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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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曾听过这样的谣言:嬴政其实不是庄襄王的亲生骨肉,而是吕不韦和太后的私生子。李斯一度还曾经被这样的谣言迷惑,但当他看到嬴政之后,这才明白谣言永远只能是谣言。在嬴政身上,看不到半点吕不韦的影子。嬴政身为王者的高贵气势,商人出身的吕不韦一辈子也无法企及。
莎士比亚曾说:有人生而伟大;有人因奋斗而伟大;有人则被吹捧成伟大。李斯能感受到,嬴政便是生而伟大之人。他就是为了不朽而诞生。天空是他的极限,他是人类的极限。他的光芒,将注定穿透千年万年,一如当初之耀眼。
李斯已忘却身在何处,他眼中只有那位折梅在手、缓缓轻嗅的俊美少年。是的,那少年便是他用一生在等待的那个人。一个站在历史起点的巨人,一个空前绝后的君王。感谢上天,在遇见你的时候,让我已经出生,让我还在活着,虽然活得那么渺小,那么卑微。
第八章 最漫长的一天
【1、可耻的胆怯】
秦王嬴政赏完梅花,便到一旁的殿中取暖稍息,王绾和诸郎官自去殿前侍卫不提,撇下李斯孤伶伶地站在庭院门口,进既不能,退又不甘。唐突佳人,固是人生不可承受之快,糟蹋机会,却是千古难以承受之恨。机会就在李斯的眼前,秦王嬴政此刻便在前方的殿内,若有所待。这样的机会,不知何时才会再次出现。李斯必须抓住这次机会,面见秦王,用他的智慧和说辞来打动秦王。机会当前,李斯因为激动而两股战栗,却也因为胆怯而憎恨自己。他站在冰天雪地,一点一滴地酝酿着自己的决心和勇气。
在西方的结婚仪式上,主婚的神父有一句话通常是必说的:“你们当中,若是有谁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这桩婚姻不应该举行,请当着主的面,现在就说出来,否则,就永远不要说。”这句话貌似为新婚夫妇着想,实则是在怂恿新郎或新娘的旧情人跳出来大搞破坏,把婚事搅黄。这就是谈判中常用的一招技巧,时间逼定。嘿,这是上帝给你们的最后机会,你们再不说,就永远也来不及了,连上帝也救不了你。
时间逼定的技巧,不仅可以用来怂恿别人,更可以拿来激励自己。司汤达的《红与黑》里,就有这样一个细节,在我年少时曾给我以巨大震撼:
十八岁的于连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在晚上十点的钟声响起时,他一定要握到德·莱纳夫人的手,并且留下。要成为德·莱纳夫人的情人,这是他必须跨过的第一道关卡。德·莱纳夫人是市长的妻子,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她不仅身份勉强算得上高贵,而且格外珍惜自己贞洁的名誉。于连却只不过是在德·莱纳夫人家里担任家庭教师的一个穷小子罢了。但是于连还是强迫自己接受了这样高难度的任务。他要征服德·莱纳夫人的精神和肉体,更要借此来锤炼自己的灵魂,使其变得更加坚强。
当天晚上的花园里,德·莱纳夫人坐在于连旁边,在德·莱纳夫人的另一边,坐着她的一位朋友,德尔维夫人。
交代完大致的背景,让我们来直接品味司汤达精彩绝伦的原文。
于连一心想着他要做的事,竟找不出话说。谈话无精打采,了无生气。
于连心想:“难道我会像第一次决斗那样发抖和可怜吗?”他看不清自己的精神状态,对自已和对别人都有太多的猜疑。
这种焦虑真是要命啊,简直无论遭遇什么危险都要好受些。他多少次希望德·莱纳夫人有什么事,不能不回到房里去,离开花园!于连极力克制自己,说话的声音完全变了;德·莱纳夫人的声音也发颤了,然而于连竟浑然不觉。责任向胆怯发起的战斗太令人痛苦了,除了他自己,什么也引不起他的注意。
古堡的钟已经敲过九点三刻,他还是不敢有所动作。于连对自己的怯懦感到愤怒,心想:“十点的钟声响过,我就要做我一整天里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则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枪打碎自己的脑袋。”
于连太激动了,几乎不能自己。终于,他头顶上的钟敲了十点,这等待和焦灼的时刻总算过去了。钟声,要命的钟声,一记记在他的脑中回荡,使得他心惊肉跳。
就在最后一记钟声余音未了之际,他伸出手,一把握住德·莱纳夫人的手,但是她立刻抽了回去。于连此时不知如何是好,重又把那只手握住。虽然他已昏了头,仍不禁吃了一惊,他握住的那只手冰也似的凉;他使劲地握着,手也战战地抖;德·莱纳夫人作了最后一次努力想把手抽回,但那只手还是留下了。
于连的心被幸福的洪流淹没了,不是他爱德·莱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到头了。
整部《红与黑》里,我最爱这个细节。于连便是对自己下了时间逼定的咒语:“十点的钟声响过,我就要做我一整天里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则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枪打碎自己的脑袋。”为了保住自己的脑袋,还有什么手不敢牵?还有什么险不敢冒?
【2、所恶有甚于死者】
李斯和于连一样,在说服自己采取行动之前,也有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他已过了而立之年,按当时人的平均寿命五十多岁来计算,他这辈子已经五去其三,留给他的时间只有二十多年。二十多年,只不过弹指一挥间,甚至在你尚未发现之前,便已化为虚幻的云烟。
回首活过的三十余年,他有理由羞愧汗颜。翻检回忆,无一事能引以为傲,值得珍惜。蔡泽的话虽然难听,却并没有骂错,三十余年,他实在是苟活人世,行尸走肉而已。他可以选择就此转身离去,无人能对此加以责备,然后度过风平浪静、庸俗无奇的二十多年,在某张床上悄悄死去。然而,在他临死之前,他会不会后悔,后悔自己没有用这苍白乏味的二十多年来换取今天的这样一次机会,面见秦王,说服他允许自己和他站在一起,开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不世伟业?就算成功的机会只有万分之一,至少他也可以作为一个冒险家死去。
李斯此时便已被一种强烈的激情所控制。不管如何,即便是擅闯宫殿,他也一定要见到秦王。如果今天他不敢去见秦王嬴政,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一剑将自己刺死,这样懦弱的李斯,不活也罢。虽说擅闯宫殿,按律当烹,但只要我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如果秦王没有被我说服,还是要烹我,那我也认了。至少我努力过,没有成功,那是水平问题,不是态度问题。
要么得到所有,要么失去全部。李斯以自己的生命为赌注,彻底地豁了出去。
李斯向宫殿摇摇晃晃地走去,他满脸紫红,举止亢奋乃至癫狂。王绾远远看见,大为惊奇,连忙迎上,急切地道:“李兄请速回,此地非你所能入。”
李斯道:“吾欲见秦王。望王兄通融。”
王绾怒道:“别事尚好说得,见秦王可是通融得的?”
“王兄若不肯通融,李斯也只好硬闯了。”
王绾没料到一贯温文尔雅的李斯忽然变得如此强硬,一时为之语塞。以他和李斯的交情,倘李斯真要硬闯,他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才好。王绾口气一软,道:“李兄欲见秦王,所为何事?”
李斯道:“李斯欲说秦王,不仅为李斯计,更为秦王计。李斯自负有商鞅、范雎之才,奈何不得景监、王稽之助。是以方出此下策。”
王绾道:“擅闯宫殿,依律当烹,李兄可要想清楚了。”
李斯道:“蝼蚁尚且贪生,李斯何尝不怕死。李斯适才远观秦王,已知其必为明视善听之主。李斯倘得入内,当面陈词,自信定能动秦王之心。”
王绾素知李斯之才,也知道他一向不做没有把握之事,他想帮李斯一把,但却也有自己的苦衷。王绾道:“为大王掌守门户,乃王绾职责所系。倘王绾放李兄入内,又复李兄说王不成,依法连坐,则王绾也将随李兄而死也。”
李斯道:“李斯为郎,乃相国吕不韦所荐,依法连坐,也当坐相国也,君何惧哉!”
王绾也摸不清李斯和吕不韦的真正关系,李斯也从不提及。李斯将这段关系故作神秘,任人猜测去。
王绾有心成全李斯,他沉吟片刻,灵机一动,倘说李斯是得到吕不韦的授意,这才要见秦王,则李斯便能顺利入殿,自己也可免去罪责。王绾因此问道:“李兄欲见秦王,莫非是奉了相国之命?”
李斯心领神会,忙道:“正是。王兄大德,李斯没齿不忘。”
于是,王绾收去李斯佩剑,借故支开诸郎。李斯带着狂跳不已的心,跨入宫殿。
【3、君臣初相见】
一步。
两步。
三步。
李斯的双脚踩在宫殿坚硬的石砖,却仿似踏在云彩之上,凌空高蹈,步步惊魂。李斯低着头,几乎不敢去看秦王。在他的喉间,泛起某种年轻而青涩的情感,让他眼眶湿润,感动莫名。他即将面对的,仿佛不是一个王座上的少年,而是他相思多年的梦中情人。
李斯跨入宫殿的门槛,往前行了三步,便停了下来。他沉默着向上望去。
世间有一种膜拜,叫五体投地。
世间有一种距离,叫遥不可及。
但见秦王嬴政独自坐于空旷的宫殿高处,似在沉思。他修长的手指,抚摩着一柄青铜长剑。他还不到能佩剑的年纪,锋利的长剑,既是他的图腾,也是他的禁忌。在嬴政棱角分明的脸庞,有伤感流淌其上。莫非是方才雪中梅花的凄艳之美,还在占据着他的思绪,激起他的忧郁?
秦王嬴政沉浸在自身的孤独之中,他并未注意到李斯的闯入。当他发现李斯的存在时,却也不显惊奇,更没有惊慌失措,大声呼喊侍卫们前来护驾。在他的年纪,他镇静得可怕。只有见惯大场面的人,才能临危不乱。嬴政不用见惯大场面,他就是大场面。
嬴政以前从未见过李斯,他略带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个突兀的陌生人。李斯远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