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聊斋]破魔-第7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可苦了他一个孤家寡男;别忘了;以水族子弟的平均年龄计算;他还只是个血气方刚的大好青年啊!
还是说;在两位大神眼中;他的存在感就这么薄弱么……
而现在;终于抵达了目的地京城,意味着他有了更多被放养和自由支配的时间,不必再杵在这两位大神周围当电灯泡了!
简直是太好了!!涂夷激动地想着。
车厢内传出一个慵懒的哈欠声,还带着些许刚睡醒时的鼻音:“阿涂,我大哥去哪儿了?”
“少爷您忘了吗?之前您突然说想吃上上个镇子的秘制八宝鸭和另一个海边渔家酒楼里的蒜蓉粉丝蒸扇贝,还有不知道哪个镇子上曾吃过的海棠糕,又嫌在下脚程慢,所以只好老爷亲自买去了。算上这一觉的时间,老爷应该也快到京城了吧。”
涂夷边回话,边慢悠悠的赶着车,过了城门。
(由于时辰的恶趣味,在外,涂夷分别改口唤他和罗睺为“少爷”和“老爷”。
罗睺:……?_? )
“哦,我们先找家客栈住下,再等我大哥好了。”帘子里,时辰慢吞吞地从软榻上支起身子,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上遍布暧昧的痕迹。
“好的,少爷。”隔着车帘外,涂夷扬响了一鞭,稍稍加快速度。
时辰揉了揉自己有些酸软的腰,撇了撇嘴,从车厢里的小柜子里掏出茶具,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水,默默啜饮着。
要说这变态大哥,除了在床上霸道了点,持久力长了点,对这事太过乐此不疲了点(= =),别的方面,对他真可以说得上百依百顺,宠溺非常了。
如果不是这次在马车里啪啪啪,做的太过分了点,他也不至于心生怨愤,故意说一些路程遥远的吃食,去为难变态大哥。
结果这人二话不说,在服侍他睡着后,竟然真的跑去买了!
反倒惹得时辰有些唏嘘和不好意思起来,说起来在上面要花费的体力应该也不少吧,唉,他下次还是稍微体谅体谅变态大哥好了。
别让人死撑着面子活受罪,都一大把年纪了,再患个腰椎盘突出什么的真心丢面子呐,因此适当的休息还是需要的。
“嘶——!!”
猛然间马车像是被强行勒停,剧烈地上下颠簸了一瞬,时辰脑洞越变越大,正恍恍惚惚地想着变态大哥,一个不慎,被手里头的茶水溅了一身,外面惊慌失措的马儿嘶鸣声不断。
“你这刁民是怎么赶车的?!出门有没有长眼睛?!胆敢在京城大街上横冲直撞,信不信本公子把你送去官府?治你个当街逞凶之罪!”一个尖锐刺耳的声音,不管不顾,对着涂夷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趾高气扬的怒骂。
涂夷都快被气笑了,没有想到初到京城,就碰上这种蛮横不讲道理的人,还恶人先告状。
明明是自己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策马飞奔,突然从转弯口窜出来,能险些撞上他们的马车吗?若是当着老爷的面,惊扰到他家少爷,就算是凡间的帝王在这儿,也得死个几次。
“人要脸树要皮,青天白日的,能睁着眼睛颠倒黑白到如此地步,在下佩服!”涂夷只是冷笑着讥讽道。
“你……!”对面那公子哥骑着马背上,被气堵得一时语塞。
这人长得倒是不错,唇红齿白,眸若圆杏,即使生气涨得双颊绯红,也不难看,反而更添了含怒的风韵。然而这种长相在一个男人身上,怎么看都带着违和感,比起时辰过分精致的长相,更为违和。
“大胆刁民!冲撞了我家公主,啊不,是公子,十个脑袋都不够你砍!”后面赶过来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厮,同样骑在马背上,扫了一眼局势,就泼悍地指着涂夷开骂了,倒是十分地衷心护主。
两人身材都较比一般男子纤瘦,可这嗓门却不是一般的尖利,说话的语气更是格外尖酸刻薄。
“呵呵,你当这天下是你家的吗?”涂夷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了,只是周身的气场却令人有些不寒而栗。
这一主一仆的嘴脸,忍不住让他想起当初被封印在山村时,那些村民们带给他耻辱时,或贪婪或丑陋可憎的表情,同样的趾高气扬,同样的“无畏无惧”。
一时间,涂夷身上的戾气变得浮躁了起来。
主仆两人听了这话,皆是默不作声,脸上的表情却愈发矜持高傲了起来,对涂夷的话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神情隐隐带着些得意。
“既然你们硬说是我横冲直撞,目无法纪,那么我不当街逞一下凶,似乎还对不起这些罪名了!”说完,涂夷扬起手中粗粝的马鞭,对着对面那一主一仆狠厉地直抽了过去。
他老鲇家的人,从来就不是好脾气好相与的,更何况现在都被人莫名其妙的爬到头顶上来了。
骤然间,飕飕的挥鞭声响起,打在这主仆二人身上,声声清脆,令涂夷心生愉悦。这根新买的马鞭还一次没用在拉车的马儿身上,倒先赏给了这两人。
“啊啊啊!!好痛啊!!”
“啊!你这个疯子!是真的想死吗?!”
一主一仆没有想到涂夷居然真的敢动手,如影随至的鞭子打得他们疼痛难忍,原本白白嫩嫩的皮肤瞬间皮开肉绽,鼓起一道道难看的红痕,耳边尽是密集而可怕的破风声,几乎无处躲避。受惊的马儿也开始不受控制,嘶鸣着抬蹄乱动着,两人很快就被掀落到了地上,凄惨的模样,可说是狼狈不堪。
“娘娘腔!”涂夷不屑地讥讽道,对这两人泼妇般尖锐的惨叫谩骂感到厌恶。
街道两旁,保持距离围观的人数不少,对着那主仆两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看情况,估计又是哪家的纨绔子弟出门不长眼睛,踢到了铁板,活该被教训。
看热闹的人相当可观,可帮忙劝阻的却一个没有。“公子哥”忙着躲避这像逗弄侮辱般的重重鞭影,眼中流露出愤恨的神情。
尽是些刁民,等她回宫之后,一定要他们所有人好看!特别是这个敢把她当牲畜鞭打的可恶男人!她要让他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今日所受的屈辱十倍百倍的奉还!
她要划烂他这张可憎的嘴脸,将挥鞭子的那只右手一根根手指掰断,再挑断手脚筋,扔进乞丐堆里,让他慢慢腐烂饿死!包括所有他爱的家人,也活该跟着受到连坐,当着他的面一个个被折磨死!
公子哥心里这般恶毒的想象着,她原本就是因为心情恶劣,才想出来策马放纵下心情,结果遭受被人用马鞭抽打的折辱,这是从未有过,绝不可能发生在她身上的折辱!
一时间,怨愤、羞辱和不可置信重叠,甚至达到了犹如杀父仇人般强烈的程度。
“阿涂,住手。”悦耳的声音如滴落岩石的泉音,清越动听,突然间在马车内响起。
“是,少爷。”涂夷顿时收手,恭敬的侍立在马车边上。
现场所以人皆是愣了愣,原本以为这人是即兴驾车游玩的权贵子弟,毕竟他一身清俊而又凌厉的气质,比起一般的世家子弟,甚至王孙贵族都要出尘拔萃,谁都没有想到他的身份竟然只是个随从小厮!
同时又想到,连身边的随从都是这般卓然的气度,那这主人的身份该有多高贵不可轻攀了啊!
涂夷除了在时辰和罗睺面前,在外丝毫没有一点小厮的样子,面对众人隐晦的惊疑,这三人到目前都没感到任何违和感。
因为他们几乎都不在意无关紧要之人的看法,除非刻意隐匿气息,这种被围观被注视的感觉早已经习惯了。
一只白皙莹润如玉石般完美的手探出,慢慢撩开帘布,围观的众人,包括被鞭打教训的主仆二人都不由屏住呼吸。
马车里的主人并未完全现身,仅仅是显露出一个极美极精致的侧脸,但光凭这一侧脸就足以使无视围观者惊为天人,恍惚着以为是仙人下凡之资了。
这人的容貌气韵,绝非凡间所有!
时辰向上斜挑的眉梢微蹙,扫视了一下周围,他一眼就看出这是两个女扮男装出游的没有喉结的假男人,秉着初到京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免败兴的念头,决定先息事宁人再说。
最后将视线投向涂夷,涂夷瞬间领会,俯身上前,听候吩咐。
“把这瓶伤药给那两位姑娘,别闹事,早点去客栈等我大哥回来。”时辰吩咐声并不大,说完他便从手边小柜子里掏出一白玉瓷瓶。
“姑娘?!”涂夷惊讶万分,这种尖酸泼悍的骂架气势,怎么可能和“姑娘”这两个字有关系,变异的吧?说是母大虫还差不多。
伸手接过药瓶后,涂夷翻身上了马车前驱,手执起缰绳。时辰则是一脸懒洋洋的模样,放下帘布,重新躺回了软榻,被打湿的衣衫刚蒸干不久,再加上酸软的身体,要不是适才外面太吵,他压根就不会乐意动弹一下。
“驾!”涂夷吆喝一声,马儿踏蹄声响起,围观众人纷纷让出道路。
“接着!这是伤药,涂一次见效。”
说完,一道微亮的弧度抛过,白玉瓶精准地掉入假公子哥的怀里。
涂夷的语气带着微微的嫉妒和愤愤不平,要知道任何一瓶出自时辰手上的丹药,哪怕是最劣等的,都有活死人肉白骨的功效,更不用说是几条鞭痕了。
现在白白送给这两个刁蛮骄纵的“娘娘腔””母大虫”,涂夷还真挺不乐意的,但他又不敢违背时辰的意愿。
假公子哥一动不动,死死盯着远去的马车,眸色暗沉,显得神情莫测。
就在围观众人认为好戏散场,准备各自回家之际,她的表情突然变得狰狞,暴怒般抓起怀里白玉瓶,抬高手臂,杀人泄愤般猛地向地上砸去!
“砰!”地一声清脆撞击声,原本以为会摔成碎片的白玉瓶完好无损,反倒是平整的青石板砖上,竟然被砸出一个肉眼可见的浅坑!
周围的呼吸声顿时一滞,看来这白玉瓶是个宝贝呢,马车上的那位出手这么阔绰,身份想必不凡。
假公子哥没有注意到刚发生的这一切,反倒是她身后的清秀小厮眼神微微闪烁,在主子背后悄悄捡起白玉瓶,飞快的塞进了自己袖子里。
作者有话要说:推文→我家小九的同耽新坑《'星你+拥月'拥日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