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皇帝全传-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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鹩σ院笥伤龌实郏恍朐诩依锏却S钗脑弈昵嵛薏牛乓晕妫愀吒咝诵嘶丶胰チ恕Q罴崤懦私谏肀叩母扇牛馐闭嬲耐彩且丫赡瓴⒏骶臃挠钗奶┑5个儿子:赵王宇文招、陈王宇文纯、越王宇文盛、代王宇文达、滕王宇文遒。他们既有实力,又有影响,一旦起兵,杨坚根本无法控制。因此,在还没有公开宣帝的死讯时,杨坚便借口召他们回到长安,收缴了他们的兵权印符。五王与雍州牧毕王宇文贤联系,请他起兵。但宇文贤很快就被杨坚击败。杨坚明知是五王从中捣鬼,却假装不知,并允许他们剑履上殿,入朝不趋,以此安定他们。五王看到外面指望不上,便寻找直接刺杀杨坚的机会。有一天,赵王宇文招借口请杨坚吃饭,安排亲信卫士手持兵器守护左右,并暗伏兵士于后。杨坚到后,所带随从均被挡在外面,只有杨弘与元胄跟进去,并且只准坐在门口。元胄看出势头不对,便说:“相府有事,丞相不宜久留。”催杨坚赶快脱身,并强行拉杨坚离开座位,赶快出门,护送杨坚回到相府。杨坚赏赐给元胄大笔财富,并以谋反罪杀死宇文招、宇文遒,其他三王也很快被除掉。至此宇文氏的势力基本被消灭。
然后,杨坚宣布废除周宣帝时的严刑峻法,停止洛阳宫的营建,以此取得广泛支持。这样,杨坚在京师的统治已基本稳固。
杨坚以外戚专权,引起北周一些地方势力的不满。杨坚本想寻找种种借口,逐步用自己的亲信去控制地方,把原来的将领召回京师,或杀或用,就可兵不血刃地控制全国局势,但都没有成功。杨坚执政刚一个月,尉迟迥便在相州(今河南安阳)发难,王谦在益州起兵,司马消难在郧州(今湖北安陆)起兵,局势异常严峻。杨坚一方面利用自己已经取得的政治优势拉拢地方将领,对反对者进行分化瓦解;另一方面,投入自己所能控制的全部军队,经过半年的战争,三方武装反抗被全部平定,杨坚控制了北周政局。
从辅政之日起,杨坚要做皇帝已是公开的秘密。在平定三方武装反抗的过程中,杨坚又为铺平做皇帝的道路采取了下列措施:宣布自己由左丞相改任大丞相,废左、右丞相设置,不久改称相国;让自己的长子杨勇出任洛阳总管、东京小冢宰,监督东部地方势力;杨坚由随国公改称随王,以20州为随国,随王位在诸侯王之上;为进一步宣扬自己的家世,追封曾祖杨烈、祖父杨祯、父亲杨忠;为进一步削弱宇文氏的影响,废除所有对汉人的赐姓,令其各复本姓,这一措施得到汉人的普遍拥护。
至580年底,杨坚做皇帝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581年正月,杨坚派人为周静帝写退位诏书,内容极称杨坚功德,希望杨坚按照舜代尧、曹丕代汉献帝的故事,接受皇帝称号,代周自立。诏书由朝廷大臣捧着到随王府送给杨坚。杨坚假意推辞,经过朝廷百官的再三恳求,杨坚才接受。仪式结束,杨坚穿戴上早已准备好的皇帝服装,在百官簇拥下坐上皇帝的宝座。
杨坚由继承父亲的随国公起家,进称随王,故把自己新王朝的国号定为随。他又感到随字有“辶”,与走同义,似乎不太吉利,便改随为隋,改元开皇,仍以长安为首都。
三、革旧图新偃武习文
杨坚做皇帝,就要建立杨氏天下。他首先追谥其父杨忠为武元皇帝,庙号太祖,母亲吕氏为元明皇后;以正妻独孤氏为皇后,长子杨勇为皇太子。为吸取宇文氏没有强根固本的教训,杨坚封杨氏诸弟和众子为王,并各掌一州,兼管周围各州军事,又都配备亲信重臣辅佐,以此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杨坚是在刘昉、郑译等人拥戴下控制朝政、并取周自代的,但这些人并不具备治理国家的才能,况且在杨坚称帝后,刘郑等多恃功自傲,总想得到更多的财富和权力。杨坚要真正治理国家,就必须彻底摆脱这些人的干扰,以免他们以后再跟自己捣乱。这些人逐步被疏远、罢免或杀头。杨坚以高颎为尚书左仆射兼纳言,虞庆则为内史监兼吏部尚书,李德林为内史令,韦世康为礼部尚书,元晖为都官尚书,元岩为兵部尚书,长孙毗为工部尚书,杨尚希为度支尚书,杨惠为左卫大将军。后来又提拔了具有军事才能的杨素和有经济头脑的苏威等人,组成了自己的领导核心。
杨坚在杨氏天下基本稳定、政治机构大致完善后,接受高颎等人的建议,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北周官制多模仿《周官》设置,既乱且滥。杨坚接受崔仲方的建议,恢复汉、魏旧制。设三师、三公及五省。三师不掌实权,不置官署,只是给予德高望重者的荣誉职衔。三公虽置僚属,有参预国家大事的责任,但也只是顾问性质,没有实权,也不常设。五省才是真正的权力机关。其中,内侍省是宦官机构,主要掌皇宫中琐事。秘书省掌国家图书历法,是比较清闲的地方,二者在政权中不占重要位置。门下省和内史省都是协助皇帝执政的决策机构,掌管机密,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皇帝发布的诏书,签署大臣的奏章,对皇帝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对奏章可以驳回或进行处理。尚书省是主持日常政务的机构。尚书省置尚书令和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设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查、升降及调动等;礼部,掌祭祀、礼仪及接待四方宾客;兵部,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管理兵籍、军械、军令等;度支(后改称民部,唐时为避李世民讳改为户部),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都官(后改刑部),掌管法律、刑狱等;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六部始称六曹,由左、右仆射分领。六部尚书分掌全国政务,加强了中央集权,后世遂相沿成例。五省以外,又有御吏、都水二台,及十一寺、十二府,此外还有不少荣誉称号,授给有功的文武官员。
隋建国以前,地方官制极为混乱。580年,北周仍实行州、郡、县三级制,全国有211州,508郡,1124县。“民少官多,十羊九牧”,造成极大的财政浪费。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杨坚下令废郡,实行州、县两级制,又合并了一些州县,裁汰了一大批冗官,既节省了开支,又有利于政令的推行。两级制也成为后世定式。
北周末年,地方势力长期威胁中央政府,杨坚专权,也引起地方上的武装反抗。为有效地控制地方,杨坚规定:九品以上官员全部由吏部统一任免,每年都要接受吏部的考查;后来又规定,刺史、县令三年一换地方,避免发展为割据势力;县佐不能任用本郡人,以免豪强地主把持地方行政。地方政治的改革,巩固了中央集权。
北周的刑律残酷而紊乱。杨坚下令制定《开皇律》,废除了枭首、车裂等残酷刑律,只保留律令五百条。刑分为死、流、徒、杖、笞五等。并规定只要不是图谋推翻杨氏政权者,不得诛连九族。《开皇律》对后世影响也很大。
为逃避国家的赋税、徭役,农民往往虚报年龄,以求躲过纳税年限;豪强地主占有大量依附人口,也想方设法不报户口。为扩大财政来源,开皇五年,杨坚采取了“大索貌阅”和“输籍定样”(也称“输籍法”)两项措旋。前者即严格核对户口,实行户籍制度。这一年就检查出成丁男子44。3万人,并把1641500人编入户籍。根据各家资产情况,从轻做出缴纳赋税的标准,写成“定簿”。这样,百姓不能逃税,地方官吏也难以随意增减克扣,更重要的是把大量依附人口从豪强地主的荫庇下吸引出来。每年正月初五,县令派人检查,重新制定“定簿”,收获后即以此征收。这两项措施使国家掌握的人口剧增,增加了财政收入。
隋朝沿用北魏以来的均田制,每个成年男子可以分配露田80亩,永业田20亩,成年女子分配露田40亩,奴婢与一般农民分田数量相同。均田法又规定:京官一至九品都可得到1~5顷的职分田,收入作为俸禄,免官则交出土地;各级行政机构都可耕种一定的土地,称公廨田,其收入作为办公费用。这种办法节省了大笔财政支出,也就变相增加了国家的实际收入。整个隋朝,国家的仓库都堆满着粮食和绢帛,呈现经济繁荣的景象。
隋代对农民的赋役征收主要是租、调和力役。它规定:男女3岁以下为黄,4~10岁为小,11~17岁为中,18至60为丁,60以上为老。负担国家赋役的主要是丁。一对成年夫妇每年要交纳粟3石,即租;种桑养蚕地区每年交绢1匹(相当于4丈)和绵3两,种麻织布地区每年则交布1端(相当于5丈)和麻3斤,即调。没有结婚的单身成年男女可交租调规定的一半。成年男子每年为国家服徭役1个月,称“力役”。开皇十年(公元590年),又规定成年男子的力役,50岁以后可以交纳布帛代替,称庸。租庸调制一直影响到唐代。
为便于把潼关以东地区的粮食、布帛运到首都,开皇四年,杨坚命当时的“巧匠”宇文恺率领民工开凿广通渠。广通渠的开凿,也为两岸的土地提供了灌溉条件。
魏晋以后,国家分裂,币制非常混乱,影响着商品交换的发展。杨坚建国后,下令改铸五铢钱,废除其他古币和私人铸币,只准五铢钱流通,又统一了度量衡,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
突厥原是活动于中亚一带的游牧民族,后来东迁,在蒙古草原活动,北齐、北周时经常侵扰内地。杨坚初执周政,即采取和亲政策,努力缓和双边关系。杨坚代周,突厥大举南侵,攻掠今甘肃和陕北一带,被杨坚派杨弘、高颎等在开皇二年率兵击败。为阻止突厥的南下骚扰,杨坚三次征发民伕修筑长城,并加强防御。不久,突厥分裂为东突厥和西突厥,西突厥向西发展,东突厥逐渐南附,接受隋朝的控制,北部边防渐趋巩固。
对长期依附北周的后梁,杨坚一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