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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中国商业第一家族:荣氏百年-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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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吴光汉开始佩服起“荣老板”的眼光来。

荣毅仁将具体工作交予吴光汉全权负责,只提两条方针: 一是自己筹资、自己经营、自己建造;二是造办公和公寓综合大楼。为了最大程度地利用地皮,设计高度定为31层,地上29层,地下2层——这是北京市当时所允许的最高高度,就算在上海,也只有一栋24层的国际饭店。

看来荣毅仁要建一座国内最高的建筑,不过,这超出吴光汉等人的认知范畴。这些国内的建筑精英居然对一栋31层的大楼缺乏想象力,甚至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都不清楚如何设计、施工。

“巧克力大厦”亮相

1980年夏,吴光汉带队去香港考察。一个月的时间,先后有200余人赴港,学习城市狭地施工和大厦内部设计。

北京市只批了200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吴光汉要在有限的地皮上,尽可能齐全地将各种功能集结到一起。主体部分设计完成后,吴光汉面临一个尴尬的问题,那就是没有剩余空间建造机房和停车场。吴光汉与设计人员独辟蹊径,在大楼北侧通道下另辟地下室做机房,并与地下车库连接在一起。另外,向相邻的中国社科院申请将5000平方米土地出让给中信,作为地面停车场。

按照荣毅仁最初的计划,大楼将建成公寓和办公大楼。在调研过程中,房地产部发现写字间、公寓的收益最高,因此砍掉美容室、健身房等服务性空间,全部建成写字间,只在楼顶保留一家中西餐厅。

从考察、调研到设计,再到论证、修改方案,前后花去一年多的时间。1982年,大厦破土动工,举行奠基那天,久未提笔的叶剑英应荣毅仁之邀出面,并破例为大厦题名,分别用繁体和简体写下数幅“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大厦”,以示对中信公司的支持。

大厦开工之后,一系列市场营销随之展开。大厦被垂直劈为东西两区,东区办公,西区住宿。为了降低客户管理成本,中信规定,所有租用办公间的客户必须租用西区公寓。租金令人咋舌:写字间每平方米每天1。2美元,公寓每平方米每天1。3美元。用吴光汉的话,“与国际大都市相当的水平”。

公司内部很多人认为价格高昂,担心招租困难。但租价公布之后,大批外国机构、企业前来询问,“非常踊跃”,应租者高出可提供房间的一倍还多,中信房地产部择优而定。房租合同也非常讲究,首先,香港实业公司专门派人来北京拟定,然后再将中文版的租约带回香港翻译成英文后寄回北京,中信方面最后交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审核把关,以英文形式填写生效。

工程建设有条不紊,主体部分竣工之后,遇到一个棘手的难题。北京当时电话线路非常紧张,铺设电话线时被电信局告知,“没有线路,若要解决通信问题,只能是中信公司投资再建一个局,包括全部房屋和所有软硬设备”。不得已,中信只好照办,才解决通信问题。

1985年7月,中信国际大厦建成交付,5万平方米的空间被98家外国银行、公司全部租赁一空。大厦外墙呈黑灰色,网格状,酷似巧克力,被外国人形象地称为“巧克力大厦”。由于提前招租,所有租户均签订3年期租约,预收1年租金做押金,因此在租户搬进之前,中信已经收到部分资金。

大厦总成本3000万美元,从银行贷款所得。由于租赁得力,不到3年时间,便全部偿清贷款。后据吴光汉回忆:“从1988年起,每年还能稳定地为总公司赚取1000万美元的租金收入。”这当然与出色的管理分不开。事实上,为了与国际水平接轨,荣毅仁不惜以10万美元的“巨额年薪”聘请两名瑞典人担任管理顾问,在一年的时间中显著提高了服务水准。

至于楼顶餐厅,采取招标方式外包给专业餐饮公司。中信提出两条标准:餐厅质量必须一流,必须有租金保证。香港美心公司最终中标,但由于对赢利前景缺乏信心,美心公司给出的租金极其保守。经过仔细研究,中信方面提出组建合资公司经营餐厅的方案。中信与美心以现金投入三七开持股,共担风险,美心方面负责餐厅经营,中信以优惠价格向合资公司出租28、29层做办公之用。美心欣然接受。双方为顶楼餐厅取名“世界之窗”,寓意国际沟通交流。餐厅开张之后,吸引大批外国客人,在京城声誉鹊起,许多国际名流慕名前来,不及两年中信便收回全部投资。

大树成荫

在荣毅仁执掌下,中信发展异常迅速。自1979年到1986年短短8年间,除了令人瞩目的“仪征模式”和“巧克力大厦”,中信先后组建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中信律师事务所、中信银行、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以及包括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世界之窗”在内的近百家合资公司。

环顾中信下属企业,无不属开政策先河、引市场潮流。如此众多的企业,外人既感慨又羡慕。有人向荣毅仁开玩笑:“荣老板,你们公司也可以叫‘四世同堂’,‘五子登科’。”荣毅仁笑答:“也对,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曾孙公司,生产、技术、金融、贸易、服务五位一体。”而在王兼士眼中,此时的中信公司早已成为“综合性集团”,只不过缺一个名号罢了。

自身不断繁殖的同时,中信并未停止向海外扩张。实际上,1986年时它已经在香港、日本、美国、西欧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同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业务关系。就在1986年,中信向濒临破产的香港嘉华银行注资3。5亿港币,获得该行92。5%股份,从而避免了香港金融市场的动荡。

收购嘉华令中信在香港知名度大幅攀升。一年后,中信香港以19。36亿港元收购港股上市公司国泰航空12。5%股份,成为其第三大股东。国泰航空1986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几乎垄断香港航空业市场。一时间,港人感慨“荣毅仁收购了香港”。

实际上,这是荣毅仁之子荣智健的手笔。不过,“荣公子”在香港刚出道不久,名声自然没有其父之大。而正是这年,荣毅仁被美国《财富》杂志列入世界前50名企业家名单,名声大振,俨然成为中信公司在国际上的“形象代言人”。中信在香港的频繁收购被认为是“荣老板”出手,久而久之,竟成“既成事实”,流传至今,演化为关于荣氏父子的一段佳话。

荣毅仁坐镇北京,荣智健在香港操刀,在中信香港这个平台上做得风生水起,俨然将香港当做建功立业之地。而此时,中信在澳大利亚建造的波特兰铝厂和在加拿大开办的纸浆厂也运转起来。

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势必需要对组织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1987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成立中信企业集团,并授权中信在一定条件下拥有重大项目的审批权。考虑到当时计划经济仍占主导地位,便不难想象这对中信是多么大的支持,更可见对其寄予厚望。

荣毅仁深知中信之责任,他常告诫属下:“大家知道我们公司是邓小平、叶剑英、王震支持搞起来的,可谓‘牌子’很硬,但我们从未用邓小平的名义去要过什么。我要的是政策,不用事事请示国务院。”

中信成为企业集团之后,已然拥有重大项目审批权,荣毅仁也算得偿所愿,接下来考虑的是,在这种“特权”之下如何进一步发展的问题。无疑,现期远未达到荣毅仁心目中的“顶点”。

“一号资本家”的光环

1989年12月1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条新华社发自香港的消息,标题是《为亚洲通讯卫星项目中信公司筹得国际银团贷款》。消息大意是:中信集团发行5000万美元贷款,与英国大东电报局、香港和记黄埔集团合资经营“亚洲一号”通讯卫星,计划于1990年4月由中国的“长征三号”火箭将这颗美国制造的通讯卫星发射升空。届时,中信将成为亚洲地区首家涉足国际商用卫星通信、运营的公司。

自1987年组建企业集团,两年来中信生意并不好,几乎可谓经营惨淡。1989年,中信成立10周年,如果有什么好消息的话,恐怕就属“亚洲一号”项目了。为此,邓小平还特别点名表扬。马克锋著:《荣氏家族》,广州出版社1997年版,第223页。

若将视野放得稍远一些,便不难发现,1989年后的三年,受西方经济制裁影响,中信集团进入“沉寂期”。唯中信香港,因特殊的地缘政治关系得以不受约束,趁此时机,荣智健接连收购香港电讯、恒昌企业等上市公司,并促成中信泰富借壳上市。不过,这显然已是另一段故事。

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将中信眼前的阴霾一扫而光,前景开始变得明朗,市场逐步活跃起来。此后,中信进入“快车道”,美、日等国解除疑虑,纷纷伸出“橄榄枝”。1993年,中信集团在美国发行扬基债券扬基债券是美国以外的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和国际组织在美国市场发行的、以美元为计值货币的债券。“扬基”一词英文为“Yankee”,意为美利坚合众国(“美国佬”)。由于在美国发行和交易的外国债券都是同“美国佬”打交道,故名“扬基债券”。成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美国市场发行的第一笔债券。

1993年3月,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荣毅仁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荣毅仁认为:“无论是国家制度上,还是国家惯例上,我都不适宜在中信工作了。”随后在举行的中信第十一届董事会上,荣毅仁辞任董事长一职,与亲手创立并相伴14年的中信挥手作别。

荣毅仁并非共产党员,更兼一层“红色资本家”身份,当选国家副主席无疑具有强烈的政治意味。德国《柏林日报》评论道:“首次提升一位商人和百万富翁担任国家副主席职务不仅仅具有象征意义。它向国内外,特别是向数百万华侨表明了中国领导人认真对待改革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决心。”而日本《东京新闻》则认为:“这向西方国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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