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自传:学会飞翔-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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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每一只气球爆裂的时候就发出“砰”的一声。有几百声——砰,砰,砰。
当我意识到自己没有死的时候,心情一下子放松下来,泪水从我的眼睛中汩汩地流了出来。接着威尔·史密斯走上台,给我们颁了奖。第二天报纸上有几张照片,我在舞台上弯下腰,眼中充满泪水,那是“‘高贵’感动得哭了”,因为他们以为我是因获奖而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我之所以激动是因为我知道我还活着。我曾非常确信自己被击中了以至于我竟然在找弹孔。这无疑是我最糟糕的一次演出。甚至“‘高贵辣妹’不会唱歌”的情况也许是真的。
全英音乐奖颁奖典礼的第二天是布鲁克林的生日派对。我们在曼彻斯特给他庆祝生日,因为我们认识的大多数宝宝都是球员的孩子。但是有一些人是从伦敦赶来的,有梅尔·B的小女儿菲尼克斯、大卫的姐姐林娜的女儿乔治娜,当然还有利伯蒂。
利伯蒂和布鲁克林就像姐弟一样。他们出生日相隔只有九个月。我父母家的后面建起来几栋新房子时,我紧挨着他们的房子买了一栋,这样一来,克里斯琴、露易丝和利伯蒂现在就住在隔壁。只要穿过墙壁上的锻铁大门就可以过来了。利伯蒂叫布鲁克林“兵兵”,而布鲁克林叫利伯蒂“碧碧”,所以他们就成了“兵兵”和“碧碧”,也许一直就是了。住在伦敦时,布鲁克林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从卧室的窗户望出去,盯着墙上的铁门,开始高叫“碧碧,碧碧”,他在等她走过来。而利伯蒂则在墙的另一边,做着同样的事。他们在一起玩时,非常可爱,出去的时候总是拉着小手。
生下来只有几个小时我就看到了的那个看起来有点滑稽的婴儿已经长成了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在许多方面与布鲁克林是相反的——一个真正的小女孩,她喜欢化妆,用喷发胶。我看着她,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她不仅长得像我,而且也是个爱炫耀的家伙。去年她过生日,我给她买了一双亮闪闪的小号高跟鞋,她非常喜欢,还把指甲涂成与之相配的颜色,然后穿着新鞋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但说到勇敢;布鲁克林的确是个男孩。比如说,有一次,我、露易丝、布鲁克林和利伯蒂去参观我妈妈家旁边的一个农场,布鲁克林径直走向大肥猪,而利伯蒂则站在后面,要是有只苍蝇飞到她跟前,她会很厌恶。要是露易丝和利伯蒂不住在隔壁,我真不知道我们会做什么。而现在布鲁克林总是有人玩。
因为我一直在忙,生日派对的大部分事务都由马克来安排——他的一个朋友经营一家旅馆,有这项业务。马克是总负责人。所有必须的或得额外再增补的保镖都由他聘用,并由他让受聘者在保密协议书上签了名。
任何一个为我们工作的人都要签一份保密协议——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证我们私下里说的话不会出现在报纸上。从全英音乐奖颁奖典礼上回来才一天,因此马克对安全问题深感忧虑,甚至说他将搜查整个旅馆,看看是否装有窃听器,尽管我弄不懂为什么有人会录下一个孩子的生日派对。
我想让派对进行得像一个杂耍表演,因此我们请来了小丑、变戏法的人、魔术师,而人们要化妆成各种角色。真是个奇妙的想法。可是,过去几周的压力开始给颜色给我看了。我已十分疲惫,疲惫不堪。主要是因为我得来回跑曼彻斯特,但如果我要工作,那就免不了旅行。而就我来说,比起布鲁克林很小的时候,我现在可是轻松多了,那时候我只能穿运动服,整天呆在公寓里。
我们有那么多时间不能生活在一起,最难过的是大卫。
他可不是个只说不做的父亲,和布鲁克林告别让他受不了。
大卫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和他呆在一起。
正是由于大卫决定把布鲁克林放在第一位才导致他和阿莱克斯·弗格森发生了激烈、公开的争执。这发生在2月份一场对阵利兹的英超比赛前几天。大卫正在伦敦,他打算第二天早起,然后开车去曼彻斯特。当然,不是他开车,马克开车——大卫可以在后座上睡觉。
就这样,布鲁克林的一夜开始了。这一次他病得不轻,每十分钟我们给他换一次尿布,他的尖叫简直能让你的血凝固起来。甚至大卫给他揉搓后背也不管用。大卫就那么抱着他走来走去。因此大约凌晨两点钟,我们只得请来了医生。是肠胃炎。医生给了些药,但是又过了几个小时布鲁克林才终于安静下来。
因为第二天一早大卫得早点出发回曼彻斯特,所以我接过孩子来回走着,抚他的后背,好让大卫去睡会儿。能让布鲁克林安静下来的惟一途径好像只有紧紧地把他搂在胸前,让他听着我的心跳。
六点钟,大卫和马克走了,不到一个半小时,大卫又回来了。
他进来的时候,我正在厨房喝茶,布鲁克林睡在我腿上。
大卫踮着脚尖走进来,吻吻我的头。他说,他不能这样留下我和一个生病的婴儿。他来换我一会儿,他说,这样我可以去睡一下。
“那你的训练呢?”我说。
“九年来我的训练只缺一天。”他说。于是,我上床去睡觉了,而大卫和布鲁克林呆在一起。我起来的时候,布鲁克林正睡在他的小床上。此时已近中午。我们弄了些吃的,然后大卫又出发去曼彻斯特了。
由于布鲁克林的腹泻,我们所有的尿布都用完了。洗衣篮里满是脏了的婴儿套衫。我妈妈说她来照顾布鲁克林,我到马克斯和斯宾塞超市再买些回来。
我回来时,他已经醒了,看上去非常高兴、平静。我真不敢相信这就是几小时前又哭又闹的那个孩子。但是孩子都这样,每个父母都知道的。应该说除阿莱克斯·弗格森以外的每个父母。
第二天,大卫照常去训练,却受到弗格森的痛斥,说大卫真让人丢脸,还有更坏的话。弗格森后来告诉媒体说,他生气是因为大卫为了照看孩子而不参加训练,可他的妻子却到伦敦时装周去闲逛。把它和时装周联系起来真是奇怪,一名摄影记者设法目睹了这一切,接着这件事就像皮疹一样遍布各家媒体。
不错,我出席了伦敦时装周的招待会,但那时大卫早就:返回了曼彻斯特。这是早就定好了的事,我不想让人们失望。如果布鲁克林还病着,我是不会去的。但他病好了。我等他睡着了,才到招待会上露了一下脸,颁了个奖,立刻就走了。我只离开家几个小时。当我回家时,布鲁克林还睡着。
问题的关键在于:阿莱克斯·弗格森一直在等一个籍以发难的借口。
大卫早已知道,由于他好像总是在旅行,“头儿”对他很生气,声称频繁的旅行影响了比赛。但那纯粹是胡说,大卫刚刚踢了个精彩的赛季。任何一个与大卫·贝克汉姆交往的人都知道,他绝对不会做任何影响比赛的事。对他来说,足球和曼联就是一切。
弗格森就在球场上向他发难、让他出去,事后大卫去他的办公室找他。
我不在场,因此我只能转述大卫回家后告诉我的事。既然弗格森在他的平装本自传里从他的角度描述了此事(此前,他曾在公众场合说过那件事到此为止,他不会再提及此事),似乎我也得从我们的角度说说这件事,那才公平。
大卫非常、非常沮丧:弗格森说大卫对自己的俱乐部不尽责,他这个不做,那个不做。作为惩罚,他将不让大卫参加下周六与利兹队的比赛,并罚款五万英镑。
大卫说他那么爱曼联队,他那么努力地工作。一上球场他总是投入百分之一百一的精力。比赛前的晚上他总是早睡。而弗格森却对大卫说他那儿没有对俱乐部不尽责的人的位置,没有哪个球员比俱乐部还重要,他赶大卫走。
回家时,他的状态很糟糕。一个引领了他多年的人,对他来说好似他的第二个父亲,却对他说,滚开。
要不是我说,不,大卫,你得咬紧牙关留下,他很可能会照阿莱克斯·弗格森说的话而离开俱乐部。又不是说他无处可去:看看世界上任何一份报纸的最后几页,你会发现他们排起长队、捧着支票本等着与大卫·贝克汉姆签约。
那为什么我不抓住机会要他离开曼联队呢?因为似乎每个人都认为我穷尽一生都在密谋此事。如果我说不喜欢住在伦敦,那是说谎。但当我刚开始与大卫约会时,我就知道那是我得牺牲的东西。只要能和大卫在一起,我愿意住在垃圾桶里。曼彻斯特、苏格兰、德里、迪拜,我会住在任何地方,只要他最适合大卫。
因此,大卫从阿莱克斯·弗格森的办公室回家后几乎要发疯了。我知道我得劝他留下。为什么呢?因为他在那儿基本上还是开心的,他的朋友们都在那儿,从16岁起,他就一直在那儿。我不能责怪曼联队的球迷看着我想“你这个可恶的女人,你竭力想把大卫拽走”,因为有人让他们产生了那样的印象。但那不是事实。
阿莱克斯·弗格森是曾经出现过的最成功的足球主教练,他的工作能力非常强。他通过控制他的球员来实施他的工作,那是他成功的关键。我想他更喜欢把这看作是在保护他的球员。但我怎么知道呢?在我认识大卫的四年里,他只对我说过“你好”。
这不是我们第一次与这位主教练发生冲突——假如媒体的报道能被人相信的话。
当你在一个俱乐部呆了十年时,你会有一个纪念年。这通常包括专门为你举行一场比赛。你可以拿走全部比赛所得而不用付税。这也包括其他一些活动。比如,为阿莱克斯·弗格森举行的是一场高尔夫球比赛,(大卫也是),还有一顿纪念性的晚餐和一场舞会。
那是在尼里克斯,一个巨大的体育场。当时有数千人买了票。只有球员不用付钱,只需到场——捐赠一些物品用来拍卖。大卫捐了一件签了名的衬衫,拍价达一万五千英镑。
但是我和大卫去迟了一点。第二天的头版新闻是:“高贵”轻慢弗教头,等等。
我没有轻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