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往事-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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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不了解。如果我不说,那么你可能一辈子也不会了解。”
“你说说看!”
“二狗我问你,张岳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普通人一看张岳的眼神都赶紧避开。他这辈子服过谁吗?他听过谁的话吗?”
“偶尔听听二叔的话。”
“对,除了你二叔,你见他听过别人的话吗?”
“可能没有……”
“不是可能没有,是绝对没有!”
“嗯……”
“你有没有想过,张岳为什么会听你二叔的话?”
“……”二狗的确没想过这个问题。
“那我再问你,李四是个什么样的人?你见过比他还阴的人吗?你见过他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你见过谁能使唤他?能说一句‘四儿,帮我开瓶啤酒’,你四叔立马颠颠儿地去?你见过谁有这本事?就算是张岳当年那么牛逼,他支使过李四吗?”
“我只见过二叔支使过他。那是因为二叔和四叔从小就认识,而且他们是战友……”
“扯淡!这不是原因,我和四儿也算是战友,但是我什么时候敢劳人家的大驾?我支使得动吗?”
“那是什么原因?”
“这个我先不说。我再问你,李武当年混得好不好?混社会的本事强不强?又是谁一脚把他踹飞,李武还笑着去给人家点烟、赔不是?谁有这个本事?”
“这事儿,不是当年张叔被枪击伤的时候,二叔踹的吗?”
“对,换一个人踹李武一脚试试?只要不是你二叔和张岳,换了任何人,李武都敢当天拿枪崩了他!”
“或许不是不敢,是因为多年的兄弟感情。”
“你错了,他不敢!他不对张岳下手,那是因为他把张岳当亲哥一样的大哥,那才是兄弟感情,和你二叔的关系不大一样。他不敢对你二叔下手,那是因为他怕你二叔。他不敢!”
“不敢?”
“绝对不敢!”
“为什么?”二狗纳闷,开枪崩人这事儿基本就是个死罪。死都不怕,还会分人?
“我说了这么多事儿,你还不明白?”
“真的不明白。”
“这些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你二叔骨子里比张岳还霸道、比李四还阴、比李武还能把握人家的心理……只是,你二叔从来不把这些表现出来……”沈公子吐了一口烟,缓缓地说。
二狗听到沈公子最后这句话的感受,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震惊!
敢情这20多年来,二狗居然不知道赵红兵是个什么样的人?
二狗无语了。其实二狗也纳闷,为什么看起来和和气气不怎么嚣张的赵红兵,能被那么多江湖大哥称为大哥。虽然这个“大哥”是因为拜把子时年龄最大,但十几二十年地一直叫下来,的确也不容易。
“这世界上了解你二叔的不多,也就是我、张岳、李四、李武、李老棍子、吴老板等有限的几个人而已。李老棍子和吴老板都算是聪明人,交手两次,自知远非敌手,认栽了。但是,这世界上,蠢人远比聪明人多。”
“大虎?”
“对!他就不够聪明。他要是有李老棍子的智商,早就认栽了,认栽不是很好吗?”
“那在你眼中二叔是个什么样的人?能简单说说吗?”
沈公子笑了,大概半分钟没说话。
“二狗,你还记得十几年前,我和你二叔在开旅店的时候,我曾经在外面放了张太师椅,给火车站前的那些小混子、小佛爷讲当年在老山执行任务的事儿吗?”
“记得啊。那个段子你讲过几次,但你总是讲到你和二叔要扭断越南人的脖子的时候就停了。每次都是讲到那里停,每次都放几十个人的鸽子。”
“二狗,你现在已经长大了,我把这个事儿跟你讲完——这个事儿我跟我老婆都没讲过——讲完以后,你就应该知道你二叔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为什么?”
沈公子没搭话,夹起了一块烧鹅,悠然地蘸了点儿酱,放到了嘴里。
“我先吃一口,吃完我跟你讲。要不,讲的时候,我怕我呕吐出来。”
第二十四章 天地
〔从省城回到当地以后,赵红兵马上就打出了他手中的第一张牌。赵红兵在打出这张牌时¨wén rén shū wū¨,可能脑中浮现过九哥这只老狐狸那狡黠的笑容。
这张牌,在他手中已经握了10年。过去的10年中,他一直苦心经营着这张牌。此时,牌即将打出。〕
【六、新天地彩蝶轩,那20年后的和平饭店】
那天沈公子讲这个故事时,距离二狗当年听他在火车站前的“和平饭店”讲这个故事,已经足足二十年了。
沈公子,潇洒依旧。
二狗,已冷暖自知。
那天夜里,窗外明月高悬,秋风习习。
二十年了,沈公子终于讲了这个故事的结尾,二狗也终于听到了这个故事的结尾。
2007年的上海,秋日的夜里,新天地,彩蝶轩。
沈公子用力地咀嚼着口中的那块烧鹅,嚼了两下,一口红酒喝下,然后一咬牙,咽下了那块还没怎么嚼烂的烧鹅。
看样子,说出这事儿沈公子挺痛苦。
“二狗,我之所以从没讲完那个故事,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亲叔啊!你怎么就那么多为什么,我哪儿知道为什么!”
“别不耐烦。今天我告诉你,那天夜里,我衰了。”
“衰了?你还衰过?”二狗相当惊诧,沈公子居然也衰过?而且还自己承认自己衰了?
“谁还不衰一次啊,我这辈子,就衰那么一次!”
二狗没插话。二狗知道,沈公子要继续说下去了。
“我们那次执行任务,是我和红兵参军以后第二次执行任务。我们这次的任务很简单:抢回战友小花的尸体。小花是青岛人,人长得秀气,像个大姑娘,所以我们叫他‘小花’。他和我、红兵不是一个班的,但是我们三个成天在一起打扑克牌,关系很好。他在上一次执行任务时牺牲了,连长下令:不惜任何代价,抢回小花的遗体。”
二狗给沈公子倒了半杯红酒。
“其实在老山时,越南人和咱们一样,一旦有人战死,总是拼命抢尸体。为了抢尸体,越南人也不惜搭上几条人命。这时候我军就想出了个办法:围尸打援,这和解放战争时围点打援一样。也就是说,把敌军的尸体扔在那儿,等着敌军来抢尸体,然后咱们放冷枪打抢尸体的越南人。这一招,十分奏效。但越南人也聪明着呢,很快他们也学会了这一招。我们那次在抢小花遗体的时候就很清楚:越南人在围尸打援。”
沈公子一口干了眼前的红酒,二狗赶紧又倒上一杯。
“那天晚上和今天差不多,月亮高高的、圆圆的、亮亮的,虽然是夜里,但是依然可以看清楚很多东西。那天的空气也挺清新。经过几天的侦察,我们已经知道了在那悬崖上趴着两个随时准备打冷枪的越南人。班长决定,就在那夜行动,就从后面的悬崖包抄上去,然后不出声地搞掉那两个埋伏的越南人。那悬崖十分的陡峭,真的接近90度。我们侦察兵的身手都不错,但只有我和红兵有把握上去。最后,班长决定让我和红兵上。”
“那天,我和红兵都一丝不挂……”
二狗实在忍不住了,问了一句:“你俩去老山是裸奔去了,还是杀敌去了?”
“妈的,越南人把只要他们不走的地方全撒了雷,悬崖也不例外,穿着衣服说不定哪儿就挂到雷上。全裸,靠身体触觉,安全多了。再说,当年在前线,咱们解放军就没几个人穿衣服的,基本个个一丝不挂。穿着衣服不得皮肤病就烂蛋,谁穿衣服谁傻逼。团长来了我们都光着身子迎接。”
“啊?啊。继续,继续。”
“复员后我买了辆摩托车,成天在你们市里开到一百多码。全市的人都说我在玩儿命,一听到这话我就乐。这也算玩命?那天夜里,我和红兵那才是真的玩儿命。那样开的时候,我真的就想找回那天夜里的感觉,那种濒于生死之间的感觉,实在是美妙。”
沈公子又干了眼前的那杯酒。
“但是那种感觉,人一生体验一次,也就够了。”沈公子继续说。
“这一路九死一生,心理素质差点儿的人,手一哆嗦就会摔下去。就算摔不死,也会被地雷炸得粉身碎骨。那崖上,不仅仅有雷,还他妈的全是蛇。我俩爬的时候,那些蛇就在我俩身边、身上滋溜溜窜。我不怕蛇,但红兵直到今天还怕蛇,可那天他居然从我身上摘了三条蛇扔了下去。就算是蛇已经缠住了脖子,我俩也一点儿动静没出。两个小时,我和红兵终于爬了上去。”
“崖顶上面积不大。那天是大月亮地,地上的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越南人做梦也没想到我们能从崖背面那么陡峭的绝壁爬上来。月光下,我和红兵看得清清楚楚,俩越南人背对着我们,一动不动地趴在狙击位上,真的一动不动。越南人在和咱们开战之前已经打了100年的仗,素养绝不在中国军人之下,或许比中国军人还能隐忍。当时大约距离50多米,我和红兵看了半天,也不知道这俩越南人究竟是睡着了还是醒着呢。他们知道咱们中国军人肯定要抢尸体,就在那儿一动不动地趴着,确实牛逼。”
“这时,红兵指了指天,又指了指后面。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告诉我,现在这个时间,应该是人最疲倦的时候。指了指后面,意思是听班长的话,别开枪惊动了敌军,否则咱们一个也跑不了。我向红兵示意,问该怎么办,红兵给我打手势,告诉我爬过去,扭断那俩越南人的脖子。其实扭断脖子这招,教官教了我们无数次,但是我们当时从没真的扭断过谁的脖子。”
沈公子的酒有点儿上头,嗓音大了点儿,清脆的北京话吸引了邻桌多人的注意。
“我和红兵开始爬,悄无声息地在满是石头棱子的崖顶草丛里爬,我们俩早就成了血人。这50米,我俩又爬了一个多小时,我们简直是一厘米一厘米地爬,绝对没发出任何声响。这种折磨,又有几个人可以忍受?爬到离那俩越南人快5米的地方时,我和红兵同时发现,他们都他妈的醒着呢!5米!多近的距离!”
“我和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