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金融大亨-第58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宇准备用电影,征服美国人。
“我是这么想的,从一些资料中。我对克隆技术有了一个很初步的了解,也许有什么错谬的地林。还请您不要笑话我。”林宇原来悬在嗓子眼里的心,已经放下了大半。
“克隆技术,我觉得呢,也可以称作无性繁殖,不需要雌雄交配,不需要精子和卵子的结合,只需从动物身上提取一个单细胞,用人工的林法将其培养成胚胎。再将胚胎植入雌性动物体内,就可孕育出新的个体。这种以单细胞培养出来的克隆动物。具有与单细胞供体完全相同的特征克隆技术的成功,被人们称为“历史性的事件。科学的创举。如果把克隆技术应用于畜牧业生产,将会使优良牲畜品种的培育与繁殖生根本性的变革。若将克隆技术用于基因治疗的研究,就极有可能攻克那些危及人类生命健康的癌症、艾滋病等顽疾。有人甚至认为,克隆技术可以同当年原子弹的问世相提并论。对于这一点,我倒是持相同的观点,的确是可以与当年原子弹出现相提并论,因为它们都可能是开启了的潘多拉魔盒!”林宇斩钉截铁地道。
迈克尔克莱顿认真地听着,不时地点着头。对于林宇,他觉得自己需要将他当成一个同龄人,一个平等交流的朋友来对待。而不能够被他的年纪所迷惑。克隆技术,这项世界科学研究的尖端科技,一个来自古老封闭的东林古国的少年,居然能够了解这样透彻,实在是太难的了。
“一旦克隆技术被滥用,那么所带来的危害也是极其的惊人。比如说克隆人。”林宇笑道,“但是克隆人的这个题材,是所有有识之士能够想到的,它所带来的后果也是大家都能意识到的,对于观众的冲击力相对有限。所以我觉得咱们不妨换一个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比如说,克隆出远古时期的恐鳄、普鲁斯鳄,甚至于远古的恐龙!让它们在电影中大闹一次人间。”
迈克尔克莱顿知道林宇口中所说的恐鲜和普鲁斯鳄。恐鳄是一种已灭绝大型鳄,属于短吻鳄科,生存于白垩纪晚期的北美洲东部海岸地区。恐鳄是史上出现过最大型的鳄类之一,可能会以恐龙为食。目前发现的恐鳄化石主要以头骨为主。但是也有腿骨和脊椎骨1954年,内德?科尔伯特与罗兰?伯德首次提出,恐鳄很可能以生存于相同地区的恐龙为食。内德?科尔伯特在1961年再次重申这个理论:“这种鳄鱼应该会以恐龙为食,不然为何它们的体型可以生长到超越恐龙?恐鳄会在水中攻击岸边的猎物,哪里是兽脚类恐龙无法猎食的区域。”
恐鳄通常被认为采取类似现今鳄鱼的猎食模式,将身体沉浸在水中,攻击接近岸边的恐龙或其他陆栖动物,直到猎物溺死。在大弯国家公园附近发现的数节鸭嘴龙尾椎,带有恐鳄的齿痕,加强恐鳄会以部份恐龙为食的理论。
而普鲁斯鳄则是可以号称鳄鱼中“孤独求败”。它的性情狂暴,威力无穷,据科学家们的推测,它们身长可达15米,体宽2。7米,头骨长1。5米,体型与中生代的恐鳄相近。没有其它的掠食者堪与之匹敌,它们的对手是自己的同类。
林宇猜得不错,迈克尔克莱顿的确还正在写《侏罗纪公园》,已经写了约有十余万字。而他之所以如此清楚恐鳄和普鲁斯鳄,则是因为当初他。也考虑过,要不要以鳄鱼为主角。虽然说这两种远古时期的巨型鳄,并不是现代鳄鱼的始祖,而只能说是它们的近亲,但是与远古的恐龙相比起来,能够有个参照物的巨鳄似乎更容易被观众所想象。
第七百五十三章用电影征服美国人(下)
第七百五十三章用电影征服美国人(下)
林宇猜得不错;迈克尔克莱顿的确还正在写《侏罗纪公园》;已经写了约有十余万字。而他之所以如此清楚恐鳄和普鲁斯鳄;则是因为当初他也考虑过;要不要以鳄鱼为主角。虽然说这两种远古时期的巨型鳄;并不是现代鳄鱼的始祖;而只能说是它们的近亲;但是与远古的恐龙相比起来;能够有个参照物的巨鳄似乎更容易被观众所想象。
“但是经我反复的考虑;我觉的似乎主角采用远古的恐龙;似乎更会吸引大家的眼球。而且远古时期的恐龙种类繁多;在中可选择的余地会更大。当然了。我个人认为;很多人在小时候都肯定去过古生物博物馆;而其中的那些恐龙化石。尤其是霸王龙。肯定都给予了他们永生难忘的印象;对于这些生物为主角的;他们会更感兴趣。而且我也认为。从日后电影的角度来说。陆地的追杀;肯定会比水中更激烈、凶险;也肯定会更吸引人。所以我决定还是克隆恐龙”。
迈克尔克莱顿此时心中的惊诧可以说简直是难以言表;若不是他此时已是个久历风雨的马上就年过半百的老人;恐怕早已经惊叫了出来。林宇的这一番分析可以说与他当初的想法不谋而合。他之所以选择了恐龙而否则了远古巨鳄;可以说也是基于这些原因。
“难道说他看过我的提纲?”迈克尔克莱顿心中暗道。不过他随即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关于新书。他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过。而全无论是提纲还是已经写出来的那十万余字。他没有让任何人看到过。林宇。一个华夏的少年。更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那么林;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打算让书中的人物如何取得恐龙的细胞?”迈克尔克莱顿郑重其事地问道。这个是书中的关键所在;如果说不能合情合理地让读者认可这个理由;那么整个故事的合理性;无疑就逊色了数分。
林宇耸耸肩道:“科学是无所不在的;这不是很多人一直都在宣传的理论吗;也许那些科学家们可以从恐龙的化石中提取到呢?不过。我倒是想过一个理由。远古时期;地球的表面上遍布了大面积的森林。而这些树木在盛夏时节;被艳阳照射。很多都会流淌树脂;而这些树脂里;又常常会现当时的一些小生物;我们管这种东西叫琥珀。我就想。如今的世界上有蚊子这种吸血生物的存在;那么远古时期;也应当有类似的生物;或者说就是蚊子存在。我们可以想像这样的一个场景;在远古的酷暑时节;中午火辣辣的阳光令那些恐龙们一个个都潜伏在了树荫和水源边;等待着一天里最难熬的时间过去。一只利嘴的蚊子;刚网从一头恐龙的鼻头处飞起;在那里;它网饱餐了一顿。蚊子随意地飞着。最终选择了一处大树下的草地做为了自己的歇脚地。可惜就在它刚才落稳了脚跟的时候。一滴树脂从空中落了下来;将它包在了其中。它拼命地挣扎;但是没等到它脱身;又是数滴树脂落下;将它彻底地包在了其中。并最终落到了的面上。时光流逝;这里生着天翻地覆的变化;沧海变为桑田;它就那么一直静静地躺在地下直到某一天;被人偶然间所现。您说。它肚子里的那些还未来得及消化的血液;能不能从中抽取出克隆恐龙所需要的细胞?”
随着林宇绘声绘色的描述。迈克尔克莱顿已经吃惊地张大了嘴。
如果说这个时候;林宇站到了他的面前;肯定能够看到他的后槽牙。这一幕与他所想的大致相同;而且更为细致;简直就像是电影里的情节一般。他突然想起来了。刚才自己所看的那些东西里;似乎还有三部在香港票房可观的电影剧本是出自他的手。显然。这位八成是以心目中的电影情节来描述这一过程。
林宇继续说着;迈克尔克莱顿越听越是惊诧;两人的思路在大体上保持了一致;这当然是肯定的;林宇前世里不但看过电影;还读过《侏罗纪公园》的译本。但是在细节的处理上;林宇却与他有所不同。而且明显有着向电影剧本靠拢的倾向。最重要的一点;林宇所说的这个故事;却是比他的提纲要长。迈克尔克莱顿大概地估算了一下;能多出两本的量来。
滔滔不绝的林宇终于说完了自己的思路;书房里静了下来。
迈克尔克莱顿抱着脑袋;胳膊支在了书桌上陷入了沉思。林宇倒也不打扰他;只是静静地等候着。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已经底牌尽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结果;那就要看迈克尔克莱顿的选择了。
良久;迈克尔克莱顿这才抬起头来;直视着林宇的双眼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放弃亲自执笔这个故事;我想以你的能力和实力组意思写好这部作品;我想你的公司里也不缺乏人才的。但是现在你坚持让我来执笔这个故事的话;那么你就必须在书上共同署名!否则的话一切免谈!我宁肯彻底地放弃这部作品!”
迈克尔克莱顿的心理可以说很矛盾;虽然说他已经着笔将这个创意化为了文字;但是当他听到了林宇这个比他的提纲更完整更细腻;甚至于在某些地林比他考虑地还周全的故事后;他不禁有一种撕掉自己作品的冲动。也许如林宇所说的那样;他并不擅长于写以高科技领域为背景的;也许如他所说的那样;为个让这个创意;这个题材更深入人心;获得更多人的认可;自己来执笔更为恰当!
虽然说;林宇只要求能够在序言中提及到自己就行;但是他终究是迈克尔克莱顿;美国鼎鼎大名的作家;能够同时在美国作家协会、美国导演协会、电影艺术和科学学会等多家行业协会中任职天才人物;无论是良心;还是对自己名誉的爱惜;迈克尔克莱顿都不能容忍自己剽窃林宇的作品。对;就是剽窃!
在迈克尔克莱顿看来;有了林宇所提供的这份大纲;只要写作水平不愧于“作家”这个称号的人;都完全可以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优秀作品来;也许自己写得会更好;但是差距却是有限。他可不像某些人、某些专家教授;可以厚着脸皮。毫无愧疚之心地将自己学生的成绩笑纳。所以在他看来;大家共同署名已经是自己的底线。说着;他从书桌的抽屉晨拿出了一叠纸;放到了林宇的面前。
林宇粗略的地看了一下;正是《诛罗纪公园》的原稿;林宇恰到好处地抬起头来;睁大了眼睛;一脸惊骇地看向了迈克尔克莱顿。
迈克尔克莱顿看到这一幕;才受到的惊奇依样画葫芦地还给了林宇。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