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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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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应声,独坐在她旁边,慢慢想起来一些事,想起夜里读到叫人热泪盈眶的句子,抄写下来,在凌晨出门走了两个街区寄给她。想起她慨然地说,还是和你一起开心啊还是和你一起开心;想起她失意的时候在大雨的夜里敲我的门;想起她捧起我的床单,深深吸闻……我想起她抚我的下巴,不要失去我。

那都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这记忆像夜色一样淡了。大约还是我爱着她的时候罢。那又如何。遇到你时,我尚是一张白纸。你不过在纸上写了第一个字,我不过给了一生的情动,心底有了波澜。但我知道波澜总归平静。

世上再无比这更优美的沉默了。

十二、幻听

1

你刚才说什么?

不,我刚才什么也没说。

这是叶笛和我之间常有的对话。她有很严重的幻听症。

前年我和男友亦俊在F大对门开了间酒吧,MILK。开张半年之后亦俊就回老家看生病的姥姥了,我跟他在电话里商量请一支乐队来我们店做周末场的演出,他也赞成。很快贴了广告出去,第一个来应征的就是叶笛。

那是在冬天。北方的冬天干冷,起风。夜里风卷碎叶,灯影绰绰,是适合遇见的时刻。叶笛在店门口站了很久,我看着她。这年轻女子挺拔的身形在寒冷的夜色之中勾勒了一帧融不进夜色的剪影。穿得极少,长外套挂在身上,显得单薄。她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渐渐看清她的脸,苍白,瘦削,与Pascale Bussieres如出一辙地相似。那是一张让人忍不住想伸手轻轻抚摸的脸庞。她走近,我闻到她身上树的辛香。

我让她试音,她便上台弹民谣吉他。我喜欢她前臂上血管分布的样子,用力扫弦的时候有一条条棱起的静脉,看上去形如雨夜的闪电。手上的皮肤细腻而且光滑,指尖却平,指甲亦短,这是长久练乐器的特征。叶笛面孔线条明快,鼻梁高而挺拔,在灯光下有一半沉溺在黑暗中,有一半明媚苍白。眼神警觉而天真,像鸟类。整个人暗自有种近乎古墓气质的乖张,令人好奇。

我未再试其他人,便决定留下她。

那是我最闲适的一段生活。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店里打理些琐事,闲来坐在暗处的椅子上看着落地窗外的人群,意兴阑珊。

叶笛有时会一个人来,有时会带着她的幻听。键盘手是个斯文的男子,叫康乔。他很体贴叶笛,因此我曾经试图问她,康乔是你男朋友?她朝我微笑却并不回答,转移话题说,这间店是你设计的装修吗,少了那么一点情调。

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天她便带了不少澜沧刀,说要挂在墙上。那是云南边陲的手工艺品。镶满繁复的装饰,带着热带的怅惘迷离,让人联想起远方的容颜和气息。我一时间惊讶无言,她不等我回答,便径自把它们一把一把挂在墙上,跳下凳子来,自顾自地说,看,多漂亮。她说话的时候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轻轻触摸我颈部的皮肤,她带有树的辛香,手指冰冷。

演出的时候我常常坐在吧台边上,看着许多年轻的孩子在这里进进出出。他们表情生动,溢于廉价而虚荣的爱情之上,无疾而终,无关痛痒。好像一群浮游生物。几位经常特意来看康乔的女孩子,激动地在角落窃窃私语。我索然无味地挑开了目光,对叶笛说,情人节那天要组织一场演出。

自己画了几张海报,有非常明亮的色彩,衬上灰黑的干搓飞白,看起来非常漂亮。基本运用水粉画的技巧。我一张一张地贴了出去。

那天晚上,人渐渐多了起来。叶笛在奋力地打鼓,神态甚是纵情,非常喧嚣的一些歌,也许是她新作的。我不是很喜欢。我希望她能安静地抱着吉他唱一首节奏恰到好处的羞涩的歌。像我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那样。

我走上台去想跟她说换些歌,刚刚走到她身边,发现她的脸色非常苍白,双手轻度痉挛着抓住我的肩膀,说,伊宁……对不起……让我休息一下……康乔回过头来,担忧地说,老板你就扶她下去吧,这里还有我们。

我就把她带到配果间,坐下来握着她的手。叶笛躺在沙发上,看起来非常糟糕。

需要去医院吗?

不,我一会儿就好。

你经常这样吗?……我给你倒水?

叶笛端着杯子,从裤兜里拿一小盒药丸,然后吞服。

你吃的是什么药?

她抬起头来看着我说,伊宁,我现在不想说话,好吗。

她闭上眼睛转过头去。我悻悻地出去,回来找了一件大衣给她披上。回来的时候她似乎已经睡着了,我看着她,俯下身来,迟疑着抚了她的脸颊。关上门出去。

康乔他们还在演奏。人依然很多。我坐在中间,一把一把地仔细观赏墙上的澜沧刀。灯光晦暗,我听见康乔在唱Cohen的《Famous blue rain coat》。客人们突然很安静。他换和弦的时候左手和指板摩擦,声音尖利。但我只觉得康乔声音太年轻,并不适合。

凌晨两点的时候打烊。我轻轻走进配果间,开门的瞬间,光线打在叶笛的脸上,她仍躺在那里,睁开了眼睛。

我问,你好些了吧。

她笑了笑,好些了,谢谢。

康乔走过来说,叶笛,走吗?

叶笛看着我,说,今晚我就留在这里。好吗?

我点点头,然后康乔和贝斯、节奏吉他、鼓手一起走了。我追出去说,要不大家都留在这里吧,今晚?

康乔回过头来说,谢谢了。我们还是回去。你就多照顾叶笛了,她挺不好受的,谢谢了。康乔说起叶笛的时候总是那样的担忧又很无奈。他们四个一起走出去的时候,外面正落一场雨夹雪,有苍凉的风声。路灯下几个年轻人的背影渐渐消失。

叶笛坐在台上。抱着琴。我关了厅里的灯,看看她,说,我去睡了。叶笛,你也早休息。

然后我走进配果间,倒在沙发上。上面还留着叶笛的一丝体温。我把暖气开大,依然觉得冷。

良久之后我仍无法睡着,索性起来,走到厅里去。叶笛在厅里抱着吉他弹音阶,索然无味的样子,提着琴走来走去,在吧台上挑CD,选来选去挑了一张爵士乐放进机器。她把音量开大,开始轻轻地跳舞。

我在小桌子后面,从暗处看着她的纵情姿态,她扭动腰肢,狐媚而俗怆,轻轻跟着唱,Baby I know you do not love me any more 。我不可自拔地联想起昆汀的《低俗小说》里,乌玛?瑟曼和那个肥胖男人大跳长耳兔舞的经典镜头。我情不自禁浅浅地笑了起来。她的身体在我的眼睛里幻化成一只飞虫。正盲目扑火。

停下来的时候是因为她的烟烫到了手。她瘫软下来,坐在地上,放声笑。

你在笑什么。……你刚才跳舞的样子让我联想起《低俗小说》。

呵呵,那你还记得起那个笑话吗?

哪个?

就是乌玛?瑟曼跟约翰?特拉沃尔塔讲的那个“番茄一家”的笑话。你笑了吗当时?

笑了,一个彻底的冷笑话,可是我笑得很厉害。

你再给我讲一遍吧。

三个番茄一起走路……番茄爸妈和小番茄,小番茄拖拖沓沓走在很后面,番茄老爸生气了,他回去一边使劲压小番茄一边说,catch up。(谐音ketchup,意为番茄酱)。

讲完我们又笑了,为这笑话之冷而笑。

那一刻我就在想,我们生活的这星球,莫非是以人们的无聊和孤独为能量,日夜旋转的吗?

我们笑得疲倦,停下来之后相对无言。沉默良久,叶笛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狠狠地抽烟。她的指甲都已经被熏黄了。有浓烈的焦碱味。她模糊地轻声说,我身体一直都不太好,常无法入睡,幻听,头痛,脱发,扁桃体容易发炎。情绪常常低落。对任何事情没有兴趣……有时候觉得自己在死一般地活着……我应她,好了……叶笛,还年轻,不要再想了。想多了也没有用。

她又自言自语道,很多年以前我读高中的时候,觉得除了学习和考试之外,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可怕的事情了。以为只要毕业了不用再学习、考试,活着就会很容易。她笑。

我侧过脸来看着她,只觉得她轻易让我有溺水一般的无力和悲伤。我突然烦躁,拍她的背,说,好了好了……我们不要再说这个了。

叶笛转过脸来,眼底湿润,与我目光相对。我一时觉得渴,伸手拿了一杯水喝,然后递给她。她不伸手接,只就着我的手喝完了水。我拿着空杯子,她便凑过来吻了我的肩。

她说,晚安,我也困了。

立春的时候亦俊回来了。他回来时我还在MILK,亦俊便径直来找我。那天我很高兴地和他一起喝了些酒,因有心事,不胜酒力,很快便觉昏沉。我说,亦俊,我很想你。

他微笑着拉起我的手,我也想你,你过得好吗?

我很好。真的很好,真的。

你怎么了。我觉得你不对劲。

没有没有……对了,我在电话里跟你说的那个吉他手,她今晚会来。

你似乎很喜欢她?她弹得很好?

她真的很棒,她的乐队也很好。他们来了之后我们的生意好了很多。

华灯初上的时候,叶笛和他们的乐队就来了。她穿着一件白色的上衣,黑色的长裤。皮靴散着带。裹着一件宽大的灰色外套。坠质的面料。虽然不合身但是非常漂亮,锁骨纤细而且突出。她是我最欣赏的气质。今晚她气色非常好。

我拉着亦俊的手走过去,说,亦俊,这就是叶笛。

亦俊面带笑容走过来,表情却忽然就僵硬了。叶笛也是。康乔也是。

我不合时宜地问,……你们……认识……?

2

童年迅疾却又漫长,朝花不经露,只待夕拾。月光下我记得。

我和叶笛从小一起长大。叶笛幼年时母亲去世甚早。她只与父亲相依为命。叶笛算是生于音乐世家。叶父是剧团的首席大提琴手,叶母是长笛手。叶笛的名字便取自母亲。他们多年来情深似海,自妻子意外离去,叶父就变得忧郁沉闷,无论谁劝,一概不论婚娶之事。只一心一意带大叶笛。

我们父母是很好的朋友,多年来也是住在同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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