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去飞 从伦敦到北京,30000公里的热血之旅!-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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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克里斯托弗·J。A。史密斯
译者:杨培敏
【,】
内容简介
克里斯托弗是一个普通的英国人,他厌倦了枯燥乏味的城市生活,在同时失去工作和恋人之后,决定以自己的方式——骑自行旅行挑战自己的极限,找回自信心。他历时13个月,从英国出发,穿过土耳其、伊朗、巴基斯坦、印度等个国家,最终到达北京,骑行了16500英里,以自己的方式穿越了亚洲。
在此过程中,克里斯托弗经历了身体和精神上的重重考验,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并发生了各种各样的故事。此次旅行让他证明了自己,同时激发了他对人生的思考,重拾了对人性的信心。
编辑推荐
本书是作者根据自己骑自行车从英国到北京的真实经历撰写而成,向读者展示了骑自行车行万里的真实面貌。
由于克里斯托弗与众不同的旅行方式,他经历了其他背包客没有经历过的恶劣地形、环境和体能挑战,途中的故事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不如去飞》讲述作者穿越亚洲的经历,中国作为其中一个重要地区,使读者阅读起来更有亲切感。
克里斯托弗在的旅行中与读者分享了自己的感受和对人生的思考,使旅行的意义得到升华。
媒体推荐
“超越了所有的旅游传记,是一本有血性的书!”——《伦敦周刊》BBC电视台、《时代周刊》、《泰晤士报》、《伦敦周刊》倾力推荐!
序 雨中行
清晨5:20,闹钟一响,我便一跃而起,下床,插上电水壶,打开收音机。
听完体育新闻,我给自己冲上一杯咖啡。戴上耳机,巴赫的长笛、小提琴和竖琴的三重协奏曲让我沉醉,我暂时忘记了疼痛。20分钟后,咖啡和音乐让我恢复精神。我吻别了睡意正酣的艾伦,把闹钟调到七点,然后踩着石子路来到了对面的车库。
黎明总是充满魔力,清新的空气让人冷静。我推着自行车,沿着泥泞的小路向公路走去,这比开捷豹方便多了。一头母鹿姿态优雅地转过身来,肌肉一紧,“嗖”地一声向远处飞奔而去。有人觉得,一天骑25英里的人一定是着了魔,但我相信,一个人一生中如果没有任何为之疯狂的爱好,那活着也没什么意义。
按照惯例,我会在绵延不绝的乡野间和森林中骑上50分钟。比起大路,我更喜欢在乡间小道上穿梭。树林里一片安宁,随着我的逼近,野猫、兔子、松鼠纷纷逃窜,偶尔还会看到麋鹿、獾或是狐狸,一只年轻力壮的野兔一直在我前方猛跑,突然一下闪向右边。“怎么不开转向灯?!”我大喊起来。
差几分到七点的时候,我把自行车停在一家轮胎店,打开办公室的门,早晨的运动和空气中散发的热气让我精神抖擞。冲洗完毕,我换上工作服,再冲一杯咖啡,打开计算机。7点30分,我准时把手机呼叫转移到固定电话上。
同事们在8点到8点半之间陆续开车到达,睡眼惺忪地走进办公室,电话铃开始响个不停。工作只是我用来平复激情的手段,初来时的新鲜感早已荡然无存。每日例行的琐事像往常一样,把我的创造力吸得干干净净,清晨时大脑的敏锐很快就被冲刷得无影无踪。
下午 3点45分,天色变暗,雷声轰鸣。不出五分钟,大雨便倾泻而下。
“搭车吗,克里斯?”总经理冲我喊道。我偶尔也骑车上班。
“不了,谢谢,汉克!”
4点整,我换好衣服,一头冲进风雨。起初的五分钟让我有些不自在,不过一旦被从头到脚浇透之后,大雨就算不了什么了。路上到处都是汽车,空气中弥漫着尾气的味道,汽车排成长龙,一眼望不到头。
好不容易过了斯图坡特(Stourport),雨停了,我在第一个陡坡前停下来,脱去防水服。雨过天晴,阳光和煦,这次风雨自行车回家之旅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第一篇 印度!去印度!
引言
懦弱如同一个蚕茧,将我们紧紧束缚,我们陷于其中,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惯性模式。当我们在不断地重建行为和思维的基本模式时:,跃入清新的空气或大地就显得不那么必要了。
——《香巴拉:勇士之圣道》,邱阳创巴仁波切
第一章 总是不对劲
关于那个酒吧老板,我现在唯一能记起来的,就只有他的声音了。
那时我再也骑不动了,疼痛也越来越难忍受。我坐在一张酒吧桌旁——不是加尔各答、奎塔(Quetta)或喀什,而是法国北部位于加莱(Calais)和圣欧麦(St Omer)之间的一个乡村酒吧。
两天前,我刚刚在催人泪下的再见声中告别伦敦,仅仅两天后,这场声势浩大的生命历险眼看就要惨淡收场。悲剧和喜剧只有一公分的差距,我简直可以看到英国报纸的标题——“无所畏惧的旅行家含耻回故里!”
昨天在梅格斯通(Maidstone)附近的A20国道上,我的右膝就开始隐隐作痛,很快我便无力加速,当疼痛不断加剧,每踩一次踏板,就像针刺一样。没有办法,我只好翻身下车,推着满载着重物的自行车沿着陡坡爬上福克斯通(Folkestone)山顶。在从多佛(Dover)到加莱的船上,我吃了鱼肉和薯片,还和两个花了六个月骑车横穿欧洲大陆的澳大利亚游客交谈了一会儿。加莱的雨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路面又湿又滑,我的自行车前轮陷进横穿马路的电车轨道里。只听一声刺耳的撞击声,我以每小时10英里的速度结结实实地栽到了湿漉漉的柏油路面上,肩膀扭伤,膝盖被割破,衣服像吸墨纸一样吸饱了泥浆。
这样的开局真不是我所憧憬的。
妹妹和弟弟一直憧憬着骑车穿越亚洲,在我遭到周围人的打击而犹豫不决的日子里,他俩的支持成为我坚强的后盾。
而我的另一位兄弟则不太确定:“这事倒是很有点克里斯·史密斯的范儿。你确定要这么做吗?”
我的父亲则显得举棋不定:“这究竟是件好事还是胡闹,还是两者兼而有之?”
“不应该去。”前女友斩钉截铁地对我说,“太危险了!”
“骑车18个月?!”一位朋友明显觉得我疯了,“为啥不坐飞机呢,克里斯托弗?”接着,他用面对智障人士时独有的耐心语重心长地告诉我:“这样到悉尼就用不了18个月了,18个小时就能到!”
这些冷嘲热讽丝毫不能吓倒我,相反,我把路线图贴满了整个房间。卧室贴欧洲,书房贴巴基斯坦、印度等亚洲国家,客厅正中贴中国,一张亚洲总图则进了厨房。平日里无论在做什么,我中间总会停下来研究这些地图,想象自己横穿塔克拉玛干沙漠时的壮丽景象。旅行指南书警告我,亚洲腹地有极端的气候和地形、有官僚作风、沙尘暴、会向游客丢石头的顽童、毒蛇、精神错乱的司机和疯狗,还有各种凶猛的毒虫子、令人恶心的疾病以及势不可挡的腹泻……
但一切都无所谓,我精心挑选着各种户外服装和露营装备。为了筹到更多的钱,我还吻别了我心爱的经典捷豹车。
为了支付账单,我开始在业余时间给超市开货车,跑遍了整个英国中部。与此同时,我还继续着一周五六次骑车25英里上下班——很快我就成了人尽皆知的“每天从比尤德利(Bewdley)骑车过来的疯子”。
偶尔,我也能得到一丁点儿勉强的赞赏。一个脏乱的晚上,我把自行车锁在车棚里,身上汗如雨下,一个司机走了上来:“克里斯,老伙计!”他在一片发动机的嘈杂声中扯着嗓子吼道:“你可真……(他停顿了一会儿,好像在他的词库里找一个能充分表达他对我看法的形容词)真有干劲儿!”
我别无选择,要想穿越亚洲,我必须得有干劲儿,得像铁钉一样坚韧。如果有人说一天只要骑上25英里就算是好手,那我每天要骑80英里,要走遍半个地球。
订购自行车时,我选了价格昂贵并有特殊功能的车。路上什么事都会发生,便宜车将来可能会成为大麻烦,到时可就没有回头路了。我待在温暖舒适的联体别墅里,仔细研究着墙上的地图。启程的日子一天天地临近,我发现自己内心开始充满恐惧,甚至开始有些动摇——相信每个人在想要突破自我极限时都会有类似的感受。
“这人不对劲,是吧,亲爱的?”露伊萨·卡什穆尔对丈夫马尔科姆说。此时,他俩正看着我在他家花园里搭建一个临时帐篷,作为夜宿野外的试验。
那天夜里,毛毛雨一直下,露伊萨·卡什穆尔家那只疯颠颠的猫从邻居家墙头一下蹦到我背上,随即又窜进灌木丛,把我吓得魂飞魄散。我敢打赌,它肯定在不怀好意地窃笑。露营帐篷终于通过了试验,但我还是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或许是脑子里想得太多了,我一夜都没睡好。
在距离加莱两小时车程时,我左思右想,还是放弃了打道回府的念头。我准备丢下自行车,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继续下面的行程,这样至少还能找回点面子。可这种想法对我丝毫没有吸引力,每年搭乘大巴、火车长途旅行的背包客成千上万。一想到我花了几个月详细研究路线,做了那么多体力训练,更是投资两千多英镑购买设备——去他妈的,我必须骑车!
我必须做出一番超越常人体能极限的“惊人之举”,来一段考验自我极限的旅行,或许——至少是短期之内——还可以顺便修补我那伤痕累累的自信,把我从日渐增长的甘于平庸的心态中解放出来。
我必须战胜自己!
“这事儿看起来可不太容易。”一个沙哑的声音从屋里冒了出来。酒吧老板注意到外面那辆装满了东西的自行车。听声音他可能得了喉炎,也可能是某种恶性疾病,说不定是某种绝症。
“我要去印度和中国,可是我的膝盖受了伤,我得回英国看医生,这趟冒险之旅算是完蛋了。”我用蹩脚的法语磕磕绊绊地说道。
酒吧老板吧唧了一下嘴表示同情。“村里有个医生,他可以给你看看。就在那边。”他用手指了一下我刚历尽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