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养狗时,我还养了一只猫-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每每这时,我便觉得自己像个刽子手,心狠得不行,但想想这繁杂的一切,跌宕的人世,就又硬下心肠,视而不见了。小九啊,这茫茫人世你爹地我能全心托付的人都不曾有一个半个,人人即为刀俎,人人亦为鱼肉,无非是点斟酌的关系,不到那份儿上便不要强求,到了那份儿上,也得看人家的意思。你要是真的识相,就应该知道夹起尾巴做狗,审时度势,量力而行,不要痴心妄想。
说完,它却仍旧热烈地望我,眼神显示它像什么都没有听到。照旧是安安静静地趴在我的脚畔,聚精会神地守着我,我稍有动静,它便立即起身,一副随时听候召唤的样子。
在连续数晚匆匆下楼之后,有一天晚上下雪了。雪花是在子夜悄然落下的,我在窗前看了看雪,人忽地抖擞了起来,转身对小九说了一声,走!小九立即冲了起来,大尾巴拼命地甩着,绕着我一连转了好几个圈。我给它拴好狗链,我俩便兴冲冲地下了楼。
雪地里撒欢
满天的雪花让子夜变得明亮了许多。小九有生以来还不曾见过雪,下楼后它瞪大了眼睛,看了看天空,又回头看了看我,像在疑惑着什么。随后它就把这个问题抛在了脑后,一个箭步冲向了雪花,奋力地奔跑起来。
那个夜晚我和小九走了很远。路上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沿着河边走了一会儿后,拐过一道弯,就看见了一座铁路桥。我和小九站在那里数火车。因为离得近,火车便有着呼啸的气势,小九一点也不怕,和我并肩站着,看那些明晃晃的窗户从眼前一闪即过。
我们能看见车窗内一些人的表情,他们想必也看见了我们。我们不是在扮演天使,但我怀疑人们确实会有这样的错觉。火车在漫天的雪花中呼啸而过,人们观望雪花的同时,突然看见窗前一个穿黑衣的年轻人和一条大狗陡然出现,又转瞬消失。他们或许会有一点小小的意外和惊喜吧。
能让那木然的眼神倏忽间变得明亮,应该也是一种道德。我想。
火车开过后,我和小九便沿着铁路信步走去。沿线是一排刚栽种不久的树苗,都不高,转过弯后,一条宽阔的大路沿着丘陵铺陈开来,上面铺成了银白色,雪花不断从暗蓝色的苍穹飘洒下来,小九和我迎着雪花并排走着,就像走在一个明亮的天国里。
在转过一个丘陵时,我们意外地遇见了一个人和一条狗。一个穿着灰褐色大衣、双手插在口袋里的中年男人牵着一条哈士奇。他叼着烟,略显惊讶地看着我。我同样感到惊讶——原来在这个时候,有着这样心情的人不仅是我和小九。我们彼此斟酌着似乎要打个招呼,或者说点什么。可当我们还在选择词汇时,小九和那条哈士奇已经奔跑在了一起,彼此亲热地嗅闻着,追赶着,像遇见老朋友一般亲切。我们的目光瞬间便被它们吸引了。我也掏出烟来点了一根。雪花无声地落下,我们无声地观望。
一直到最后,我们都没有讲话。他喊住了他的狗,拴上链子,迢迢地走了。小九追赶了一下,被我喝住,只好立在那里,专注地看着它的朋友远去。一直到看不见了,才转过身,朝我奔跑过来。
从那天起,我以为我们找到了一个天堂,一个替代河坝的天堂。那是一个银白色的世界,没有人烟。随后连续几个晚上我和小九都出现在那里。有时我们会遇见那个中年人。但我和那个人一直都没有讲话。如果第一次没有说,后面再说什么似乎都不对了,我们已经错过了话点儿。而小九和那条名叫多尔衮的哈士奇则成为了朋友。两个男人每晚叼着烟看两条狗在雪地里奔跑,然后拴住各自的狗,头也不回地道别。仿佛一个静默的仪式。
可雪融化了,真相暴露了出来。在一个傍晚,我心血来潮地带着小九想去那里走走。结果,我看见了一个巨大的垃圾场。夜间那一个个的丘陵,原来都是垃圾。雪变成了黑色,黑色的水浸泡在垃圾中,残存的白色如同斑驳的白癜风,赫然立于面前。小九同样是兴奋的,它只需要奔跑,在各种气味中徜徉。而我,知道天堂已经崩溃了。
后来我们再没去过那里。我们陷入了新的麻烦之中。年关到了,震天的爆竹响彻在城市中央。我和小九坐在窗前看烟花,烟花很美,城市很寂寞。
小区深夜的聚会
春天到来时,我和小九搬家了。我等待了近三年的期房终于建成,在这个偌大的城市,我们有了一席之地。尽管只有六十多平米,尽管在无数楼宇的环抱之间,但那终归是我的家。小小的,温暖的家。
想来每个在北京闯荡的人,都期待有一扇属于自己的门。如果心里那扇门没有开,到了一定年龄,便会期待有一扇物质的门。这几乎是一定的。忘我的工作,目的便是换来一个小小的蜗居。三十岁后如再有“城灯万千盏,何处是我家”的感受,人是会死的。
然而这只是人的悲哀。作为一条狗,它所理解的并非如此。短短半个月,小九将我新买的沙发从中间掏洞,直至底部打穿,形成完整的空气对流,顺便毁了我两双鞋,以及半本《现代汉语实用字典》。我期待它能自己学会上厕所,甚至为了它而专门将马桶改造为蹲式,并一遍一遍耐心地教导它。然而它总是置之不理。
有一天晚上我回来,它奇迹般地没有出来欢迎。走近了看,才发现它正在聚精会神地啃一处墙角,水泥已经剥落,钢筋裸露出来。我暴跳如雷,却毫无办法。它怎能理解这一切呢?这是你爹地的家啊。爹地我拼了老命才挣出个首付,每月还要吭哧吭哧地往里丢钱,爹地容易吗?你怎么能这么干呢?
我俩沉默着坐在落地玻璃前看天,彼此互不理会。夜色弥漫,二环路上车水马龙。
有一天子夜,我下楼去小区超市买方便面,拐过一栋楼宇时,黑暗中听见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像是某种巨大的动物。我停住了步伐,一动不敢动地站在那里。呼吸声越来越近,我不知不觉地将手中的方便面举过了头顶。随着嗖的一声,一个巨大的家伙从一个灌木丛中飞了出来,路灯下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条大型的雪橇犬。好家伙,足足有七八十斤,这个小区里会有这么大的狗吗?我心中一惊,难道他们就不怕打狗队上门吗?那雪撬犬看都没看我,一个唿哨便从我身边跑了过去。我定了定神,刚准备往前走,只见后面又跑来了两个家伙,这次是人,染着红的黄的头发,瘦得一身排骨,裤子就快松垮到了裆部,皮带上挂着大铁链子,跑起来叮当作响。他们一边喊着“霸王、霸王”,一边跌跌撞撞地朝楼宇后面跑去。
进电梯时,我带着疑问和看电梯的女人攀谈起来,才知道这个小区竟然是别有洞天。每晚十二点后,养狗的人会纷纷下楼,占据小区里最大的花园,都是一些白天不能见光的大狗,只能晚上出来遛。我问那女人,难道他们就不怕被抓吗?女人说,他们有办法呢。有大狗的人家组织起来,不是有打狗队嘛,他们就成立了护狗队,还凑钱买了对讲机,在小区的几个入口派人放哨,一有人说抓狗的来了,就立即对讲联系,都商量好了的,谁来了都抓不住。
哦——,我带着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上了楼。第二天就报名参加了护狗队。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那晚我带着小九看见了五条哈士奇,三条金毛,两条古牧,一条黑背,甚至还有一条大白熊。天啊,我简直无法想象,如此拥挤的小区里竟然潜伏着这么多条大狗。当然,还有条名叫霸王的雪橇。
我头天晚上看见的那一幕第二天再次上演了。又是子夜,两个排骨哥绕着小区疯狂地追逐着霸王,而霸王则玩了命似的奔跑。终于跑累了,才安心被人拴着狗链带了过来。这时它真正的主人才出场。那是一个光头、刺青、肌肉累累的家伙,穿着一件紧身背心,脖子上戴着一根我想足有一斤半重的大粗金链子,叼着烟趿拉着拖拉板就来了。这小区里竟然还有黑社会?我和小九同时一愣,歪着头注视着这位大哥。大哥从马仔手上接过狗链来,拍打了两下狗额头,这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个身材窈窕、脂粉气十米之内令人肾上腺素激增的女人,上前搂着霸王一阵狂亲,然后大哥牵着霸王,搂着他的马子,带着他的两个马仔打道回府了。
前后不过十分钟的时间,却真是一出大戏。
而其他的遛狗人呢?一个个都是宝贝、宝贝地叫着,抄着手看着狗狗们冲向草坪一阵狂奔。我作为一个新来的成员,忙不迭地和人打招呼。这时一个女人问我,你家狗多少钱买的?小九歪着头看她,我在黑暗中愣了一下,啊这个——是一个朋友送的。我家露西花了我八千多呢。女人故意轻描淡写地说道。露西?是啊,你看。一头大型贵妇被喷成彩带的样子,正在奋力地嗅着一条斑点犬的肛门。露西!露西!不准做这么下流的动作!女人摇啊摇地去了。
你这狗失格啊兄弟,多少钱买的?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男人冲我说道。失格?失什么格?我讪讪地望着他。旁边人聚拢了上来。耳朵的位置不对,体型偏大,金毛的标准体型应该比这小,牙长得也不齐,嘴型偏长。你都注意到它的牙了?我心里不由得嘀咕着。来,我给你看看我们家威廉。威廉,过来!狗群中一条飒爽英姿的金毛跑了过来。别说,人家还真是漂亮,跑动中浑身毛发飘逸,宽脸型,大脑袋,一看就是一条价值不菲的金毛。
威廉花了我小一万。它爸爸是枫叶系的名犬,也就是魅力太子。外祖父是枫叶系的黄金武士,妈妈是日本排名第一的黄金格格。都是从加拿大那边过来的冠军犬,有血统证的,这个你可以上网去查。你看这牙,再看这毛色,威廉!趴下!翻身!对,你再看这腹部的毛色,它是渐变的,你再看这四只脚,多粗壮,多有力啊!
我也只好蹲了下来,就着路灯看正四仰八叉的威廉。旁边的人不时地发出啧啧的称赞声。威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