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性正浓-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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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歌: 唉,麦家好人哪!连听都没听说过,就别指望他换了。我想多半是你老婆看到了,不说给你听,怕你受启发。张者更固执,不仅没听说过,而且现在听说了还不相信。你不相信的理由也可笑,认为是以“黄脸婆”换“黄脸婆”实在犯不着。此言差矣!其实换的精髓,无非是为了图个新鲜,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这是老话,你眼里的“黄脸婆”,在别人看来,也许黄得有趣呢!
朱文: 哈哈,换妻游戏。作为一种性幻想,一定会让很多人着迷。一定有很多人去实践了它,然后它就不再是性幻想了。性幻想五彩缤纷,而性幻想的破灭总是大同小异。
叶弥: 换妻?生猛啊!有点原始的感觉。虽说夫妻不是对方的私有财产,但换妻……是不是太大公无私了?当然他也可以这么想,反正人家也给我一个女人了,我不吃亏。事实上,几乎所有正常的男人都不可能把妻子和别的女人等同,为什么?那可是给你生儿育女天天同枕共席的妻子。
麦家: 不过,说到这种“换妻”,其实我早就听说过,几年前就看到过一则东西,好像在《女友》或《分忧》这样的杂志上。我至今还有印象,是刊登在“信箱”中的,一个女的来信,说她丈夫有这种想法,就是“换妻”的想法,换的是她表妹,跟她来商量,而且说她表妹和表妹夫都已经同意,只等她同意。她很痛苦,不知该怎么办,所以专此来信,以求指点。编辑的回信是“坚决反对”。我不知道这是“确有其信”,还是编辑们在玩“吸引眼球”的花招。当然,这个不重要。事实上,即使确有其信,对我也缺乏吸引力,因为在这之前,这样的事情——真人活事——就在我身边发生过。
那是1987年,当时我还在南京某部队上,有两个志愿兵,一个是开大卡车的,一个是炊事班的。两个人都是江西老乡,同一年的兵,好像是1977年的,老兵了。两人都是农村兵,娶的也是糟糠之妻,没文化,没工作。军人家属每年都有探亲假,规定是一年一个月,但有些家属没工作,来了就不愿意走。两位老兄的家属就是这样,来了就不愿意走,一呆就是几个月。不走,部队明份是要赶的,但实际上又是睁眼闭眼的,尤其是对老兵。兵老了容易油条,不好管,几句话说不对头跟你吵,跟你闹,烦人得很。所以,一般只要你不犯嫌,不影响部队工作,也就任其自由,呆她们的。这两位老兄本身是老乡,加上十来年的战友情,关系笃深,并且把笃深的关系传递给各自老婆,两妇人经常串联好,一起来部队,来了就住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带孩子,一起消磨一日接一日的无聊和空洞。总之,两家人好得跟兄弟似的。
也许就因为关系太好,非常的好,也许是为了证明这种非常关系,两人后来就搞起了“换妻”事件。但是结果非常糟糕,事情败露了。要说这种事属于天知地知,怎么会败露?原因是两个男人虽然有“换妻”之愿,事先通好气,但两个女人是“局外人”,结果其中一个老婆就不愿意。死活都不愿意。是那个司机老婆,她任凭丈夫好友(炊事员)怎么言说都不相信,更不同意,甚至还操起菜刀要砍他。如果炊事员的老婆也这样忠贞、刚烈,事情也就罢了,或许这样一闹,把事情闹明白,让两妇人成为“局内人”,还可能重新认识此事,进行新一轮的“合作”。但问题是“世上没两片相同的树叶”,据说炊事员老婆表现非常爽快,也就是非常不忠贞,司机的手在她肩头一放,就深情地闭上了眼。这样,矛盾就出来了,炊事员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恼羞成怒,先是毒打了“表子”老婆,后又怀疑挚友“不地道”,事先跟自己老婆“打了招呼”。总之,他在失利后,没有在自己身上找问题,而是在他人身上找,找出了一大堆问题,也找出了满腔怒火。盛怒之下,他把自己多年的挚友恶告了,原以为这样可以出口恶气,结果把自己的尾巴也扯出来了。
事发之后,两人都被部队严肃处理,撤消志愿兵资格,作战士退伍回家。这绝对是真人真事,但听起来跟假似的。荆歌说过,生活模仿艺术,这或许是证据之一吧。
张者: 我认为江湖上传说的换妻现象基本上不存在,换一下小蜜是可能的,但这不能说是换妻。所谓妻应该是“合法”的妻子,而不应该是日常生活的性伙伴。
荆歌: 张者还是舍不得这份私有财产。其实不用担心,换的时候大家出示一下结婚证书不就行了嘛!
罗望子:关于换妻现象,重要的是你换了没有,而不是换了谁,是妻子还是情人。难道情人就一定不如妻子重要吗?不错,妻子是原始股,但是原始股就一定是绩优股吗?恰恰相反,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来看,情人总是比妻子会带来更多的痛苦或者欢乐。所以,那样的斤斤计较,恰恰说明了议论者的小儿科。其实,看看中外历史上的那些伟大人物,为了情人——动辄发动一场战争,或者舍弃江山社稷就清楚了,可是又有谁听说过为了老婆而舍生忘死的呢。还有一点请不要忘记,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人们的流动方式大大增加,流动机会更为频繁,同居时代悄然来临,妻子和情人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早晨的夫妻下午可能成为路人是事实,今天的情人明天会成为夫妻更是事实。
麦家: 我个人从来没有这种想法,而且还敢肯定,以后也不会有。这叫什么事?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现在都什么时候了,到处都是草长莺飞,你饿了,多走两步,吃个安耽,吃个光明磊落的,何乐不为?如果说这是一种风趣,我想这应该不是高级的,属于低级趣味。如果说这是一种文明,超文明,那我想这种文明最后暗示我们人类大概走不了多远了。当然,人上一百,形形式式,什么人都有,什么事也都会发生。所以,有这样的事情,我们也不必惊惊怪怪。有哲人说,在一个无限的时间内,所有的地方将发生所有的事情,所有的人将面临所有的事情。“换妻”之事对我来说,就是多了一种见闻,仅此而已。
荆歌: 我们现在不要纠缠于世上是不是真有这等事。据我所知不仅有,而且在有的地方还是一种时尚呢。据说欧洲换妻俱乐部很风行的。我们今天的讨论,要在肯定其有的前提下进行。也就是说,假设是有的,你认为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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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者: 你们都认为有,那就有吧,反正我要眼见为实。媒体上的报道不能信,我是干过媒体的,大半是编前会上的选题。还有在小说中也有,早年贾平凹的小说叫什么《鸡窝洼人家》电影叫《野山》的就是一个换妻的故事。当然世上人这么多,谁也不敢说没有个案。反正我现在还没资格换妻,因为没有妻子,我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那你们想换就换吧。
罗望子:讨论这样一个话题,最好是置身事外方便些,站得高,方能看得远嘛。动不动就遐想着“我们的老婆会愿意吗”、“做丈夫的有疙瘩吗”是非常可笑的。你不是鱼,你怎么知道鱼之乐?你不吃梨,你怎么知道梨子的滋味呢。再说了,把自己和自己的老婆扯进去,就等于要一个医生不生病,要一个心理学家不要有心理问题,要一个婚姻法专家不离婚,要一个法官不犯法一样,完全是在跟自己过不去。要知道,谈论换妻,不是看足球,也不是踢足球,来不了什么撞墙式二过一,倒有可能掉入越位的陷阱。
荆歌: 老罗说得好,我们不说自己,只说别人。我们肯定不换。现在是别人在换,我们发表一点议论而已。
朱文: 当换妻游戏完全等同于换夫游戏时,这才是一个平等的游戏,一个严肃的游戏。在一个男权社会,当一个男人拥有很多妻子,换上一、两个实在是轻松的事。
叶弥: 换妻——交换和被交换,主动和被动,这里面谁是真正的策划者,值得追究,我们不得不设一个疑问。也许不是换妻而是换夫。这是把事情朝好里想。另外,我们还可以继续把这件事朝好里想,就是说,这里面存在着深刻的人道,一种善意,一种拯救。虽说是变态的。
荆歌: 我从叶弥的话里听出来,其实丈夫们的“换妻”,是中了妻子们的圈套。至于“人道”、“善意”、“拯救”之类高深的意思,我脑子笨,悟不出。
张者: 这更有发言权的还是女性。我觉得男人谈谈换妻,女人谈谈换夫,这样好。省得有偏差,有男权倾向。
麦家: 对对,我有一个例子。我在解放军艺术学院读书时,有个评论家来授课,讲了一个换妻的故事,他是作为一种文艺理论的例子来说的。我已记不得他要映射的哪个文艺观点,但故事本身至今还能复述。他说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说两对十分相好之夫妻,一年夏天去某海滨浴场度假,其间一日,两个男的商量好,晚上彼此“秘密”换妻。所谓秘密,就是不能让双方爱人知情,也就是趁人熟睡之际整。殊不知,两男的如此商量的同时,两女的也在商量相等的事情:晚上秘密“换夫”。因为都是心怀鬼胎,四人到了夜间,都神秘失散,直到估计对方夫妇已熟睡时方“鬼祟而归”。说是归,又没有归回自己床上,而是悄无声息地上了好友的床上,并悄然行起了云雨之事。都是久经云雨之人,而这一番云雨却是别有用心,事前事后彼此都深感别开生面,别有滋味。然而,其实彼此怀中之人都是“同一人”。
这个故事寓言的成分比较浓,我不相信它表面的真实,却相信它内部的真实。
荆歌: 早知道妻子们要行动,丈夫们就可以以逸待劳了。
叶弥: 这个事件的中心还是怎么对待性的问题,人类真的退回到了原始阶段?在发达的现代社会采取这么原始的方法,是一件好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