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侠达伦·山传奇Ⅲ-第2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在附近找到了的一架防火梯,爬上屋顶,在夜色的掩护下出发了,一路上并没撞见警察或士兵。
吸血魔王已经逃走六个月了。万查前往吸血鬼圣堡向王子和将军们报信还没回来。头三个月里,暮先生、哈克特和我漫无目的地搜寻,随后,我们隐隐约约地听说,恐怖正笼罩着暮先生的故乡——有人被杀,尸体还被吸干了血。据报道这是吸血鬼干的,但我们更清楚是谁干的。我们先前就听说城里出现了吸血魔,此行正是要确认这一点。
暮先生非常关注城里的居民。虽然他作为人生活在这里时认识的熟人早就去世下葬了,但他还是将他们的孙子孙女、重孙子重孙女看做自己精神上的亲属。十三年前,当一个名叫莫劳的疯吸血魔在这个城市里肆意作恶时,暮先生回来了,带着我和埃弗拉·冯——怪物马戏团的一个蛇娃——制止了他。现在历史又重演了,他觉得非插手不可。
“但也许我不该感情用事,”三个月前我们分析形势时,他就在思考,“我们必须集中精力搜索吸血魔王。我把大家拉过来而停止寻找吸血魔,也许是个错误。”
“别这么想,”我并不同意,“小先生跟我们说过,如果要找到吸血魔王我们就要随心而行。你的心将你拉回家乡,而我的心让我跟着你。我想我们应该来。”
哈克特·马尔兹,一个灰皮肤的小人,已学会了说话。他也同意我的观点,所以我们就赶来了暮先生出生的城市,考察这儿的形势,如果可能则加以援手。到这儿之后,我们马上发现自己陷入了一团迷雾之中。这里确实有吸血魔出没,如果我们估计准确的话,至少有三四个,可他们到底是吸血魔大队人马的一部分呢,还是一些游荡的疯子?如果他们是正常的战士,那么他们的杀人方式应该更谨慎些——明智的吸血魔绝不会让人们找到受害者的尸体。如果他们疯了,则绝不会隐藏得如此巧妙——经过三个月的搜索,我们在城市的下水道里没发现吸血魔一星半点的踪迹。
回到旅馆,我们从窗户进入了屋里。我们在顶层租了两个房间,夜晚的时候利用窗户进出,因为我们又脏又湿,没法走大厅。另外,我们的地面活动越少越好——城里一片混乱,警察和士兵在街上巡逻,看谁不顺眼就抓谁。
暮先生和哈克特洗澡的时候,我脱了衣服等着。本来我们该租三个房间,这样三个人能同时洗澡,但我们不让哈克特抛头露面会更安全些——暮先生和我会被当作人类,而怪物般的、被缝合起来的哈克特怎么看也不像个人样。
我坐在床尾,差点睡着了。过去的三个月漫长而又艰苦。每天晚上,我们游荡在房顶上和下水道中,寻找吸血魔,避免与警察、士兵和受惊的人们碰面,好多人开始带枪和其他武器。这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但据我们所知已经死了十一个人。如果我们不追查下去的话,还会死更多的人。
我站起身,在屋里走来走去,竭力保持清醒,等着洗澡。有些日子,我实在坚持不住,回来后就一头倒了下去,等到晚上醒来时,则满身大汗,又脏又臭,就跟猫咳出来的东西似的。
我不禁回想起上次来这儿所发生的一切。那时我还小,仍在学习怎样做个半吸血鬼。在这里,我遇到了平生第一个(也是惟一的)女朋友——黛比·赫姆洛克。她皮肤微黑,嘴唇丰满,眼睛亮亮的。我真想和她进一步发展。但责任感在召唤着我,我们杀掉了那个疯吸血魔之后,生活的洪流就将我们分开了。
自从回来后,我好几次经过她和她父母曾经住过的房子,真有些希望她还住在那儿。但新房客搬了进去,赫姆洛克一家杳无踪影。再说——我这个半吸血鬼的衰老速度只是人类的五分之一,因此,尽管我最后一次吻黛比已是十三年前的事,我看上去只不过老了几岁。黛比现在一定已经变成一个妇人。我们再见面的话,一切都会乱套的。
通向卧室的门开了,哈克特一边走进来,一边用旅馆的大毛巾擦干身体。“可以洗了。”他说,一边用毛巾小心翼翼地擦着他那结满伤疤的灰色秃头。以免碰到他没有眼皮保护的绿色圆眼睛。
“干杯,耳朵。”我微笑着从他身边闪过。我这是在跟他开玩笑——哈克特和别的小人一样,也有耳朵,但它们都被缝在头侧的皮下,所以看上去好像没有。
哈克特已排空浴缸,插上塞子,还打开了热水龙头,这样我进去时,已经放了几乎满满一缸新水。我试试水温,又加了些凉水,关上龙头,就溜了进去——哦,老天!我想举手拂去钻进眼里的一绺头发,可就是抬不起胳膊——我太累了。我全身放松,打算就这么先躺上几分钟。我可以过会儿再洗头。就这样躺在浴缸里放松一下……就几分钟……就几分钟……
转念之间,我已沉沉地睡着了。醒来时,已是第二天晚上,我浑身冻得发青,因为整整一天我都泡在这缸冰冷的脏水中。
第二章
又一个漫长而令人失望的夜晚结束了,我们回到了旅馆。自打进城,我们始终住在这个旅馆里。我们并不打算这样——每过几周,应该另找个地方落脚——但搜寻吸血魔把我们折腾得精疲力竭,再也没力气换新地方。就连不需要多少睡眠的健壮的哈克特·马尔兹,每天也得打上四五个小时的盹儿。
泡了个热水澡后,我感觉好多了,打开电视,看看有没有关于杀人的新闻。我意识到今天是星期四的凌晨——跟吸血鬼们待在一块,日子好像融化在一起,我很少注意哪天是星期几——没有新的死亡报道。发现上一具尸体已是近两周前的事了。城里的流言给人一丝希望——好多人觉得这场恐怖已经到头了。我虽然怀疑大家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但在关掉电视、一头扎到旅馆舒服的床上时,还是希望这是真的。
过了一会儿,我猛地被人摇醒了。一道强光透过薄薄的窗帘射了进来,我立刻意识到已到了中午,也许刚到下午,离起床时间还早着呢。我一边咕哝着,一边坐起来,发现哈克特正一脸焦急地俯身看着我。
“怎——怎么了?”我擦着眼屎说。
“有人在敲……你的门。”哈克特压低了声音说。
“教他们走开就是了。”我说——也许说的是其他类似的话。
“我倒是这么打算来着,可……”他犹豫着。
“到底是谁呀?”我问道,感觉有麻烦来了。
“我也不认识。我把我的房门开了道缝儿……偷偷看了一下。那家伙不是旅馆里的,哦……对了,有个旅馆里的家伙倒是跟他在一块。他是个小个子,拎着个大……公文包,他是……”哈克特又犹豫了一下,“来找你的。”
又传来一阵敲门声,我站了起来。冲进哈克特的房间。暮先生在另一张床上睡得正香。我们蹑手蹑脚地绕过他,把门打开了窄窄的一道缝儿。走廊里的其中一个我认识——旅馆的日班经理——但另一个我从来没见过。他个子很矮,像哈克特说的那样,很瘦,提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公文包。他身着深灰色西装,脚穿一双黑鞋,戴着一顶老式圆顶礼帽。他皱着眉头,抬手又敲了起来,我们轻轻掩上门。
“我们该让他进来吗?”我问哈克特。
“嗯,”他说,“他看上去不像那种……没人搭理就走的人。”
“你看他是谁?”
“我不敢肯定,他好像……有点爱管闲事。也许是个警察或者……是军队上的。”
“你看他们会不会知道……?”我朝那个熟睡中的吸血鬼点了点头。
“那他们不会只派一个人来……如果他们知道的话。”哈克特答道。
我想了一会儿,有了主意。“我去看看他到底想干什么。除非万不得已,我不会让他进来的——暮先生休息时,我不想让人在这儿乱转。”
“我就待在这儿吗?”哈克特问。
“对,但就待在门这儿,别锁上——碰上麻烦我就喊。”
哈克特去拿他的斧子,我赶忙提上裤子,穿上衬衣,去看看走廊里的那个家伙究竟想干什么。我在门口停了一会儿,没开门,清了清嗓子,跟他装糊涂:“谁呀?”
立刻传来了回音,像只小狗在叫,那个带公文包的家伙问:“霍斯顿先生吗?”
“不是。”我答道,轻轻松了口气,“你找错房间了。”
“哦?”走廊里的家伙好像感到很奇怪,“这难道不是封·霍斯顿先生的房间吗?”
“不是,这儿是——”我把话咽回了肚子。我忘了我们登记时留的假名字!暮先生登记的是封·霍斯顿,我是他的儿子。(哈克特悄没声儿地溜了进来。)“我是说,”我又开了口,“这是我的房间,不是我爸的。我叫达伦·霍斯顿,是他儿子。”
“啊。”我隔着门都能感到他笑了,“好极了。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找你。你父亲跟你在一起吗?”
“他……”我犹豫着,“你问这个干吗?你是谁?”
“你先开门让我进去,我再跟你解释。”
“我得先知道你是谁,”我说,“这阵子太危险。他们不让我给陌生人开门。”
“啊。好极了,”小个子接着说,“我当然不指望你给不速之客开门。请原谅。我是布劳斯先生。”
“不老实?”
“布劳斯。”他说,然后耐心地拼了一遍自己的名字。
“你想干吗,布劳斯先生?”我问。
“我是督学,”他答道,“我来看看你为什么不上学。”
我的嘴巴张开了足足有一千公里。
“我可以进来吗,达伦?”布劳斯先生问道。我没有回答,他又敲起了门。大声叫出了我的名字:“达——伦——?”
“嗯,请等一下。”我咕哝道,然后转身轻轻靠在门上,飞速盘算着该怎么办。
如果我不理这个督学,他会带帮手再来,所以我最后还是开门让他进来了。旅馆经理看到人找到了,就转身走了,把我一个人扔给了这个相貌严肃的布劳斯先生。希劳斯先生先把公文包放在地上,然后摘下圆顶礼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