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之守护-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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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目浑身一颤,连忙推开他。
“想都别想!”
从期待到遇见
破釜酒吧是一个在伦敦街区的肮脏狭小的酒吧,麻瓜们根本就看不到它,但是英国的巫师们都知道,这间酒吧是对角巷的入口。绕过对角巷的吧台,就来到一个四面有墙的小天井。表面上看起来这里除了垃圾箱和一些杂草以外什么都没有,但是垃圾箱上面的砖其实就是进入对角巷的通道——只要在垃圾箱上的墙砖往上数三块,再横数两块,并用魔杖在墙上轻轻敲三下,那块砖就会抖动并从中出现一个小洞,一秒钟后洞口就会变成通往对角巷的拱道。
在匆匆而过的巫师眼中,破釜酒吧也就只是一个昏暗破旧的小酒吧罢了,仅仅因为通向对角巷所以它才有一点儿价值。但只要在里面住上一次,人们就会发现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
虽然泼破釜酒吧外面油腻又肮脏,但这其实都是一个假象。从一条结实宽阔的楼梯上楼后就可以发现,酒吧里的房间其实又干净又温暖,床上的床单和床罩都跟新的没两样,家具也都擦得闪闪发亮,壁炉仿佛从未熄灭过,虽然从窗户里就能看到外面的麻瓜街道,但麻瓜们制造的聒噪声音一点儿也传不进房间。
破釜酒吧的老板叫汤姆,这是个秃顶的驼背老头儿,第一次看见他的人都会觉得他很阴森,但相处久了就会发现,其实这位老酒保和他的酒吧一样令人惊奇。他狡猾,聪明,世故,当然还擅长伪装,甚至有时候,伪装成令人无视的样子似乎成了他的一种独特的爱好,比如他喜欢把自己的酒吧伪装成阴森可怖的样子,然后享受第一次到这里来的十一岁小巫师脸上战战兢兢的表情。
但是每每想到一个在两年前进入破釜酒吧的男孩,老汤姆总是很郁闷。因为刚刚踏入魔法世界的男孩非但没有为破釜酒吧的样子吓到,反而挑挑捡捡,只用二十个加隆就敢要求住一个月;后来在知道酒吧弄得脏兮兮的原因后,又对这设计嗤之以鼻,将老汤姆的得意之作说成是一文不值的垃圾,并且提出一大堆改良意见——当然,自尊的老汤姆是不会承认男孩的设计比他自己的要好,虽然后来他都遮遮掩掩地采纳了。
这个让老汤姆郁闷不已的男孩,哦,或者应该说少年,就是住在306房间的客人。事实上,这个少年在过去的两年中每次暑假都住在306号房间,他从来都不回家,也没有人到这里来看他,因此当汤姆发现自己在暑假还有好几天的时候就宁愿把306号房间空着也不租出去时,他虽然郁闷,却没有改变自己的主意。当他真的看到少年拖着箱子走进酒吧的时候,其实心里还是有一点怜惜的。
这位每个暑假都住在306房间的少年,自然就是本书的主角——莫延。
莫延有一头流火般的长发和一对罕见的银色眼眸,长得十分俊美——汉白玉般的脸庞,挺直的鼻梁,削薄的唇,尖尖的下颔,身姿如青竹一般挺拔修长,虽然还只是个眉眼初初长开的男孩,但已经现出凛然傲绝的气势和既危险又诱惑的奇异的吸引力。
虽然现在是深夜,但莫延的房间里还是灯火通明,他正跪坐在床上,收拾着凌乱的东西。
地板上扔着糖纸和果核,猫头鹰羽毛散落地到处都是;几件袍子胡乱摊在床上,其中还夹杂着几本咒语书。
房子中间搁着一只空空的大箱子,正等待着被填满,里面现在只有几件内衣和几双袜子,哦,还有一根棕色的羽毛。
书桌上放着一份《预言家日报》,最上面是九个人站在金字塔上傻乎乎的疯狂挥手,旁边还写着:
“魔法部工作人员得大奖
魔法部禁止滥用魔法物品司主任亚瑟·韦斯莱得到了《预言家日报》年度大奖加隆奖。
兴高采烈的韦斯莱先生告诉《预言家日报》的记者说:“我们将把这笔钱花到夏季埃及旅游上去,我们的大儿子比尔在埃及为古灵阁做解咒师。
韦斯莱一家将在埃及待一个月,在霍格沃兹学校开学前回来。目前韦斯莱家有五个孩子在那里学习。”
窗台上放着一个空的笼子,笼子是被打开的,并且已经打扫了干干净净,里面的寄宿者正在为他的主人寄一份生日礼物,要到明天早上才会回来。尽管明知这一点,但房间里的少年还是忍不住每隔几分钟就焦躁地看笼子一眼。
现在莫延正在收拾他假期的作业,在最上面的一张羊皮纸上标题醒目地写着——《十四世纪焚烧女巫的做法是完全没有意义的》。旁边还露出另一张羊皮纸的一小半,标题是《收缩剂的配置过程和使用方法》。
除了莫延自己,没有人知道,今天是他的生日。
然而在午夜的钟声响起的时候,莫延没有拆开早就买好的蛋糕点上五颜六色的蜡烛,而是跪在自己乱得不成样子的床上收拾这一大堆零碎。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状况,莫延自己想到原因都会脸红。
本来对于这个假期,他早就有了计划,只要一步步按照计划来做,他便可以拥有一个轻松自在而充实的假期。
但呆板的计划在人的感情面前总是不堪一击。
原本计划在一个星期内完成所有作业的莫延,在第五天就忍不住丢下笔跑出去,并且他的作业还没有完成三分之一。他在英国沿海的各个城市游荡了整整一个月,徒劳无功地寻找着根本就不会出现在那里的人。最后,当他终于意识到如果自己继续这样的话,非但不会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人,反而很可能因此而错过本来可以碰到他的机会。然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作业竟然还有一大堆没有写完。于是他返回破釜酒吧,经过两天的紧张学习后,他终于把所有的作业都完成了。现在他正一边收拾着自己的行李,一边等待着最新一期的《预言家日报》,并且下定决心,如果今天的《预言家日报》还没有他想要的消息的话,他就要主动做点什么了。
当天空蒙蒙透出亮光时,房间里除了一个垃圾袋外已经收拾的整洁干净了。行李箱被主人收进了戒指,原本堆在床上的羊皮纸都摞的整整齐齐,分门别类地装起来。一只黑猫卧在床上,打着呼噜睡得正香,身体随着呼吸微微起伏着。她是莱娅,莫延的第一只宠物,是个贪睡、懒惰又挑食的波斯猫。
莫延拧着自己的手指,焦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最后干脆趴到窗台上看着外面蓝黑色的天空。
金黄色的月光照进来,给房间带来了淡淡的凉意。天边的星辰都还很清晰,窗外的街道冷冷清清地,只有一只瘦弱的土黄色的流浪狗在街边沿着墙角抽动鼻子搜索。
终于,一个小小的黑点从远处飞来,而且越来越大——那是一只棕色的猫头鹰,它的双翅矫健,飞翔的十分优美,正是莫延的宠物拉斐尔。
莫延紧紧抓住窗栓,虽然长方体的铝块在他的手心印上了深深的红色印痕,但他仿佛根本就没有察觉。
拉斐尔飞进窗户,似乎知道主人急切的心情,所以没有索要食物,而是直接将自己带来的《预言家日报》交给莫延,自己飞进笼子去休息。
莫延迫不及待地打开报纸,然后长长地松了口气。
《预言家日报》的头版是是一个脸庞凹陷、长头发纠结在一起的男人,他的皮肤像蜡一样白,正缓慢地眨着眼睛,看起来十分呆滞,几乎看不出活着的迹象。
莫延看着小天狼星的这张照片,突然觉得眼睛有些酸涩。当初父母为了躲避伏地魔的追捕,行踪成迷,在万圣夜之前他总共只见过两次。最常来看他的就是小天狼星,虽然他也面临着危险,但小天狼星就是有一种把天大的危险都当成等闲的天赋。莫延怀疑如果不是他的安危也牵扯着自己父母的安全,他可能都不会有躲藏的时候。小天狼星总是试图把一些杂七杂八的玩具带进来,但却总被治疗师以影响健康的理由扔出去。然后不肯放弃地再接再厉。
记忆中的小天狼星非常英俊,黑色的头发垂在眼前,显得典雅而不羁,总是一副懒洋洋地神态,漫不经心地样子似乎在说没什么可以让他担心的。每次他来圣芒戈,莫延的病房外就会多了很多轻盈地脚步声,无论治疗师还是病人及其家属,年轻的女性们总在期待着和这个青年发生一场浪漫的“邂逅”,进而衍生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
不过……
莫延仰头使劲眨着酸涩的眼睛,告诉自己:只要活着就好了,活着,才能有希望,有快乐,有期待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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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贞路上的每一户设计都相似的出奇:方方正正的一般高的大房子,方方正正的葱翠欲滴的草地,车道上整整齐齐地停放着光亮照人的汽车。住在这里的人家平常的消遣就是洗车和修剪草坪,还有一个共同的特殊爱好,就是偷窥别人的隐秘并以此为乐,在这一点上,女贞路四号的女主人,佩尼·德思礼夫人独有优势——她的脖子比正常人长一倍,这样在她隔着篱墙窥视左邻右舍时就会派上大用场。
德思礼一家总是在试图伪装自己跟别人没什么两样——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除了他们有一个不同寻常的男巫外甥以外。
但是德思礼一家不知道,其实他们不同寻常的外甥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一个现在在楼上的卧室里伪装自己是个圣布鲁斯安全中心少年犯学校的普通学生,一个正隐身坐在他们家门外的篱墙上。
一只雪白的猫头鹰从二楼的一个窗户飞了出去。
不一会儿,弗农·德思礼先生的车开到了门前的车道上。他匆匆地从车上跑下来,拉开后座的车门,一个跟他长得十分相似的妇女走出来,他们一样的高大、粗壮,还有紫色的脸。她一手提着巨大的手提箱,另一边腋下夹着一头脾气很坏的老叭癞狗。
长脖子的德思礼夫人匆匆忙忙跑出来迎接,后面摇摇摆摆跟着的是她的儿子达力·德思礼,他继承了父亲的粗壮肥胖,金发平平地贴在扁平的脑袋上,看起来十分愚蠢。
莫延看着德思礼一家人亲亲热热地拥抱在一起,却把瘦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