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常败"的英雄-第4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五月,刘备灵柩运抵成都,暂厝于皇宫之内。十七岁的太子刘禅,在丞相诸葛亮的主持之下,先在灵前举行仪式,袭位为帝;接着,给先帝奉上谥号。在中国古代,皇帝死后,照例要根据其一生行事特点给他定一个具有褒贬色彩的称号,这叫做“谥号”。有的王侯大臣亦然。议定谥号时,有专书可资依据,此种专书即是《谥法》。《谥法》有云:“圣闻周达曰昭”,“昭德有劳曰昭”;又云:“有功安民曰烈”,“秉德遵业曰烈”。蜀汉臣僚一致认为:先帝明察秋毫,创业劳苦,最后终能继光汉业,建功安民,谥以“昭烈”二字最为恰当不过。于是,刘备便被追谥为“昭烈皇帝”,其亡妻甘夫人,亦随之被追谥为“昭烈皇后”。
但是,汉魏时期的皇帝死后,所享有的名号照例有两种,即庙号、谥号。谥号上面已经说了,再就庙号而言,开国皇帝照例称为某祖,其后的皇帝照例称为某宗;其确定的原则,就是所谓的“祖有功而宗有德”,意思是功勋卓著的开国皇帝称为“祖”,德行突出的后起皇帝称为“宗”。如东汉的刘秀,庙号世祖,谥号光武皇帝;他的儿子刘庄,庙号显宗,谥号孝明皇帝。
刘备是蜀汉王朝的创立者,照例除了谥号之外,也应当有庙号。但是据《三国志·先主传》所载,他有谥号“昭烈”,却没有庙号。刘备未能享有庙号,最有可能的原因,是因为在他去世之时,还没有能够完成“兴复汉室”的大业,以“祖有功”的原则来衡量,其功业尚有遗憾而未圆满。
蜀汉政权没有给刘备奉上庙号,但是后来却有人这样做了。据《晋书·刘渊载记》记载,十六国时期建立汉国政权的匈奴族首领刘渊,在其称王之时,宣称自己上承西汉、东汉、蜀汉三代汉王朝的统绪,不仅追尊蜀汉后主刘禅的谥号为“孝怀皇帝”,而且还确立自己的“三祖”,即高帝太祖刘邦、光武世祖刘秀,再加上蜀汉先主刘备。而刘渊给刘备所追加的庙号,据《晋书·王弥传》记载,乃是“烈祖”二字。
当年八月,刘备与甘氏的遗体合葬于成都西南郊的惠陵。陵旁立有昭烈皇帝神庙,供人四时祠祭。
刘备之死,标志着蜀汉政权创业阶段的结束。刘禅继位后,丞相诸葛亮当朝用事,并兼任益州牧,史称“政事无巨细,咸决于亮”。从此,蜀汉政权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不过,尽管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内修政理,外伐中原,此后蜀汉的疆域和国力,并无太大的扩张和发展。四十年后,蜀汉被曹魏消灭,成为魏、蜀、吴三国之中最早亡国者。
关于刘备生前的故事,至此即已结束。但是,有关他的遗体安葬地的问题,却还有一些趣闻。这正是:
刘郎死后安身处,众说纷纭有趣闻。
要知道关于刘备遗体安葬地有何趣闻,其可靠性究竟如何,请看下文分解。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二六 身后轶事
刘备的遗体究竟埋葬在哪里?这是一个长期争论不已的有趣问题。
刘备与其甘氏夫人合葬于成都之惠陵,严谨的史籍,如陈寿的《三国志》中有多处明确的记载,这只要翻一翻其中的《先主传》、《二主妃子传》也就明明白白。然而南宋初年的高宗绍兴年间,任渊撰《重修先主庙记》,文中有云:“成都之南三里所,丘阜岿然曰惠陵者,实昭烈弓箭所藏之地。”这就开启了争论的序幕。
有人就说,文中所谓的“弓箭所藏之地”,意思是衣冠墓冢。也就是说,当初诸葛亮等人大事营建的惠陵,其实是一座无骸的空墓,真墓究竟位于何处尚属一个秘密。
但是,也有人反驳以上看法,认为任渊文中的“弓剑所藏之地”,并非实指墓中只葬有弓剑之类的遗物,而是在用典故。传说轩辕黄帝成仙升天,身边带了“乌号弓”,其墓穴中则余下宝剑,《史记》中《封禅书》、《五帝本纪》的注释都有此记载。因此,后世就将“弓剑”一词,用来代指对死去帝王的哀思。所以任渊说的“弓剑所藏之地”,就是指帝王遗体的安葬地,而不是指什么衣冠空墓冢;说这是衣冠空墓冢,就过于粘执和迂腐了,是对古代文士喜欢使用典故的文学手法不熟悉而引起的误解。比如说,本书开头提到,刘备惠陵的正面,悬挂着一副著名的对联:
一抔土,尚巍然!问他铜雀荒台,何处寻漳河疑冢?
三足鼎,今安在?剩此石麟古道,令人想汉代官仪。
其中的“一抔土”,是指惠陵高大的土堆。但是,如果真的据此以为,惠陵的土堆,只有一双手就能捧起的那一点点泥土,从而得出惠陵体量非常之小的结论,同样就过于粘执和迂腐了。其实,这里也是在用典故。《汉书·张释之传》记载,张释之曾经对汉文帝说:“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意思是如果有愚民盗掘汉高祖的长陵,又怎样对他判刑呢?于是后世的诗文作品,就常以“一抔土”来代指皇帝的陵墓。此处任渊的“弓剑之地”也正是如此。
平心而论,后一种说法很有道理。因为只要认真细读任渊的长篇全文,就会发觉他对刘备的陵墓和祠庙,真是充满了敬仰之情,因而还写下“后世有读其遗书,过其陵庙者,未尝不咨嗟流涕,尊仰而怀思之也”的文句。如果仅是一座衣冠空冢,他应当不会如此倾心和动情。
接下来的争论发生在上一世纪的1961年9月,郭沫若先生路过奉节时提出疑问,刘备死在气温很高的夏天,当时交通不便,从奉节到成都逆水而上至少要30天时间,以当时的技术条件而言,尸体肯定会腐坏,因此刘备的遗体,很有可能就近葬在奉节,并未运回成都。由于郭老身份特殊,此后刘备遗体安放地,便有“成都说”与“奉节说”出现,一度争执不休。
但是,郭老的说法正确吗?如果客观而理性评价的话,此说值得商榷。
首先,当年郭老在奉节停留的时间很短,而且只在当地做过简短口头表述,此前和此后并无正规文字论著发表。这就表明:第一,这不是他长期潜心研究的课题,也不是在坚实史料基础上得出的结论。第二,他只是提出一种可能,并未认定这就是“无可怀疑”的定论。
其次,郭老路过奉节的年代,是他在历史名人身上做翻案文章的高潮时期。此前的1959年为曹操翻案,1960年为武则天翻案;此后的1971年又在杜甫身上翻案。为此发表了大量的文字作品,包括剧本、专著、论文等。令人不解的是,在刘备遗体是否运回成都的问题上,他的翻案仅限于口头上这一次简短的谈话,事后并未发表正规的考证论著。史学考证,全靠证据说话。他之所以没有发表考证论著,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没有找到足以支持其论点的证据。
与此相反,却能列举三大类的证据,说明刘备的遗体确实运回成都,也必须运回成都,而且完全能够运回成都。其中,第一类的证据,在陈寿《三国志》等史籍中已有明确记载,此不赘述。而第二与第三两类,涉及当时的丧葬文化,相当有趣,所以在此作通俗性介绍。
先说第二类,即刘备遗体必须运回成都安葬的证据。
刘备的蜀汉皇朝,自称上继两汉,并以“汉”作为正式国号,则其礼仪制度,特别是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即皇帝丧葬礼制,定然要承袭祖宗朝的汉家制度。加之刘备病逝之后,执掌朝政的诸葛亮,又是深受儒家礼仪思想熏陶,对汉家正统极其忠诚,→文¤人··书·¤·屋←对刘备知遇之恩极其感念的人,因而他所主持操办的丧葬大礼,更是会竭尽心力按照汉家的传统礼制进行操办,不会有一丝一毫的纰漏和欠缺。
东汉皇帝的丧葬礼制,《后汉书》所附司马彪《续汉礼仪志下》“大丧”条,有非常详细、明确而可靠的记载。按照记载,当时为皇帝办理丧事,按照时间先后,一共有如下六项法定的礼仪程序:
第一项,由皇后亲眼确认皇帝已经死亡的事实后,再以皇朝临时主宰的身份,下达正式诏书,将具体操办治丧事宜的重任,委托授权给朝廷的首席执政大臣。
第二项,皇帝家庭的直系亲属,偕同朝廷大臣,与皇帝遗体第一次见面,共同确认皇帝已经死亡的确凿事实,然后向皇帝遗体哀哭诀别,类似于后世小范围内的遗体告别仪式。
第三项,皇帝家庭的直系亲属,同姓皇族的男性和女性,朝廷的百官,上自执政大臣,下至宫廷的侍从官员,以及外地前来的各类来宾,都汇聚在宫廷大殿之下的广场中,向皇帝遗体哀哭诀别后,举行盖棺大殓,类似于后世大范围内的正式遗体告别仪式。
第四项,在已经盖棺的遗体灵柩之前,举行新皇帝的继位大典,以示皇权在生者、死者之间贴身无缝的传承和交接。
第五项,在已经盖棺的遗体灵柩之前,举行由新皇帝向先皇帝奉上谥号的典礼。
第六项,在新皇帝的率领之下,朝廷百官护送灵柩,前往陵墓安葬。新皇帝亲自放入重要的殉葬物品,作最后的告别,开始墓穴填土密封,全部丧葬仪式完成。
不难看出,上述全套礼仪程序,设计非常严密,其目的有三:一是要充分保障两大群体,即皇帝的亲属群体和朝廷的官员群体,对于皇帝死亡的亲眼确认权、悲情表达权,以及丧葬事务办理的委托授予权;二是要充分保障上述两大群体,对于新皇帝继位登基的共同见证权和由衷拥护权;三是要充分保障皇权从死者传承到生者之间的贴身无缝交接,从而使得新皇帝的皇权继承,具有无可怀疑的公开性、合法性和神圣性。
由于当时刘备的皇后吴氏,继承人儿子刘禅,以及朝廷的大多数官员,都一直留在京城成都,从未到过永安的作战前线,因此在刘备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