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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长暮+恍如昨日-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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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对来人微微一笑,客气的点点头。人人都以为我们是一对璧人,而我也愚蠢的以为这是我一生的幸福了。谁知道一切不过都是假象,彻头彻尾的弥天大谎。人生之不可预知,也在于此。 

“你跟杜越远以前就坐在那边?” 

“是啊,那时——”忽然双手被人抓住,我回神,看到顾卓的那张宛如寒冰的脸。我后悔刚刚的走神,可是话已经说出口,无论如何都收不回来了。

他双手勒得我手腕硬生生的疼:“你现在跟我在一起。” 

看着桌上的茶杯,我半晌后开口:“顾卓,我有什么好的?” 

我垂着眼睛看不到他的脸;只感觉手腕上的力量蓦然一松,在我想把手缩回来的时候又被他用更大的力气握住。但是他却没说话,有史以来第一次他被我问住,就像以前他每次问住我一样。

于是我继续说:“我不算最漂亮,又不会打扮,也不聪明,人人都说我又傻又笨,我的家庭很普通,既没钱又没权;男朋友不肯要我,朋友也得不到……而且,还比你大了两三岁。你那些女同学真是漂亮,又那么喜欢你,你随便选一个都比我强。所以,我真是不明白啊。我到底有什么好的?恋姐情节,抑或是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这次他没有半晌犹疑,一只手抬起我的下额,冷冷进出一句话:“文简,你原来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笨。你不用对我作心理分析,我告诉你。第一,我从来没有恋姐情节,现在、以后都不会有;第二,我根本不相信得不到的是最好的这种逻辑,只要想要,我肯定能得到。” 

说完之后他缓缓放开了手。这段话让我觉得气短心虚,我再次知道跟他交锋我永远占不了上风。我气得咬牙,真恨父母为什么没把我生的聪明一点,至少不要像现在这样在一个小男生面前落于下风。到底是我太笨,还是他太聪明?话说回来,以顾卓的那种聪明,他要干什么不行?为什么第一年半所大学都没考上?就算他不喜欢读书,但是不会不知道如何应付考试。

老板端着麻辣烫上来,可我却食不知味。吃完饭后我想回去,他根本就不理我,强行拉着我钻进出租车,带我去故宫博物馆。五一十一的时候,哪个地方的人都多的像下饺子,看了一圈,喜欢的没几样,人却累的要死。

回去的时候天都暗了。在出租车上,顾卓问我:“你不喜欢故宫?” 

“博物馆里的文物还可以,故宫本身我不喜欢,”我说,“到处是金色红色,丑的要死。跟汉唐建筑比起来,真是又土又俗。一个国家的宫殿都修成这样,压抑小气,毫无气势,只知道在小处做文章,浑然忘记整体架构,难怪清朝国力日衰。” 

其实我以前对建筑半点不了解,都是跟着杜越远熏陶出来的。那时候只要有空,我还会跟着他一起去上课,听了半学期的中国古代建筑史,课本是梁思成先生编写的,读起来满口余香。我很喜欢这门课,上课的时候老师提问,好几次叫到了我,人人都为我捏了一把汗,可我就是回答得头头是道。大家都笑着说,果然是杜越远的女朋友啊,水平就是不一样。杜越远就在一旁笑着摇头,说,跟我没关系啊,她自己看书看来的。

忽然看到顾卓嘴角往下一压,刚刚他说话还算平和,但现在又是那种极度冰冷的眼神。那神情让我觉得自己被他再次看了个通透,不安地感觉再次浮上来。很久之后,他说:“文简,你听好。杜越远会出国,他不会为了你停下。这辈子,他都不会是你的。” 

心口疼。何必他来提醒,我再次选择沉默。顾卓握着我的手,却缓缓的把目光转向了窗外。我诧异他此刻的冷静,顺着他的目光也朝外看,整座城市灯光如海。 

五一的假期过完后,学校恢复上课,生活又陷入往复循环。我们的课和实验还是一如以往的多,同时,我也开始准备考研,于是没日没夜的上自习。

在自己学院的教室上自习经常会遇到认识的同学,总会打个招呼。本来不算熟悉男生也慢慢熟起来了。说来惭愧,大学三年过去,系里的男生大部分我都不熟,在路上遇上,往往觉得某个人面熟,然后需要想很久才能把那张脸和名字联系起来,因为这样,尴尬过好几次。他们发现我在复习高数,很奇怪,问我是在准备考研么?

我就说是啊,我打算考上海的物理研究所。其实如果我留在本校,保研应该不成问题,不过一旦对一个地方产生了厌倦之心,无论如何都不想呆下去了。

然后班长就叹气,他是东北人,说话就跟小品一样,一串一串的,就听得到他说,林黛玉走了,薛宝钗也要走了。我们上研究生的时候,去看谁呢。哎,说起来,那时候还以为你们都会在本校上研,大伙都琢磨着考本校的研究生呢。

我听得一愣,然后低下头。算起来,的确是有快三个月没见到林诩了。越想越不安,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她的状况是那么糟糕…… 

我站起来,去走廊里打电话。接电话的是柳珊,她知道是我,忽然就不说话了。我真是心急如焚,继续追问。那边顿了顿,说:“不是我不说,是小诩特地叮嘱过不让我们告诉你,不过,我想,都到了这个时候,也没什么可瞒的了。” 

一句话就让我白了脸。“怎么了?” 

“小诩有先天性心脏病,非常严重,”她说,“医生说,没有多少时间了。” 

心脏病?先天?没有多少时间了……开什么玩笑啊。我捏着手机想说“怎么可能”,可嘴一张眼泪就下来了:“是真的么?” 

在柳珊说出“心脏病”这个词的时候,其实我已经相信了,我也有了答案。我跟林诩在一个宿舍住了整整两年,平时几乎都在一起,生活里的细节真的太熟悉了。我知道她有的地方跟我们不一样,那时却从来不曾深想。她很瘦,孱弱得好像要被风吹倒,皮肤白的没有血色,嘴唇有时候是紫色的;上体育课的时候,她跟老师说自己有低血糖不能长跑;献血的时候,她说自己没兴趣;有次我发现她在吃药,她说是维生素,而之后再也没有看到过…… 

挂上电话后我抓起书包就往医院跑,在人潮汹涌的地铁上,我像海绵一样被挤来挤去。我的大脑也像海绵,许多的念头拥挤在了一起。林诩,你怎么可以瞒着我这么久?我一定要骂你一顿,狠狠的骂一顿,你怎么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骗我?

结果这些话一句也没有说出口,见到她那个样子,我腿都软了。林诩住在全医院条件最好的几个病房之一,又宽敞又明亮,只有她一个人,液晶电视开着,说话声在整个房间绕了一圈一圈。

她现在真是太瘦了,锁骨孤零零的露在衣服外。好在她以前也瘦,因此看上去其实跟以前并无太多变化,只是她靠床坐着,头微微歪在枕头上,眼睛微闭;乌黑的头发有些零乱,紧紧贴在额头和鬓角,显出极度的精神匮乏;她打着吊针,病号服下面伸出了几根管子,接在各种仪器上面。

“林诩……”我抖抖唇,叫她。

声音很轻,不会比电视的声音更高。可是她听到了,睁开眼睛,嘴角缓缓上扬,露出一个微笑。相信我,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看到如此动人的笑容。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到过昙花的开放,如果有人看过,那一定能理解。昙花的开放独一无二,从花苞微鼓到至始,一层层的展开直至完全绽放,每个细节都那么美丽舒展,宛如林诩的那种笑容。

“我没事,挺好的。”她还是微笑,“文简,别难过,啊。” 

我捂着嘴,怕自己哭,可是眼泪还是留了下来,湿润了手心和脸上的皮肤,又滑又烫。

“别哭啊,”她动了动身子,朝我过来点,说,“我不是好好的么。” 

我擦擦眼泪,小心翼翼的扶着她坐好。林诩眼睛微眯,仔细的看我,很久之后问:“谁告诉你我住院了?是柳珊么,”说着她漂亮的眉毛一动,露出极度疲乏的神色,她垂下眼睫,喃喃自语:“又是她,又是她。我让她不要说的,结果她还是告诉你了。我就要死了,她也不肯听我一次么。” 

手指尖传来一阵凉意。我开口,语气的凄惶让我自己都吃了一惊:“你不会死的,你怎么能死呢。林诩,你怎么能死呢。” 

林诩一只手打着吊针,另一只手贴到我的手上,握住,就像姐姐握住妹妹的那种握法,随后很轻很轻的跟我说:“我妈妈生了我,也给我了这个病。十岁的时候,我被检查出来有心脏病,就是这里,”她低头看看胸口,很平静的说,仿佛说着别人的事情,“它没有随着我一起长大,医生说它很小,我年龄越大,它的负荷就越重,我注定活不过二十岁。” 

“就没有别的办法了么?”我问她,“现在医疗技术这么发达……” 

林诩几不可见的摇摇头,显示出一种如释重负的神情:“其实我也很高兴,我比医生预期的还多活了一年。” 

我低着头,问:“杜越远知道你的病,会怎么办?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你才不肯接受他?” 

林诩嘴角动了动,又过了很久很久才静静的说:“对不起,文简,对不起。都是我的主意,从头到尾都是我的主意,你别怪他啊……我想,你们在一起很好,真的很好……其实到后来,我能觉得,杜越远他,他……” 

感觉最后她急促的呼吸,我打断她的话,苦笑:“林诩,你别说下去了。我都明白了。” 

林诩疲倦朝枕头上靠过去,但固执的盯着我的眼睛:“答应我,你千万不要告诉他我在医院里,我求求你,文简,你答应我,答应我啊,好不好?我从来没求过你什么事情,这件事情一定要答应我,好不好?” 

这番谈话,她仿佛把生命全都用尽了。我泪流满面的点点头,实在不能不答应,如果我不答应,她会一直问下去。的 

准备离开的时候,我遇到了林诩的父亲。那样一个成熟的事业极其成功的商业巨子,一动不动的站在病床前默默看着日益苍白消瘦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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