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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异界之狸子-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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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老家伙的棋盘也许就并不这么安稳了。”娟娟继续笑着,而且笑的十分调皮,可爱。

“今后你有什么打算?”潘贝问道。“我打算去人间界历练一番,要不成为一颗棋子,必须有强有力的实力为后盾,而那本书其中的东西我几乎一点也不懂。”高日德回到。“那本书可能是达利兹留下的最后的东西,或许他早就算到了这一切,而书中的内容是集他一世之精华,他的修为方法重在自我领悟,旁人的指点根本无用,所以我也不能提点你什么,再说我现在的身体状况连普通的凡人都不如,不能制造那个你修炼的境,所以一点也帮不上你,我跟娟娟原本就是天人,所以对人间界的修炼基本一无所知,而达利兹是两千年前叱咤整个人间大陆的一个飞升者,所以他的修行之道,也只能在人间界找。”“嗯,我知道了。”

“我们要走了,我现在被天帝追杀,不便与你随行,希望你早日抵达往日的境界,放心吧,娟娟在我身边,我也一定会恢复的,我们永远是兄弟!逆天而行,打败那两个以亿万生灵为棋的老混蛋也是我一生的梦想,这场戏我绝对要参加,这小小的伤又算什么?不过,那两个家伙既然操控生灵为棋,想必人间界也必定是战乱纷飞,你身体的血脉并未觉醒,人间界依旧有很多天极高手潜伏于其中,一切小心。”潘贝担心道。“什么?天极高手?那些人不是都该飞升了吗?怎么人间界还会有这种人存在,而且还很多?”高日德疑问道。

因为在他看来,拥有天级实力的人不可能在呆在人间界忍受生老病死的自然循环,毕竟修来的实力不易,况且在人间界对于修炼者来说他们的实力已经到了顶峰,要获得更强悍的实力,只有去天界才能挑战另外的高度。

“呵呵,这些人有的本就是天界派下来操控人间界的棋子,有的则是人间界的修炼者不愿意飞升。或许你会问为什么他们不愿意,或许你不知道,人要飞升需要经过九九八十一道天雷的洗礼才能破碎虚空飞升天界,其中的危险不言而喻,天界的长生不死对人自然是一种很大的诱惑,可是实力到了人间界顶峰的他们,虽不能长生不死但也能存活千年之久,于其冒着死亡的危险和艰难修炼毁于一旦,还不如不上什么天界。再说了,他们在人间界也是有地位的人,在天界或许他们就将变为最底层的人,所以很多不是完全狂热的修炼者来说,他们自是不会愿意。不过你也不必太过担心了,人间界有天级实力的人不可能会超过十个。因为要修炼到天极水平需要的不是天分努力,而是时间!一个人最多也不过百余年而已,而要在百余年内修炼到天阶实力基本是不太可能会实现的,除非有莫大的机遇。至于天上下来的操控者,更是少之又少,因为要从天界至人间界,需要的条件更为苛刻,刚刚你看见的那些小喽啰除小西瓜之外只不过是天界在人间界的投影而已,即便是投影也需要耗费莫大的能量资源与身体本能,而且他们的实力根据人间界的分类,或许最多也就在八阶左右。额、、、别这么看着我,我和娟娟都是实体,在实力到了主神级别的我们来说,这条通道自然算不上什么。好了,我能说的也只有这么多了,好兄弟,希望你早日重归巅峰,到时候我们再度联手,踢爆那群自以为是的老骨头。”“嗯,我一定尽快提升自己的实力,潘贝兄,希望你早日康复吧!”高日德信心满满的回到。

说着,娟娟已经扶起了潘贝,转身过来对着高日德坏坏的一笑,“达利兹哥哥,你曾经答应我的事我可不管你还记不记得,反正你一定是要做到的,不然,嘿嘿嘿~”高日德冷汗直流,女人可是毒物,特别是这么漂亮的女人,不知道当年那个狗日的达利兹答应过她什么事,不过一看她的笑容,就知道铁定是什么极为荒唐之事。高日德头皮硬了硬,并未说什么,“亲爱的贝贝老公,我们走吧,还有达利兹哥哥日后再见你一定要做到那件事哦,哈哈!”又是一阵轻快可爱的声音,不过两个身影已经消失不见,高日德也自是没有看清楚半分,只是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第十五章 来李家庄信不信我打死你

 繁多的星辰点缀着夜晚,一轮黄色的明月悬于高空之上,夜十分的安静祥和。一间矮小破旧的茅草房里传出阵阵匀称的呼吸声。一道黑影从小屋内划过,声音极为微小,黑影动作灵动,机敏的取过两件粗制衣物,然后悄无声息的闪出小屋,从黑夜中遁走。毫无疑问,黑影便是高日德,很简单,他要踏足人间界了,这一趟便是要取些衣物,虽然作为五阶灵兽已经是寒暑不侵,不过既然要以人的身份出现在大路上,绝不可能赤身裸体而行。穿上衣服,高日德发现还比较合身,不过布料就不敢恭维了,极为粗糙的土布摩擦着高日德,身上多处已经是奇痒难耐。不过高日德前世也并非什么富B,穿的也多是涤纶制品,所以不一会儿就适应了这新得的衣物。随便在身边的土地里刨了些番薯类的果物,一股脑全部塞入口中,感到肚子已经全部被填满,高日德找了个草丛缓缓的睡下。这几天高日德也是颇具疲态,长时间的路途和苦于修炼,加上遇到潘贝施展了本源力量的幻术,让他的体力也有些透支。总之,他就在草堆中没有一丝防备的像婴儿一般的熟睡了。

刺眼的阳光已经升入半空之中,耳畔满是鸟儿清脆的叫声。高日德伸了一个懒腰,揉了揉惺忪迷糊的双眼,缓缓从梦境中醒来。一路前行,路边偶尔看以见到一些矮小的小茅屋,路边的田野里种植着各种各样高日德说不出名字的作物,偶尔看见几个人类,发现他们与前世之人并无太大差别,只是皮肤黝黑,而且身高比前世稍矮一点而已。不过也对,毕竟是常年劳作于地间的农民,日晒雨淋,加上生存的担子,造成这样也实属正常。大约行了半个小时左右,高日德终于停下了脚步。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小镇,房屋高低错落,建筑风格像极了古代武侠剧中的房屋。房屋中间隔了一条十米长的路,路的两边分别摆着各式各样的摊位,很明显自己是处在闹市之中。

熙熙攘攘的闹市中夹杂着叫卖,讨价还价之声。几个儿童在街道上追逐嬉闹,看着这一场景,高日德眼中似乎泛起了一层薄薄的水珠,人间界,我来了!他心中默默的呐喊着,这一切都是这么的熟悉,又是那么的陌生,熟悉的是人的气息,人群的感觉,陌生的是自己处在的像是古代,没有高耸入云的建筑,没有宽敞的柏油马路,更没有拥挤的汽车。不过不管怎么说,历经整整四个月之久,他终于踏上了这片属于人的土地。

深入闹市之中,高日德便人间界跟他想的不同了。人间界居然有这么多的怪兽!猪头人身的怪物说着人话,不足1米高的绿皮肤矮人蹲地上猥琐的笑着,还有各式各样的带尾巴的美女,当然他也看到了笼子里面关着各式各样的魔兽,有低阶的风刃狼,高的也有五阶的斑点虎,不得不说人类确实是万兽之灵,他们自身并没有强大的力量,但是凭借一颗聪明的大脑加上一颗永远也满足不了的心,魔兽速度再快能力在强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逃不过被关在笼子里任人宰割的命运。看来自己要提升的不仅仅是力量,还要拥有计谋,充分发挥人类大脑的潜能比蛮干不知道要强多少。远处传来阵阵吵闹之声,高日德随声而去,发现前方路中间已经围满了各式各样的人。

“我敢说那个穿红衣的精壮小伙一定会赢。”一个手拿鸟笼,五官极度挤压的胖子极其猥琐的说道。“我看未必,那个穿白衣的小子看起来弱不禁风,不过我看他拿剑所散发出的剑气怎么说也是金丹期的高手了,而那个红衣男子看似结实,只不过是练气期而已,我看不出一招红衣男子必将死于剑下。”一个消瘦的干巴老头回道。“嘿嘿,袁老头,你懂个屁啊,你只不过是在一个连金丹期都没出过便解散了的小帮派做过几天厨子,你还能看出这个?怎么样,敢不敢跟我赌赌,我敢玩一赔十,穷鬼你赌的起吗?”胖子极富挑衅的看着袁老头。袁老头涨红了双脸,明显是被激怒了,“李胖子,别仗着你老爹留了几个钱给你,你就不知天高地厚了,告诉你,老头平生最讨厌的便是你们这些富二代,自己没有丁点能耐,只会拿着祖宗的老本到处炫耀,赌就赌,我还怕你不成,这里是三金币,我全部压掉。”袁老头愤愤的说道。“哎呦,老家伙,想不到你还有点本钱,哈哈,这场输了之后等着喝西北风吧!”姓李的富二代并没有被袁老头的话激怒,而是伸手掏出几十个光满闪闪的金币,带着一丝戏谑的盯着袁老头。袁老头也毫不示弱的瞪着胖子。

而此时战斗也拉开了帷幕,只见红衣的精壮汉子发出一声怒号,青筋四起,双拳紧握狂暴的冲向白衣男子,一阵拳风咻咻而来,白衣男子毫无躲闪,左手也击出一拳,嘭的一声,双拳相对,白衣男子依旧面无表情,而红衣汉子已经是面目扭曲,明显是承受了万分痛苦而成的。双拳分离,红衣男子立即握住了右拳,强忍着疼痛而不叫出声音。而白衣男子似乎根本不给他喘息的机会,右手的剑直接架起,朝红衣男子袭来。在高日德看来这两人的水平都只不过是小孩过家家而已,每个动作都是漏洞百出,如果他对付这两人的话,只需一招就可以完全磨灭掉他们。形势不容乐观,红衣汉子明显已经毫无阻挡之力,下面的胖子也是脸色铁青,他不能输!输几个金币没什么,可是这要输的是他的面子,他万万不能答应。随即隐秘的像对边的一个中年人使了一个脸色,中年人只是沉着的点点头,并未言语。

而此时白衣男子的剑已经离红衣汉子只有数丈之余,眼看就要刺入红衣汉子的胸口,形式却又突起异端,白衣男子居然莫名其妙的倒下了!左手摸着腰部,一脸极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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