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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6章

凰涅天下(GL)-第5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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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适便道:“可以将交趾分割成几部,分封给交趾的大族,和非宗室的官员,让他们之间争夺厮杀,就无力起兵反朝廷了。”

随军转运使李易皱眉,显然不赞同这个意见,说道:“交趾立国已有百多年,这些越族人早就不当自己是中原子民,民心已疏离中国,不论怎么分割国土,最终必会有一个大势力进行统一,又会成患。既然如此,还不如分割给参战的三十五溪峒。朝廷只管治理十几个州治,其余县乡村社土地均分给峒部,按土地多少向朝廷纳税。由峒部和交趾人去杀个两败俱伤,之后朝廷再接手,难度则小得多。”

李易的意见甚合卫希颜的想法。

她微微点头,见刘彦适和向子韶还些没想通,便说道:“征服一个文明国家,比起征服一个野蛮部族,要困难得多。对于华夏中国而言,野蛮部族带来的威胁,最多只是骚乱,为癣疾之患——恰如广西诸峒。但一个野蛮部族有了文法,就能成为一个新兴的国家,可以不断吸收周围的部族和人口,扩张自己的势力,对于中国的威胁,往往要大上几十倍。交趾越族不是野蛮部族,它有成型的文法,是一个有文明的国家,即使一时打散了,也有文明的凝聚力。”

卫希颜说的文法就是成文的制度、规则,包括官制、法律等。一旦拥有了文法,就代表从落后的部族变成建有体制的国家,从野蛮走向了文明——如契丹建立辽国,党项建立夏国。而征服一个文明国家,远比占领这个国家难。譬如交趾这样偏离华夏本源、已经形成自己特色的文明,就不是武力能够达征服的。相比起来,立国不久的女真人就比交趾容易征服,因为还未完全脱离强者为尊的部落法则,只要大宋武力够强,让他们顺服比用软刀子磨文明要快得多。

大宋要想彻底征服交趾国的文明,重新树立华夏文明,至少要有三五十年才有小成。而在这段时间里,朝廷还不能选错官员,不能出现政令上的错误。这样持续两代人之后,差不多才能看到成效。

但这样做太麻烦了,很可能做到半途就因一个不谨慎而前功尽弃,或者要花大力气去纠偏,还要再来几个三五十年。

卫希颜认为这种方式太不能掌控,有更简单、更直接的办法:其一,摧毁交趾越族的人口基数;其二,摧毁交趾人的精神信仰。

前者,要靠峒部。无论交趾人在峒部掳掠中反抗被杀,还是在成为奴隶后反抗被杀,都是对交趾人口的摧毁。

对交趾汉人,安南行营将给予保护——峒部必须将俘虏的交趾汉人上交行营,若有损亡将减少分割的土地。打下交趾之后,所有的交趾汉人都是大宋的自由民,将分配得到州治下最肥沃的土地,并交纳较低的税赋。汉人有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其繁衍自然会十倍于以前。

而峒部将承担较高的税赋,势必要无限制压榨成为奴隶的交趾越族,越族生活境况的恶劣将造成人口繁衍的低下。

此长彼消下,交趾汉人与交趾越族的人口数量差距将会越来越小。

而要摧毁交趾文明,就要摧毁他们的信仰。

☆、文明之治(一)

文明与信仰有相当深刻的关系。

一个民族的文明包含多种因素;比如文字、制度、礼仪、诗歌、音乐、绘画、舞蹈等是文明的外在因素,或者说是文明的载体,信仰则是一种认同感和归属感——与文明的强大成正式。

要摧毁一个文明;必须同时摧毁她的外在和内在;并在这个过程中;用新的文明渗透、取代。

卫希颜庆幸的是,作为民族文明最重要的载体——文字;交趾人还没有创立出来,13世纪,越南人才发明了本民族文字的喃字,;至今使用的仍然是汉字,只是口头交流语言是越族人的语言;被称为越语。这就省去了推广汉字的过程,只需要在安南路推行官话取代越语的地位,就能很快在语言文字方面实现大宋化。

除开文字之外的礼仪、制度、文化等,有很多都还带着华夏文明的影子,在安南路的文治要做的,就是强化华夏文明,渗透、融合带交趾特色的文明,对于完全背离华夏文明精神内涵的,一律摧毁。

在渗透、融合、摧毁交趾文明的过程中,必然影响越人对自己文明的信仰。卫希颜要做的,就是加速这个进程。

摧毁王宫,是卫希颜的第一步。

一个国家的王宫,是王权的象征。卫希颜记得秦瑟琳说过,建筑是凝固的历史。能象征交趾王权的建筑,卫希颜当然不能让它存在。如果这座王宫在建筑艺术上有独特之处,或许卫希颜还会有些犹豫,但它们明显是遗自华夏风格的宫殿群,比起华夏本土的皇宫,无论艺术还是建筑技术都不在一个层面,而整个都城的建筑,也都是唐宋风格的翻版,全部拆了卫希颜也不会觉得可惜。

而拆毁都城,就是卫希颜的第二步。

当然,在拆毁都城之前,要先建起新州城。

新州城位于都城东面二十里以外,在六万交趾战俘的辛苦劳作下,仅用一年时间建成。当然,这也与采用了大宋的建筑器械、新的建筑技术和新型建筑材料有关。新城完全按照工部的城市规划进行建造,包括:砖木与水泥结合的房屋建造,水泥沙石搅拌凝筑的城市道路,便利的排水渠及下水道,美观环保的道路绿化带,交通便捷的公共马车站,等等。其中最令人注目的是居住坊的建造,规划整齐的红砖歇山顶房屋十分醒目,既有给普通人住的安居屋,又有深宅大院的富户豪宅,当然,房价不一样。

所有搬迁去新城的居民官府会给一定的交钞补贴,但只限于住宅房产,并且分汉户、越户,区别对待:汉户根据住房的坊区和面积大小进行补贴,一般都高于购买时的原价;对越户的住房则不管坊区、面积大小,均按统一价进行补贴,越是富户损失越大,补贴的钱还不够修一个花园的费用。

越族富户们都很不满,越是房产多的家族损失越大,不仅仅是住宅屋的损失,更大的损失来自于都城内的经营产业,酒楼、茶肆、商铺、织造工坊等等,全部都得废了,却得不到一文钱的补偿,而要在新城内重建这些产业,还得花钱向官府买地皮。如此巨大的损失,哪个家族不心疼?

于是有憋不住气的家族挺身反抗了,自恃背后有越族旧官宦势力的支持,认为安南经略司会让步,不求与汉户同等待遇,至少能多争取些补偿。

但安南经略司一如卫希颜所在时的安南行营一样,手段强硬,果断以“反抗官府执法罪”,出动武安军合族大抓捕,除了十三岁以下的男丁和妇人外,其余男丁全部抓捕入狱,判三年役刑。这个刑期不算长,但“役刑”意味着他们不会是在大牢里蹲三年,而是要在矿冶场里服苦役三年,这些平日养尊处优的男人们最后能不能活着出来还真不好期待。

随后,大牢里的男人们便醒悟了,他们奚家是被推出来当了试探经略司的棋子,后悔莫及的奚家男人们对背后撺掇的越族势力充满了愤恨。安南经略司适时给出了“仁政”,允许非主谋的从犯可以交钱保释。而在交完高额的保释金后,奚氏也倾家荡产了。

目睹奚氏的惨状,再也没有哪个家族敢吭声了——尽管暗地里都恨得咬牙。

但是,正如安南经略司副使李易的警告:“没有家族是不可代替的。”——越族人也不是一块铁板,想要踏着豪门家族往上爬的大有人在,以前受豪门压迫的平民,只要有机会谁不想翻身做人上人?安南经略司要扶植平民出身的新家族并不是难事。

而且,这些家族脖子上还系着绳索:在安南行营颁布的战争犯名单中,“谋逆”而死的杜英武是甲级一号战争犯,交趾越王因年幼未亲政列入甲级战犯最末,其他交趾官员则按在职官阶高低列入甲级至丁级战犯,凡是五品以上的官员每人都背着“战争犯”的罪名,虽然交纳了令人肉痛的“战犯保释金”后可以不入狱服刑,但有一年到三年的“保释观察期”——若在观察期内安分守法,观察期满便释其罪名;若在观察期内有反官府的言行,那就不是“保释观察”了。

越族最有势力的家族们都不敢吭声了,那些中等势力的家族当然也不敢要求“同汉户待遇了”,而且有损失更惨重的大家族在前,中等人家也觉得平衡了,至于小门小户的越族人,居屋本就不大,住的也是平民坊,甚至贫民坊棚户屋的也不在少数,如今官府给的补贴虽然不多,但仔细一算并不吃亏,而新城的安居屋比起以前住的实在是好太多了。

尽管这些安居屋普通越户多数买不起,但是可以向城内的几家大钱庄申请住房贷款,先付首期,再按月分期支付本金和利息。这在大宋已经不是新事物,继青苗贷为人熟悉后,朝廷又颁布了《民营钱庄住房贷款条例》和《个人住房贷款条例》,随着城区安居屋的兴建,城内坊郭户们也逐渐接受了这个新事物。当然,这是在商业繁荣的大城,中小城市则还没涉及。毕竟除了人们的观念外,这个新兴的行业也还很稚嫩。而交州城的居民们已经没有接受新事物的观望期,在举城搬迁的压力下,不管接受还是不接受,要想不流落城外成为“乡村户”,就必须要在新城居住入户。如果确实困窘到连首期都支付不起的,也可以申请租住平民坊的安居屋,按月向交州官府辖下的楼店务支付租金。

而汉户们除了在住房搬迁上享有优待补贴外,还享有购买新城住房的低息贷款,搬迁前拥有商业房产的也有补偿,官府不给予现钱补贴,但是划出一块地皮作为补偿——可在上面自建商铺,也可将地皮卖出去得利。

这些优待政策让越人们嫉妒得眼都红了。

于是便有许多越人拼命往上“寻根”,找出祖上是否有“宋民”血统,以期修改户册成为可享受优待的“汉户”。

交趾人在独立为国的百多年间,明里暗里从广西掳去了不少宋人女子,总计不下十万,其中有汉族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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