦了,皱着眉头数落他说:“你这个笨贼,不是已经告诉你在床‘上’了吗?像这样‘眼面前’的东西都拿不到手,还能出山做生意呀?干脆,你就留在我身边帮我烧火吧!”
这一回,谢三儿听师娘说话中重读了“床上”的“上”字和“眼面前”这三个字,心里多少明白了一些,就专门在床的“上面”去找。床的上面,不过是蚊帐,根本藏不住什么东西的。从蚊帐顶上找到底下,仍旧什么也没有发现。一生气,干脆躺下,又从“眼面前”这三个字去琢磨,终于醒悟过来,撩起蚊帐门,一伸手就把那张秘方拿到手了。
原来,蚊帐的开口处,是用两块布重叠缝制的,垂下来的时候,才能合缝,挂起来的时候,形成一个三角形夹层。那张秘方,就用一枚针别在这个夹层处。
谢三儿拿到了治伤的药方,这才离开了师傅,成了“独行大盗”。他的这件“轶事”后来由师娘说了出来,传到了江湖上,从此果然人人都管他叫“笨贼”。谁会想到这个“笨贼”,几年之后竟变成一个“神偷”呢?
谢三儿笑着把他当年出师时候的故事告诉了我,逗得我也哈哈大笑起来。
他还告诉我,他们这种烧香点蜡烛给祖师爷磕过头的专业窃贼,同行之间不但有帮会的组织,而且还有从祖师爷那里传下来的非常严厉的规矩。比如说,什么钱可以偷,什么钱不能偷,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再比如说,到手的钱财,不论多少,只许花费施舍,哪怕下赌场、进妓院都可以,却绝不许用来买田、盖房、做生意。谁要是违反了祖师爷的规矩,不但同门的师父、师叔、师兄弟可以出面来“清理门户”,就是帮会中人,也有资格出面干预。糟的是干这一行买卖的,并不一定都是帮会中人,有许多好吃懒做的浮浪子弟,穷愁潦倒的落魄少爷,两手空空,走投无路的时候,常常也会多长出一只手来。这些人并不懂得贼帮中的规矩,连人家买药、买棺材的钱都敢偷,大大地损伤了他们贼帮的声誉。因为失主丢了东西,只知道是被贼偷走了,却不知道贼里面也有专业与业余之分。对于这种“非我门中人”却坏了“我门中规矩”的贼,如果他只是偶尔为之,只要他不太出格,帮会中人一般是不会跟他计较的;如果他办事出格又不知收敛,那么帮会中人就会去找他,要么拜山门认师傅,以后按帮规行事;要么从此洗手,不要再来败坏贼帮的声誉。要不然,贼帮中人可就要整治他了。方法也很简单,只要拐个弯儿把他交给失主去发落,就够他受的了。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听说的黑社会内情,虽然只是聊聊数语,也足以令我惊愕不已的了。在这以前,我是只知道有律师同业公会和商业同业公会, 不知道贼也有公会的。
从此以后,我们俩的感情越发融洽起来,再也不会因为他是个贼而觉得可耻了。
在此期间,我还从他那里得知了一些职业窃贼做案的技巧和特征。比如说,职业窃贼偷东西,讲究的是“打贼洞”,绝不去撬锁。有经验的警察和探子只要一看那个“贼洞”的大小和形状,就知道是哪一路好汉做的案子。当地的大户人家,砌的都是砖墙;凡是砖墙,又一定是用石灰钩的缝儿。职业窃贼在砖墙上打洞,根本就不用锤子和凿子,只要随身带一竹筒酸醋,把醋灌进砖缝儿里,过几分钟,那石灰就会变得像炉灰一样松散,再用小刀子一剔,一块整砖就可以抠出来,绝不带一点儿声音的。
谢三儿打的贼洞,只有脑袋大小。也就是说,他有“缩骨法”,只要脑袋钻得进去,整个身子就都可以钻进去。贼洞打好以后,锻炼有素的职业窃贼是不会立即钻进洞里去行窃的,而是必须先蹲在贼洞的旁边拉一泡屎。这有两种作用:一是定一定神,以免钻进洞去以后慌慌张张,留下了什么痕迹;二是静心听一听洞里面的动静,万一里面的主人已经发觉,做好了绳套或者手持棍棒正在等待着窃贼钻进来,那就糟了。只要做贼的沉得住气儿,打好了贼洞先不钻进去,洞里面的人反而会沉不住气儿,一有响动,等于通知外面里头已经有所准备。这时候,做贼的就可以从容离去,绝没有失风的危险。
我问他:端午节那天,丽水正大绸布庄的案子是不是他做的。他笑了笑说:他当众宣布的事情,当然不会是假的。只是在张祖江面前绝不能承认就是了。我问他具体的作案时间,他说还确实就是在七点半到十二点之间。我问他这短短的四个多小时之内怎么能走一百七十里路。他神秘地笑笑说,这就是他拜师傅磕三个头学到的本事之一了。这种本事,一者不能跟外人说,二者说了我也不懂。他只是简单地告诉我,他用的是一种叫做“超步”的步法,速度可以比自行车还快。对于他的话,当时我是将信将疑,姑妄听之,有的相信,有的绝不相信。像这种“超步”之说,就是我绝不相信的部分。我认为那一定是他串通了同伙儿干的,目的是神乎其技,借此抬高自己的身价。后来长大了,听说气功中有一种“提纵术”,也叫“缩地法”,专门用于快速夜行的。不知道跟谢三儿所说的“超步”,是否同出一辙?
大约一个星期左右吧,谢三儿的伤和病就完全好了。他并不是个好吃懒做的人,能下床走动了,就一点儿也闲不住。先是帮我家扫院子,扫大门外面的街路;接着就帮我挑水──我父亲当了官以后,口味越来越高,凡是做饭、沏茶的水,绝不用井里的,说是井水有土腥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