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到军旅--我的历程-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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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会喜欢春天,因为可以采到许许多多的小花,香香地插在头上或衣襟上,还可以去挑野菜,甚荠菜呀,马齿苋呀,苦菜呀,下过雨后的草地上还有地衣,吃起来香极了。当然也有蘑菇,那些笨笨们会采许多许多漂亮的蘑菇——毒蘑菇回去,换得大人一顿臭骂。我们小狗子们则喜欢夏天,夏天的山上有许多能吃的好吃的东西,野桃还没有长熟(永远也长不熟)野杏又出来了,接着是李子,苹果树上也开始长出了希望,假如细细地找,还能在稀疏的叶子背后里看见绿色的柿子、青色的枣子、黄白色的梨子……山上还有一种酸酸的甜浆果,是长在山坡上的灌木,甚至连女伢子都喜欢吃,吃得嘴边腮上黑乌乌的煞是好看。不过夏天真正的乐趣还是在水里,在山下离家不很远的那一望无际的芦苇荡里。
这是遥远的童年回忆了……歌里是怎么唱的?“那是外婆拄着杖……”,外婆才不用拄杖呢,她老人家手里拿着的是扫把,假如我跑慢了就会吃上“毛笋炒肉”,——经常吃。大人们说,伢子们的小屁股原来都是整块的,因为挨打挨多了才裂成了两半。我想,在同龄的伢子当中,我的小屁股一定是最先裂成两半的,因为我最喜欢爬山、最喜欢到芦苇荡里玩——那是绝对禁区,因此挨的打也最多、最猛烈,经常还最隆重。大起来后我才听说应该“小杖则受,大杖则走”,这恐怕是没挨过打的人说的,至少说这话时不在扫帚把的威摄范围之内。当外婆她老人家亲自扬起扫帚来时,谁敢保证落下来的只是小杖而绝非大杖?当然应该“三十六计,跑为上计。”同党们家里是绝不能去的,这是外婆追剿的首要目标;还有呢,大人们也有同党,要是被这些大人们探听出我是犯了事儿潜逃的,就会立即把我押解回去,好让外婆她老人家继续刚才未竟之伟业。所以唯一可去的地方只有芦苇荡了。——为进芦苇荡挨打,又被打回芦苇荡来,这种成果,怕是外婆所始料不及的吧?
芦苇荡是我和水鸟们的世界。我和水鸟们一块儿捉鱼,一块儿捉虾,一块儿偷鸟蛋——水鸟妈妈们互相偷伢子吃,你偷我的我偷你的,笨笨,自己吃自己的不是一样吗?被发觉了当场就有一场激战,羽毛会纷飞着落了下来。——只要有水鸟打架,那附近一定有鸟窝,所以往往当她们还在激战时鸟蛋已经和我一起走了。在水边避风的干搪里点起芦柴,烧出芦炭,再从鸟蛋小的那一头敲出小洞放在灰里煨着——不打洞或火大了就会砰的一下,蛋白炸了你一身!煨上了鸟蛋就去捉鱼:折下十来根芦苇,把线和用大头针做的钩安上去,在水边挖几条蚯蚓作饵,长的钓鱼,短的钓虾,插在泥里就不用管了。我最感兴趣的是掏洞,水边的甚螃蟹洞黄鳝洞,滩上的乌龟洞鳖洞,掏出一个就插上一根芦柴,省得下次白忙,不一会儿就满载而归了。滩上的蚌和螺蛳是没人吃的,好吃并且可以生吃的是一种细长的“歪歪”,就是蛎,还有点咸味。倘要喝水,可以折一枝长芦苇,把骨节捏碎,伸到清水里吸着喝,水就会带一丝丝甜味。假如没有忘记,现在该看钓竿了,鱼也许不会太大,但虾竿一定挂得满满的,有的线上栓了几个钩子,拉起来看时,阳光下一串串虾便象一串串闪光的玛瑙。
吃鱼很简单,头一掐、肚子一挤,抓一把泥把鱼裹起来,放到炭灰里烤熟就行,也很容易吃:烤好的鱼在地上轻轻地摔两下,把泥一剥,鱼鳞也就跟着下来了。龟鳖螃蟹之类和黄鳝,带回去给三爷当下酒菜——他有老寒腿不能到水边,虾嘛就有点麻烦了。按说最直接方便的办法是晒干,两天就干透了,大虾的身子象蚕豆荚,小虾象豌豆荚,饿了抓一把放嘴里,不饿呢就少抓几个,美!——可是还有我们的水鸟大哥呢,他们是不会假客气的,而且性子也急,等不到晒干。所以我早就“坚壁”了一把没有把子的旧铁锹,放在芦炭上烤虾。照样要掐头去尾,而且要穿起来烤,否则他们即使断了头,也还要跳着翻身——落入灰烬就不能吃了。穿起来烤的第二个原因是翻起身来方便,因为烤虾要不停地翻,要不然糊归糊、生归生。快烤干了,把小蛎子壳里的水浇在虾上面,嗤的一声冒出一股白烟来。假如摘到了野葱、胡蒜,这时也可以放上去烤,香味四溢。
芦苇荡里的时间过得飞快,转瞬间水鸟们纷纷起落,远处的村落升起了袅袅炊烟,暮霭也悄悄地降临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倘是诗人或许会吟道“远村渺渺炊烟里,芦苇风动水鸟起。日暮汀洲一望时,晚霞如火映秋水。”即使是诗人也该回家了,何况我乎?但我茫然四顾,村庄溶进了暮色 ,远山的轮廓已不甚分明,夜风起了,芦苇飒飒地作响,仿佛催我回去,可是我却坐在那里不想动屁股,也许明天我就没有两半的小屁股了,四半的小屁股还能不能走路、爬山、游泳呢?——当我终于毅然决然地往家走去时,天已经黑透了。渐渐地我开始找不到路标,一直走到筋疲力尽还没有走出芦苇荡,最后终于倒在一片芦苇上睡着了。朦胧中我听见许多人在呼唤着一个似乎很伟大的名字——要不怎么会这样放声高呼呢?我听见了其中有外婆的呼唤,声音里似乎还带着哭腔。那一瞬间我忘记了外婆的扫帚把,忘记了我的小屁股们,不顾一切地向人声、向电筒光和马灯摇晃的方向冲去。
哦,这件事过去很久了,但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晚外婆没有打我,还为我在灶上温着饭菜和汤,以及两只煮熟的鸡蛋。
第四十七章 无
外面有喧哗声,这叫人怎么写作!我走出去正要说上尉几句,他已经满脸兴奋地跑来立正敬礼:“报告首长,来接您了。”
那个时候终于到了?
一名我没有见过的少校走过来:“报告首长,我奉命接您去总部!命令很紧急,车在外面。”
我接过命令看了看,怎么回事?他母亲的又不枪毙我了?
搞不懂!
我把没写完的手稿揣进兜里,“伙计,香烟归你们了!”
我走出了院门,战士们列队,敬礼。
我把手举到光头上还礼。十六天相处,大家都有了感情。
“你,斯巴达,执行任务!”将军用手指着我。
我没说话,狂抽着久违的中华烟,同时不忘灌两口“碧螺春”。他母亲的在里面尽抽“海河”、喝茉莉花茶,现在能享受不享受?再说我现在还不知道自己是哪个单位的、什么职务,也许已经是平民了呢,任务?昨天不高兴了把你关起来,搞得象随时都要把你“拉出去毙了”,今天想起你来就是“任务”,拿我当什么了!
“斯巴达!吊儿郎当的,什么样子!你忘了自己是军人?”
“什么任务?”
“边防警察少校,去口口作战,捣毁一个毒品工厂。”
“那是……友好国家……什么!又是警察!又是少校!”
“罗嗦!执行命令!”将军用脚踢了踢地下一个箱子,“你的行头。详细命令在飞机上读!对表,明天零时前接过口口部队指挥权!——当心点,给我活着回来!”
“就地掩埋!”我以不容违抗的语气说。
中尉犹豫着似乎还想请求什么,但是我已经小心翼翼地走到溪边,用工兵锹挖了一个浅浅的坑,蹲下来刮起了胡子。正在休息的士兵们不满地看了我一眼,无可奈何地掩埋战死的两位弟兄,只有中尉闷闷地靠着一棵树坐着,吸烟,吸那种连同军用口粮一起配发的“红梅”香烟。他不想参加掩埋死者的行列,因为其中的一名少尉是他同村的朋友,一同参军,一同进军校,又一同到了这个部队,他却连他的骨灰都无法带回去……想到这里,他恨恨地盯了我一眼,不料我正在向他走去,于是他移开眼光看对面山上火烧一样的云。直到耳边响起我平淡得不带一丝感情的声音:“给我一支。”
中尉默不作声地拿出揉皱的软烟盒递给他——少校似乎只有在吸烟时才有一点点人的感情。“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会不会主动吸烟,”这话是谁说的?当然不是恩格斯,是支队政委说的。这次行动开始动员的时候,那个道貌岸然的家伙死活不肯上来,现在不知道是复员回家了呢还是去了军事法庭。也正是为此他对身边这个小毛头少校有点好感,代理支队长居然肯自己殿后,算他是条汉子。
“传!隐蔽,不许有声音!”
还是那个没有感情的声音,只是有点急迫。中尉不知道这是不是少校的怪癖,明明什么动静也没有啊,但命令总是命令,他把口令传了下去,树丛后面安静了下来,周围还是没有任何动静,战士们也没有任何动静。
除了感到那家伙冷酷到没有人性之外,战士们已经有点服了那家伙。原因是这家伙的功夫算是过硬,无论射击搏斗还是战术动作。原来支队里就隐约传说他来自什么特种部队,所以胡子还是毛茸茸的就成了少校,战士们也只是把这个传说当作唬兄弟部队的一张牌,现在看来好象是有些不一样——但愿他能把大家带回去。
轧轧的机声,是一架民用轻型直升机,但是开着的舱门里伸出了一挺30毫米口径的机枪。直升机盘旋了一下斜斜地飞走了,而公路上又来了一队杂牌汽车载着兵往边境开过去,偶尔还能看见一辆六个轮胎的车型极丑极笨的装甲车,高平两用机枪斜对着天空,似乎压根儿没把十几分钟就能飞到的歼…七和强…五放在眼里。
一队兵抗着或挎着各式各样的枪,一边吸烟一边从山下向他们这里走来,直线距离不到七百米吧,中尉伸手去抓自动步枪,然而少校按住了他的手,摇摇头,居然笑了,嘴里还叼着那支冒烟的“红梅”——奇怪,这拨兵在距离他们五百米处居然换了个方向,呜哇呜哇大声说着话往左侧走了。中尉打算遏制住自己的好奇不去问为什么,他以为少校不会告诉他,出乎意料的是少校主动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